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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预充值预付费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2020-07-17

近年来,我省个别居民服务、燃油销售等行业企业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亦未向单用途预付卡监管部门备案,对外公开宣传,承诺高额赠送或优惠的回报,发售预充值、预付费卡吸引消费者预充、预付大额资金,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按约兑付,爆发非法集资案件,造成消费者较大经济损失。近期,我们发现有个别外省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加油站加盟,超越经营范围,给付一定赠送油费优惠,吸引消费者在网上商城或微信公众号充值,在加油站加油时使用。该行为涉嫌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一旦企业主跑路,资金链断裂,消费者将血本无归。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消费,防止利益受损。在预付费预充值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五点:一是在商务部门官方网站(www.mofcom.gov.cn)查询企业是否进行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备案或在人民银行官方网站(www.pbc.gov.cn)查询企业开展多用途预付卡业务是否获得人民银行批准;二是选择实力强、有较好商业信誉的企业;三是单用途预付卡只能在发行机构同一企业、同一企业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多用途预付卡才可在发行机构之外跨法人使用;四是预付费、预充值金额不得承诺支付利息;五是审慎充值大额资金。


(来源:省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