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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高压打击非法集资 现场检查近千家私募

非法集资风险大排查将启动

4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露头
  证监会打非局副局长刘云峰在发言中表示,当前私募基金领域存在非法增信、非法集资特征突出、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等特点,证监会作为成员单位,通过风险监测、检查执法、投资者教育等措施,坚决防范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将非法集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据介绍,证监会牵头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及平台融资者非法集资、非法公开发行股票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开展私募基金风险排查。目前已对近千家私募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作出行政处罚8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61家,立案稽查或者将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62家,基金业协会启动失联公示程序270余家。
私募基金领域存在一定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证监会通过风险排查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发现了多起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涉案规模从几千万元到数十亿元不等,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深圳等地区。
  刘云峰表示,目前,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较小,但私募基金领域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私募非法集资三大特点:
1、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增信
  不法机构利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身份,故意夸大歪曲宣传,误导投资者,借助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2、非法集资特征突出
  存在承诺保本保收益,甚至是高额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投资门槛低,期限错配,募新还旧;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投资者人数限制等问题。
3、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
  集团内部互联网金融、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业务相互交织,单从私募基金业务本身难以看穿其非法集资本质,违法行为隐蔽性、风险传递性更加突出。
完善制度,加强风险排查
  刘云峰表示,证监会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风险排查和投资者教育工作。
  刘云峰介绍,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证监会从健全完善监管规则、完善风险防范及处置机制、加强专项排查、加强防非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证监会近年陆续出台了《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指引等规章制度。这些监管规则明确了具体责任,并对私募基金募集和投资运作行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在完善风险防范及处置机制方面,证监会强化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统筹各方监管力量组织开展了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等多项检查并明确了监管红线,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私募基金行业的风险监测和自律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私募基金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私募基金监管协作工作指引》等工作制度,强化私募基金行业风险监测,提高行业风险和问题的发现处理能力;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
  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持续对非法集资行为形成高压打击态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5月至7月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重点领域、主体,开展一次全面风险排查。
十大非法集资高发领域特点
  针对当前高发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相关部委阐述了十大领域各自特点。
()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二是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
  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是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三是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虚拟理财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
  二是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利诱性极强,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投资60-6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
  三是无实体机构,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四是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
  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
  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公开向社会宣传,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二是私募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导致风险在不同业务之间传导。
()地方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二是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相互保险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涉嫌集资诈骗。
  二是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这些所谓“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没有经过科学的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订立保险合同,不遵守等价有偿原则,不符合保险经营原则,与相互保险存在本质区别。其经营主体也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质,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此类“互助计划”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可能诱发诈骗行为,蕴含较大风险。
()养老机构等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是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三是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消费返利”网站非法集资特点
  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旗号,宣称“购物”后一段时间内可分批次返还购物款,吸引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使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还有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此种“消费返利”运作模式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
()农民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作其他方面牟利等;
  二是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来源:中金网)


2017-04-27
习近平金融安全讲话释放八信号:金融监管更重视统筹

4月25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

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加强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中国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就化解银行体系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就资本市场发展与风险管理,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就回归风险保障、强化保险监督、守住维护金融安全底线谈了认识和体会。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听取了他们的发言,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对金融工作和金融安全发表了讲话。我们认为讲话释放出了八大重要信号。

信号一:明确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将金融安全提升到治国理政高度

习近平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必须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扎扎实实把金融工作做好。

信号二:把脉金融业发展形势,中国已成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

习近平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定要把金融搞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金融工作和金融安全始终是高度重视的,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金融成为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反复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把住了发展大势。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体系、金融市场、金融监管和调控体系日益完善,金融机构实力大大增强,我国已成为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

信号三:重视金融危机外溢性和国际金融风险点

习近平强调,准确判断风险隐患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总体看,我国金融形势是良好的,金融风险是可控的。同时,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因素综合影响下,我国金融发展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金融危机外溢性突显,国际金融风险点仍然不少。一些国家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整形成的风险外溢效应,有可能对我国金融安全形成外部冲击。对存在的金融风险点,我们一定要胸中有数,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未雨绸缪,密切监测,准确预判,有效防范,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

信号四:对外国有益经验借鉴要结合国情,不能照搬照抄

习近平指出,维护金融安全,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做好金融工作基础上,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科学防范风险,强化安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发展金融业需要学习借鉴外国有益经验,但必须立足国情,从我国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我国金融发展特点和规律,不能照抄照搬。

信号五:金融改革深化可期,金融监管将更加重视“统筹”,形成监管合力

习近平就维护金融安全提出6项任务。与金融改革和监管有关的是任务的前两项:一是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体系,推进金融业公司治理改革,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推动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责任,完善市场规则,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二是加强金融监管,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确保金融系统良性运转,确保管理部门把住重点环节,确保风险防控耳聪目明,形成金融发展和监管强大合力,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

信号六:金融市场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点会被全面摸查

而与金融风险点有关的是提到的第三项任务:采取措施处置风险点,着力控制增量,积极处置存量,打击逃废债行为,控制好杠杆率,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重点针对金融市场和互联网金融开展全面摸排和查处。

信号七:金融发展要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再者是关乎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即第四项任务: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积极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加强信贷政策指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信号八: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

最后两项任务与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及金融工作体制机制相关。分别是:五、提高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能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努力学习金融知识,熟悉金融业务,把握金融规律,既要学会用金融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要学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意识,提高监管效率。六、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定期研究金融发展战略、分析金融形势、决定金融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提高金融决策科学化水平。金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起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地区金融发展和稳定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形成全国一盘棋的金融风险防控格局。




(来源:新浪财经)

2017-04-27
政府喉舌发声:整顿是为了“优胜劣汰” 并非否定行业发展

 近日,股市及现货电子盘行情低迷,多支品种一路下跌,部分品种再创新低。面对此种境况,市场很多人将原因归咎于监管太过严厉。

政府喉舌、权威媒体发声:监管是为了更好地发展

21日,作为政府喉舌的人民网刊登了一篇名为《清理整顿+长效监管,激发现货交易发展“永动力”》的文章;同日,经济参考报头版评论发表文章《股市只有从严监管 才有健康未来》。两篇文章都对现货行业、股市的现状及证监会监管目的进行了详细解读。清理整顿的目的是激励行业改革与创新,及时纠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行业才能够更加有动力的前行。

两大权威媒体发声,从某种意义来说也是在反映上层监管层领导的意见,为本次清理整顿更深层次的意义正名。现货交易场所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衍生出了很多问题,违规操作频发,损害了中小投资人的利益。任何以损害部分散户投资人利益为代价的发展都是“亚健康”的,必须经过“刮骨疗毒”式的监管整改,方能重塑规范健康的交易市场。

现货交易市场不可或缺 虽有问题但“瑕不掩瑜”

人民网《清理整顿+长效监管,激发现货交易发展“永动力”》一文中,明确表达了一个观点:现货交易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现货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传统的现货市场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现货交易场所实现了交易电子化、信息化,解决了现货商品交易过程中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问题。

当前虽有部分交易场平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瑕不掩瑜”,行业中有很多优秀的交易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因此监管层希望通过清理整顿使行业达到“优胜劣汰”,激励行业改革和创新,并不是要否定现货交易的发展。

现货行业正从“无法无天”迈入“有法有天”

人民网在此文中用了一个词形容监管前现货交易市场形状——“无法无天”。所谓“无法”就是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清理整顿的38号文件是主要在清理整顿,不能成为规范性的文件,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无天”就是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38号文件也只是责成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只是作为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牵头单位,而不是监管部门。

“无法无天”的发展环境必将会从根部腐烂事物的健康生长。合法正规的交易平台无人问津,而那些“摇旗呐喊”的违规交易平台往往火爆异常。经过时间的推移,违规平台“真面目”暴露,投资人被“坑”,市场一地鸡毛。因此,严格科学的监管,逐步建立的交易场所监管法规体系,将推动行业真正实现“有法有天”的健康、规范、稳步发展。

上层传递积极信号 业内人士当拾起信心

由于此次监管的“严格”性特点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市场的恐慌情绪,邮币卡行业也有部分人士因为监管风声过紧而衍生出了“看空”情绪。此次人民网的发声,明示现货市场的不可或缺性也是在给行业传递“利好”信号。市场发展需要“稳中求进”,稳就是要严格监管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重点打击市场乱象。从而优化市场服务结构,使资本市场在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道路上稳步改革。

因此,行业各方人士应当拾起信心。监管层清理整顿目的是使行业达到“优胜劣汰”,激励行业改革和创新,并不是要否定现货交易的发展。因为只有规范的市场,才能吸引更多资金进场,激发市场活力,更加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要素交易之家)


2017-04-26
政治局会议表态:防控金融风险监管升级 加强监管协调

中共中央政治局25日召开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力度。

从要求“抑制资产泡沫”到提出“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再到强调“加强监管协调”,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去年7月以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已4次表态。与此同时,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今年2月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则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监管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将工作重点从发展转向监管。”申万宏源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25日在研报中表示,2016年以来,一行三会频繁发文,对票据、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保险资管和银行理财等机构出台多项监管政策。

新华社日前发表文章称,一系列政策指向非常鲜明:严防加杠杆炒作和交叉性风险,减少资金在金融领域空转套利,引导其进入实体经济。这有利于中国经济金融长期健康发展。同时相关调整也会伴随着压力和阵痛。操作过程中把握好节奏、拿捏好“度”、引导好预期也很重要。

银监会不到一月连发六文

近期一系列微观风险的暴露引发了监管机构的关注。比如201612月,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20174月,民生银行“虚假理财事件”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部门监管的强度进一步加大。”李慧勇表示,近期银监会出台了多份银行业监管文件,重点对同业和委外进行检查,这些规定的落实直接限制了银行和金融机构加杠杆的空间,也将改变过去金融机构无序扩张和无序加杠杆的情况。

事实上,3月底以来,银监会的监管速度、密度、力度空前。一月内连续发文警示风险、强化监管的政策还被业内编成了“银行间专用划拳令”:“两加强啊,三套利啊,三违反啊,四不当啊,七号文啊,十风险啊,双十禁啊,回头看啊,再回头啊。”

3月底同步下发的银监会办公厅45号文、46号文,以及46日下发的53号文,是对“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的专项治理。

市场人士指出,45号文针对的是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46号文是针对 “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行为;53号文则是针对“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行为。三大通知都要求:银行先自查、银监再检查、最后整改问责。

4月7日、10日,银监会又分别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6号文”)与《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下称“7号文”)。

如果说45号、46号及53号文是对存量监管政策的盘点及严格执行,6号文与7号文则代表了银监会今后的监管重点和方向,更富趋势性和系统化。

上周末,“监管划拳令”再添一项。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排查企业互联互保贷款风险隐患的通知》,要求各银监局立即对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进行专项排查。

针对个别省份出现的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事件,要求各银监局立即对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进行专项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并由当地政府牵头,多方参与,对风险进行统筹分类处置。

强化监管的政策效应在金融业持续释放,部分商业银行开始调整资产负债和经营模式,收缩同业和通道业务。在金融强监管的风向下,银行委外情况正发生重要变化。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银监会近期还安排部分省份的银监局对部分城商行的委外情况进行摸底。

4月21日,“划拳令”再加码,银监会召开了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据与会人士透露,郭树清主旨演讲超过1个小时,五大国有银行及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董事长均出席此次会议,另有多名股份行高层参会,银监会处级以上干部亦有参加。“不出成效,决不罢手。”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部署银监会重点工作时表示。

对于近期的监管风暴,招商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马鲲鹏表示,“影子银行”是杜冷丁,短期能镇痛但不能一直用,但凡(不良)不那么痛了,药就该停了,“今年严厉的金融监管实际隐含的是管理层对经济复苏和银行质量的信心。”

证监会新规加强杠杆约束

除了银行业,金融去杠杆正在各个金融领域全方位展开。在2015年股市危机之后,资本市场的去杠杆过程就已经在快速进行。截至目前,证监会已经陆续修订了证券、公募、私募、期货以及针对公司债业务的风控规定,在新规中加强杠杆约束,提高风控有效性。

4月18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10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提高了最低净资本标准,加强对结算风险的防范,同时调整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提范围与计提标准,提升风险覆盖全面性。

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正是证监会“结合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以来历次行业风险事件的经验教训,围绕基金投资运作与申赎管理,进一步完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同时兼顾偏股类和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潜在风险”总结形成的新规。

在监管层看来,公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值得高度关注。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赎回申请,这本质上是基金组合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问题。流动性风险管控,直接关系到公募基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7月底,79家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的管理规模突破11万亿元,一些问题和风险也日益显现。

2015年3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曾发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然而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暴露出业务失范等诸多问题。在对“八条底线”内容向业内征询意见的基础上,2016715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该文件正是着眼于正本清源、划清底线、强化约束,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实施过度激励等问题的规范。

2016年812日,证监会进一步完善规则,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加强私募风险管控。

保监协调配合

保监会和银监会虽然有很大差异,但在交叉金融产品层面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属于资金方。除了密集发文的银监会,保监会也打破沉寂,近期主要发布保监发34号文与保监发35号文。

4月20日,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保险业少数公司发展模式激进、治理结构不完善、偿付能力下降和盲目跨领域并购等“乱象”,保监会首次提出“严”字当头,更要求监管系统勇于担当、落地见效和强化问责。

3日后,保监会又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研究院孙海波指出,总体而言,保监会的两个文件和银监发4号、5号、6号和7号文内容高度相似;主要提及要强化监管力度,治理市场乱象;补齐监管短板,尤其在创新业务和交叉金融领域。交叉金融领域资金方需要负责风险管控,出问题相应的监管机构需要担负主要责任。




(来源:新浪财经)

2017-04-26
刘士余主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会员大会上的致辞

各位会员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这是时隔二十年后,深交所再次召开会员大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代表中国证监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证券交易所的国家属性

从全球看,各国交易所都是国家利益、国民利益的载体。证券交易所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平台,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居民财富、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信心信任,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体系的安全运行。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证券交易所的建设和发展。沪深交易所是我们国家的法定特设机构,目前有1亿多投资者参与交易,这就直接关乎上亿个家庭、数亿人口的财富与利益。办好交易所,依法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贯彻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

根据《证券法》第102条、第105条,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今天,在座的各位会员代表是投资银行家、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也都是金融机构的领导。大家必须有家国情怀和时代担当,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政治,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大局。当今,没有不讲政治的金融,也没有不重视金融的政治。交易所和证券经营机构都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成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先锋力量,成为身体力行新发展理念的关键力量,成为市场各方及投资者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保持稳健运行,这种态势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今年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多。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任务异常繁重,同时也面临复杂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我们各方面必须通力协同,切实维护好资本市场稳健运行。

二、交易所是资本市场重要的监管主体

交易所的功能定位,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的,目前已经远不是简单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场所的原始定位了。我到证监会任职后,在学习和研究《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花的时间最多,其中包括认真地梳理《证券法》对交易所的有关条文。我终于悟出来,证券交易所不仅是法定的证券交易场所,而且是个法定的监管机构。《证券法》第三章第二节整节规定了证券上市、退市的监管,给了交易所最终决定权。《证券法》第五章名字就是“证券交易所”,共20条,明确规定了交易所的组织及监督职能。比如,第114条、115条规定了证券交易实时监控权,异常交易限制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权和临时停市、停牌的决定权。这方面的内涵其实是海量的,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主要职责在这里都有依据。第121条规定了纪律处分权,交易所有充足的法律授权,对违反交易规则的在证券交易所从事交易的人员,情节严重的,采取撤销其资格,禁止其入场进行交易的监管措施。《证券法》第118条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理解,这一条实质上是赋予了交易所通过制定规则对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的权力。

我认为,法律对交易所的授权,既符合国际上资本市场发展与监管通行的制度安排,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信任和重托。交易所具有实时全景式透视市场的法定职责,又具有贴近市场各类主体的天然优势,把一线监管的职责扛起来、扛得住,体现了市场运行和监管的内在逻辑。与行政监管和一般的自律监管不同的是,法律赋予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具有广泛性、多样性和有效性,可以更好地实现市场运行的目标和方向。交易所必须依法主动行使全方位的监管职能,包括对公司上市、退市和并购重组的实质性监管,这不是交易所职能的越位,而是交易所依法履职的到位。再比如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仅对上市公司,对会员,而且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证券业务的其他中介机构,交易所都必须有规可约、有矩可束。总之,入场者都要受交易所监管,没有例外。

一线监管是《证券法》赋予交易所的法定职责,监管是交易所的法定主业。交易所既有法定机构的权威性,又有自律监管的灵活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亮剑,捍卫法定监管权威,运用自身规则的灵活性,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上市公司在交易所上市,投资者在交易所交易,会员是交易所的会员,信息也通过交易所披露。交易所对维护市场秩序责无旁贷,交易所的会员对维护市场稳定也责无旁贷。交易所市场是大家吃饭的锅,锅坏了,大家都吃不饱,也吃不好。全体会员要积极响应和落实一线监管要求,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

三、交易所和会员要服务好国家发展战略大局

资本市场要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谋篇布局。交易所要发挥好枢纽作用,汇聚会员和市场力量,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支持企业改革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稳步推进双向开放,通过交易设施互通、产品互挂、技术合作和参股合资等多种方式,深化与全球主要交易场所的联系,逐步形成交易所的全球布局。

投行作为交易所的会员,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真正讲诚信,做天使。从事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要做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不要让劣质企业混进来。交易所、投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要共同努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合资源、做优做强。要缩短服务链条,降低融资成本。让资本市场红利惠及广大投资者,惠及各类企业。

深交所这次会员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新班子要有新理念、新作为。证监会将大力支持交易所搞好改革发展,依法履行一线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稳健运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设资本市场美好明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最后,预祝深交所会员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

2017-04-20
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银行业风险,近日,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目标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有效化解当前面临的突出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既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等传统领域风险,又包括债券波动风险、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非传统领域风险,基本涵盖了银行业风险的主要类别。

《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严格自查整改。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做到守土有责,及时开展工作督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要严肃问责。




(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04-13
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二十问

2017年3月17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二十问。以下是详细内容: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二十问

 

一、在参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交易之前,投资者需要了解哪些政策法规,主要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答:投资者在参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交易之前,建议对国家关于交易场所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能有必要的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包括《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89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3号)。此外,还有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发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具体可以查询国家相关主管单位的官方网站。其中,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针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作出了“六不得”禁止性规定,具体为:

(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任何交易场所利用其服务与设施,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后发售给投资者,即属于“均等份额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股份公开发行适用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

(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但协议转让、依法进行的拍卖不在此列。

(三)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交易单位”是指将股权以外的其他权益设定最小交易单位,并以最小交易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交易。“持续挂牌交易”是指在买入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

(四)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权益在其存续期间,无论在发行还是转让环节,其实际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以信托、委托代理等方式代持的,按实际持有人数计算。

(五)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标准化合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由交易场所统一制定,除价格外其他条款固定,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另一种是由交易场所统一制定,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合约。

(六)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父易。

二、国家发改委推进的“碳交易”是否需要遵守清理整顿政策?

答:目前,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正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推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排放权交易应符合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不得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三、一些电子商务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贵金属等产品的交易业务,是否需要符合清理整顿的相关政策?

答:目前,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等机构虽名称不含“交易所”、“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等交易字样,但在实际运营中进行标准化合约的违规交易。这些机构都应当遵守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等清理整顿政策的相关规定。针对一段时期部分公司以电子商务名义,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情况,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六部委于2013年12月联合发布《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对此类违规行为进一步重申有关要求。

四、网上商城组织交易业务,是否需要遵守清理整顿的相关政策?

答:淘宝、京东等网上商城组织的交易活动,属于实体商品的一种销售行为,需要遵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商品流通领域的政策文件。但如果一些交易场所通过网上商城开展业务,则应当遵守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等清理整顿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五、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是什么?中国证监会在其中的职责又是什么?

答:根据国发〔2011〕38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的规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中国证监会和其他20多个部委共同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督导建立对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联席会议不代替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督导是联席会议推动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方式之一,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工作过程,主要是统筹协调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整体部署安排,提供相关政策解释和指导,要求各地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证监会,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

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什么最新精神?

答: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报了当前交易场所的情况和问题,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交易场所的政策措施,对下一阶段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做出动员和部署。

会议认为,国务院对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工作十分重视,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2012年1月批准成立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就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使得滥设各类交易场所和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一个时期,部分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而且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依然较大。抓紧清理处置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

会议指出,一些交易场所公然违反国务院38号、37号文件规定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诱导大量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投资;部分贵金属、原油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涉嫌非法期货活动;部分邮币卡类交易场所开展现货发售模式涉嫌市场价格操纵;一些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等机构涉嫌欺诈误导投资者;一些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将收益权等拆分转让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涉嫌非法公开发行;“微盘”交易涉嫌聚众赌博。此外,部分地区盲目重复批设交易场所导致过多过滥,少数省市抢跑设立票据交易场所,部分股权交易场所违规上线私募债产生兑付风险。这些行为不仅违反国务院文件规定,有的甚至构成严重违法行为,侵害广大投资人利益,带来大量的信访投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亟需予以清理整治。

会议明确,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相关职能单位,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眼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一次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会议建议,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发〔2011〕38号文件规定的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和改进监管,重视风险防控,对已经暴露的问题和风险因素必须下决心尽早尽快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七、各类交易场所在设立环节有什么准入程序?日常运营由谁监管?

答:根据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审慎批准设立各类交易场所。凡新设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除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外,必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征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意见。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制度,明确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和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八、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交易场所有哪些?

答: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交易场所包括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具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此外,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证监会还负责监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九、可以开展黄金交易的场所有哪些?这些场所由谁管理?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或同意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其中上海黄金交易所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上海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有家公司称他们是国家政策扶持企业,可以做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保证资金安全,收益可观,这种交易方式是否合规?有什么风险?

答:这家公司的这种交易方式是不符合清理整顿政策的,根据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任何交易场所利用其服务与设施,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后发售给投资者,即属于“均等份额公开发行”,都是违反清理整顿政策的。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不仅违反国家政策,同时还经常伴随着价格操纵、规则随意变动等违规行为,同时对艺术品真伪、价值等缺乏权威认定,导致价格虚高、暴涨暴跌,可能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蕴藏较大的风险。

十一、地方产权交易场所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开展国资交易,是否符合清理整顿政策?

答:电子竞价是指电子化的竞价方式,根据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以及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的相关规定,交易场所可以通过电子化的竞价方式开展买方单向竞价,这种单向的电子竞价方式,符合国家政策。但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不得通过电子平台开展买卖双向竞价,包括不得开展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等。

十二、目前一些文化类交易场所开展邮币卡交易业务,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大量自然人投资者参与,这种交易方式是否合规?有什么风险?

答:一些文化类交易场所开展邮币卡交易,采用连续竞价等集中交易方式,是违反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的。这些交易场所吸引大量自然人投资者参与,甚至通过恶意炒作、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获取不正当收益,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旦这些交易出现崩盘现象,可能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风险很大。

十三、一些交易场所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并号称是参照国际市场的价格来组织交易的,交易场所的会员单位在国际价格的基础上报出买入卖出价,投资者当天可以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是否合法?有什么风险?

答:目前一些交易场所以白银、沥青为主要交易对象,不通过自身交易形成价格,而是将彭博、路透等机构发布的境外实时价格换算为人民币价格,由会员单位在此基础上加减一定点差提供买卖报价,与个人为主的客户进行T+0连续交易。这些交易均为高杠杆交易,大都以反向对冲方式了结,基本无实物交割。其交易模式为“分散式柜台交易”,即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又发展代理商和居间商,层层招揽客户,会员与客户对赌。这些交易场所名为现货交易场所,实为投机炒作平台,对实体经济没有积极作用,还因个人客户亏损累累而引发大量投诉与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从性质上看,“分散式柜台交易”属于国发〔2011〕38号文件禁止的做市商交易方式,且T+0交易方式违反了“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5个交易日”的规定。参与这类交易场所交易风险极大,一是“分散式柜台交易”方式使得经纪商会员和投资者之间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出于经济利益的诱惑,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这类交易场所一般通过交易规则限制投资者提取实物,鼓励投资者频繁交易,造成价格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亏损风险的同时还使其承担高额的手续费负担。因此,投资者应当远离这类违规交易。

十四、期货交易规则较为专业,普通投资者如何识别现货交易中的类期货违法活动?

答:现货交易中的类期货违法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管,很容易出现市场被操纵、投资者被欺诈等违背公正原则的情况,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不法分子常以商品现货为幌子,诱导投资者变相参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造成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应当对商品现货交易保持高度警惕,可通过以下两点简单识别类期货违法活动,一是商品现货交易通常采取买卖双方一对一方式协商确定品种、价格、数量、交货日期等合同条款,而不能是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二是商品现货交易通常要发生实物交割,而不能通过买卖对冲、结算差价的方式了结交易。若有人劝诱参加与上述两点符合的“商品现货交易”,当心卷入非法期货活动。

十五、投资者怀疑交易场所或其分支机构存在开展类期货交易、操纵市场价格、挪用窃取交易保证金、限制客户出入金、与客户“对赌”等违规问题,应当到哪里投诉举报?

答: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如果投资者怀疑交易场所或其分支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交易场所或其分支机构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反映问题,如果认为其行为构成犯罪,可携相关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六、投资者认为目前微交易比较热门、方便,可以放心参与吗?

答:微交易是一种依托于移动互联网,以较小的投资金额,对标的资产进行买涨或买跌的投机行为。微交易一般是通过微信支付或手机APP软件、电脑客户端进行的。目前微交易市场鱼龙混杂,乱象丛生。大多数微交易平台都不涉及实物交割,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其与大宗商品市场的属性基本脱钩。微交易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其一,一些微交易平台的交易对象为未来某段时间外汇、原油、贵金属等品种的价格走势,交易双方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行为类似于赌博,已有地方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此类平台进行立案查处;并且,这些网站大多注册在境外,在国内无网络备案信息、无实际办公地址,投资者一旦上当受骗,损失很难追回。其二,一些微交易平台属于典型的黑平台,其租借网络系统和交易系统,充值资金直接存到交易中心账户,平台随时可能圈钱跑路。其三,一些微交易平台存在误导性喊单现象。这些平台依据所谓的伦敦金属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等第三方价格,利用平台上“分析师”、“理财师”、“金融师”等指导老师故意喊反方向,导致投资者亏损严重,利用客户急于“扳本”心理劝说追加投资,导致投资者越陷越深。其四,一些微交易平台存在入金容易、出金困难,甚至不给出金的问题。投资者需要出金时要么出现系统异常,要么资金被冻结,更有甚者直接被封掉账户,造成投资者维权困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做出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的部署之后,各类微交易平台纷纷更换“马甲”,摇身一变成为“某投教平台”、“某财富管理平台”或“某爱交易平台”等等,但这些平台均是“换汤不换药”,其交易模式和交易产品基本未有变化,投资者需要保持警惕。投资时请要选择合法的市场和金融机构,远离所谓高额投资收益的诱惑。

十七、投资者认为交易场所的会员、代理商侵害自己权利的,应当向哪些单位投诉维权?

答:投资者认为交易场所的会员、代理商侵害自己权利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向会员、代理商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实践中,对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的相关投诉,常常和交易场所本身的交易机制、交易规则、交易业务等密不可分,为进一步查明交易场所是否违法,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投资者也可向交易场所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当然如果针对会员、代理商的投诉和交易场所以及交易业务没有关联,可以根据问题类型选择投诉维权机关。如果投资者认为会员、代理商的行为构成犯罪,可携相关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八、投资者能否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申请认定有关交易场所是否开展了非法期货交易?

答:关于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性质认定的问题,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国发〔2011〕38号文件规定,地方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国函〔2012〕3号文件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交易场所涉嫌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存疑的,可提交联席会议认定,由中国证监会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出具认定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规定,明确中国证监会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保证出具性质认定意见的工作质量,支持有权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证券期货活动,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底向各派出机构印发了《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中国证监会出具性质认定意见,本质上是应有权机关的请求,对其查处违法证券期货活动提供的专业支持。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意见,仅供有权机关参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认定结论。一项交易活动是否违法,须由有权机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断。如果投资者认为某项交易活动构成非法期货交易,应向有权机关提出,请其调查处理,这样才有利于依法有效地解决问题。

十九、一些交易场所宣传自己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经联席会议验收通过,能否说明这些交易场所更加可靠,我可以参与吗?

答: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并负责对整改规范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各省(区、市)的清理整顿工作,不负责对具体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和检查验收。判断交易场所的交易是否可靠,从根本上取决于交易活动、交易规则是否守法合规、监管是否完备、风险是否可控,并非取决于审批机关。而且,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集中清理整顿且验收通过,只能说明基于当时的情况来看,该交易场所是依法合规的,后续仍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实践中,确有一些交易场所在通过清理整顿验收后“死灰复燃”,从事违规交易活动。投资者选择交易场所开展交易,应当认真了解交易品种、交易规则、监管情况、风险大小,合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交易场所参与相关交易活动。

二十、投资者投资相关交易产品,应该从哪些方面注意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

答:投资者投资相关交易产品,资金安全是首先要考虑的,要保护自身的资金安全,一是要选择有权的政府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不要到无任何部门批准设立的“黑平台”、“黑中介”参与交易;二是要认真查看交易场所的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是否符合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的规定,尤其是关注其是否采取了国家禁止的集中竞价、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三要关注资金的存管保管制度,一般来说由正规的清算机构实行统一清算的交易场所,资金不经过交易场所,资金相对安全,如果没有集中清算,至少保证资金的银行第三方存管监管制度(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仅仅是资金保存在银行,并不足以保证资金安全),如果没有资金的第三方存管监管制度,直接由交易场所的经纪会员或者交易场所保存交易资金,投资者就应当对资金安全保持合理的怀疑;四是投资者需要安全保存自己的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不要把密码交给所谓的“投资顾问”、“理财顾问”保管,避免出现资金被窃取的现象发生,确保自身的资金安全;五是关注交易账户的资金情况,发现资金被骗取或者盗取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交易场所监管机关报案或者投诉。

 

 

 

(来源:钱途网)

2017-03-24
我省召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323日,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设区市金融办(局)、相关交易场所召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前期全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回头看”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3-24
江西省第一批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企业名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现就江西省第一批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企业名单(附后)予以公布,具体名单为:

  江西耀德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乐平市鼎盛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 

江西博能石化有限公司

抚州瑞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江西汇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江西泰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江西中环银业经营有限公司

  江西省昆仑贵金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润茂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在我省设立从事权益类、大宗商品类及其他有关交易的交易场所,包括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均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等。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须自担。

特此通告。

 

 

    江西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2017-03-20
省政府金融办增设地方金融管理处和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近日,省编办批复省政府金融办增设地方金融管理处和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地方金融管理处主要职责:负责县域金融、绿色金融、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普惠金融的培育发展和改革创新工作;负责对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交易场所等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授权省政府监督管理的地方金融机构或组织的准入审批与发展规划工作;负责P2P等互联网金融备案登记工作;协调推进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创新类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协助做好民间金融组织的合作交流工作。

江西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为省政府金融办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信息技术部、发展服务部、宣传交流部、人才培训部等4个机构。主要职责:负责金融改革创新事项的推动和新兴金融业态的创设与孵化;开展多层次金融交流合作,提供金融人才与金融信息服务。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3-14
江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3月9日上午,江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鹿心社、刘奇、强卫、赵白鸽、凌成兴、马志武、李利、陈俊卿、刘铁流、陈达恒、洪礼和、胡振鹏、张忠厚参加审议。毛伟明主持。葛晓燕列席会议。

鹿心社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去年的工作系统全面、客观实在、亮点纷呈,部署今年的工作立足全局、重点突出、任务明确,通篇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依法履职、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指导性和针对性强。我完全赞成。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立法工作富有成效,监督工作更加有力,各项工作协调并进,为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贡献。建议适时对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监督法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适时修订。

刘奇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思路清晰、特色鲜明、文风朴实,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时代性、人民性。报告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安排部署今年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完全赞成。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大事要事上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在立法监督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四个自信”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成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省政府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强卫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完全赞同。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有几个突出特点:第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时刻向党中央看齐。尤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各专委会设立分党组,有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最快速度传达到各专委会。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强立法、开展监督。第三,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建议在重视立法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特别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马志武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全面客观、实事求是,部署今年工作思路清晰、举措有力,是一个主题鲜明、站位高远的好报告,我完全赞成。有几点印象尤为深刻。第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第二,始终把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第三,始终把宪法精神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第四,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贯彻到人大自身建设全过程。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监督形式,在开展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方面有所突破。同时加强对地方人大联系和指导。

龙国英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一年做了大量工作,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效率很高,凸显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如立法工作体现出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代表工作除邀请代表参加常规活动外,还健全机制保障了代表参与立法全过程的作用,出台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实施意见,代表和公众参与预算审查的机制。全面放开二孩是一项人口政策的重大调整,必然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妇幼保健行业和幼托资源紧缺等等此类问题,建议国家引起重视,加以研究,进行指导。

倪百祥代表说,报告实事求是、政治立场鲜明,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发展需要,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完全赞成和拥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工作进一步具体化,便于代表了解工作,提出建议。增加对省市县各级人大工作方向、内容等方面的指导意见。同时,建议进一步关注防范经济金融系统风险,加快证券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立法进度,加大防范网络犯罪和诈骗,治理支付领域乱象等方面立法力度。

王毅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几点印象深刻:一是过去一年工作突出体现了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贯彻执行。二是报告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还在统筹立法、执法检查、联系代表方面总结了过去四年工作。三是过去一年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实属不易。四是过去一年统筹立法,在立法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建议加大立法改革,统筹立法,提高立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龙红代表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发挥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各方面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立法工作尤其突出,数量多、分量重,成绩可圈可点,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建议国家立法保护英雄及其家属权益,维护英雄名誉,明确侵害英雄及其家属权益的法律责任,最大程度保护英雄的权益。

龙波舟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四点深刻感受:一是立法工作数量多、分量重、质量高;二是监督工作体现促发展、惠民生的大局意识和为民情怀;三是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果断,迅速有力;四是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措施实、力度大。建议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建立已办理代表议案“回头看”的监督机制。

梅国平代表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成效显著,为改革担当立法有为、为人民负责监督有力、为代表尽心保障有效。建议要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力度,特别是推动雾霾问题尽快解决。适时对中小学“三三六”学制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推动适当缩短中小学学制。

胡梅英代表建议,人大要在立法中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规定财政性医疗卫生经费支出占我国GDP的合理比例。国家层面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这方面的立法经验在实践中效果很好,望加以借鉴。

肖利平代表建议,人大在立法中充分考虑每个条文对公民的正面引导作用,多采取定量、少采用定性的文字,将裁量标准尽量量化。




(来源:江西人民政府)


2017-03-10
党报:既要为实体经济雪中送炭 又要让金融业有利可图

实体经济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多次强调要大力促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2016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当前,面对经济发展中比较突出的“脱实向虚”问题,很多地方政府感到缺少促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抓手。针对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解决办法。

正确认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础,实体经济发展程度决定金融业发展水平。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实体经济的血液,能够把劳动力、科学技术、原材料、土地等资源要素集聚在一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可见,金融与实体经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脱离实体经济的支撑,金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没有金融血液的滋养,实体经济就会了无生机。在现代社会生产体系中,发达稳健的实体经济始终是一国物质财富的根本和综合国力的支撑,金融正是由于对实体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服务和支持作用而成为国民经济的核心。从世界金融业的发展历史看,没有实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就没有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地方政府应把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目的与主要任务。

“融资”更要重“用资”。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各地政府都十分重视融资工作。然而,一些地方政府重融资、轻用资的问题比较突出,大量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领域,而是流入虚拟经济领域。应当认识到,虚拟经济具有高流动性、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等特征,过度发展虚拟经济往往会引发经济运行的大幅波动。资金投入虚拟经济,有时候可以赚一些“快钱”,但风险很高,并不是长远之计。实体经济赚钱虽然不如虚拟经济快,但作为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实体经济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所在,具有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将资金主要用于实体经济,才是正确的用资之道。因此,既要重视融资,又要抓好用资。这样,地方政府才算履行了完整的金融工作职责。相应地,地方金融工作的绩效考核既要考核融资数量,又要考核资金流向。要看资金是否流向了有发展潜力、急需资金的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科技企业、小微企业,而不能大量流向虚拟经济、房地产业等。

既要为实体经济雪中送炭,又要让金融业有利可图。如何让金融业主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呢?从根本上说,只有让金融业有利可图,它才会主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此,地方政府应在明确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方向与宗旨的前提下,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花大力气抓紧抓好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让实体经济有较好的盈利前景。这样,金融业就可以得到合理回报,进而形成服务实体经济的内在动力。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营造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良好环境,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提供优质行政服务。唯有如此,金融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作者分别为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学会会长、无锡国家高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江南风》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




(来源:人民日报)

2017-03-06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7〕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有关金融机构:

  《福建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227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部署,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为做好“回头看”有关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5〕26号)、《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坚决防范各类违规行为死灰复燃,确保交易场所风险只降不升。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把防控各类交易场所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包括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类交易场所健全制度、规范经营、稳健发展。进一步强化各类交易场所属地监管责任,妥善处置涉及各类交易场所的信访投诉举报,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及时总结交易场所监管工作经验,建立交易场所监管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根据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对福建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金融办主任、福建证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审计厅、国资委、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金融办、信访局、法制办、知识产权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等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

  省领导小组的职责:统筹协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我省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有序开展;督导建立健全对各类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省领导小组不代替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承担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推动落实省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调查摸底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负起清理整顿和属地监管职责,于2017年3月15日前组织完成对所辖交易场所及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含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下同)经营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要深入现场调查,通过查阅公司章程、会议资料、业务规章、财务账册、银行账户、计算机信息系统、走访客户等方式,全面掌握所辖交易场所的设立背景、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运营方式、制度安排、业务规模、业务品种、债权债务等情况,对我省各类交易场所及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作出明确判断。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所辖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突发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省金融办、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将牵头会同省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核查小组进行核实。

  (二)督促整改规范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有关工作职责,有序推进整改,促进我省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

  一是加大对所辖的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和分类处置,该规范的规范,该撤并的撤并,该关闭的限期关闭,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投资者信访投诉举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坚决防止各类交易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养痈为患,及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要督促各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对照各地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名单和“微盘”交易平台名单,尽快开展专项排查和风险评估,与各地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2017年6月30日前仍未整改规范的违规交易场所停止提供开户、托管、资金结算等服务;尽快停止为“微盘”交易平台提供金融服务;对于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非法交易场所和非法电子交易平台,不得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对于监管部门认定违规并通报的交易场所,及时停止提供金融服务。

  三是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发生在交易场所和利用“微盘”平台的犯罪活动。切实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排查交易场所涉嫌犯罪情况并商证监部门进行行政认定。对证监部门移送和自身发现的交易场所涉嫌犯罪情况依法进行查处,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犯罪分子。

  四是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要根据公安、工商、金融办、司法机关等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组织做好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专业认定;证据不充分的,要积极沟通说明,并要求补足相关材料。及时提示交易场所问题和风险,配合做好对违规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和分类处置。

  五是请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指导和督促媒体加强自我管理,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信力,叫停违法违规交易场所通过网络、电视台、电台、报纸、期刊等各类广告发布媒介进行的广告宣传、行情发布等推广活动,包括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居间商的宣传推广活动。

  六是省经信委、省委网信办要以名称、营业范围、交易品种、宣传内容等中间带有“微盘”“微交易”“云交易”等关键字为标准,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站等全面摸排省内“微盘”交易平台名单,根据相关部门认定意见,依法尽快关闭,并建立“微盘”交易平台动态监测和清理处置机制。

  七是省金融办要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及整合力度,督促其规范发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小微债、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等风险。

  (三)健全监管机制

  一是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基层组织的动员培训,探索将交易场所及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的风险排查列入综治网格化监管内容,依托基层力量,及时发现报告交易场所及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省金融办、商务厅要加强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指导监督。指导协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整合商品类交易场所并加强监管,做好违规交易场所整改,支持树立正面合规典型,服务实体经济,防止投机炒作,引导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

  三是省文化厅、省经信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要加强对文化产权和艺术品类交易场所的指导监督。指导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文化产权和艺术品类交易场所加强监管。督促限期停止邮票、金银纪念币、磁卡等违规交易,支持树立正面合规典型,服务实体经济,防止投机炒作,引导文化产权和艺术品市场规范发展。

  四是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等要加强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指导监督。指导协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加强监管。督促金融资产类违规交易场所整改,支持树立正面合规典型,服务实体经济,防止投机炒作,引导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五是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国资委、知识产权局等要加强对碳排放权、技术产权、矿权及土地使用权、排污权、农村产权、国有资产、林权、知识产权类交易场所的指导监督。指导协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制订交易场所总体规划并加强监管。督促违规交易场所整改,支持树立正面合规典型,服务实体经济,防止投机炒作,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六是省审计厅要将各地对所辖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地方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做好交易场所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七是省工商局要通知指导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发〔2011〕38号文件规定,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违反相关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八是商请省法院对涉及交易场所案件进行专项调研,积极跟踪最高院出台交易场所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加强对全省各地法院开展交易场所审判工作的指导,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九是商请省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配合有关部门从严从快办理一批交易场所违法犯罪案件。

  十是省法制办要跟踪推动国务院法制办加快地方交易场所监管立法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各类交易场所监管立法工作。

  (四)完善配套政策

  一是设立各类交易场所要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从严掌握。明确交易场所准入标准,不得重复批设同类别交易场所,“回头看”期间暂停批设新的交易场所。推动现有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交易场所新增交易品种、变更交易模式、变更主要股东要报省金融办同意。

  二是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比照分支机构监管。各类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通过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的,应当分别经省人民政府及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工商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按属地监管原则,由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清理整顿和日常监管。交易场所跨设区市发展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交易场所及交易场所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做好监管配合与协作,涉及省外的应协调交易场所工商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做好监管配合与协作。

  三是任何交易场所不得开展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以上金融产品,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的所有金融产品,含票据、私募基金份额、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

  四是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及交易品种的设置应立足现货,具有产业背景、实体依托和物流等配套措施,不得上线与当地产业无关的交易品种,交易必须全款实货,交易客户限定为行业内企业。交易场所不得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和现货发售模式,要限期停止贵金属、石油、邮币卡等违规交易品种。

  五是落实并强化交易场所日常监管责任。全省各类交易场所要于2017年4月中旬前全部接入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建立“黑名单”制度,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在2017年3月15日前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辖区内违法违规交易场所“黑名单”,并及时更新维护;交易场所名称与上线品种要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变更;交易场所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服务器所在地应保持一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按政策规定明确各类交易场所监管职责分工,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做好协调配合。

  六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按有关要求将所辖交易场所情况定期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出现名单变化和重大风险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第一时间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稳妥处置风险

  在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稳妥推进,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切实防范、有效处置风险。要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并及时处置涉及交易场所的资金卷逃、债权债务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等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减少投资者损失,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交易场所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交易场所相关监管制度,制定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着眼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已经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推动交易场所走上规范发展道路,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对所辖各类交易场所开展“回头看”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于2017年3月10日前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回头看”工作方案应包括辖区内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整改、分类撤并处置、风险处置预案、监管制度完善等内容,各部门的“回头看”工作方案应包括文件制定、执行主体和时间进度等。

  (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要按期推进“回头看”工作方案,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头看”期间交易场所整改规范的,省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论证通过并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同时抄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备案。2017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规范或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予以撤销关闭,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停止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回头看”过程中遇到重大或复杂疑难问题,请及时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予以指导协调。

  (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大交易场所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力度,提升风险和舆情监测能力,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工作建议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 “回头看”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省工商局要会同省金融办、公安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等部门指导督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对省外各类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并开展清理整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本次“回头看”工作,于 2017年9月10日前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总分析有关情况和问题,组织必要的核查,并按照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做好上报我省“回头看”工作总结报告有关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安排,由省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国务院和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作进一步调整和部署。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03-06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

一)、发行监管工作中,对中介机构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有何具体要求?

答:《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有明确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应遵守相应规定。

从发行监管工作看,私募投资基金一般通过四种方式参与证券投资:一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入股或受让股权;二是首发企业发行新股时,私募投资基金作为网下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申购;三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权类证券(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时,私募投资基金由发 行人董事会事先确定为投资者;四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时,私募投资基金作为网下认购对象参与证券发行。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以下称中介机构)在开展证券发行业务的过程中,应对上述投资者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具体来说,对第一种和第三种方式,中介机构应对发行人股东中或事先确定的投资者中是否有私募投资基金、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分别在《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进行说明。 对第二种方式,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应在询价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相关备案要求,在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申购日前进行核查,网下申购前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具体核查结果,在承销总结报告中说明;见证律师应在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对投资者备案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对第四种方式,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应在收到投资者报价后、向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前进行核查,在合规性报告书中详细记载有关情况;发行人律师应在合规性报告书中发表核查意见;发行情况报告书应披露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监管问答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受理尚未安排上发审会的企业,应按上述要求尽早补充提交专项核查文件;已安排上发审会以及已通过发审会尚未启动发行的企业,按会后事项程序补充提交核查文件。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3-06
习近平:防控金融风险 坚决治理市场乱象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2月28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做好经济工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任务,要坚持宏观和微观、国内和国外、战略和战术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重大战略问题,及早部署关系全局、事关长远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指导,把谋划大事和制定具体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责任分工,一锤一锤钉钉子,直到产生实际效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工作和2017年重点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召开14次会议,研究22项重大议题,提出400多项任务和措施,作出一系列关系当前和长远的重大决策,推动办成了一些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有效引导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推进去产能、防控金融风险、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振兴制造业等工作思路的汇报。

习近平强调,做好2017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有效进展。

习近平指出,深入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要做好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要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探讨有效的债务处置方式,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习近平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做好制度监管漏洞排查工作,参照国际标准,提出明确要求。要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指出,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要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要调整和优化中长期供给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动态均衡。

习近平强调,振兴制造业,要推动制造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的战略性转变,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要树立放水养鱼意识,在降低垄断性行业价格和收费方面下更大功夫,尽一切努力把企业负担降下来。

习近平指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定下来的事情,要抓好贯彻落实,明确责任、有效督查。历次小组会议确定的事项都要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担起来,主动开展工作。要从制度上明确责任,强化监督问责,确保令行禁止。要注意评估反馈,建立有效的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了解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7-03-02
郭树清履新银监会首秀: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今日强调,2017年,银监会将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介绍银行业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郭树清介绍,2017年,全国银行业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分类实施房地产金融调控 有效推进去库存

郭树清介绍,2017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与各类企业和地方政府建立密切联系,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积极探索多种灵活有效的债务处置方式,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去产能。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分类实施房地产金融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推进去库存。

同时,积极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坚持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稳妥推进去杠杆。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价格管理,持续开展“减费让利”,大力整治不当展业、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行为,坚决推进降成本。

——缩短企业融资链条,降低企业债务杠杆

郭树清介绍,全国银行业将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要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改进银行服务,消除部分银行存在的“干活不弯腰”“坐地收钱”“只收费不服务等“官商”作风。

持续提升市场研究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金融创新,开发适销对路、量体裁衣的金融产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降低企业债务杠杆,切实查纠偏离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行为,深入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等专项治理,直面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行业主动作为,大力探索各种有效的经营模式。

——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

郭树清强调,坚决治理各种金融乱象,银监会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参与、全力配合监管协调机制的建设,深化与“一行两会”、外汇局,以及其他部委的信息共享和统筹协调,健全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及时弥补监管短板,排查监管制度漏洞,完善监管规则。

郭树清指出,部分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层层嵌套,底层资产看不见底,最终流向无人知晓。这种现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监管制度缺失,就是所谓“牛栏里关猫”,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银行业经营必然引发严重的风险暴露。

郭树清介绍,银监会要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参照国际监管标准,全面梳理银行业各类业务监管规则,尽快填补法规空白,及时更新已经滞后于业务和风险发展的监管规制,废除不合时宜的监管规章制度。

——坚决惩处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

郭树清介绍,2017年银监会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坚持遵纪守法,坚决惩处内外勾结、监守自盗、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银监会系统将加强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敢于亮剑、敢于揭盖子、敢于硬碰硬”的责任担当意识。

郭树清强调,银监会系统要从每一个人做起,严格实行公私分开和回避制度,自觉杜绝徇私舞弊、设租寻租以及利用权力和影响力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

 

 

 

(来源:新浪财经)

 


2017-03-02
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私募基金服务业务,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募集、投资顾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就其参与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完成登记并已成为协会会员的服务机构提供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募集、投资顾问等业务的相关规定,由协会另行规定。

第三条【服务机构权利义务】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依照服务协议、操作备忘录或各方认可的其他法律文本的约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保护私募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服务机构不得将已承诺的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转包或变相转包。

第四条【财产独立】私募基金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应当独立于服务机构的自有财产。服务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不属于其破产或清算财产。

第五条【管理人权利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并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委托实施规划,确定与其经营水平相适宜的委托服务范围。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前,应当对服务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了解其人员储备、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等情况;并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服务机构的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进行持续关注和定期评估。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服务机构提供私募基金服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第六条【行业自律】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服务机构及其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服务机构的登记

第七条【风险提示】协会为服务机构办理登记不构成对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安全的保证。服务机构在协会完成登记之后连续6个月没有开展基金服务业务的,协会将注销其登记。

第八条【登记要求】申请开展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服务、基金估值核算服务、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其中开展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服务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有效;

(三)经营运作规范,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组织架构完整,设有专门的服务业务团队和分管服务业务的高管,服务业务团队的设置能够保证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服务业务团队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具备安全、独立、高效、稳定的业务技术系统,且所有系统已完成包括协会指定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在内的业务联网测试;

(六)负责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的部门负责人、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所有从业人员应当自从事私募基金服务业务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七)申请机构应当评估业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并设置相应的防火墙制度;

(八)申请机构的信息技术系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协会的规定及相关标准,建立网络隔离、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

(九)申请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或者取得相关资质认证,拥有同类应用服务经验,具有开展业务所有需要的人员、设备、技术、知识产权以及良好的安全运营记录等条件;

(十)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登记材料】申请登记的机构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   诚信及合法合规承诺函;

(二)   内控管理制度、业务隔离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方案;

(三)   信息系统配备情况及系统运行测试报告;

(四)   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团队设置和岗位职责规定及包括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业务人员等在内的人员基本情况;

(五)   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服务协议或意向合作协议清单;

(六)   涉及募集结算资金的,应当包括相关账户信息、募集销售结算资金安全保障机制的说明材料,以及协会指定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的测试报告等;

(七)   法律意见书;

(八)   开展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的商业计划书;

(九)   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登记流程】登记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协会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服务机构提交的登记材料完备且登记材料符合要求的,协会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出具登记函并公示。

第三章 基本业务规范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服务机构应当依据基金合同签订书面服务协议。协议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收费方式和业务费率、保密义务等。除基金合同约定外,服务费用应当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支付。

第十二条【备忘录签署】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服务机构、经纪商等相关方,应当就账户信息、交易数据、估值对账数据、电子划款指令、投资者名册等信息的交互时间及交互方式、对接人员、对接方式、业务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签订操作备忘录或各方认可的其他法律文本,对私募基金服务事项进行单独约定。其中,数据交互应当遵守协会的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公平竞争】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执行贯彻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项规定,设定合理、清晰的费用结构和费率标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对提供服务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的安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财产和投资者财产。

第十五条【风险防范】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开展服务业务的营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评估私募基金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第十六条【基金服务与托管隔离】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被委托担任同一私募基金的服务机构,除该托管人能够将其托管职能和基金服务职能进行分离,恰当的识别、管理、监控潜在的利益冲突,并披露给投资者。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服务所涉及的资料。服务机构提供份额登记服务的,登记数据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第十八条【专项审计】服务机构每年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的内部控制与业务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金融机构,每年可以选择由该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评估报告。

第十九条【责任分担】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违反服务协议、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原因给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私募基金管理人再按照服务协议约定与服务机构进行责任分配与损失追偿。

第四章 基金份额登记服务业务规范

 第二十条【基本职责】从事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基本职责包括:建立并管理投资者的基金账户、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及资金结算、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保管投资者名册、法律法规或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登记的数据,是投资者权利归属的根据。

第二十一条【募集结算资金】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募集机构归集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进行资金清算,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基金财产资金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

第二十二条【资金账户安全保障】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包括募集机构开立的募集结算资金归集账户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开立的注册登记账户。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应当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应当明确监督机构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其中,监督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监督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应当做好内部风险防范。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第二十三条【内部控制机制】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和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将划款指令的生成与复核相分离,对系统重要参数的设置和修改建立多层审核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

第二十四条【基金账户开立要求】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办理账户类业务(如开立、变更、销户等)时,应当就投资者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与募集机构进行书面约定。

投资者是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与募集机构约定,采取将该基金的托管资金账户或者专门的基金财产资金账户作为收付款的唯一指定账户等方式保障投资者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份额确认】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募集机构提供的认购、申购、认缴、实缴、赎回、转托管等数据和自身资金结算结果,办理投资者名册的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向私募基金托管人提供投资者名册。

第二十六条【资金交收风险】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进行份额登记时,如果与资金交收存在时间差,应当充分评估资金交收风险。法律授权下执行担保交收的,应当动态评估交收风险,提取足额备付金;在非担保交收的情况下,应当与管理人或管理人授权的募集机构书面约定资金交收过程中不得截留、挪用交易资金或者将资金做内部非法轧差处理,以及在发生损失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第二十七条【募集结算资金划付】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资金交收路径进行募集结算资金划付。募集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未按照约定进行汇款或提交正确的汇款指令,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拒绝操作执行。

第二十八条【份额变更】基金份额以协议继承、捐赠、强制执行、转让等方式发生变更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在募集机构履行合格投资者审查、反洗钱等义务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证明文件及资金清算结果,结合自身业务规则变更基金账户余额,相应办理投资者名册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关于计提业绩报酬】基金合同约定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负责计提业绩报酬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保证业绩报酬计算过程及结果的准确性,不得损害投资者利益。

第三十条【数据备份】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根据协会的规定将投资者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在发生变更的T+1日内备份至协会指定数据备份平台。

第三十一条【自行办理份额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办理份额登记业务的,应当参考本章规定执行。

第五章 基金估值核算服务业务规范

第三十二条【基本职责】从事私募基金估值核算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估值核算机构)的基本职责包括:开展基金会计核算、估值、报表编制,相关业务资料的保存管理,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及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三条【估值依据】基金估值核算机构开展估值核算服务,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协会的估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估值核算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和服务协议规定的估值方法、估值频率、估值流程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核算。

第三十四条【估值频率】基金估值核算机构应当至少保证在开放式基金申赎,封闭式基金扩募、增减资等私募基金份额(权益)发生变化时进行估值。

第三十五条【与托管人对账】基金估值核算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操作备忘录或各方认可的其他法律文本的约定与私募基金托管人核对账务,由私募基金托管人对估值结果进行复核。

第三十六条【差错处理】当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估值核算机构应当及时纠正,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根据服务协议约定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披露及报告义务。

第三十七条【信息披露】基金估值核算机构应当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基金产品净值,编制和提供定期报告等基金产品运作信息。

第三十八条【附属服务】在协会完成基金估值核算登记的服务机构可以提供基金绩效分析、数据报送支持等附属服务。

第六章 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规范

第三十九条【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定义】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是指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和其他服务机构提供私募基金业务核心应用系统、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及安全保障等服务。其中,私募基金业务核心应用系统包括销售系统、投资交易管理系统、份额登记系统、资金清算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等。

第四十条【提供系统要求】服务机构提供基金业务核心应用系统的,不得从事与其所提供系统相对应的私募基金服务业务,不得直接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可以提供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及安全保障等服务。

第四十一条【风控要求】提供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单只基金开立独立证券账户,单个证券账户不得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不得直接进行投资业务操作,不得代为行使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平仓和交易职责。

第四十二条【风控检查】提供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公平交易机制,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及不同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防范私募基金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指令在发送到交易场所之前应当经过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风控检查,不得绕过风控检查直接下单到交易场所。 

第四十三条【销售系统服务要求】提供销售系统的服务机构应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书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销售系统涉及基金电子合同平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中应依法承担的投资者适当性和真实性核查等责任不因签署电子合同平台的外包协议而免除。

第四十四条【接口管理】服务机构提供核心应用系统的,应当保证数据通讯接口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协会颁布的接口规范标准要求;无接口规范标准的,数据接口应当具备可兼容性,不得随意变更。服务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开发接口和完整的数据库表结构设计,开发接口应当能够覆盖客户的全部数据读写。

第四十五条【执行程序和源代码的安全】服务机构应当对信息技术系统相关的执行程序和源代码设置有效的安全措施,切实保障执行程序和源代码的安全。在所有信息技术系统发布前对执行程序和源代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充分的测试,并积极协助客户进行上线前的验收工作。

第四十六条【信息技术系统架构】信息技术系统架构设计应当实现接入层、网络层、应用层分离,方便进行网络防火墙建设管理。信息技术系统架构应当能够支持系统负载均衡和性能线性扩张,通过增加硬件设备可以简单实现产品性能的扩充。

第四十七条【信息技术系统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其信息技术系统有足够的业务容量和技术容量,并能够满足市场可能出现的峰值压力需求,并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和客户的需求及时提供系统的升级、维护服务。服务机构应当对信息技术系统缺陷实施应急管理机制,一旦发现缺陷,应当立即通知信息技术系统使用人并及时提供解决方案。

第四十八条【数据安全】服务机构应当确保其主要业务信息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其中涉及核心业务处理的信息系统应当部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配合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现场检查及调查取证。

服务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所获取的客户信息、业务资料等数据的存储与备份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相关数据的保密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保护客户隐私,严守客户机密。

第七章 自律管理

第四十九条【报告义务】服务机构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服务业务情况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协会报送运营情况报告。服务机构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协会报送审计报告。服务机构的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分管基金服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更新登记信息。

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一次或多次股权变更,整体构成变更持股5%以上股东或变更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的,应当及时向协会报告;整体构成变更持股20%以上股东或变更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0%,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重大信息变更申请。

发生重大事件时,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协会报告。关于服务机构需要报送的投资者信息和产品运作信息的规范,由协会另行规定。

第五十条【协会职责】协会对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现场和非现场自律检查,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一条【投诉举报】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协会投诉或举报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服务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向协会投诉或举报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五十二条【一般违规责任】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条、第三章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七条、第七章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协会可以要求服务机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强制参加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等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严重违规责任】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七条、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六章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会可视情节轻重对服务机构采取公开谴责、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撤销服务机构登记或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对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协会可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并加入诚信档案。

第五十四条【多次违规处分】一年之内服务机构两次被要求限期改正,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两次被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等纪律处分的,协会可对其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服务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两年之内两次被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协会可以采取撤销服务机构登记或取消会员资格,暂停或取消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第五十五条【诚信记录】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违规行为被协会采取相关纪律处分的,协会可视情节轻重计入诚信档案。

第五十六条【行政与刑事责任】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移送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适用】服务机构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服务业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八条【生效】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同时废止。

第五十九条【解释】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

 

 

 

(来源: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

 


2017-03-02
高杨、姚灿灿、董耀平:国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模式分析与政策建议

国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模式分析与政策建议

 

近年来,以股权、产权、金融资产、大宗商品、邮币卡为主的各类交易场所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但各交易场所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其在资金安全、风险控制、业务合规等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交易场所违规操作的事件并不罕见,例如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的郭远峰携款潜逃事件、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挤兑事件等,由于投资者资本金难以保障而引起的群体性维权事件把现货交易市场逼到风口浪尖。鉴于以上情况,由地方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第三方带有监管性质的服务平台——交易市场的登记清算机构,或称清算公司应运而生,借以提高平台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据统计,从2014年起,全国共成立了9家登记结算机构,另外有4家正在筹备中。

一、国内登记结算机构成立的目的与作用

1.有利地方政府监管,节约行政经营成本

从监管角度与行政成本角度考虑,登记结算机构独立进行各类交易的清算业务,实现交易、资金管理、结算环节的严格分离,创新性地承担部分政府监管市场执行者与市场发展把关者的双重功能,为监管机构提供集中统一的行业管理平台,降低了部分行政成本。通过登记结算机构这个平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不仅能够直接关注到所有的交易数据、资金动向,而且能够全面掌握投资者的情况,进而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行为出现,有效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利益,对地方监管部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大有裨益。

从交易场所的经营成本角度考虑,在统一的登记清算规则和流程下,降低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增强了交易市场的风控能力,并从长远角度讲也降低了交易市场后台运营和部分客户管理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从而直接增加各类交易所的经济效益。

2.完善地方金融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各省市的交易场所小而分散,一直缺少一个处于中央枢纽位置的登记结算机构。鉴于登记结算机构的历史发展经验,宜建立与各交易场所处于水平位置而非当前隶属各交易场所的一个子部门的登记结算机构。这样地方登记结算机构的建立使地方要素交易市场形成一个闭环,大大完善了地方性要素市场的金融体系,有助于地方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备性。

登记结算机构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地方交易场所的公信力,解决部分交易场所发展的瓶颈制约问题,如近年来大宗商品与邮币卡交易所越来越严重的污名化问题。这样可以促使交易场所轻装上阵,更好地促进交易资产合理价格的形成,以服务于实体经济。另外,登记结算机构可进行具有公信力的票据与仓单登记,为电商平台等实体企业提供标准化认证与确权,拓展了实体企业的融资渠道,为当前处于新常态与转型期的经济作出贡献。

3.规范行业发展秩序,防范行业系统风险

近年来各地区成立了类型众多的交易场所,如股权、大宗商品、林权等,某些交易场所处于一个野蛮发展的状态,对市场发展和大众认知产生混乱,导致行业发展不规范,扰乱了行业秩序。而且交易场所涉及到资金安全、风险控制、交易业务规范等问题,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规范,将其置于阳光下监管,为此各地设立登记结算机构可以保障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一定程度上防范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促使行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国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功能定位

目前,国内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功能定位大致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信息登记平台

登记结算机构可为各交易场所提供交易品种、投资者信息、交易合约、票据、仓单等各类信息的登记服务。

2.资金管理、结算平台

登记结算机构可根据各交易场所的实际需求,以独立的登记结算系统为交易所提供清算结算、资金管理、投资者交易保证金的存管等服务。

3.数据分析平台

登记结算机构集中了大量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等,可为监管部门、市场参与者提供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和数据分析服务。

4.风险管理平台

对交易场所资金进行实时监控,降低了交易风险,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此外,登记结算机构也会对清算对象进行筛选,以防范违约风险的发生。 

三、典型区域性登记清算机构发展介绍

目前全国成立的区域性清算所有9家,还有4家正在筹备中。以下对国内已成立并开展相关业务的4家登记清算机构进行简要介绍:

1.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登记结算机构”)成立于2014年1月16日,注册资本1.6625亿元,第一大股东为无锡市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其余股东均是江苏各地的交易场所,是国内首个实际投入运转、专门为大宗商品、权益类交易场所提供服务的登记结算公司。江苏登记结算机构已经对外投资了江苏小微企业融资产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德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锡高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政府非常支持成立清算所,2013年即发布了《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明确全省交易场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同时,江苏金融办为江苏登记结算机构站台,发布行政命令要求当地交易所接入江苏登记结算机构,规定了最后接入时间,并以限制业务作为不执行的惩罚手段。另外在江苏,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体系的建设已经纳入了江苏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

江苏登记结算机构网上业务平台共三类组织主体接入:投资者、交易场所、监管部门。江苏登记结算机构已经与15家银行、6家交易场所建立了合作关系,22家交易所逐步接入,其中主要为商品合约类与文化产权类交易所。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登记结算机构于2015年12月与3家P2P企业(江苏金票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紫金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江苏银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资金集中托管关系,但今年8月24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P2P企业必须在银行托管资金,因此,登记结算公司为P2P企业资金托管的业务可能被禁止。

2.广州商品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商品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商品清算中心”)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资本1亿元,第一大股东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商品清算中心主要为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等提供服务,已经与13家银行、6家交易场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广州商品清算中心预计今年会在全国范围内接入5家交易场所,预计年清算量将达到1500亿。

就目前来看,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发展得最好,其主要开展三类业务:清算业务、信用信息登记业务、场外期权业务。清算业务包括统一清算、资金监管、信息登记,信用信息登记业务包括应收账款资产管理、仓储认证、电子仓单管理及质押融资。

3.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有限公司

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清算中心”)成立于2015年9月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第一大股东为海尔集团,其余股东为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拥有员工21人。青岛清算中心定位于金融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于青岛财富管理中心,与银行和资本市场非银机构合作,为青岛市的各类场外交易市场提供统一登记、资金管理、资金清算等服务。

青岛清算中心网上业务平台共三类组织主体接入:投资者、交易场所、监管部门,已经与7家银行、3家交易场所建立了合作关系。未来,青岛清算中心还将围绕现货市场提供仓储物流、仓单认证、公示系统,仓单、票据等有价凭证的登记、托管及融资服务,大数据支持服务中心-提供数据信息服务,信息咨询培训等全流程的服务。

青岛清算中心作为海尔集团发起设立的子公司,其继承了海尔的文化。青岛清算中心实行无边界项目团队机制,即人人均可以做项目组长,组合队员进行项目开发。得益于这种激励制度,于2016年10月中旬,青岛清算中心的交易额就突破了100亿元。

4.天津商品交易清算所有限公司

天津商品交易清算所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清算所”)成立于201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亿元,第一大股东为天津津贵易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其余股东为天津商品交易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清算所网上业务平台共有两个接口:清算接口、监管接口。目前网站还处于测试阶段。

统计国内成立的登记结算机构,可以发现:第一、各省市基本是一个省建立一个登记结算中心,这与各地出台的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有关,即各地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中均实行“交易场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第二、登记结算中心的股东单位有两类:地方金融类国企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前者出资的好处是对外公信力与独立性强,后者出资的好处是方便登记结算中心的业务开展,在把各个交易场所引入到结算中心过程中将会减少不少阻力。第三、业务范围也主要分为两类:登记服务、支付结算服务。

四、关于成立登记结算机构的建议

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要发挥其职能作用,除了具备独立且安全可靠的结算系统、与各银行完成顺利对接外,还需要多家交易系统共同接入登记结算机构的结算系统,因此为更好发挥登记结算机构的作用,登记结算机构需要政府层面提供相应的扶持措施:

       1.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规定区域内交易场所必须接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

 完全依靠登记结算机构对外发展业务,不少交易场所因为利益考量不愿意接入,这会导致登记结算机构失去作用,沦为空壳机构,例如各交易场所因为监管层级不一样,其沉淀资金的转移可能涉及省级国企与市级国企之间的利益博弈,市级国企(或者省级国企)可能不愿意将其区域银行内托管的保证金转至其他银行。因此政府需要统筹协调,有必要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区域内交易场所需进行统一清算以解决交易场所条块分割的利益壁垒问题,如北京市金融局发布《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金融〔2016〕27号)明确规定,北京市各交易场所须接入登记结算平台,未接入登记结算平台的交易场所,须制定接入计划并报市金融工作部门同意,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法规出台。

2.政府相关部门鼓励各银行与登记结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由于登记结算机构系统需接入多家交易场所的交易系统,服务的客户群体众多,涉及的银行账户可能来自多家银行,因此结算系统需要与多家银行相连接才能顺利进行资金结算、资金存管等工作,部分银行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等方面考虑不愿与登记结算机构合作,若政府部门出面鼓励协调,则有助于该问题的顺利解决。

3.对接入登记结算系统的交易场所给予适当补贴

对于习惯了与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对接的交易场所而言,登记结算系统的接入面临两个重要问题:业务的剥离与高昂的成本。交易场所与登记结算机构对接后将成为纯粹的交易平台,其他大部分业务和流程将由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这就意味着原本属于交易场所的部分利润减少。至于成本问题,各地登记结算机构的手续费收取标准与单一银行要高出不少,这将对已然利润下降的交易场所造成进一步地收益冲击。基于这两点,交易场所在接入登记结算系统过程中积极性不足。因此,政府有必要在前期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以弥补交易场所的利润损失,提高其接入的积极性。




(来源:鹿头社)

2017-03-02
新经济 新动能 新金融 南昌举办2017“红谷看金融”招商推介会 暨“红谷滩金融论坛”

豫章故郡,海昏侯国的千年历史翻页而过;洪都新府,滕王古阁的不朽诗篇传唱千年;英雄名城,八一军旗的革命印迹经久不息。南昌,一座正在崛起的现代化新城,一片金融创新的肥沃土壤,在充满挑战也孕育机遇的经济形势下,正蓄势待发,乘势而上。

今年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我省确定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求各地、各级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和资源配置的核心,发展新金融、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对于推动新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在当前经济已进入转型升级的新常态下,金融正扮演着提速转型的重要支撑角色。

为此,江西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将打造新金融作为发展新经济的核心战略,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原则和金融发展规律,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积极营造良好经济生态环境。为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创新,2月25日,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江西财经大学联合承办的2017“红谷看金融”招商推介会暨“红谷滩金融论坛”在红谷滩新区隆重举行,这也是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成立后举办的首届金融会议。

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省政府副秘书长王亚联、省金融办主任胡伏云,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玉文以及红谷滩新区工委书记周亮,红谷滩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毛顺茂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省金融监管机构和全省各大金融机构主要领导、金融系统专家学者、省市部分集团企业负责人,省直、市直相关部门和兄弟城市金融办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紧扣“新经济、新动能、新金融”主题,立足于我省经济金融发展现状,结合省内外的金融形势,对当前我省金融发展作一次系统的分析,为我省金融业发展指明方向。论坛以创新发展培育增长新动力,以改革构建发展新机制,以开放形成竞争新优势为主线,突出了让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打造新金融成为加快江西发展这一主旋律。

八方精英汇聚,共谋金融大计。活动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红谷看金融”招商推介会,旨在“拓宽酒巷”“筑巢引凤”,宣传推介红谷滩金融商务区;第二部分为“红谷滩金融论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赖小民、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俞乔等6位业界权威专家出席活动并作主旨演讲,与会领导、专家、企业家通过沙龙对话,开创强省建言献策的“金融隆中对”。

活动期间,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为“江西互联网产业园”与“江西基金产业园”授牌,南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安作重要讲话。

据悉,红谷滩金融商务区自2012年启动建设以来,按照“三年基本成形、五年全面建成”的总体要求,在省、市共同推动和指导下,红谷滩新区以金融产业发展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建设,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着力引进监管类、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等各类金融高端业态,重点抓好金融法人单位和区域性管辖机构落户,积极引进互联网金融、基金、金融服务中介配套机构等一批新兴金融和服务机构,同事,注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聚焦高端金融人才,狠抓金融风险防控,经过4年多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业为主体,互联网金融、基金、融资担保等新兴金融业为补充,中外金融机构并存,功能较为完备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和全方位的金融发展格局,有效地策应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

如今,已汇集传统金融机构、新金融、类金融以及各类金融服务机构500余家,仅2016年,就新增金融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243家,其中234家已开业,凸显了“机构聚集、业态完整、市场完善、创新活跃、辐射强劲、生态优良”的金融效果。预计到“十三五”末,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将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转变,并着力做好要素市场和交易市场两篇文章,打造全省金融机构种类最多、业态最丰富、体系最完善、资本市场多层次的金融新高地和区域性金融中心。

这500余家金融和金融服务机构中,集聚了江西省保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两家省级金融业监管机构;江西银行等6家金融法人机构;中国银行等4家银行的江西省分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等25家银行业区域性的总部机构,另外还有28家证券机构和26家保险机构的省级分公司。

由此,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金融链条:既有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业,还有新兴的金融业态:基金、股权投资、互联网金融、信托、租赁、期货、典当、小贷、资产管理及各类金融中介机构等等。完整的金融产业链条又着力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激发了金融业的发展活力,使全区金融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

下一步,红谷滩新区将优化金融商务区的空间布局、加大招商力度,除引进新型金融机构外,着力引进全国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区内的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做大做强,未来还将引入金融资产、碳排放、贵金属、文化产品等交易市场,将按照建设“机构聚集、生态良好、产融互动、市场完善”的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发展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业,把红谷滩金融商务区打造一个交易活跃的金融大市场。

 构建“一院二园三平台”格局。为紧抓项目招商,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2016年,在红谷滩新区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全省金融商务区工作人员马不停蹄地赴北上广深及成都、杭州等金融发达城市考察取经、招商引资,积极推介全省金融商务区,同时围绕“盘活存量、扩大增量”两条主线,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组建了红谷滩金融商务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重点推进“一院两园三平台”的建设。

一院:即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去年10月,省金融办、江西财经大学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三方共同成立了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共同打造高端金融智库(人才库),编制《全省金融商务区五年发展规划》,为政府决策和全省金融商务区的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未来,江西金融发展研究院将围绕“服务全省经济建设、谋划全省金融发展”主题,举办各类金融峰会(论坛、沙龙),将“红谷滩金融论坛”打造成常态化、学术化的金融思想碰撞平台,为江西金融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智库支持和“头脑风暴”。

两园:即“江西省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和“江西省基金产业园”。2016年12月,全省金融商务区获批成为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区。2017年1月,“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和“基金产业园”已经获得省政府的批复,为下一步互联网金融企业、基金企业聚集红谷滩打下了基础。

三平台:金融控股平台——通过该平台,整合政府和企业的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发挥杠杆效应,提高金融商务区资产和资金的利用效率。目前,红谷滩新区已经与辖区内的几家骨干企业合作,组建全省首家区一级的金融控股平台,为下一步发展VR产业等实体经济打下了基础。金融服务平台——选址展示中心这个“第一窗口”,成立一个市场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中心,实施全口径、一窗化受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着力打造一条快速、高效、贴心的金融代办服务的绿色通道,以提升政府服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致力于盘活金融产业链上的各类资产,实现资金在全区乃至全国的高效率利用。

回顾全省金融商务区的4年建设历程,红谷滩新区摸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建设经验:那就是紧紧围绕招商引资这个主线,招大引强、聚集金融机构、做大产业,以完善的金融产业链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业的附加值,同时恪守“端口前移、保姆式服务”的理念,打造出了金融新高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来源:江西金融

2017-02-27
江西首支千亿级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航母”起航

25日,江西省首支千亿级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正式揭牌。基金的成立将使以往财政资金为经济发展直接“输血”变为政府“造血”,完成由财政补贴向股权投资的转变。

据了解,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将采用母子基金“1+N”模式,统筹江西省财投集团出资200亿元作为劣后级资金,按照1比4杠杆比例向省内外社会资本募集资金800亿元,形成1000亿元规模的母基金。

与此同时,以母基金发起设立投向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子基金,或参股已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二次杠杆形成总规模达到3000亿元的基金集群,并通过项目的实施,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江西的发展升级建设。

当日,江西省财投集团、江西省财投基金公司与江西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和民生银行等15家银行进行母基金签约。江西省财投基金公司与创东方、中财金控等16家子基金管理人进行子基金签约。硅谷天堂和建银国际等子基金管理人与博能集团、江铃集团、江中集团和正邦集团等企业进行项目签约。

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由江西省财投基金公司运营和管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的目标任务是围绕江西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突出精准扶持和定向调控,通过政府引导投资、股权投资(PE/VC)等方式,力争用4年时间逐步打造3000亿元左右的产业投资基金集群总规模。”

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基金投向上,将主要支持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等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子基金优先投资于注册或生产基地在江西的企业。设立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放大政府的资金效应,有利于优化资金配置方向,有利于扶持创新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7-02-27
刘士余:金融家与资本大鳄只有半步之遥

北京时间今天(2017年2月26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方星海、赵争平一同出席新闻发布会。

以下按时间顺序更新,最新的内容在最上方:

11:54 证监会新闻发布会结束

11:42 刘士余:证监会的首要任务是监管 资本大鳄侵害中小投资者的账要算的

有记者提问称,刘氏金句中的野蛮人是谁,资本大鳄又是谁。

刘士余称,证监会的首要任务是监管,第二第三任务还是监管。他称,我到证监会后花了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乱象,开了眼界,很受震惊。这些行为披着合法的外衣,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残忍地侵犯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他称,在监管的过程中,大家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的认识。我也非常关注媒体对去年12月3日基金业协会倡导的评论,有争议的,有批评的,有赞同的。忠言逆耳利于行嘛。在特定的时点,特定的案件,特定的场合,证监会可能会掉几根羽毛,但和保护广大投资者这个天大的利益相比,掉几根羽毛又算什么呢。

刘士余称,在资本市场上,天使和魔鬼只有一念之差,金融家和资本大鳄只有半步之遥。在计算风险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广为运用的今天,资本市场的任何动作都会有记录的。也就是说,任何人,任何机构任何时候做的违法违规,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都会记录。我们都会盯住不放。那些套路不管用了。

刘士余称,我反复强调的是,我是倡导我们基金行业的同事不要做野蛮人,不要做妖精,不要做害人精。资本大鳄侵害中小投资者的账要算的。

我讲的是行为,但你不能从行为就推定是某个人干的。如果告诉你野蛮人是谁,妖精是谁,资本大鳄是谁,那下一步我还怎么干活。

11:36 刘士余:资本市场敞开怀抱欢迎科技创新企业

刘士余称,资本市场敞开怀抱欢迎科技创新企业,但证监会尊重上市公司对公司地的选择。在海外上市的企业有一份责任,在某种程度上是代表我国企业赴境外赶考。目前,我们与海外交易所只有合作,没有竞争。但我们有这份自信,竞争总有一天会有的。

11:30 方星海:期货市场不需要虚高的交易量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称,期货市场不需要这么高的交易量,不需要虚高的交易量。进一步推进石油期货准备工作,尽快推出。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引进境外产业客户参与国内期货市场交易。

11:23 赵争平:新三板改革的重点是市场分层

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称,新三板改革是今年建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融资、交易这些核心功能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重点是市场分层。

11:05 方星海:将逐步提高境外机构参与境内金融机构的股比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称,证监会欢迎境外服务提供商来中国开展业务。将逐步提高境外机构参与境内金融机构的股比。证监会关于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原则是,推动双向对等开放,我们愿意在国际协议框架下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

10:50 李超:基金投资者不要快进快出 要借鉴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称,基金的投资者尽量不要快进快出、短线操作,要借鉴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式。证券基金行业发展与国际差距较大,部分机构存在片面追求规模,追求短期效应;合规风控基础不牢,形同虚设。

10:41 方星海:对A股纳入MSCI指数乐观其成 改革节奏不会按照MSCI来改变

路透提问称,如何看待中国今年纳入MSCI指数的几率,如何看待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市。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称,MSCI若纳入A股,我们一直是乐观其成。我们认为任何国际指数没有中国在里面,是不完整的,是非常不完整的。是否纳入A股,决定权在MSCI,不在中国证监会。对于今年能不能纳入,我们没有判断。我们改革开放的节奏不会按照MSCI来改变。

方星海称,关于外资企业境内上市,我们所提的国际板一直在研究,但存在技术性障碍,包括会计准则、监管方面、信息披露等。

10:29 刘士余:长远看通过减少或暂停IPO来稳定市场效果并不好

刘士余称,的确有人担心IPO数量大了,力度大了,可能会影响二级市场。

过去,当资本市场下行压力过大的时候,我们曾经也用过减少或暂停IPO的方法来稳定市场,缓解下行压力,也取得过时点性的效果。但从长远看,从历史回顾来看,效果并不好,因为没有解决资本市场长期发展的稳健性机制问题,没有解决资本市场的活水源头问题,没有解决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问题。

动态来看,资本市场在于分享实体经济成果,为实体经济服务,一个脱离实体经济的资本市场是不长久的。但从静态来看,在某一个时点,新股发行增加会改变供求关系,但也会改变市盈率。要想长久必须要有新的公司进来,新公司自动会带来投资价值,会带来流动性。

主流观点认为资本市场经过股市异常波动后,自我修复功能要比预期的好。具备了适时适度加大IPO力度的条件。我们的工作最基本的准则就是尊重资本市场机制,规律,顺应资本市场需求。实践证明,来自市场共识的这个做法,市场是欢迎的,有生命力的。

我们有信心解决所谓的堰塞湖问题。堰塞湖数量效应不是很重要,对部分投资者的心理效应很重要。通过去年一年时间,我相信原来有些预期--股市一下行就停止IPO,也导致了这个预期被扭曲。

刘士余说,过段时间,大家还会看到证监会公布有影响力的的案子来,包括忽悠式重组,忽悠式并购,逮到了不小的案子。去年,我们的券商,真的落实风险责任,包括一些上市公司和一些保荐人,主动从IPO排队中撤回了90家。好的上市公司,一定会带来市场资金增量的增加。我们新三板的功能也越来越突出,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交易中心,法律地位明确了,运行规矩明确了,对小微企业的股本融资将发挥积极作用。

10:16 发布会进入问答环节 刘士余称改革和稳定是相辅相成的

刘士余称改革和稳定是相辅相成的:

没有稳定的资本市场环境,任何改革都无法推进,已经迈出的改革的步子可能倒回来,这方面我们栽过大跟头,犯过大错误,有深刻的教训。就改革来说,我的体会,路是一步一步走的,关键是走在正确的路上,而且方向要对。

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称,资本市场要有高质量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数量还要增加。我们的资本市场要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检验改革是不是下了真功夫,方法对不对,效果好不好,唯一的标准就是资本市场是否稳健发展。

刘士余称,聪明人不能老摔跟头,要避免摔跟头,资本市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他称,刚刚结束的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对“进”的方面做出了明确任务,其中重要一条就是改革要有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尤其是资本市场参与者达成共识的一些关键性制度,必须迈出关键步伐。看准了的改革,市场发展亟需的改革,我们就坚定不移地去做。

10:00 刘士余:一年来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个字:“稳、严、进”

刘士余称,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证监会系统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个大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努力做好资本市场稳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年来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个字:“稳、严、进”。

他表示,第一是“稳”:

我一到证监会工作,就深切感到,在经历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市场最期盼的是稳。回首2016年,这一点做到了。一是政策预期稳。我们牢牢地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牢牢坚持那些被市场拥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保持工作的定力。二是市场运行稳。2016年,在广大投资者的共同呵护下,沪深两市波动幅度在收窄,投资者的信心在增强,市场运行趋于稳定,市场的各项功能明显增强。三是改革步子稳。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用制度改革解决股市异常波动后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的问题,拿捏好改革的顺序,稳扎稳打。

第二是“严”:

一年来,我们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具体来讲,一是标准严。我们确定的IPO审核标准是严的,目的就在于保证上市公司质量,从源头上防止病从口入。二是执行严。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我们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三是自身管理严。我们牢牢坚持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条政治主线,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保证我们这支队伍的政治使命感强起来,腰杆子硬起来,监管严起来。

第三是“进”:

我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的改革方法,完善了资本市场一系列基础性的制度。大家都看到了,包括:新三板分层,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法律地位、运行规矩的明确,这方面国务院发了明确的文件;对贫困县企业的IPO在坚持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及时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和再融资的相关制度;着力完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监管规则。我们充分发挥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创新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手段和机制,探索性建立了证券纠纷多元化调解化解机制等。

刘士余称,去年有280家企业通过IPO的审核,248家企业完成IPO,融资1630多亿元。还有几个数字也可以和记者朋友们提一下,上市公司去年再融资募集资金超过1.34万亿元;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261家,通过并购重组,增加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9800多亿元;新三板记者朋友们都很关注,去年挂牌企业翻了一番,年底超过了1万家,当年融资超过了1391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在多部门的协调支持下稳健发展,去年净增加企业债券的筹资超过了2.7万亿元。这些“真金白银”都实实在在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三是双向开放取得新成果。沪港通进一步完善,深港通顺利开通,证券行业的机构、证券交易所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中国证监会和国际上有关国家、地区的证监会组织跨境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紧密,效率进一步提升。

相关内容:专家解读证监会发布会:资本市场将有重要突破 大鳄莫猖狂

2月26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在国新办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对此,十大专家解读道:

安信:新三板改革将有所突破 进一步提高整体评级

伴随分层明确、流动性加强、交易制度完善和投资者准入门槛的调整,新三板市场将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市场格局将更加明朗。我们参考海内外二板及三板市场的发展情况,认为新三板在制度设计上将有较大改革空间,政策明朗将带动优质公司估值修复。

东北证券评证监会发布会:监管层会重点扶持新三板精选层

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付立春认为,赵争平副主席的讲话首先对新三板的定位、特别是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中的定位进行了确认。其次,新三板的改革创新当中,将以分层为主线,推动其他方面的改革。在发行、交易和监管上都会进行区别对待,市场的积极作用会更有效集中的发挥出来。 特别是对于精选层,监管层会重点的扶持。

人大重阳评证监会发布会:资本市场需刮骨疗伤 大鳄莫猖狂

股市不是抽血机,不能只是“暴富”的平台,不能只让极少数人通过内部操作,以“猛拉”或“猛压”股价的方式获得暴利,那与抢劫无异。在我看来,股市的确有赌性,但不应是由庄家玩猫腻、坑蒙赌客的赌场。真正的资本市场是帮助人们找到更有价值的公司,并帮助这些真正有价值的公司盈利,进而赢得个人的利益。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炒股”就是一个极其有中国式“赌性”的词

吴国平:刘士余“稳严进”思路清晰 给到市场需要的明确预期

刘主席对过去一年工作用“稳,严,进”来概括了。谈到稳更是融合了改革来谈,有句话的意思印象很深刻,那就是:没有稳定一切改革无从谈起。其实后面很多内容都是围绕这意思来展开,比如为何要“严”,要严厉打击害人精,妖精等,要严厉打击忽悠式重组,要严格审核上市公司质量,说白了,这些“严”的背后都是要构筑健康的市场基石,给到市场足够的信心,让市场能够稳,也只有稳,类似IPO堰塞湖等事项才能稳步不断向前推进。可以说,我感觉刘主席的思路是很清晰的,给到了市场需要的一些明确预期。

东方证券邵宇:三方面理解刘士余珍珠比喻

邵宇认为,首先,如何增加上市公司的供应量,让更多靠谱的公司拿到足够的资金,从而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是中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的主题。其次,刘士余强调,跟数量相比,上市公司的质量更重要,因为只有上市公司具有高质量,才能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的回报。最后,对投资人、上市公司加强监管,将能够帮助资本市场构成完整的生态体系,推动市场正向循环。

前海开源基金杨德龙:监管有助于推动股市长期健康发展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刘士余讲话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厘清市场疑问、推动行情展开。证监会通过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严格规范再融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有助于推动A股长期健康发展。

申万宏源桂浩明:明确监管预期利于市场信心提升

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分析师桂浩明表示,刘士余明确了资本市场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同时明确了政策监管预期,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桂浩明同时表示,刘士余的讲话内容总体来说符合市场预期,其中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关注。

盘古智库郑联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需要有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

刘主席提出了稳、严、进来描述资本市场的监管是贴切的。资本市场主要功能是服务于实体经济,需要稳定市场环境,需要有效定价机制,需要有效监管体系,在有效监管、从严监管中保障市场相对稳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体现。珍珠项链论充分解释了资本市场运行的内在运行机制,也是未来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方向。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是基础,是核心,不怕上市公司多,只怕好公司少,加大对高品质公司服务能力需要更加完善的资本市场发展机制和制度,需要更加有效的监管框架和微观标准。这也要求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需要有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

九州证券邓海清评证监会发布会:2017年新三板预期会有措施出来

九州证券邓海清称,2017年中国证券市场改革的一个特点是流入侧改革;中国一直是守住金融风险底线的改革,严字当头;未来,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资本,对资本市场的兴趣在提高;新三板经历了大跃进的发展,但企业发现融资的功能弱化;2017年,新三板预期会有措施出来;2017年资本市场的改革,可能是一个焦点。

相关内容: 一分钟读懂证监会发布会干货:刘士余愿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掉羽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上午10时在国新办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精彩观点汇总:

刘士余“珍珠论”:资本市场就像穿珍珠项链

改革、稳定、发展必须是全方位的协调。就像一串珍珠项链,要有好的珍珠,那就是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珍珠数量要够,那就是上市公司的数量还要增加。

穿起来的项链任何时候戴着好看,那挑的线就要坚固扎实,那就是基础制度要扎实,改革方向要正确。

珍珠项链在夏天是怕汗的,遇汗以后要洗干净,怕酸、怕碱,要呵护,那就是资本市场要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刘士余强调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不担心掉几根羽毛

刘士余:有人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这些行为披着合法的外衣,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残忍地侵犯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不担心掉几根羽毛,只有把投资者权益保护好,“掉的羽毛还会长出来”。

刘士余:证监会与保监会无缝连接 精诚合作

证监会与保监会两个部委将无缝连接,精诚合作,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会更好。另外,对于其幽默直爽的语言风格如何形成,刘士余透露,“来源于生活和个人经历。”

刘士余拒绝点出害人精是谁:告诉你了 下一步还怎么干活

现场有记者提问,“资本大鳄是谁,门口的野蛮人是谁“。刘士余拒绝点出害人精是谁,表示:“不要做野蛮人、不要做妖精、不要做害人精”,我讲的是行为;你问我“野蛮人是谁?妖精是谁?害人精是谁”,如果我都告诉你了,你说我下一步怎么干活。

刘士余:到证监会了解资本市场乱象 开了眼界很受震惊

刘士余:我到证监会后花了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乱象,开了眼界,很受震惊。这些行为披着合法的外衣,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残忍地侵犯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刘士余:风平浪静好行船 没有稳定市场环境任何改革都无法推进

“风平浪静好行船”,没有稳定的市场环境,任何改革都无法推进,甚至迈出的步子要倒过来。不坚持国际化的改革方向,稳定就没有基础。改革和稳定相辅相成。

刘士余:中国证监会目前和国外交易所只有合作 将来竞争一定是有的

刘士余表示:中国证监会目前和国外交易所只有合作 将来竞争一定是有的。

刘士余:证监会首要任务是监管、监管、监管

刘士余表示:证监会第一任务是监管,第二任务是监管,第三还是监管。我在证监会花了较长时间了解资本市场的乱象。

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新三板改革的重点是市场分层

新三板改革是今年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把融资交易等核心功能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重点是市场分层。

李超:证券基金行业内幕交易、老鼠仓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形象

证券基金行业发展与国际差距较大,部分机构存在片面追求规模,追求短期效应;合规风控基础不牢,形同虚设。内幕交易、老鼠仓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这个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方星海:没有中国股市的MSCI指数是不完整的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A股纳入到MSCI指数这个问题,我们乐观其成。没有中国股市,MSCI指数是不完整的。

方星海:停牌制度不够规范 平均10%的股票因为某种原因停牌

上市公司停牌制度相对来说不够规范,平均10%的股票因为某种原因停牌,这个问题我们要予以关注和解决。

刘士余:关键性制度必须迈出关键步伐

与券商经济学家聊天,他们表示,去年盼望稳,今年盼望稳加进。资本市场任何时候都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对进的方面有明确任务,很重要一条是改革要有新进展、新突破,尤其是关键性制度必须迈出关键步伐。

刘士余:资本市场要有高质量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数量还要增加

资本市场就跟穿这个项链是一样的,要有好的珍珠,那就是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珍珠数量要够,那就是上市公司的数量还要增加。穿起来的项链任何时候戴着好看,那条线要坚固扎实,就是我们的基础制度要扎实、改革方向要正确。这个珍珠项链夏天要怕汗啊,所以有汗以后要把它洗干净,它怕酸、怕碱,要呵护,那就是我们资本市场要加强监管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啊。

刘士余:主流观点认为资本市场自我修复功能比预期好 具备加大IPO力度条件

去年以来,证监会就这一问题持续加强和市场的沟通,主流观点认为,异常波动后,资本市场的自我修复比预期要好,具备了适时、适度加大IPO力度的条件。正如我上面提到的,我们工作的最基本准则就是尊重市场机制、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

刘士余:严把IPO质量关 去年90多家企业撤出上市排队

IPO这个家数多一点、少一点,关键是过会企业的质量,所以我们加大了发行人、保荐人的责任,保荐人、保荐人嘛,去年下了很大的工夫就是IPO的质量关、再融资的质量关、并购重组的质量关。去年我们券商真的落实风险责任,包括一些上市公司和一些保荐人,主动的从IPO排队的家数当中撤回去90家,这就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把握住质量关。

刘士余:过段时间大家还会看到查处“忽悠式”重组的大案

过段时间大家还会看到查处“忽悠式”重组的大案。经过发展,目前解决融资的路子也是越来越宽。新三板的功能越来越突出,它将发挥更大作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交易中心,法律地位明确了,运行规律明确了,对辖区内小微企业的股本融资发挥相应作用。再加上规范化的并购重组,排队企业股权融资的满足度会越来越高。

刘士余:上市公司不管所有制结构是哪一种 都应当遵循我国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公司法》第19条,对公司中党的组织、党的活动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证监会周五对个别公司做出严肃处罚,上市公司不管所有制结构是哪一种,都应当遵循我国政治制度,遵守法律。

刘士余: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我们及时亮剑坚决亮剑

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我们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跨境监管协助机制进一步紧密,效率进一步提升。

刘士余:新三板吸纳新公司功能比肩沪深交易所

刘士余表示,目前不光沪深两所吸纳新公司的能力在增强,新三板在这方面的能力也越来越突出,并在解决IPO“堰塞湖”问题中发挥更大作用。

2016年加大资本市场IPO审核的力度,增加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供给,去年有280家企业通过IPO核准,248家完成了IPO发行。

相关内容:刘士余十大金句汇总:首创项链论和羽毛论 加快发IPO还要和资本大鳄算账

2月26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不改风格,依旧妙语连珠。

资本市场像穿珍珠项链 上市公司数量还要增加

改革、稳定、发展必须是全方位的协调。就像一串珍珠项链,要有好的珍珠,那就是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珍珠数量要够,那就是上市公司的数量还要增加。

穿起来的项链任何时候戴着好看,那挑的线就要坚固扎实,那就是基础制度要扎实,改革方向要正确。

珍珠项链在夏天是怕汗的,遇汗以后要洗干净,怕酸、怕碱,要呵护,那就是资本市场要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刘士余拒绝点出害人精是谁:告诉你了 下一步还怎么干活

现场有记者提问,“资本大鳄是谁,门口的野蛮人是谁“。刘士余拒绝点出害人精是谁,表示:告诉你了,下一步还怎么干活。

资本市场的诱惑是巨大的 “天使和魔鬼只有一步之差”

有人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这些行为披着合法的外衣,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残忍地侵犯广大投资者的权益。资本市场的诱惑是巨大的,“天使和魔鬼只有一步之差”;有些金融家本来是金融家的行为,弄着弄着就成了大鳄的行为了。只有把投资者权益保护好,“掉的羽毛还会长出来”。

风平浪静好行船 没有稳定市场环境任何改革都无法推进

如何拿捏改革和稳定的关系,是到任证监会之后一直在思考的问题,风平浪静好行船,资本市场多年的实践证明,没有稳定的市场环境,任何改革都无法推进,甚至已经迈出的改革步子也会倒回来。

他表示,如果不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不坚持问题导向的改革思路,资本市场中长期积累下来的顽疾就不可能减少,更谈不上根除,资本市场的发展就没有活力,稳定就没有牢固的基础,所以改革和稳定是相辅相成的。

主流观点认为资本市场自我修复功能比预期好 具备加大IPO力度条件

主流观点认为,异常波动后,资本市场的自我修复比预期要好,具备了适时、适度加大IPO力度的条件。正如我上面提到的,我们工作的最基本准则就是尊重市场机制、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所以,去年加大了资本市场IPO审核的力度,增加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供给。实践证明,来自于市场共识的这个做法是受市场欢迎的,是有生命力的。

排队上市是中国经济实力的体现

如何看待排队企业的家数还有一个角度。我们是发展中的大国,我们创新驱动的实施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上市,这是好事,是中国经济实力的体现,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源头活水。我相信通过发布会,资本市场参与的各方面信心会进一步增强。

增加优秀的上市企业能带来更多的增量资金

刘士余表示增加优秀的上市企业能带来更多的增量资金。表示,暂停IPO维护股指曾取得阶段效果,但长远看效果不好,因为未解决为实体企业服务等问题,新公司进入股市自动会带来增量资金,因为会增加投资价值。在多方调研中发现,目前市场自动修复超预期,因此加大了资本IPO市场审核,新股供给力度。过会企业数量不重要,过会企业质量更重要。去年已经把发新股就会影响股指的预期扭转了,由担心变信心。

刘士余强调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不担心掉几根羽毛

有人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这些行为披着合法的外衣,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残忍地侵犯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不担心掉几根羽毛,只有把投资者权益保护好,“掉的羽毛还会长出来”。

刘士余:到证监会了解资本市场乱象 开了眼界很受震惊

刘士余回应“野蛮人是谁,资本大鳄又是谁”:证监会的首要任务是监管,第二第三任务还是监管。

我到证监会后花了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乱象,开了眼界,很受震惊。这些行为披着合法的外衣,在资本市场巧取豪夺,残忍地侵犯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刘士余:证监会首要任务是监管、监管、监管

刘士余表示:证监会第一任务是监管,第二任务是监管,第三还是监管。我在证监会花了较长时间了解资本市场的乱象。



(来源:CHINAFT整合


2017-02-27
郭树清回京执掌银监会 尚福林离任或进政协

从2月23日下午开始,全国各地银监局局长、银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等,陆续回到北京。2月24日上午,他们齐聚北京金融街银监会办公楼会议室,聆听中央组织部门宣布新一任银监会主席人选——23日深夜回京的山东省省长郭树清,接替尚福林,成为银监会第三任主席。这是一个略出乎市场意料、亦在相当部分业界人士预计之中的重要金融监管部门人事任免。郭树清今年将满61岁,4年前从证监会主席赴任山东。65岁的尚福林在掌舵银监会五年多后卸任。据熟悉高层人事安排惯例的人士分析,尚福林可能获得类似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安排,未来在全国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任职,但这尚有待权威部门正式确认。

据有关媒体现场目击报道,23日傍晚19时33分,郭树清乘坐始发自上海、经停济南的G148次高铁,于当晚21时12分左右抵达北京南站。2月24日一早,他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到中央组织部门报到,随后在组织部门有关负责人陪同下,到银监会参加会议,与尚福林完成人事流程上的工作交接。

对郭树清而言,金融街一带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工作地点。此次接任银监会主席,他即将面对的,是10年黄金期终结之后、规模巨大、挑战颇多的中国银行业,更为复杂的,则是中国及全球宏观逆周期环境下的金融监管多重使命与挑战。

从地方官员到重归金融监管,曾经短暂担任过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此番轮作银监会主席,被部分业界人士解读为,这或是某种过渡性安排,他的下一步职责,或在2018年政府小换届之际更加明确。2016年以来,现行“一行三会”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之声日隆,有关超级央行或混业监管的建议不时被提及,在诸多可能的金融专业干部人选中,郭树清和黄奇帆均是市场人士反复热议的人选。相对而言,曾在80年代参与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后在央行、省级岗位、国有大行、证券监管等多个领域经受历练的郭树清,被业界视为可以在未来金融或经济改革中担当重要角色的人选之一。 不过,这些猜测与分析,目前均未获得权威证实。

集“官产学”于一身

对于郭树清成为银监会主席,某地方银监局局长坦言,“郭很专业,既有理论功底,又有实务经验,可称为懂行。”

郭树清曾在央行、建行、证监会等金融机构磨炼多年,多位熟悉郭树清的人士都评价其低调平和,符合中国监管官员谨言慎行的一贯要求。为此,在金融大监管改革的推进中,业内人士评论,郭树清的履历背景不排除在日后的监管改革中被委以重任。

重回金融监管系统的郭树清集“官产学”于一身,阅历颇为丰富。作为上世纪80年代“整体论改革者”的参与者,郭树清见证了当初的经济体制改革设计,又有多年的政府工作经验,同时,也不乏金融监管、机构阅历,这赋予了他超越于具体专业行业,更具系统性的逻辑思维。

在2010年接受《财经》专访时,时任建设银行董事长的郭树清曾预测:下一个30年的经济发展,不仅取决于资本、劳动和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更受制于人力资本、知识财富和生态环境等新的增长条件,与之相联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因此,未来内容广泛的社会变革将取代狭义的经济改革而成为推动中国发展的主要动力(见《财经》杂志2010年第22期封面文章《告别狭义的经济改革》)。

资料显示,郭树清生于1956年8月,是内蒙古察右后旗人,18岁高中毕业后在四子王旗红格尔公社插队。他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郭树清在北京任职多年,其研究生毕业后先在中国社科院马列所从事研究工作。先后担任过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综合组副组长(副司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和试点司司长、宏观调控体制司司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副书记。

不同于多数金融监管官员没有主政地方的经验,郭树清在任山东省长前曾于1998年至2001年期间挂职贵州省副省长。2001年,郭树清正式踏入金融领域,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年10月,郭树清接替尚福林出任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第六任主席,任职18个月,是中国证监会史上任职时间最短的主席,但其在任期内大力推进包括完善新股发行改革、退市制度、推进新三板、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建设OTC市场、转融通、加大QD/RQFII海外机构投资额度等70多项改革,几乎“7日一新政”。被业界人士称为“真正的改革者”。

2013年3月,郭树清从中国证监会主席转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执政山东四年期间,郭树清曾在2015年接受《财经》专访,谈及自己在山东的工作情况,他表示,首先是简政放权,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省级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见《财经》杂志2015年7月6日刊发的文章《以改革创新促山东整体跨越》)。

郭树清在山东省农村地区落实全国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企业改革,引导各种所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开展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并将国有资产部分划入社保,开全国先河。

外界注意到,近年来,在简政放权、国企改革、收入分配、医疗卫生、财税体制和金融等多个方面,山东的改革创新均走在了全国前列。在文化、教育、科技领域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山东也进行了极为重要的改革创新和探索实践。

金融监管挑战

作为银监会第三任主席,郭树清将面临不同于前任所面对的局面,利率市场化终结了银行稳吃利差的好日子,宏观经济下行将银行业带入风险期。

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123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83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4%,较上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全年不良贷款率基本保持稳定,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平稳。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26676亿元,较上季末增加455亿元;拨备覆盖率为176.4%,较上季末上升0.8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3.08%,较上季末下降0.01个百分点。

某地方银监局副局长表示,新任主席上来的压力,首先还是信用风险的管控。作为监管者如何将银行业的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对监管来说是重大的挑战。但是这仅凭银行业一身之力远远不够,如何协调政府等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应对,对监管是一个艰难的考验。

上述地方银监局局长表示,郭树清此时接手银监会的挑战,其实不是他的挑战,是共同的挑战,去产能、去杠杆,这些是整个社会都面临的挑战。

不过,面对信用风险的压力,监管人士们似乎并没有那么悲观,上述银监局副局长认为,办法肯定是有的,并非素手无策。

“这个力量体现在:第一,我们整个拨备水平还是蛮高的,应该说消化存量不良是很有能力的;第二,从监管上倡导银行业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渠道逐渐多元化,丰富渠道也是强化风险处置,提升风险处置效率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手段上包括批量转让,以及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处置等,银行业已经着手并卓有成效。”上述银监局副局长说道

面对挑战,也正是施展才华的契机。2015年,郭树清在接受《财经》专访时说道:“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微观基础必须进行改造。”

当前,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严峻复杂,全球经济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国内经济运行的基础还不牢固,区域和行业走势持续分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银监会需要加强政策预调微调,推动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优化金融资源供给、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

防控金融风险今年被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如何防控资产泡沫,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也是郭树清工作清单上的重要事项。当前,实体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压力正在持续向银行业传导,不良贷款风险、流动性风险、交叉性金融风险、融资平台贷款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外部冲击风险不断积累。中央更明确提出要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

郭树清和他的老朋友现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和原财政部部长、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等人一直被视为坚定的改革者。银行业改革目前已经步入深水区,一些机构粗放式经营、同质化竞争、低水平发展的现状尚没有本质改变,重数量轻质量、重业务轻风控的现象依然存在。为此,市场普遍预期郭树清将带来一轮改革新风。同时,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飞速发展,郭树清怎样带领银监会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也很让人期待。

分业监管与金融混业经营矛盾是人们热议的话题。随着金融创新产品逐步丰富,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渗透和交叉的趋势不断增强,金融控股公司(集团)介入多种业务领域;股市、债市、汇市、期货等不同市场之间的联动性在显著增强,金融风险的复杂程度日益提高。金融混业化经营对加强监管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曾经在中央部委、央行、建设银行、证监会和山东任职的郭树清,此次执掌银监会,相信他对如何加强与“一行两会”之间以及银证之间的协调沟通有着更深的理解和体会。

此外,资产管理也是当前金融监管的棘手问题。随着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设立的各类资管产品,公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而且不同的产品之间多层嵌套,层层加杠杆,金融交叉领域的风险不断积累。

然而这对郭树清来说也并非无准备的仗。早在《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报告(2011年卷)》中,郭树清曾对改革完善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表态:需要针对我国资产管理的现实状况,统筹研究公募基金市场、私募基金市场、证券公司集合资产以及银行、信托、保险等理财市场的制度规范。立足于功能监管的制度定位,统一行为规则,明确资本募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利益冲突防范等规范要求。避免监管套利,夯实公平公正的市场基础,为提升我国财富管理行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有业内人士对郭树清履新银监会主席发出感叹:“在金融监管创新领域,值得期待!”

 

 

 (来源:CHINAFT整合)


2017-02-24
工商银行账户新推原油、天然气和贵金属指数交易

微信公众号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今日发布消息介绍了工行账户交易类新产品:天然气和账户贵金属指数。

据介绍,工行账户能源是工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能源份额的投资交易产品,只计份额、不提取实物能源,目前含账户原油和账户天然气两类,均为国内首家推出。产品报价参考纽约商业交易所天然气期货合约报价,真正实时对接国际市场。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人民币或者美元买卖账户天然气份额。

而工行账户贵金属指数由工行账户黄金、账户白银、账户铂金和账户钯金四种账户产品作为指数成分,按照一定方法编制,综合反映工行账户贵金属各品种价格涨跌的相对数。分为人民币和美元账户贵金属指数,投资者可根据双边报价直接进行指数交易。

以上两个新产品在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上都可以轻松实现双向交易、实时交易和挂单交易,交易便捷。

近年来,工商银行注重加强投资交易类产品的创新发展,陆续推出了账户贵金属、账户外汇、账户能源、账户基本金属、账户农产品五大类账户交易产品体系。据和讯现货了解,早在2016年12月份,中国工商银行便已推出账户天然气和账户贵金属指数两项创新产品。据统计,自工商银行账户交易类业务开办以来,累计交易额已超过3万亿元,服务客户数超过2千万户。

2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了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的进展,并透露2017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规范或者通过部级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将予以撤销关闭,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停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伴随着国内监管政策的收紧,银行大多缩减了与交易场所的合作。

与此同时,银行自身也在积极的拓展贵金属及原油业务。2016年6月,建行账户商品业务推出投资标的商品包括账户原油、账户铜和账户大豆三个品种。2016年7月农行账户贵金属交易系统新增铂金、钯金品种。2015年交通银行推出记账式原油业务上线。




(来源:和讯现货)


2017-02-24
北京金融局正式下发规范整改通知 相关交易场所530完成各项整改

2月23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称“北京金融局”)正式向相关交易场所下发加强规范整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相关交易场所开展的邮票、钱币等交易业务涉嫌违规组织“类证券”交易活动,要求其限期完成规范整改。

及时出台 紧急下发

此份文件是自今年1月9日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系会议第三次会议后,北京地区监管部门发出的首份有关通知,对于在6月30日前完成北京地区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无疑有着十分及时的指导意义。据知情人士透露,北京金融局是在当日下班前通知相关单位派专人领取文件,可见其紧要程度。

定性准确 措辞严谨

据悉,该通知率先将邮币卡等交易业务定性为“类证券”交易行为,并详细说明此类业务流程包含申请托管、评审、发行、申购、中签、交易等步骤,一般由交易平台组织拟发行产品的评审并决定上市数量,并采取T+0的交易形式,涉嫌违反国务院38、37号文有关禁止“连续竞价、电子撮合”的规定。通知同时指出,该种模式投机炒作过度,市场易被操作;产品交收率很低,背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业务结构设计存在较大缺陷,导致风险隐患重大。

由此可见,北京金融局对邮币卡等“类证券”业务有着准确的界定,对其可能引发的风险措辞严谨,直指核心。但并未对各交易场所本身的资质与合法性予以否定,也未提及此类业务的上线没有履行报批程序,而是强调其交易模式亟待规范。

规范整改 限期完成

通知明确要求相关交易场所于2017年3月3日前向北京金融局报送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规范整改方案,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并经所辖区金融办审核后向金融局报送规范整改总结报告,而后金融局将联合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于验收未通过的交易场所将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北京市政府进行严格处理。




(来源:CHINAFT整合)

2017-02-24
首都要素市场协会关于交易场所风险提示的公告

近日,我会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市有关部门一段时间以来,收到多起投资人投诉举报,反映多家交易场所存在会员承诺收益和电子盘价格暴涨暴跌造成投资人亏损等问题。此类投诉举报事件频出,暴露出本市部分交易场所违反监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上线交易品种,存在会员管理不力、风控措施薄弱和风险事件预案缺失等问题;同时也有投资人禁不住诱惑,片面追求高收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弱等因素。针对交易场所违规问题,监管部门多次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各相关交易场所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按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报备程序,切实履行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然而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这反映出部分违规交易场所漠视监管、恣意妄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本市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了首都要素市场声誉。
  为此,首都要素市场协会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本市各交易场所要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依法合规运营、切实加强风险管理、立即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妥善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各交易场所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等行业规定,坚决贯彻《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2〕36号) 、《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金融〔2016〕27号)及本市关于交易场所风险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所有涉众交易品种上线前必须报批,以及其它报批报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的职责。同时,各交易场所应积极对接全市交易场所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台,进一步保障产品登记、资金结算等相关工作的合规、安全运行。
  二、在投资人保护方面,各交易场所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人保护制度,加大投资人教育和培训力度,引导投资人理性投资,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及时发布各类风险提示,充分进行风险提示,提醒投资人控制交易风险;制定违规交易认定和处罚办法,禁止任何投资人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的投机炒作行为。
  三、在会员管理方面,各交易场所应进一步完善会员管理制度,明确会员业务开展的规范和要求,加强培训、严格考核,确保会员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对会员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对违规会员及时处置并对外公示,有序清除不适格的会员单位。
  四、在风险防控与管理方面,各交易场所应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和组织保障,妥善开展异常情况处理、违约处理、风险处置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负责的受理和处理投诉的专门部门,妥善处理好投资人与会员单位之间的纠纷,支持投资人的合法诉求。
  五、在信息披露方面,各交易场所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原则,对日常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整改情况及时对投资人进行公示。如发现相关人员散播不实信息,交易场所应及时澄清并予以处置,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证业务平稳运行。
  下一步,各交易场所须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的要求,着眼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违规问题,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参与交易的投资人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审慎入市、理性操作、风险自担;认真学习并掌握参与交易活动所需要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客观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进行交易前,应确保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妥善处置好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关系。
  协会将建立首都要素市场纠纷非诉第三方调解机制,制定市场纠纷处置流程和处置办法,协调解决投资人与交易场所之间的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市场矛盾,维护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协会将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工作,组建好行业专家库,面向交易场所高管、风控、研发及业务骨干开展培训,理清交易场所作业边界,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规范是首都要素市场生命线”的行业发展观念。
  特此公告。


                      首都要素市场协会
                         2017年2月21日 




(来源:和讯现货)



2017-02-22
立足实体经济 注重防控风险 全面做好2017年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

2017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工作会议于2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7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6年人民银行系统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部署了2017年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重点工作。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刘国强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6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取得的成绩。2016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面对过去一年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直面工作困难和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信贷政策结构性调整功能,促进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因城施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落实,化解产能过剩金融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三农”、扶贫等薄弱环节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银行间市场产品创新和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正式设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稳步推进,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潘功胜指出,人民银行金融市场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两条主线,一是要进一步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规范发展金融市场,更好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二是要继续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切实防控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潘功胜强调,金融市场系统干部职工要着眼大局、加强研判,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着力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要继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金融服务工作,强化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和制造强国建设。下大力气持续抓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支撑。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切实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要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创新债券市场品种,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发展资产证券化,切实发挥金融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

潘功胜提出,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更加注重金融市场风险防控,促进金融市场长效平稳发展。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做好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和处置,加强债券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和监管协调。扎实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同步开展互联网金融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票据市场规范治理。加强黄金市场建设,提高市场应对风险的能力。各金融市场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要继续加强协同配合,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刘国强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对我们的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银行金融市场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潘功胜副行长讲话精神和此次金融市场工作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情景分析和应急预案设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做好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要跟踪研判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信贷政策引导。要强化金融市场风险防控,推动市场在规范中创新、开放、可持续发展。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主管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的负责同志,人民银行总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外汇交易中心、中央结算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商协会、上海清算所、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2017-02-22
证监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查处和善后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日前,“12386证监会热线”公布了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由谁负责查处及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其表示,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涉及多个省(区、市)的,由公司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相关省(区、市)要予以积极配合。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证监会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公安、司法机关要求,对非法证券期货类案件从专业角度出具性质认定意见及进行案件移送等。

同时,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行使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来源:新浪)

2017-02-22
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互利共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一)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海外人才在华创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

(二)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燃料乙醇生产、油脂加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采矿业放宽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以及矿产资源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石油、天然气领域对外合作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战略政策措施。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对等原则,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优惠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华创业发展。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多次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依法依规提供便利。(科技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八)各部门制定外资政策,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上应公开征求意见,重要事项要报请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确需境外投资者提供信息外,有关部门要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原则,审核外商投资企业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高标准制修订的透明度和开放度。推进标准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强化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社会监督。(国家标准委牵头)

(十一)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财政部牵头)

(十二)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援助和仲裁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推动相关国际组织在我国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分中心。(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

(十五)各地区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扩大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转移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国家支持产业转移与加工贸易的资金、土地等优惠政策。对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申请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支持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继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国土资源部牵头)

(十八)推进外资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允许外资跨国公司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便利化水平。(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改进企业外汇管理,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能力和便利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对外商投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管理程序。推进审批环节并联办理,缩短海关登记、申领发票等环节办理时间。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进度可查询,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密切协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各项政策措施实施,大力创造更加开放、便利、透明的营商环境,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国务院

                             2017年1月12日




(来源:新浪财经)



2017-01-1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1230

附件: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指有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第三条  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等组织形式。

第五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

第六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政府出资人不得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

第七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基金在贯彻产业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业务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管理,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维护有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秩序。

 

第二章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和登记管理

 

第九条  政府向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可以采取全部由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或向符合条件的已有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等形式。

第十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金部分应当采取私募方式募集,募集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除政府外的其他基金投资者为具备一定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并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在本区域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子系统登记。发展改革部门应于报送材料齐备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第十三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应符合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国家宏观管理政策,能够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在特定领域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有效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在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后,由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登记信息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对基金投向进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并在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予以公开。对于未通过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出具整改建议书,并抄送相关政府或部门。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政府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材料完备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政府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材料完备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以下情况除外:

(一)各级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额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材料完备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

(二)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下超过一定规模的县、市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材料完备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具体规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基本信息:

(一)相关批复和基金组建方案;

(二)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

(三)基金管理协议(如适用);

(四)基金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的章程或合伙协议;

(六)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过往业绩;

(七)基金投资人向基金出资的资金证明文件;

(八)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新发起设立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基金组建方案应包括:

(一)拟设基金主要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基本情况;

(二)拟设基金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

(三)主要发起人和政府资金来源、出资额度;

(四)拟在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中确定的投资产业领域、投资方式、风险防控措施、激励机制、基金存续期限等;

(五)政府出资退出条件和方式;

(六)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  政府向已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出资,基金组建方案应包括:

(一)基金主要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基本情况;

(二)基金前期运行情况;

(三)基金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

(四)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中确定的投资产业领域、投资方式、风险防控措施、激励机制等;

(五)其他资料。

第十九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投资方案,并对所投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按基金公司章程规定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运作、基金管理信息服务等信息。定期编制基金财务报告,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向基金董事会(持有人大会)报告;

(三)基金公司章程、基金管理协议中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十一条  基金应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基金与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托管人按照协议约定对基金托管专户进行管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所托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二)执行基金管理人发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三)依据托管协议,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公司章程或基金董事会(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不予执行;

(四)出具基金托管报告,向基金董事会(持有人大会)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五)基金公司章程、基金托管协议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已登记并通过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的各级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按规定取得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设立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支持。

第二十三条  已登记并通过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除政府外的其他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可以按规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扩大资本规模,增强投资能力。

 

第三章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主要投资于以下领域:

(一)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着力解决非基本公共服务结构性供需不匹配,因缺乏竞争激励机制而制约质量效率,体制机制创新不足等问题,切实提高非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二)基础设施领域。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结构性供需不匹配等问题,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切实推进城乡、区域、人群基本服务均等化。

(三)住房保障领域。着力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市民住房问题,完善住房保障供应方式,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切实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可持续提供能力。

(四)生态环境领域。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环境污染严重,山水林田湖缺乏保护,生态损害大,生态环境脆弱、风险高等问题,切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五)区域发展领域。着力解决区域发展差距特别是东西差距拉大,城镇化仍滞后于工业化,区域产业结构趋同化等问题,落实区域合作的资金保障机制,切实推进区域协调协同发展。

(六)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领域。着力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产业政策环境不完善,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偏低,供给和需求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切实推进看得准、有机遇的重点技术和产业领域实现突破。

(七)创业创新领域。着力解决创业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市场环境亟待改善,创投市场资金供给不足,企业创新动能较弱等问题,切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投资于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中约定产业领域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募集规模或承诺出资额的60%。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国家宏观管理政策适时调整并不定期发布基金投资领域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投资于:

一)未上市企业股权,包括以法人形式设立的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未上市企业的股权;

(二)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和私有化等股权交易形成的股份;
       (三)经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明确或约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投资形式。

基金闲置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和政府支持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第二十六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且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一)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

(二)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但以并购重组为目的的除外;

(三)直接或间接从事期货等衍生品交易;

(四)为企业提供担保,但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的除外;

(五)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第二十七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在章程、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中,明确基金的分配方式、业绩报酬、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标准。

第二十八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章程应当加强被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十九条  基金一般应在存续期满后终止,确需延长存续期的,应报经政府基金设立批准部门同意后,与其他投资方按约定办理。

 

第四章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

 

第三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并完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一)基金实缴资本占认缴资本的比例;

(二)基金投向是否符合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国家宏观管理政策,综合评估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资金使用效率及对所投产业的拉动效果等;

(三)基金投资是否存在名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

第三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根据评价指标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进行系统性评分,并将评分结果适当予以公告。有关评价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评分结果对登记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给予差异化的信贷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并完善基金管理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一)基金管理人实际管理的资产总规模;

(二)基金管理人过往投资业绩;

(三)基金管理人过往投资领域是否符合政府产业政策导向;

(四)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运作是否存在公开宣传、向非合格机构投资者销售、违反职业道德底线等违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团队是否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是否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名单;

(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

第三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根据评价指标对基金管理人绩效进行系统性评分,并将评分结果适当予以公告。有关评价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各级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评分结果选择基金管理人。

 

第五章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建设

 

第三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建立基金、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三十五条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地方有关部门负责区域内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并通过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报送基金、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有关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信息、行业信息、经营信息和风险信息等。

第三十六条  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区域内失信基金、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名单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多部门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等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开展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禁入、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财政补助补贴性资金支持、从严审核发行企业债券等。

第三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信用中国”网站设立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建设专栏,公布失信基金、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名单,及时更新名单目录及惩戒处罚等信息,并开展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和评估工作。


 

第六章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严格履行基金的信用信息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建立完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快推进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对未登记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督促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将其作为“规避登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规避登记受托管理机构”,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告。

第四十条  中央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年度业务报告、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托管报告,并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地方政府或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本级发展改革部门提交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年度业务报告、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托管报告,并及时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订、资本增减、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合并、清算等。

第四十一条  发展改革部门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基金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基金有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规性审查,提供有关文件、账簿及其他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拒绝检查。

第四十二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范运作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机构、托管机构,发展改革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取消登记等措施,并适当予以公告。

第四十三条  建立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健全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媒体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的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境外企业,按照境外投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两个月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到发展改革部门登记。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院)

 


2017-01-17
中国官方要求文交所规范艺术品经营活动 切实防范艺术品金融风险

文化部2016年修订出台《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办法》贯彻实施力度,规范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品经营活动,文化部特召开此次座谈会。

会议要求,各类文化产权交易所要认真贯彻执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艺术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主体备案、明示担保、尽职调查等责任和义务,严格内容自审,自觉规范经营,切实防范艺术品金融风险,共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依法积极做好艺术品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类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的监管,将文化产权交易所开展的艺术品经营活动纳入工作视线,积极防范艺术品金融风险。加强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和知识普及,对以经营艺术品之名从事非艺术品经营的不当宣传,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规范,避免公众盲从,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针对文交所业务特点,从艺术品及艺术品经营活动的范围界定、艺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规则规范、艺术品市场内容管理要求等三个方面,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地方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文化产权交易所负责人围绕规范艺术品经营行为、防范艺术品金融风险、推动文交所健康发展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并对艺术品市场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来源:和讯网)

2017-01-17
孟建柱: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进度要加快

1月12日至13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近10万件,上升32%,其中,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百余件。

专项打击窃取泄露买卖个人信息

在反恐斗争方面,孟建柱表示,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2年同期下降43%,命案下降30%,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同时,他也提到,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我国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三分之一,并以每年30%以上速度增长。针对“校园贷”引发的问题,要加强网络借贷平台监管,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的黑手伸向高校贫困学生。

 针对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新动向,要深化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灰色产业群,强化重点行业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加快“e租宝”等案件处置进度

在打击经济犯罪部分,孟建柱指出,要完善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处置机制,加快“e租宝”、“泛亚”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处置进度,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

同时,在处理经济案件时,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树立善意理念,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要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对于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孟建柱指出,要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

 侵犯律师合法权利的将严肃处理

“总结上海、四川等地实行律师调查令等做法,加大对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孟建柱表示,对侵犯律师合法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的,要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

孟建柱提出,推动在司法人员和律师间搭建常态化、规范化交流平台,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同时,对于律师投诉,由专门机构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并反馈结果。孟建柱同时表示,要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其中,对利用律师身份或假冒律师名义,策划煽动有关利益群体,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查处。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1-17
省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工作展望

1月1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南昌开幕。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主持会议并宣布大会开幕,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刘奇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从政府工作报告上看,江西2017年“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总体要求为以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创新驱动,狠抓改革攻坚,深化开放合作,着力扩大新动能,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奋力迈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坚实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1-17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编发《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警示教育,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编写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由中国金融出版社于近期正式出版发行。

《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以案说法”工作的安排,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及法律制度较复杂、所涉利益关联方较多的现状,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与制度建设、平台的禁止性行为、平台的民事责任三个角度出发,梳理了与P2P网络借贷平台相关的核心法律规定,同时精选了与法律规定有关的典型案例,既有助于基层执法者和从业人员更全面地理解现行监管制度,也有助于广大消费者更准确地识别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实用性。




(来源:CHINAFT整合


2017-01-13
2017监管“第一枪”:地方交易场所再掀整顿风暴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由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主持。

分析人士认为,这是继五年前国务院下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文件后,再次准备对各地方交易所进行整顿,2017年新一轮的监管风暴就此展开。

各类交易所再度面临监管风暴

证监会官网显示,上述部际联席会议通报了当前交易场所的情况和问题,研究讨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交易场所的政策措施。会议对下一阶段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做出动员和部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自2011年以来已进行过两轮:第一轮是在201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决定建立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

第二轮是在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对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细化。而经过两轮整顿,原本分布在全国的上百家地方交易所只剩下数十家。

1月9日召开的部际联席会议指出,近一个时期,部分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而且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依然较大。抓紧清理处置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

针对部分地方交易场所违规现象死灰复燃、违法违规问题再次凸显的问题,昨日(1月12日),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地方交易平台都是地方政府在管理,在近年来资本过剩、资产荒的背景之下,很多的资金参与进来。一方面促进了地方交易平台的发展,而我们对此也多表现出一种包容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野蛮生长的情况。”

地方金融办人士:正学习研究

那么,此次监管重点整顿的行为和具体整顿措施有哪些?昨日,一位江西省金融办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因为刚刚开完会议,目前还在学习研究消化一下会议精神,很多工作正在准备进行之中。”

四川省成都市金融办相关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到我们这个层面,目前还需要有一个贯彻和传达,要等到四川省证监局对文件有一个解读、部署安排之后,我们之后怎么做才会有一个具体的方案出来。”

针对整顿重点,董登新认为,可能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地方交易平台的交易品种复杂,可能需要划定边界、加以规范;第二,部分现货交易却采用期货交易的手法,无形之中加了杠杆,放大了金融风险;第三,由于一些平台的制度不规范,可能会存在一些内幕交易;第四,一些交易平台对投资者准入门槛要求太低,引入不少散户投资者,从而使得风险蔓延。

董登新认为,应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等措施,以及细化地方交易平台的“负面清单”划出禁区。

那么,监管将带来什么影响呢?前述江西省金融办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个人认为,整顿是一件好事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对地方交易平台)各地掌握的标准也不太一样,我们也是深受其害,有些外地的悄悄跑到我们这里来设一个网点,而这次把标准明确,按规矩来也是个好事情,利于我们监管规范。”

成都市金融办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每一次进行整顿的目的都是完善和规范,都是为行业的长远发展着想。”




(来源:和讯网)

2017-01-13
国务院常务会—李克强: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政策措施,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会议指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序扩大和更加便利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使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发挥其主要服务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积极作用。对目前跨区域经营的,要抓紧调整规范。二是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由1家机构负责运营。对同区域多家运营机构的,要积极稳妥整合。三是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的,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和一定规模金融资产的自然人等。四是齐抓共管落实监管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按规定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监管,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证监会负责对发行证券的范围、交易方式、持有人数量等制定规则,并对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以有力的协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1-12
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1月10日,中国银监会召开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6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6年,全国银行业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发展和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了银行业“十三五”良好开局。支持“三去一降一补”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全面实施,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实现常态化,投贷联动试点顺利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正式启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革全面落地,理财、信托登记系统持续完善。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管控得到加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监管有效性持续提升。切实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委巡视扎实推进。银行业总体稳健运行,据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余额226.3万亿元,同比增长15.8%;全年实现净利润2万亿元,同比增长4%;截至12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1%、拨备覆盖率175.5%,资产利润率0.99%,资本利润率13.2%,资本充足率13.3%,处于国际同业较好水平。

会议认为,去年工作成绩与十八大以来诸多工作紧密相连。银行业监管改革工作能够平稳有效推进落实,核心在于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贯彻中央决策,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站位,关键在于做到了五个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合理控制节奏准确把握力度;坚持实事求是,因应形势变化加强政策微调;坚持规则先行,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制度引领;坚持顾全大局,注重监管协调增强协同效应;坚持监管主业,保持战略定力提升监管效能。

会议指出,当前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科学研判,积极储备政策、制定周密预案。2017年,银行业改革、发展与监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为民监管、依法监管、风险监管,着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高风险防控水平,提高依法监管能效,提高改革开放层次,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金融新动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部署下阶段银行业改革发展及监管重点工作。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持续提升薄弱领域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各类信息平台,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总结推广“网格服务”、“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政银担合作”等先进经验。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着力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率。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完善金融扶贫“四单”工作机制和“双基联动”等服务模式,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继续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完善扶贫贷款的担保、风险分散和补偿政策,更精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创业、就业、搬迁安置等各类贷款需求。着力探索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新模式。继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全力协助试点银行机构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推动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加快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支持创新驱动战略。

切实发挥债委会作用,支持去产能。债权人委员会不仅是加大银行资产保全力度的风险缓释手段,更是银行业通过优化信贷结构、贯彻落实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精神的重要举措。通过债权人委员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领域、有发展前景、技术先进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力和竞争力的企业,要制定清晰可行的资产保全计划,稳妥有序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对于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

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去库存。着力优化贷款结构,全力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三大战略,大力支持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有保有压,对于低质低效、无法转型、丧失市场的“僵尸企业”,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暂时面临困难的企业,要区别对待继续给予支持。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坚决退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落后企业。分类实施房地产金融调控。

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去杠杆。坚持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继续加强服务价格管理,支持降成本。

——以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控不良贷款风险。摸清风险底数,细化信贷资产分类,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控风险增量,加强统一授信、统一管理,严格不同层级的审批权限。加快处置存量风险,提高损失吸收能力。优化风险处置环境,坚决遏制企业逃废债,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司法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企业主的联合惩戒力度。严盯流动性风险。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负债管理能力,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提高行业互助能力,建立健全城商行、农商行流动性互助机制,发挥好信托业保障基金作用。严管交叉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确保对同类业务适用同样的监管标准;实施穿透原则,对资金源于银行体系的各类交叉金融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做实并表监管。严防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继续推进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加快分类处置和清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网贷业务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严处非法集资风险。推动地方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防范境内民间金融活动的风险传染。

——以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为导向,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重点围绕“四个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坚持本源导向,一切银行业改革、创新和对内对外开放,都要围绕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展开,切实服务和服从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这个总目标和大方向。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开展专项治理,推动银行业回归本业主道。三是坚持风险导向,风险出在哪里就改哪里,风险藏在哪里就改哪里,风险传染在哪里就改哪里。四是坚持效果导向,定期检查评估,适时对标微调,确保改革见实效、企业得实惠、银行有实绩、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实实在在的提高。

深入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使企业经营决策领导权牢牢把握在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董事会和经营层手里。加快推进绩效考评改革。围绕专注主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实施绩效改革,及时整治和纠正各类不合理考核行为。着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总结三农事业部经验,继续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稳妥推进省联社去行政化和履职规范化,组织开展村镇银行投资管理模式试点。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机制改革。完善普惠金融发展机制和指标统计、考核评估体系,推动银行业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继续引导和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进行小微企业信贷子公司改革。推动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加快推进建设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撬动信贷资金投入。扩大银行业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辅导有设立计划的地区推动民营银行设立工作。支持中资银行重点在“走出去”企业相对集中、需求或潜在需求较大的区域完善机构布局,稳妥支持我国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银行,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银行来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以强化责任担当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管能力。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做到敢于监管、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强化规制监管。深入开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把监管规则内生于经营管理,嵌入整个运行体系。重拳整治违法乱办业务、乱设机构行为。强化法人监管。强化行为监管。将行为监管的内容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和监管工作中,紧盯经营行为全流程,紧盯基层负责人及员工行为,紧盯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联动监管。强化部委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调,共同做好跨行业跨市场重大风险处置和危机处理。强化地方联动,落实地方政府对地方法人机构风险处置的主体责任,强化对网贷平台、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落实地方政府非法集资处置主体责任。强化跨境联动,加强与国际监管组织和境外监管当局的沟通协调。强化监管处罚。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使查处真正成为监管利剑。坚持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等监管措施挂钩,推动建立统一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处罚信息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对银行业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向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纪委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通过强党风促政风,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让监管作风硬起来,使各级监管人员敢于担当,形成全系统解决难题不绕弯子、遇到问题不捂盖子、承担重任不撂挑子的优良作风。

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兆星主持会议。银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负责人出席会议。中央、国家10多个部委办应邀参加会议。各银监局、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协会负责人,农村金融杂志社负责人,部分金融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银监局、银监分局和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分别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01-12
文化部召集27家文交所座谈意欲开展行业监管

1月9日下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召集27家经部际联席会议备案的文交所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计划单列市市场处负责同志在北京举行了艺术品管理工作座谈会,并特别邀请了中宣部、证监会有关司局领导及行业专家出席。

会议共分四项议程,一、市场司对《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与文交所业务相关的情况进行介绍;二、各文交所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的同志发言;三、中宣部、证监会有关司局领导讲话;四、由文化部产业司相关领导及中国艺术品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进行总结。

市场司领导首先介绍,《办法》自2016年1月18日修订出台以来,在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接下来将围绕《办法》所规定的艺术品范围及其经营范围对文交所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随后,多家文交所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的同志均发言表示,将积极支持文化部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并期盼加大对正规文交所的扶持力度;同时,就明确文交所交易范围,推动行业负面名单的实行,健全文化与资本的对接机制,增加与行业协会的沟通等方面提出建议。

中宣部及证监会有关司局领导在讲话中指出,文交所的交易模式虽不规范,但业务涉众甚广,会连同文化部等各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文化部产业司领导提示,文交所的目的在于满足大众的文化需求,推动文化繁荣发展,资本对接是手段,切忌本末倒置,要以规范发展为前提。与会专家认为,政府监管必定落后于行业发展,但行业发展不能挑战政府底线。




(来源:和讯网)


2017-01-11
联席会议部署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 将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

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9日在京召开。针对近一个时期部分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依然较大的情况,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一次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将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解决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会议由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主持。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各省级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部门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国务院对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十分重视,曾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2012年1月又批准成立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

据了解,由于前期各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就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使得滥设各类交易场所和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近一个时期,部分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而且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依然较大。

此次会上通报了当前交易场所的情况和问题,具体包括:一些交易场所公然违反国务院38号、37号文件规定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诱导大量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投资;部分贵金属、原油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涉嫌非法期货活动;部分邮币卡类交易场所开展现货发售模式涉嫌市场价格操纵;一些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等机构涉嫌欺诈误导投资者;一些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将收益权等拆分转让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涉嫌非法公开发行;“微盘”交易涉嫌聚众赌博。

此外,还有部分地区盲目重复批设交易场所导致过多过滥,少数省市抢跑设立票据交易场所,部分股权交易场所违规上线私募债产生兑付风险。




(来源:和讯网)


2017-01-11
激活实体经济一池春水 江西日报专版刊登我省金融系统 “ 降成本 、 优环境 ” 促发展纪实

2017年1月5日,由省政府金融办与江西日报联合主办的《金融专版》第9期刊登了《激活实体经济一池春水——我省金融系统“降成本、优环境”促发展纪实》:

宣讲政策,问计施策,帮扶解困……眼下,放眼赣鄱大地,工厂车间、田间地头,到处是金融干部、银行经理为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而奔波忙碌的身影

为企业对接项目融资7324.3亿元,解决困难企业融资1834.2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73.4亿元——这份漂亮的成绩单,来自全省金融系统扎实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积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负担、优化环境添活力。

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中,省政府金融办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以思想认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服务企业到位的“四个到位”,创建了一套自己的方法和经验,深入对接、精准帮扶、综合施策,推动金融定向帮扶,帮助更多的企业融资、融智,成效突出。

 

思想认识到位——

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

 

没有实体经济的繁花似锦,全面小康的宏伟蓝图就好比建在沙堆上的房子;没有优良的发展环境,实体经济就构建不了适合创新生长的综合生态体系。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让企业轻装前行。”这是实体经济最迫切的心声。适应新常态,回应企业心声,全省金融系统迅速行动起来。

在专项行动中,省政府金融办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调研、宣传政策、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办内相关处室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强化与各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市、县两级政府金融办的沟通联系,发动和组织全省金融系统踊跃投身专项行动。

机制是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推进的保障,建立的三二三”工作机制令人眼前一亮。成立“三个专项小组”,即综合协调小组、问题办理小组和信息宣传小组;实行“两项工作制度”,即联络员岗位责任制和联点工作周例会制;建立“三项推进机制”,即工作动态一周一调度、重大问题一周一梳理、总体情况一月一专报。

同时,省金融办制定印发了《金融定向帮扶暨百家银行进千企”政银企对接活动工作方案》《“降成本、优环境”金融专家服务团帮扶活动方案》《对口联系帮扶共青高新区工作方案》三个行动方案,为全省金融系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路线图和计划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11个设区市政府,收集、梳理全省2362家企业共计1686.9亿元融资需求,以及省专项办交办的需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249个融资需求问题。针对这些融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销号管理,确保提出融资需求的企业都有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帮扶。

 

政策落实到位——

完善政策,优化融资环境

 

我省开展贯穿全年的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先后出台了100条的政策“干货”,其中,涉及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环境达到19条。如何保障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研究细化政策举措是第一步。结合国家有关政策,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一行三局”研究出台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创新金融工具、金融产品、服务方式等八个方面制定了25条融资支持举措,引导金融活水投向实体经济。

针对部分工业园区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抵质押物范围不宽等问题,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研讨,提出对策,制定印发了《关于有效扩大抵(质)押物范围的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存货、应收应付账款、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抵质押业务,积极解决园区企业融资难抵押难问题。2016年我省被批复为商标权质押业务的试点省份,九江经开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胡伏云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发展的血液。我们将继续按照保障需要、适当超前、引领推动”的工作思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着力扩大资金供给、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改善金融服务,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管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得性和满意度,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工作措施到位——

突出重点,加强融资服务

 

企业壮大发展会遇到各种难题,融资难题是其中一个。省政府金融办先后为欧亚集团、国鸿集团、萍钢集团等多家企业协调解决融资难题,涉及银行贷款超300亿元。协调赛维公司重整银行债权转让工作,为全省金融环境优化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建立倒贷基金,目前全省倒贷基金规模达到62亿元,累计为6572家企业倒贷597.8亿元。

不仅要解决融资难题,还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据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等部门测算,2016年全省金融系统通过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为我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73.4亿元。其中通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有效运用好“转贷通”“连连贷”“转期贷”“接力宝”等无还本续贷或循环贷款等产品,改变贷款到期必须“先还后贷”的传统模式,解决企业续贷、倒贷难题,为企业节省“过桥”成本9亿元;促成企业以知识产权、商业信用保险单、应收账款等为质物融资,为企业节约融资担保成本20亿元;通过“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银税互动”等政银企合作产品发放优惠利率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9亿元;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我省投放低成本的国家重点项目专项建设基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9亿元;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和利用债务融资工具融资,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11.7亿元;江西银监局等监管部门认真清理和规范服务收费项目,重点查处商业银行审核发放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捆绑收费,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挖掘减费让利空间,实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双降”,共精简收费项目187项,降低收费标准107项,为企业节省各项费用4.3亿元。此外,为降低我省企业在上市、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财务费用,省财政发放企业上市融资专项补助资金达4100万元。

为盘活我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资源,举全省金融机构之力,实行了多层次、多领域银企对接。省政府金融办联合省工信委、江西一行三局”和设区市政府,组织省内160余家银行以及部分证券、保险、租赁、担保金融机构,在11个设区市巡回开展“百家银行进千企”政银企现场对接会14场,成功对接企业融资项目4383个,授信总额7324.3亿元。同时,加大跟踪、问效,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地,督促全省各金融机构分类施策,加大投放。

 

服务企业到位——

组织专家,实施精准帮扶

 

一支由全省金融系统优选的金融专家,组建的省、市两级金融专家服务团,从5月开始深入园区和企业,入企帮扶,将金融知识培训与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相结合,采取面对面“把脉问诊”“一对一”精准施策的方式,指导企业综合运用股权、债权融资工具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等多手段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着力增强企业的资本市场融资意识和能力。

活动开展以来,省政府金融办领导带队组织省级金融专家服务团先后深入抚州崇仁,九江共青、德安,南昌高新区,上饶弋阳、万年,赣州信丰等10多个工业园区开展金融精准帮扶,全省共组织金融专家1000余人(次)入园区、下企业,宣讲政策、“一企一策”解决问题,实现了金融专家入企帮扶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园区的全覆盖,共服务企业2610家,解决了1170个融资问题,帮助融资金额达419.8亿元。

胡伏云表示,实体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石,实体经济强盛,企业才会长久,地区发展才可持续。未来,全省金融系统继续围绕深入、精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目标,全力精准施策解难题,创新产品满需求。

 

  省政府金融办对口联系帮扶共青城高新区发展驶入快车道

 

现在不断有企业要求进驻共青城高新区,招商数据时时要更新。”说起共青城高新区一年来的变化,发展速度之快,省政府金融办对口联系帮扶的同志,深有体会。2016年下半年以来,共青城高新区累计引入项目25个,投资82.1亿元,越来越多的企业竞相打听入驻条件,希望能借金融对口帮扶和昌九一体化、赣江新区建设的东风,把握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启动以来,为做好对口联系帮扶,省政府金融办高位推动,做好组织保障,抽调十余名业务骨干组成联络员队伍入企帮扶,多次进园入企调研和宣讲政策,专门召开调度会协调银行对园区及企业帮扶工作情况。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摸清园区和企业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完成调研报告,并制订了联系帮扶工作方案,确定帮扶企业。

省政府金融办对共青城园区企业上报的54个问题建立台帐,分门别类,逐个分解,抓好落实。按照分级办理、归口受理的要求,分送省、市、县有关部门办理, 53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1个问题正在办理。为推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省政府金融办与共青城专项办保持热线联系、每月面对面会商一次,遇到需要省直部门协调的问题,随时与省专项办沟通协调。

结合省政府金融办自身职能,充分发挥金融在推动共青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向国务院申报设立江西赣江新区(含共青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拟在共青城建设基金小镇;争取省财政性基金在共青私募园区注册;积极支持共青城市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江西银行共青城市分行预计年底正式挂牌开业;省股权交易中心对口帮扶共青城市高新区,重点帮扶企业到新三板”“四板”挂牌融资;指导共青城市设立一家注册资本1亿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服务园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组织中国银行、工商银行、进出口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的金融专家园区企业详细介绍小微企业融资知识及融资产品,实地走访亚华电子、超群科技、天翌光电等省领导联点企业,帮助他们解决具体的融资问题;推动共青城列入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单位。

省政府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还要不断完善专项行动机制,加强企业融资问题的督办落实,在扩大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投放、优化金融环境等方面继续帮扶共青城园区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不仅能获得融资还可享专家“会诊”金融专家服务团来了

 

从银行贷款要做哪些前期准备?”“怎样更好地更快地获得?”“企业融资有哪些优惠政策?”

企业一个个问题抛出来,专家们一个个进行认真细致解答。现场还为企业发放金融专家名册,以便让企业与专家建立长期联系。

这是2016年下半年以来,在任何一个工业园区都能看到的场景。自全省“金融专家服务团”专项行动启动以来,1000余名金融专家进园区、入企业,宣讲政策、解决问题,实现了11个设区市、100个工业园区的全覆盖。截至2016年10月底,共服务企业2610家,解决了1170个融资问题,融资金额达419.8亿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入企帮扶活动的统一部署,2016年5月,省政府金融办组建了省“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暨“百家银行进千企”金融专家服务团,将全省100个园区及企业作为帮扶对象。

各省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机构领导及业务骨干组成专家服务团。金融专家服务团将以园区及企业为帮扶主体,开展实地调研、会诊,问诊把脉企业融资难题,提出具体的融资方案。各设区市也将组建本级金融专家服务团,同步实现全省100个园区金融精准帮扶全覆盖。据了解,这次定向精准帮扶的重点是企业融资问题,“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收集到208项融资需求问题,省政府金融办对这些问题建立了台账,进行销号管理,要求各金融机构及时组织金融专家深入园区和企业实地调研,对能帮扶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接,尽快放贷;对暂不能予以支持的,要尽力做好释疑解答工作。

据省政府金融办有关人士介绍,以前,因采取进单户企业服务的方式,专家服务难以深化、针对性不强。今年,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以来,省政府金融办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力量,进园区、入企业、下车间,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有的还举行座谈会为企业“会诊”,开出解决问题良方,不仅突出服务效果,也让银、证、保各金融机构在一起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据统计,在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中,提出融资需求的企业大多数都是无资产抵押的企业,我省将加强银、证、保机构之间的横向协调配合,综合利用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工具,最大限度地解决好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从去年5月份开始,我省已组织省内16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定向对接服务,为企业提供对接服务1975次,达成合作协议的企业1030家,发放贷款214.6亿元。

下一步,省政府金融办将围绕重点产业,从产业链的培育和产业集群打造方面,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需求,进行更高层次、更深入的金融专家服务。

 

我省完善金融司法保障助力防控金融风险   赣州萍乡等地相继建立金融审判庭

 

金融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和金融产业的长远发展亟需更加完善的金融司法保障。我省金融、司法部门紧密协作,共建良好的金融生态。2016年以来,赣州市中院、萍乡市安源区法院相继建立金融审判庭(合议庭),标志着我省金融司法专业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于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帮助银行化解不良贷款,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法治和金融生态环境,赣州市金融工作局于去年开始联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赣州中支、赣州银监分局推动建立金融诉讼案件快速处置机制,解决金融诉讼案件审判效率低、执行结案难等问题,维护辖内金融稳定,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9月经过与赣州市金融工作局多次磋商,赣州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建立金融诉讼案件快速处置机制的若干意见》,并于2016年5月9日以赣中法〔2016〕65号文件正式在民二庭设立全省首家金融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金融诉讼案件审理。此后,石城县和章贡区2个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了类似的专门审判团队。记者了解到,安源区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也是旨在有效应对金融市场的司法需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萍乡经济发展。该院金融审判庭主要负责金融商事案件,配备了既通晓法律,又熟悉经济、金融知识的金融审判专业型法官队伍,组成合议庭审理相关案件。

金融审判合议庭的设立,优化了金融诉讼案件立案和审判程序。一是落实快速立案登记制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优先立案,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卷宗移送金融审判合议庭,在法定举证期限届满后随即安排开庭审理。二是建立诉调结合工作机制,金融审判合议庭接收案件卷宗后,对案情相对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金融诉讼案件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三是明确案件审理期限。金融审判合议庭对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力争将审理期限缩短法定审理期限的1/3。四是探索适用相对标准化、格式化的金融诉讼案件法律文书,提高审判效率。五是简化资产保全程序。对于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原告起诉的金融诉讼案件,申请财产保全时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此前有调查显示,金融诉讼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平均时长11.4个月,其中立案到判决平均时长为5个月。自去年5月9日金融审判庭(合议庭)建立至今,仅赣州市中院共受理金融诉讼案件8件,调解1件,开庭审理5件,从立案到判决时间缩短至20天左右,案件审结效率大幅提升。

金融、司法部门的联动,在维护金融债权、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辖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成效初显。据统计,2016年1至4月,在赣州市金融机构当年胜诉案件中已执行86件,占比41%;而2014年和2015年全年当年执行率仅为37.8%和28%。

 

小微企业金融:贷得出、用得好、还得起

 

农行的‘连贷通’真不错,转贷速度快,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谈起农行,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爱民不由地竖起了大拇指。

江西赣电电气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变压器、互感器生产的民营企业。近年来,在农业银行江西崇仁县支行的金融支持下,逐步成长为江西省生产变压器、互感器的标杆企业。去年6月,该公司一笔7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由于前期购买铁芯、铜线等原材料,流动资金暂时紧张,还贷存在压力。崇仁县支行创新为其办理了“连带通”业务,使公司顺利渡过难关。

据了解,连贷通”业务,是农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发放新贷款结清原到期贷款的形式,允许客户继续使用农行贷款资金的融资产品。

崇仁县支行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在业务授权、信贷规模、产品创新等的差异化政策,加大机制和产品创新的力度,倾力扶持小微企业成长。截至去年9月20日,该行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3680万元,净增400万元,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

崇仁县支行成立专业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定期走访园区小微企业,了解客户金融需求,运用财园信贷通”“小企业简式贷”“小微企业连贷通”、内保外贷等特色金融产品,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去年6月,该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了解到崇仁县禄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准备在印尼成立公司,但资金不足。该行为公司制定内保外贷的融资方案,解决了境外公司融资难题,赢得客户高度认可。

为提高小微企业服务效率,崇仁县支行制定了一户一人”的金融服务方案,每户小微企业安排专人管户,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贷前调查、产品方案与额度设计。同时,实行小微企业同步审批,将评级、分类、授信、押品评估、用信、利率定价等调查资料的一并报送,极大地提高了效率,贷款3-5天就能发放到位,有效契合了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特点。

为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崇仁县支行实行差别利率,对优质客户实行低利率,惠及小微企业发展。全面梳理涉及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收费项目,减免小微企业承诺费、财务顾问费等中间业务收费项目。

变电设备制造产业是崇仁县的传统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变压器、铁芯、开关柜、电线电缆、树脂绝缘材料等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在农总行的帮助下,崇仁县支行积极推动变电集群化贷款产品研发,支持变电设备企业快速发展。

 

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多举措助企业降成本

 

服务省内中小微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是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根本使命之一。自成为百银进千企”金融专家团的一员后,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结合自身定位、立足自身业务体系,从普及资本市场知识、引导企业迈进资本市场、帮助挂牌企业“融资融智”等方面入手助推省内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在省金融办的领导下,中心积极推进县域金融工作,深入省内83个县,与当地县政府深入交流,通过专场培训的形式累计为800余名企业家展开培训,并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在融资形式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中心精准帮扶省内企业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推进县域金融建设与改革提供助力;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在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普及资本市场相关知识,引导省内企业挂牌新四板,步入资本市场,今年新增挂牌企业413家;推进企业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挖掘企业股权价值,盘活企业股权资源,截至去年11月底,已有多家企业通过股权质押累计获得融资14.3亿。

2016年8月19日,“江西常态化路演”首期路演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路演中心举行,5家小微企业通过线上视频直播、线下投资机构点评的方式,与全国各地投资机构精准对接,开创了江西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新模式。“江西常态化路演”以行业为主题进行分期推介,并走进省内各地市,以带动全国的投资机构将投资目光转向江西优质的中小微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是阻碍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拦路虎”。作为我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平台,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联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打造“江西常态化路演”,建立省内中小微企业与投资机构精准对接机制,拓宽企业融资途径,帮助企业经济、高效、透明地获取资本支持。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资子公司,已与国家8个自主创新示范区、56个国家高新区及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平台,共同推出了多个投融资对接活动。“江西常态化路演”以投资机构现场点评、路演视频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国内近千家投资机构共同关注参演的小微企业。

景德镇市宁封窑陶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省股交中心的挂牌企业。为推广景德镇市历史悠久的陶瓷文化,宁封窑公司积极推进宁封窑”陶瓷文化创意基地的建设,通过还原景德镇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手工制瓷场景,打造一个陶瓷文化主题旅游的国际陶艺村。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的缺口一直困扰着该企业,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2亿元,资金缺口为4000万元。由于前期已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宁封窑公司已没有抵押物再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债权融资。在深入了解宁封窑公司的情况后,省股交中心通过展示、路演等形式为企业对接股权投资机构,最终企业与投资机构达成股权投资意向,企业拟出让15%的股权获得4000万元资金。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1-09
北京印发金融“十三五”规划 引导要素市场体系有序发展

近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规划实施时间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提出要推动金融要素市场互联互通,推动“四板”市场规范发展,引导要素市场体系有序发展。

《发展规划》提出,健全国际金融城市间常态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国际金融合作进程,推动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积极推动高层次、高水平的国际性经济交流活动在京举办,探索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创新模式。积极服务国际城市间金融监管改革合作,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力支持国际城市间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金融权益、大宗商品等各类金融要素场内、场外有效流转。

推动金融要素市场互联互通。支持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简称四板”)按照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在京津冀三地和全国范围内开展合作。推动建立统一的企业产权、技术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矿权等要素资源的市场化流转制度。推动建立区域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交易制度,助力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组建区域间的租赁、保理、票据等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同时《发展规划》还提出,借助多层次金融市场,构建全方位发展新平台。

其中包括引导要素市场体系有序发展。聚焦优势和重点领域,加快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调整提升交易所结构,提升首都要素市场的定价话语权和全国影响力。支持中国水权交易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开拓创新,构建电力和水权市场化配置体系机制。力争建设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国林权交易所、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等全国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支持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化运营引领带动各地产权交易机构联合发展。

支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动金融信息票据、租赁资产、互联网金融资产、私募股权投资等新兴交易平台的建设发展。建设文化大数据类交易平台板块。引导一批传统集散市场、制造业企业转型设立现代化电子交易平台。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发展,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要素市场监管制度和体系,加强全市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首都要素市场协会行业自律监管功能,营造规范、健康、充满活力的首都要素市场生态体系。

推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定价中心及其他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绿色机构落户北京。依托中国水权交易所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服务京津冀和全国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绿色金融产业园和绿色金融小镇,聚集绿色金融机构,带动绿色产业发展。




(来源:和讯网)


2017-01-09
银行继续收紧交易场所业务 中国银行正关闭交易客户端出入金功能

继建行停止交易场所交易客户端出入金功能后,中国银行也将全面停止交易场所的客户端出入金功能。工行、农行也渐渐退出了交易场所领域,仅仅维系之前存量客户。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要求调整E商贸通相关参数,第一:将关闭所有交易场所商户端代理出入金功能,客户需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网银或手机银行完成出入金操作。第二:为确保输入凭证账户名称与账户保持一致,所有商户额的输入凭证账户名称调整为商户名称。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官网 2017年1月4日发布关于中国银行关闭个人客户交易客户端出入金的通知,接中国银行通知,自2017年1月14日(周六)21:00起中国银行将关闭个人客户交易客户端出入金功能(企业客户不受影响)。届时交易所签约中国银行的个人交易商只能通过网银出入金,不能再通过交易所的交易客户端操作,当然不仅仅只是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其他已经使用中国银行的交易场所都将逐步关闭个人交易客户端的出入金功能。




(来源:道福斯)

2017-01-09
2016年江西金融十大亮点

 12月26日,由省政府金融办、江西日报主办的《江西日报——金融专版》第8期刊登了《2016江西金融十大亮点》,内容如下:

 1.全省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创历史新高突破3000亿元

“十二五”期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增速位居各行业前列,2015年末达到895.5亿元,是2010年末的3.75倍,预计2016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000亿元,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6%和15%。全省银行业主渠道融资作用明显,贷款增速连续七年高于GDP增速6个百分点,近两年均是GDP增速的2倍,贷款增量连续三年超过2000亿元,贷款余额与GDP的比值由三年前的0.9上升到1.11。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今年首次突破2万亿元大关,超过山西省实现中部排名进位,11月末达到21347.1亿元,比年初增加2999.1亿元,同比增长18.5%,预计全年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达3100亿元。11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8658.6亿元,比年初增加3873.4亿元,同比增长17.4%,存贷比达到74.5%。全省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长,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贷款利率明显下降,前三季度全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5%,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2.全省企业直接融资创历史新高突破2500亿元

2016年,全省企业直接融资突破2500亿元,达2573.7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9倍,其中:交易所市场融资302亿元,银行间市场融资2012.1亿元,企业债融资259.6亿元。近年来,全省资本市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主体,提升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我省直接融资发展进入快车道。近两年直接融资规模快速突破1000亿元和2000亿元大关,“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64.4%,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升8个百分点,发行主体超100家,累计发行信用债达400余支,并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融资品种、承销机构和发行地区的全覆盖。

3.全省农信社银行化改制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

全省农信社按照“一年达标升级、两年组建银行”的总体目标规划,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随着湖口、都昌等10家农商银行获江西银监局批准筹建,全省86家农合机构中,72家农商银行已开业,14家农商银行已获准筹建,年底前将全部批复开业。这标志着全省86家法人农信社全面完成改制为农商银行目标,实现了产权制度改革、公司治理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的重大突破,我省正式告别了“农信社”时代,实现农商银行全覆盖,成为继安徽、江苏、湖北、山东后全国第五个完成农信社银行化改革的省份。 改革实践证明,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对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三农”、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意义。目前,全省各农商银行设立服务网点2482个,离行式自助银行579个,覆盖每个乡镇;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1.4万个,覆盖每个行政村;各项存款余额584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809亿元,存贷款规模达9750亿元,稳居全省银行业首位,正在向“万亿俱乐部”稳步迈进。江西省农商银行系统成为了全省业务规模最大、机构网点最多、税收贡献最大、客户资源最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以占全省金融机构20%左右的资金来源,发放了全省80%的农户贷款、40%的涉农贷款和30%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连续多年实现了“一个高于”和“三个不低于”目标,成为了全省最大的“三农”金融服务提供商、小微金融服务集成商和普惠金融服务供应商。

4.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立一周年挂牌企业突破1000家

2016年12月15日,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突破1000家,达1001家,挂牌企业总股本255.49亿元,累计为企业融资56.87亿元,成功孵化17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孵化1家企业挂牌“新三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完善江西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的总体要求,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2015年12月14日正式揭牌以来,在省政府金融办的悉心指导下,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企业挂牌展示,汇聚资本的力量积极支持省内“双创”,与团省委合力打造“江西青年创业板”,与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共同推出科创企业专场路演,为省内青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开拓了新的通道。通过与江西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了“江右私募债”“挂牌贷”“股易贷”“上市贷”等新型融资产品,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开创了新的途径。积极搭建企业与资本对接渠道,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深交所全资子公司)合力推出“江西常态化路演”,为省内企业与国内3200余家专业投资机构“对话”建立新的平台。

5.“百家银行进千企”银企对接活动全省召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从2016年初开始,全省金融系统迅速行动、积极筹划、周密安排,推进金融定向帮扶工作,建立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发动百家金融机构和百名金融专家奔赴全省百个园区,为数千户企业实行金融精准帮扶,形成了政策先行、对接广泛、帮扶精准、成效显著的工作局面。全省各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部分证券、保险、租赁、担保机构联合举行“百家银行进千企”专场对接会,重点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军民融合资本合作以及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共计在全省11个设区市巡回举办14场对接会,成功对接企业融资项目4383个,授信总金额7324亿元。同时,各级银行机构深入园区上门为企业提供对接服务3490次,对接成功并达成合作协议的企业1464家,授信金额总计1414亿元,已发放贷款657亿元。

6.江西成立1000亿元发展升级引导基金

2016年9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方案》,我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正式成立。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将按照“整体设计、分期募集、适度让利、滚动发展”的思路,采用母子基金“1+N”模式,逐步统筹财政性资金200亿元作为劣后级资金,按照一定杠杆比例向社会募集资金800亿元,形成1000亿元规模的母基金。母基金通过发起设立投向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子基金或参股已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二次杠杆形成规模达到3000亿元左右的基金集群,通过项目的实施,撬动万亿社会资金。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政策导向、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风险管控”原则,围绕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突出政策引导性和让利性,重点投向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精准扶持作用,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7.国泰集团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

2016年11月11日,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仪式,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该公司A股股本为22108万股,首次公开发行5528万股,募集资金3.57亿元,证券简称为“国泰集团”,代码为“603977”。国泰集团成立于2006年12月,由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西鑫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2108万元,主营民爆物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泰集团2012正式启动上市工作,历经4年时间实现上市。本次首发上市是我省企业时隔12年再次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成为我省第55家上市公司。

8.全省领导干部金融知识专题培训班常态化举办

2016年10月9日和11月27日,为提高我省领导干部对金融工作的认识,增强用好金融工具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金融工作健康发展,省委组织部、省政府金融办、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了两期为期一周的全省领导干部金融知识专题培训班,参训学员包括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部分县(市)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市)长,部分工业园区分管金融工作的副主任,省直单位分管金融工作的厅级干部及对口金融业务处室负责人,省级融资平台公司和部分金融企业负责人,共计100人。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交流研讨、学员课堂等方式,帮助我省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确立现代金融理念,切实增强了运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9.江西在全国率先组建防范非法集资专家宣讲团

2016年6月30日,省政府金融办从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驻赣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省内重点高等院校遴选了21名专家,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江西省防范非法集资专家宣讲团”,半年内组织宣讲团赴全省各设区市和部分机关单位开展了巡回宣讲,宣讲对象覆盖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一线处非工作人员、基层乡村干部、各类金融机构负责人员以及广大社会群众共2万余人,不仅宣传了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政策法规,还讲授了防范和识别非法集资的技巧,进一步提高了一线处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了广大群众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了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仅今年上半年,我省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16件,同比下降7.2%,大大好于全国整体情况。通过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今年以来,我省未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未发生区域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未发生企业倒闭潮和跑路潮,未发生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秩序和发展环境。

10.江西首家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挂牌成立

2016年5月25日,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监会备案,成为全国第19家获中国银监会备案的省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该公司由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兴铁资本、百树教育集团、江西中投电力设备公司和江西光明投资有限公司在南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主要开展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及其他企业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债务追偿、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发行承销和对外投资等业务。截至目前,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完成9个不良资产包项目收购,涉及金额25亿元,先后为江钨集团、省能源集团、大华玻纤等省属国企和重点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1亿元,“金融稳定器”作用初步显现。




(来源:江西金融)


2016-12-2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正式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等10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于1020日正式印发,该文件干货多多,很多亮点,实施办法比已公开的省份更具管理性和现实性。让业内眼前一亮,也期待宁夏回族自治区在交易场所发展和管理上再攀高峰。
14条亮点,很多概念和理念均为国内首次确定,防危堵漏,管理实施办法领先全国

1、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文化艺术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部门为自治区金融局;现货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部门为自治区商务厅。(面对现实,也不忌讳,承认存在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该概念为山东省最早提出,这也是外省市首次响应或是套用。)

2、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是指除现货商品交易外,以实物交割为名义,引入第三方价格行情或涉及衍生品交易的场所。(明确定义,这是国内首次,山东省的提出的介于现货和期货之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也仅仅是探索,未有任何定义。)

3、自治区权益类、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商品类、文化艺术品类和现货商品类交易场所设立5年规划。(存在即合规发展并引导,积极探索并设5年规划。)

4、碳排放、能源电力、排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场所的筹建、开业,必须经发改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等相应部门同意。(部分新兴的交易场所需要特殊部门的批复)

5、投资者开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得低于10万元。(开户资金要求明确)

6、各类交易场所应对保证金比例调整,交易产品保证金3个月调整为不低于10%6个月内调整为不低于20%。(以保证金杠杆的交易场所保证金比例最终将调整为20%

7、设立交易场所登记结算中心,各交易场所12个月内接入其中,不接入不得增加品种和暂停新开户。(加速建立登记结算中心,并要求交易场所限时介入)

8、6个月实缴不低于注册资金20%的风险处置资金。(需要在半年内交纳注册资本20%风险处置资金。)

9、交易场所手机等移动客户端进行交易的,需上报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运行。(手机等移动客户端进行交易也需要审核批准,微盘,微交易等也将需要批文了!)

10、公安厅对交易场所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及时掌握、跟踪投资信访人的舆情动态,研判事态发展趋势,防止网上炒作,稳妥处置恶意维权行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防止网上炒作,稳妥处置恶意维权行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这一点给媒体曝光和普通投资者的维权设定了红线,合理诉求,不得恶意维权。)

11、对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交易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僵尸交易场所可能被清理关闭,故目前国内各停止运作的交易场所甩卖的壳资源可能都是也有一样,停盘六个月可能就被吊销,这也是防止交易场所资源浪费,防止死灰复燃。这一条如果全国各省市都如此执行,可能全国的交易场所数量下降百分之70以上,现在大量僵尸交易场所未运作,仅霸占一壳。)

12、对未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已办法工商注册登记的交易场所或外省市交易场所在我区的分支机构,由工商、公安等部门牵头予以清理取缔。(未有批文但是工商注册登记的交易场所和分支机构将清理,这一条也超级点赞。国内大量有注册“交易中心”字样,但实际未有批文的交易场所鱼目混珠。)

13、人行银川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要监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不得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交易场所提供开户、资金存管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防止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给一些无批文而实际经营交易场所业务的企业进行资金通道,这一条也非常点赞。)

14、成立交易场所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建立更为宁夏交易场所发展建立制度和规范提供源动力。)

 






(来源:道福斯)


2016-11-22
资金通道业务巨变 建行、工行关闭交易所客户端出入金

人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多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调整,其中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要求调整E商贸通相关参数,第一:将关闭所有交易场所商户端代理出入金功能,客户需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网银或手机银行完成出入金操作。第二:为确保输入凭证账户名称与账户保持一致,所有商户额的输入凭证账户名称调整为商户名称。

11月16日,无锡市乾圆大通商品合约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建行关闭客户端出入金通道的公告,接中国建设银行通知,自20161130日起建设银行将关闭交易市场端出入金功能,建设银行签约客户需通过建设银行网银或手机银行办理出入金业务。

11月14日无锡君泰商品合约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建设银行业务调整的通知,交易商在建设银行的出入金只能通过建设银行网银、手机银行进行,不能再通过市场端交易软件进行出入金。

    11月14日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系统升级原有建设银行业务变更的通知,为响应和配合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清算所)的上线,签约原有建设银行资金结算通道的交易商,自2016121日起停止入金业务。

11月14日渤海商品交易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中国工商银行银商转账业务交易市场端出入金功能的通知,自2016年1115日起,已签约中国工商银行银商转账的交易商(包括法人及个人交易商)需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银办理与交易所相关的出入金业务,交易所客户端软件中的中国工商银行出入金功能暂停使用。

另外,市场消息称,11月7日广东金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农行暂停结算业务的公告,由于广东省农业银行系统从12月起不再为商品交易场所提供结算业务,因此所有签约农行的交易商必须在1125日前自行将所有持仓了结,同时必须在1129日前出金,并重新选择中国银行作为结算银行。




(来源:和讯网)

 


2016-11-17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1日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于伟国       

                                                         201611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七条修改为:“新设立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达到有关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

(三)具有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四)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人申请设立交易场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初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新增一条作为第十五条:“交易场所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交易场所应当对其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项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交易场所总部承担。”

四、将原第十七条作为第十八条,修改为:“建立交易场所集中登记结算制度,由统一的第三方清算机构(以下简称清算机构)对交易场所实行投资者和交易标的统一登记、保证金统一存管、交易统一结算。

投资者保证金与清算机构的自有资金实行分户管理,清算机构名下的投资者保证金属于投资者所有。

交易场所应当保证其信息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符合集中统一登记结算的要求,并及时向清算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信息。”

五、将原第十八条作为第十九条,修改为:“交易场所的业务系统,应当具备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措施,确保数据资料的安全,各种数据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六、将原第十九条作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建立交易场所信息报送制度。交易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

交易场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七、将原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作为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查看实物,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见谈话、询问、要求提供与交易场所经营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必要时,可以采取风险提示、向其合作金融机构或者其他相关单位通报情况等措施。”

八、将原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作为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交易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并交由清算机构统一管理。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九、将原第三十二条作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或者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审核擅自开业的;

(二)未经审核擅自进行变更的;

(三)未制定风险控制制度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

十、将原第三十三条作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分支机构或者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

(二)未按规定向清算机构提供数据信息的;

(三)未按规定保存数据资料的;

(四)未按规定披露市场信息的;

(五)未按规定提取、管理风险准备金的。”

十一、将原第三十四条作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易场所未按规定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由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2014年5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42号令发布,根据20161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交易场所的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易场所交易活动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交易场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务院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类交易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立交易场所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协调和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交易场所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

第四条 省金融工作机构是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交易场所准入管理、监督检查、风险处置等监管工作。

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部门(以下统称金融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工作。

所辖行政区域内设有交易场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指定一个部门(以下统称金融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易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交易场所的业务监管工作。

第五条 交易场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 新设立交易场所,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未按规定批准设立的,不得从事交易场所的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新设立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省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征求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意见。未按规定批准设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登记。

第七条 新设立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达到有关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

(三)具有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四)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设立交易场所,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初审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设立。

第九条 获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应当在收到批复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筹建时限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提出申请,最长续延时间为6个月。

交易场所正式开业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开业,并报省金融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条 交易场所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 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经所在地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初审后,报省金融工作机构审核:

(一)名称变更;

(二)注册资本变更;

(三)经营范围调整、新增或者变更交易品种; 

(四)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

(五)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六)涉及章程修改等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变更的,由所在地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审核,报省金融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交易场所因解散而终止的,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将相关安排告知客户及相关方,及时报告省金融工作机构,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三条 交易场所因破产而终止的,应当依法实施破产清算并发布破产公告。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交易场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部审计制度,保持内部治理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 交易场所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交易场所应当对其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项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应当由交易场所总部承担。

第十六条 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

(二)不得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三)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者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

(四)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六)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第十七条 交易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八条 建立交易场所集中登记结算制度,由统一的第三方清算机构(以下简称清算机构)对交易场所实行投资者和交易标的统一登记、保证金统一存管、交易统一结算。

投资者保证金与清算机构的自有资金实行分户管理,清算机构名下的投资者保证金属于投资者所有。

交易场所应当保证其信息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符合集中统一登记结算的要求,并及时向清算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信息。

第十九条 交易场所的业务系统,应当具备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措施,确保数据资料的安全,各种数据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二十条 建立交易场所信息报送制度。交易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

交易场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交易场所应当及时披露交易行情等市场信息,定期进行市场风险信息提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 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第二十二条 省金融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交易场所市场准入制度以及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管制度,并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交易场所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三条 省金融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对交易场所进行监管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退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面对交易场所实施分类监管。

第二十四条 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监管情况商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服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为违法、违规交易活动提供服务或者便利条件的,经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业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后,省金融工作机构可以将其列入从事相关业务的异常名单,通报各交易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省金融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交易场所统计监测相关制度。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汇总上报本地各交易场所主要经营指标数据。

第二十六条 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查看实物,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见谈话、询问、要求提供与交易场所经营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必要时,可以采取风险提示、向其合作金融机构或者其他相关单位通报情况等措施。

交易场所应当配合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依法实施监管,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二十七条 交易场所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维权、服务等职能作用,开展统计、研究、组织会员交流等工作,组织开展交易场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质认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交易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并交由清算机构统一管理。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省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交易场所的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需要,对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 交易场所应当制定风险警示、风险处置等风险控制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报省、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 省金融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类交易场所风险处置工作,指导有关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开展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有关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制订完善交易场所风险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履行风险处置职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交易场所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金融工作机构或者设区市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审核擅自开业的;

(二)未经审核擅自进行变更的;

(三)未制定风险控制制度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分支机构或者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

(二)未按规定向清算机构提供数据信息的;

(三)未按规定保存数据资料的;

(四)未按规定披露市场信息的;

(五)未按规定提取、管理风险准备金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易场所未按规定报送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由县以上金融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省金融工作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7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福建政府网)


2016-11-1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25

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规范现货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加快推行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精神及《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令2013年第3)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运用互联网技术为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省外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和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

本办法所称商品现货交易,是指通过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方式,以实物商品或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为交易对象进行的大宗商品交易行为。

本办法所称协议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以交易标的物交收为目的,采用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约定立即交收或在一定期限内交收的交易方式。

本办法所称单向竞价交易,是指一个买方(卖方)向市场提出申请,市场预先公告交易对象,多个卖方(买方)按照规定加价或减价,在约定交易时间内达成一致并成交的方式。

第三条省政府负责全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设立审批,建立交易场所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协调和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辖市政府做好交易场所的监管和风险管控工作。

授权省商务厅为全省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场所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发展规划、准入管理、日常监管、统计监测、违规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省辖市政府按照属地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现货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风险防控和处置责任。省属企事业单位发起设立交易场所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发起单位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第五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上线交易品种以促进本省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发展的生产生活资料为主。现货交易场所交易的实物商品应当符合现行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担保责任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统筹规划各类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制定商品现货市场行业发展规划和审查标准,使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设立与监管能力及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七条新设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货币资本。

(二)主发起人为第一大股东,且为资信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法人,近两年企业连续盈利,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记录。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从事现货交易相关行业从业背景及从业经验,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记录,具有符合任职资格的条件。

(四)股权适当分散。其中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不超过35%,其余股东股权比例不超过20%,股东用于出资的资金必须是自有合法资金。

(五)具有与开展商品现货交易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配套仓储物流设施,具备安全、稳定、可靠的交易信息系统。

(六)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公平公正的交易规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设立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包括拟设立交易场所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交易品种、交易方式、交易结算、交收、信息物流及仓储等配套服务设施等情况。

(二)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设立交易场所的目的、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交易品种设计分析、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分析、风险控制能力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

(四)交易场地及仓储物流设施、交易系统等配套设施情况。

(五)章程草案。

(六)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交易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七)发起人基本情况。包括:主发起人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暂未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未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检法司机关违法、违规处罚的承诺书;股东的基本情况、资信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

(八)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及证明材料;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九)股本结构及发起人出资承诺书、出资人协议书。

(十)拟加入会员名单。

(十一)省辖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及风险承诺保证书。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新设交易场所的主发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辖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省辖市政府初审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风险承诺保证书会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负责对拟设现货交易场所规划、申请人资质、交易品种、现货交易业务规则、交易场所及配套设施、风控制度及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就市场交易规则、交易资金监管等内容分别征求河南证监局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新设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主发起人为省属企事业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和风险承诺保证书,报省商务厅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第十条申请人持省政府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完备后,应当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行开户信息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验资报告等资料分别报所在地省辖市政府、省商务厅备案。

第十一条省内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确有必要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按照新设交易场所有关规定报省政府审批。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持所在地省级政府批准文件,按我省新设交易场所申请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有下列事项之一的,需经所在地省辖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送省商务厅审核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一)新增或变更交易品种;

(二)调整经营范围或变更经营规则;

(三)分立或合并;

(四)5%以上股权及股东变更。

第十三条交易场所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报经所在地省辖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和省商务厅核准备案:

(一)变更名称、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在保有不低于设立交易场所实缴注册资本限额外,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四)修改章程;

(五)撤销分支机构;

(六)变更交易保证金第三方存管银行;

(七)停业;

(八)注销。

第十四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涉及终止事项,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辖市政府或省主管部门和省商务厅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终止。

交易场所因解散而终止的,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将相关安排告知交易商及关联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发布公司终止公告。交易场所因经营不善,破产终止的,应当依法实施破产清算并发布破产公告。

第三章 业务规定

第十五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货交易场所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参与市场交易活动。

第十六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及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本办法所称的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但协议转让、依法进行的拍卖不在此列。

本办法所称标准化合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由交易场所统一制定,除价格外其他条款固定,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另一种是由交易场所统一制定,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标的物的合约。

第十七条规范现货挂牌交易行为,不得进行持续挂牌交易,即在商品买入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卖出同一交易品种或在卖出后5个交易日内挂牌买入同一交易品种。

第十八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并公示市场交易、交收、结算、仓储等业务规则,以及会员管理、信息发布、风险防控、市场管理等制度。应当及时披露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十九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实时记录商品仓储、交易、交收、结算、支付等相关信息,采取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措施,确保登记、存管、结算、交收资料信息完整和安全,并保存5年以上。

第二十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切实维护客户资金安全,实行专户存管,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拆借、截留、侵吞交易保证金或交易资金。

第二十一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活动应当以实物交收为目的,不得从事虚拟产品、收藏品、投资品及金融产品交易。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投资机构入市交易,严禁将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演变为社会公众参与的投资场所。

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和受托金融理财、吸收社会存款等业务。

第四章 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第二十二条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协调、督办全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风险防控、违规处理和违法处置工作;督促各地政府及有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现货交易场所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第二十三条省、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经营行为的约束、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第二十四条省、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管制度。可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查看实物、谈话及询问等方式对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交易场所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条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省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或隶属原则,应当建立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负责本辖区内或本部门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的统计监测、信息报送、风险防控、违规处理等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银行依据职责负责当地商品现货交易涉及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河南证监局负责全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风险警示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二十九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报送月度交易数据信息及相关资料、年度工作报告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在经营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监管部门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风险提示、限期整改、违规处理、停止违规交易、取消经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由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18家交易场所经营资格的通知》(豫政办〔201424)中保留的6家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三条省商务厅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网


2016-11-08
低碳发展战略将公布全国碳市场建设加速

目前,控制碳排放已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方法之一。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报告显示,全球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尤其是人类过度使用化石燃料或生物质燃料,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引起气候变化。

根据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0%65%,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我国还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将覆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

目前,欧盟建立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交易量最大的系统,覆盖了约1.1万家能源消费企业,涉及排放量约占区域的50%,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到区域总量的40%。今年以来,碳交易市场欧盟配额(EUA)的交易量近40亿吨。

机构认为,当碳交易市场全面扩容后,碳交易所可以收取交易费用、发展交易金融创新,将直接受益于碳交易市场成交量的急速上升。同时,低碳发展战略的积极推进有利于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等重点排放企业减少碳排放,将给碳排放治理企业带来市场需求空间。此外,全国碳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将对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机构提出更高要求,未来行业整合步伐将加快,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将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来源:道福斯)

2016-11-03
吉林省:七领域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

1024日,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悉,吉林省正式出台《吉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吉林省将通过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第三方支付风险专项整治、房地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等七个方面采取整治措施,清理整顿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

 据悉,在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吉林省将通过落实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重点整治P2P网络借贷平台以下经营行为: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期限错配、期限分拆、虚假宣传、虚构标的;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除信用信息采集及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业务外,从事线下营销等行为;未经批准从事资产管理、债权转让等金融业务;发售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产品;参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或利用类HOMS等系统从事股票市场场外配资行为;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或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未实行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分账管理,未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未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未完整、客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未具备合规的网络安全设施。

 针对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吉林省将首先落实股权众筹融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重点整治股权众筹平台以下经营行为: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平台上的融资者未经批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平台通过虚构或夸大平台实力、融资项目信息和回报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平台上的融资者欺诈发行股票等金融产品;平台未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或占用投资者资金;平台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违法违规开展业务。

 吉林省对于互联网保险风险开展的专项整治将会严格落实保险行业法律法规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整顿以下经营行为: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进行非法集资;保险机构与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开展合作;保险机构与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开展业务;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跨界开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套利。

 吉林省还将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具体措施是规范整治互联网企业违规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重点整治以下经营行为: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质,将线下私募发行的金融产品通过线上向非特定公众销售或向特定对象销售但突破法定人数限制;通过多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向不具有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推介产品,或未充分采取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开展虚假宣传和误导式宣传,未揭示投资风险或揭示不充分;未采取资金托管等方式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侵占、挪用投资者资金;持牌金融机构委托无代销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代销金融产品;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质,通过互联网企业开办资产管理业务;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跨界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具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各业务板块之间未建立防火墙制度,未遵循禁止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等方面的监管规定,账户管理混乱,客户资金保障措施不到位。

 对于第三方支付风险的专项整治,吉林省将严格落实《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整治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经营行为: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未将客户备付金账户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未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未取得相应业务资质,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开展商户资金结算、个人POS机收付款、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网络支付等业务。

 房地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面,吉林省提出严格规范房地产领域相关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经营行为及活动,重点整治以下经营行为: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未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管理相关规定。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吉林省将会严格按照广告管理及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根据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金融广告发布市场准入清单、禁止发布负责清单和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重点整治以下行为:对金融产品和业务进行不当宣传;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对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进行宣传;取得相关业务资质,宣传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权部门许可的,宣传内容与许可的内容不符合,进行误导性、虚假违法宣传。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在对上述七个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吉林省还将加强工商登记注册管理,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并明确提出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工商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现识别企业擅自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视情况采取整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取缔。工商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来源:鹿头社)

2016-10-25
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开业暨大宗商品市场发展报告会举办

20161021日下午,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简称鲁清所)开业暨大宗商品市场发展报告会活动在山东大厦举行,夏耕副省长出席并讲话。

夏耕指出,鲁清所的成立,不仅有利于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为市场创新、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智力支持和各类服务,而且对保障交易安全,完善监管手段有重要作用,必将有力促进交易市场持续、健康、专业发展,省政府对此寄予厚望。 

夏耕要求,鲁清所要以开业运营为起点,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注重公益属性,积极探索创新,加强风险防控,在充分发挥平台统一开户、全面登记、集中结算、资金监管、统计监测等基础功能的同时,为交易市场开拓创新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更好地推动全省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各交易市场要充分认识鲁清所对帮助自身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接入,充分借助平台功能,在交易产品遴选、交易模式论证、融资产品研发等方面与鲁清所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



(来源:鹿头社)

2016-10-25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亟盼标的创新

日前,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银监会等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的指导意见》,鼓励商品市场交易平台化发展。《意见》出台后,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再度成为热点,尤其在近期电改等产业政策方向明确后,电力交易平台、碳排放交易平台等新型交易标的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据不完全统计,已经上马和即将建设的电力交易平台超过20家、碳交易平台10余家。

对此,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CDRC)秘书长刘心田指出,电力、碳排放等新型标的出现并非偶然。

从市场需求来看,当前,传统大宗商品交易标的过于集中、狭隘。据生意社统计,2016年之前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主要交易标的品种不过百余种,集中在能源、有色、钢铁、农副、化工等行业,具有代表性的品种有成品油、铜、螺纹钢、煤炭、茶等。代表性品种集中了过剩的平台供给。以铜为例,目前国内开展铜在线交易的平台超过160,5年来,平台数量增加明显。然而近3年由于市场萧条,铜产业规模明显缩水,僧多粥少,造成以铜为主的交易平台乏善可陈。“再好的品种也经不起过度消费,而当前交易标的普遍存在过度消费现象,根本矛盾在于标的的供给不足。因此,新型交易标的是市场急需的。”刘心田表示。

刘心田曾指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三代论”,即物理时代、化学时代、智能时代。他认为,目前活跃的、新建的平台多数已进入化学时代,即产业和平台在资本、运营等方面已有化学反应。迄今成立的大宗商品平台多有产业背景,基本都有产业企业作为股东,许多传统行业线下的业务也在平台上做了尝试性上线。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平台发现产业企业的需求是多样化的,过于单一的交易标的无法满足企业和市场的需求。如果要把化学反应开展充分,增加标的是“催化剂”。举例而言,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在原有标的焦炭、煤炭的基础上增加了木材,威海国际渔业交易中心把鱿鱼、海带作为交易标的,日照大宗与亚星化工开展氯化聚乙烯CPE调期交易……“唯有开展交易标的创新,方能增加平台与产业的融合度、增加平台与市场的契合度,使得平台在化学时代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更接近平台即产业、产业即平台的智能时代。”刘心田指出,标的创新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二代半”的必由之路。“交易标的创新需要革命性思维,目前已经出现了电力交易、碳排放交易的扎堆现象,说明平台仍有短视。目前,CDRC已储备了颠覆性的新型交易标的,正继续开发更接地气、更具人气的新标的、新模式。”刘心田同时指出,虽然目前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总数量已近2000,且时常暴露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瑕不掩瑜,在“互联网+”和第四次产业革命的浪潮下,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仍系朝阳产业。

 


(来源:和讯现货)


2016-10-24
交易所试水新模式 T+1模式或将成行业新宠

2016930日安徽华今国际文化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交易中心交易模式由现行的“T+0”交易模式改为“T+1”模式,108日正式开始实施,给出的原因是由于“T+0”交易模式导致大量客户频繁交易,造成盘面异常下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要求,逐步完善平台交易制度所作出的调整。

目前T+0”模式是邮币卡电子盘通用的交易模式,藏品交易可以当天买入当天卖出,包括现货行业也是采用这一模式。而“T+1”模式目前主要是股票市场采用的交易机制,当天买第二天才能卖,90年代初的股票市场也曾短期采用“T+0”模式,后期沪深A股出于防范股市风险的考虑,故此以及基金交易均又改回了“T+1”交易制度。

其实早在今年8月,福利特就曾传出即将修改现有交易模式的消息,新交易系统或将采用“T+1”或者“T+5”新模式,只是新系统至今还未正式对外公开,真实性还有待考证。

既是如此安徽华今也并未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上文聚齐才是开了行业先河的人,831日,上文聚齐官网发布重磅公告,交易模式由现行的“T+0”模式改为 “T+1”模式,同时藏品转让首日涨跌幅限制由现行“±30%”的涨跌幅限制改为“±15%”的涨跌幅限制,藏品涨跌幅限制由现行“±10%”的涨跌幅限制改为“±5%”的涨跌幅限制。

对此近期行业对于模式变更讨论的异常热闹,如今已有两家交易所正式实施,从最先吃螃蟹的上文聚齐和安徽华今来看,上文聚齐9月整体盘面呈现良好态势,稳步上扬,安徽华今从近两天整个盘面来看,大部分藏品也均保持上涨态势,客观来说,这些是否是模式更换所带来的立竿见影效果还未能得知,还需要时间来验证。老牌“T+0”模式仍是市场主力,交易灵活,最佳交易时机买入卖出,这个是“T+1”不能比拟的优势,当然频繁操作以及部分投机行为带来的交易风险也同样不可小视。

每一种模式都有其优劣性,去与留最终还取决于市场以及投资者,T+1”已经正式推出,对于市场如果能够带来积极的一面,接下来势必有更多交易所涉足,目前更多的交易所处于观望状态,但不管如何,投资始终伴随着风险。



(来源:交易中国) 


2016-10-10
山东构建大宗商品交易投融资平台

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计划用3~5年时间,建成与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强化培育新型资本要素市场,合理发展多样化商品和场外衍生品市场;加快权益和资产的资本化,促进各类资本要素有序顺畅流转;深化与各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推动新设以山东省为基准交割地的期货品种,增设期货交割库,推动开展期货仓单质押融资和套期保值服务;统筹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试点;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探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提供定价、贸易、物流、套期保值、供应链融资等系列服务;组建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的全省统一登记结算服务平台,逐步发挥开户、登记、结算、资金监管、统计监测等功能作用;鼓励期货公司参与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建设。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CDRC秘书长刘心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方案》出台正处于三季度末四季度初,此后各省区市会陆续出台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文件,由此掀起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高峰

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转型升级需要规范化、创新化和产业化三管齐下,建立起地方清算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与交易场所相互监督,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借助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信息化创新等,在物流金融、信息服务、个性化交收等方面持续不断地开展创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必须与实体产业相结合,必须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大方向,推动大宗商品市场健康发展。

刘心田指出,此次《方案》的出台,为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提供了初步的思路,为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未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指明道路,山东由此将成为新一轮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的排头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共计1570家,其中僵尸交易中心的数量可能过半。僵尸交易中心即指业务停滞或半停滞的交易中心。除去僵尸企业,其他正常运营的开展金融服务的约为70家。生意社现货交易分析师王国正认为,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供应链融资”的金融模式,能有效满足大宗商品对资金的需求,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的服务能力,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大宗商品投融资平台,有利于推动专业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精、做专、做强。



(来源:和讯现货)

2016-10-09
重庆金融要素市场发展协会正式成立

928日,重庆金融要素市场发展协会正式成立。协会的会员包括重庆市全部金融要素市场机构,有关资金存(托)管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要素市场业务合作单位40余家。协会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重庆市要素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对加强行业自律,丰富监管层次,防范市场风险有着积极意义。

会议表决通过协会章程、会费收取标准等文件。会议选举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会长单位、总裁张序为会长,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为副会长单位、总经理敖荣峰为副会长,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副会长单位、总经理黄文雄为副会长,重庆土特产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为副会长单位、董事长严琦为副会长。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市国资委、重庆证监局领导,近百位会员单位代表及嘉宾与会见证了重庆金融要素市场发展协会的成立。



(来源:交易中国)


2016-09-30
人民银行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恐波及使用第三方支付的交易场所

 导读:由于目前交易场所的营销多为电话、网络聊天工具、直播等手段,之前也被违规违法的交易场所的被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故人民银行的电视电话会议,在后面的具体执行中会波及到部分交易场所。而且确实有一些无具备无批文资质的平台打着现货投资名义,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交易,实际为虚拟平台。
   9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相关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范一飞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对打击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打击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银行、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为不断推进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尽职尽力。

范一飞强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尽管前期各相关单位配合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相关单位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铲除犯罪土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范一飞强调,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支付环节存在制度缺失、有章不循、监管不力、消费者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要瞄准目标,重点解决。一是高度重视账户实名制。从增量开户防范和存量账户排查两个方面着手深入开展账户实名制工作。二是阻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的主要通道。充分考虑支付安全性与便捷性的平衡,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资金安全。三是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采取技术防护措施,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加密传输数据等,防止客户敏感信息泄露。四是建立个人资金和信息保护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并广泛持续开展消费者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信息安全和支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支付结算安全性,筑牢支付结算安全防线,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范一飞要求,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措施,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大业务流程和系统改造力度,增强合规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等,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总部在京的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县支行以及当地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鹿头社)

2016-09-30
黄运成:大宗商品市场发展应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大方向

大宗商品关系着国计民生,是经济运行的风向标,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多年来,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平稳发展,自2013年后进入高速发展期。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一定会有它自己的规律,市场会沿着它所需要的方向和所需要的地方去转型。只要在转型中坚持以实体经济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大方向,不断提升市场规范化程度,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就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现状

 从数量上看,据2016331日正式上线的中国大宗商品信息数据中心”(隶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国内大宗商品类电子交易市场达1021家。2008年以前,数量在100家以内。2013年年底以前,超过500家,发展很快。2015年年底,超过1000家。

 从行业分布上看,我国大宗商品市场最重要的一类是农产品,占市场总数的28%。接着是金属,包括贵金属及其他金属,占比为19%。之后是能源化工,占比约18%。最后是综合类,占13%。以上四大类的交易占到目前整个大宗商品市场平台的78%

 从区域分布来看,排名前六位的地区都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包括山东、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在内的这六个地区总的市场数量,约占全部数量的47%。其中,以山东居首,占比超过10%;广东超过9%,排第二;之后分别是浙江(8%)、上海(7%)、江苏(6%)、北京(5.7%)

 从交易模式来看,按品种和合约的时间跨度划分,有现货交易和中远期交易。现货交易的模式有很多,有的甚至分得非常细致,比如光派交易、现货拍卖、现货直购、易货交易、招投标交易、订单交易、微盘交易、连售交易、现货定制、即期现货,等等。中远期交易有单向竞价等。根据大宗商品统计机构生意社的数据估算,当前,协议转让市场约占59%,做市商市场约占15%,竞价交易市场约占25%

 推动我国大宗商品市场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场需求较大。二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平台经济的发展。三是金融的支持。四是传统市场满足不了当前需要,促使大宗商品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迅速适应需求,弥补传统市场的空白。五是投机因素。毋庸讳言,投机因素同样是促使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重要推手之一。


 大宗商品市场的问题与规范

 在讨论大宗商品市场的问题之前,先看三个公开的案例。2015年是大宗商品市场状况频发的一年,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如下几例:

 一是云南泛亚事件,所涉商品是铟,涉及金额近430亿元,22万名投资者陷入兑付危机。

 二是沈阳中港事件,所涉商品是邮币卡,涉及金额为58亿元,涉及投资者约3.6万人。

 三是内蒙古赤峰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事件,根据201585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微博通报,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冻结涉案资金2.05亿元。该事件涉及投资者13万人。

 2015年之前,大宗商品市场上影响较大的事件还有2014青岛港事件,涉案公司德正资源控股利用虚假仓单重复抵押骗贷,所涉商品为铜;山东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此外,还有更早的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非法经营案,该案主犯在2015年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1200万元。

 从以上及其他案件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目前出现的问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交易场所从事非法牌照交易、非法集资。二是交易场所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三是交割仓库、仓单造假。四是交易会员从事非法经营,与客户对赌,涉嫌诈骗。五是非法融资,导致区域性风险。

 笔者认为,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交易场所定位错误,脱离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投机赚快钱,这是出发点的问题。二是过度金融化,交易平台建立资金池,从事无牌照的金融业务。三是违规加杠杆,风险管理措施缺失。四是普遍性的问题,即平台透明度较差,会员管理混乱。五是存在监管真空,缺乏有针对性、持续性的有效监管。

 事实上,我国从2011年起已经开始进行大宗商品整顿、规范工作。201111月,国务院下发国发〔201138文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38号文”),其中提出五不准: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地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者卖出后买入,时间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012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1237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下称“37号文”),在细化五不准部分内容的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提出了五项任务:一是制定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制度,二是明确各类交易场所监管机构的职能,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五是持续做好各类交易场所的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38号文”“37号文以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有29个省份颁布了对本地区大宗商品市场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的地方性法规或办法。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今年330日山东省人大颁布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下称条例)。条例第12条提出,要探索权益类交易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期货与现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等地方交易场所等。其政策主要导向是健全管理规定,探索交易模式。

 证监会主要针对大宗商品柜台市场及场内市场进行管理。针对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证监会也在积极进行部署。其在今年1月的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继续做好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重点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的工作,其中把贵金属交易场所的专项整治专门列了出来。今年2月证监会在上海专门召开了打击非法证券期货和清理整顿各级交易场所的工作会议,通报全国打非情况,并且部署了清理整顿的有关工作。会议提出打非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非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打非工作机制;一手抓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涉及涉非线索,建立打防结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商务部则负责监管现货市场。对于场外市场,在2011“38号文颁布后,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等部委联合成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掀起了一轮整顿清理浪潮。

 此外,公安部也参与到规范大宗商品市场的行动中来,积极打击交易场所非法交易活动事件。据《法制日报》2015116日报道,公安部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省级公安机关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完善各省区市统一的接报案、受案立案功能模块,对于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案件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各办案警种、部门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大宗商品市场诉讼的三个重要判例

 在清理、整顿、规范我国大宗商品市场方面,今年以来,各地法院对大宗商品诉讼的三个判例,有助于我们了解及分析一些事情。

 第一个判例来自今年4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一项裁定。尽管某交易中心自称系合法机构,且所进行的交易为现货交易而并非期货交易,以及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是刑事案件,但是上海一中院仍然认为,根据国务院“38号文的规定,非经批准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而该交易中心采用了标准化合约交易,本案存在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根据这个判例,目前大宗商品市场可能都存在这样的问题。

 第二个判例来自南京市六合区法院。该院最近在审定某交易商与某会员单位交易中心投资理财的判决书中明确指出,虽然认定了某交易中心有标准化合约的特征,同时交易目的并非为获取商品所有权,也从未进行过商品实物的销售,但是暗设交易模式,不符合集中交易中任何一种交易方式特征。另外,从“38号文”“37号文有关政策及制定的目的看,应解读为各省级人民政府据此清理整顿相关不规范行为的规定,非《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此为依据要求确认交易行为为期货交易或者变相期货交易,进而主张合同无效,与法不符。某交易中心的交易模式尽管具有标准化合约交易的特点,该交易模式非传统现货交易模式,也区别于期货交易模式,无法律规定对该交易模式进行明确禁止,根据法无禁止即许可的原则,本院不宜确认该交易模式无效。这个判例和第一个判例里的判决结果完全相反。

 第三个判例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甘肃一名起诉人不服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投资人对现货交易场所终审再审申请的请求,这一案件彻底终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再度审查的焦点是客户协议书是否无效,交易损失由谁承担,本案合同约定的是贵金属现货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易,不属于期货交易,不适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甘肃高院判决无误,因此驳回申请。这一判例与第一个判例也完全不同。

 虽然中国的法律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但是上述三个判例对我们理解大宗商品市场有重要参考。

 笔者想引用习总书记的一段话作为这一思考的总结。在2012年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习近平在讲话时开宗明义地谈道:同志们出入中央党校大门时,都会看到花岗岩上镌刻的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这四个字,是毛泽东同志为中央党校题写的校训。大家在学习和工作中,要注意深刻理解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和精神实质,正确掌握实事求是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和灵魂,始终按实事求是的要求办事。

 笔者认为,在大宗商品市场的研究过程中,在针对大宗商品市场的争论过程中,只要能按照实事求是的精髓和精神,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一些事件发生的原因,必然有助于未来政策的制定和市场的发展。


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方向

 大宗商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毋庸置疑。尽管从出现至今,尤其在近三年快速发展中,我国的大宗商品市场及交易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了一些争议,但不能因噎废食,继续规范发展我国大宗商品市场是助力我国经济良性发展,尤其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

 《孟子·离娄上》谈道: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规范市场方面,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应该秉持六加强

 一是加强依法经营。

 二是加强高管、会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这点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当前市场进入门槛很低,对高管资质也没有规定和要求,而大宗商品市场既有商品属性,又有金融属性,还有证券属性,如果没有对从业人员、参与人员素质方面的加强,出问题的概率就会很大。

 三是加强运行的透明度,这个问题带有普遍性,提高透明度是保证市场规范、公正的前提。

 四是加强清理违规市场主体,只有违规市场主体退出了,正规市场才能发展好,绝不能让违规市场搅乱了整体市场,搅乱了舆情,搅乱了行情,从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五是加强风险准备制度的完善,防范重大市场风险。

 六是加强中央与地方双层次的监管与协调,我国金融监管一直是中央统一监管,而从目前的大宗商品市场发展以及其他市场的发展来看,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的协调已迫在眉睫。


 此外,积极探索集中统一清算的新模式。当前各地方市场出现了一个新的特点,即一些地方政府推动或支持建立了清算所或登记结算公司,这些清算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具有如下功能:实现交易、登记、清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信息的统一登记查询,仓单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公示。清算机构和交易场所独立运行,既有监督的功能,又是对风险的防范。笔者认为,清算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地方市场、区域性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同时,需要加强协会等自律管理。目前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已经出现了一些自律机构,但机构的权威性及发展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未来,行业的自律管理是一个方向,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需要方方面面去推动它、帮助它、实现它。

 除去以上所谈,要规范市场,推动大宗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两个方向:深化改革和立法。

 一是深化改革。简言之即放开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前述谈道,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蓬勃发展源于强劲的市场需求,只有放开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才能满足需求并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二是加强立法。因为2015年股票市场异常波动,《证券法》的修改尚未完成,不少人对《期货法》或者大宗商品立法失去了信心。笔者以前也认为为时尚远,但在分析研究上述介绍的三个判例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立法后,笔者认为事实上我们正在朝这个方向一步步努力着。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

 尽管2014—2015年几起事件的出现,使得目前大宗商品市场处于较为恶劣的舆论环境,但以笔者的观察来看,尤其是从2015年开始,市场正在转型,向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方向转型,虽然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有的走得直一点,有的走得曲折一点,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而言,市场的参与者都在转型,笔者相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一定会有它自己的规律,市场会沿着它所需要的方向和所需要的地方去转型。只要在转型中坚持以实体经济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大方向,不断提升市场规范化程度,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就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来源:鹿头社)

2016-09-26
山东发布金融转型方案

919日,山东省金融办发布《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发展壮大新兴金融业,拓展资本市场功能作用,完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强化培育新型资本要素市场,合理发展多样化商品和场外衍生品市场。


完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服务功能

《方案》提出要加强规划引导,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增设“科技板”。争取到2020年,将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初步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和金融综合交易平台,将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打造成为财富管理特色突出、适合中小企业培育成长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突破2000家。

今年726日,山东省政府出台了《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明确为支持区域股权市场发展,设立省级直投基金,今年下半年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每户可获得以股权方式投出的300万元支持。

政策出台之际,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共747家,两个月不到已经增长了123家,而921日单日将有60家企业挂牌,政策催化效果明显。


培育新型资本要素市场 合理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

《方案》提出要探索开展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碳排放权、不动产收益权等企业资产证券化,推动实体经济优势转化为资本竞争优势。加快权益和资产的资本化,促进各类资本要素有序顺畅流转。推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地方金融资产有效配置,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资产交易平台。支持农村产权、海洋产权、能源环境、文化产权等交易中心拓宽市场范围和交易品种,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统筹规划新设市场规模数量和区域布局,探索搭建全省知识产权、航运等交易平台。

深化与各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推动新设以我省为基准交割地的期货品种,增设期货交割库,推动开展期货仓单质押融资和套期保值服务。统筹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试点。推动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推动石油、石油装备、橡胶轮胎等专业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精做专做强;稳妥开展畜牧、海洋产品、农产品、药品、白酒、再生资源等领域试点工作。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探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提供定价、贸易、物流、套期保值、供应链融资等系列服务。组建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的全省统一登记结算服务平台,逐步发挥开户、登记、结算、资金监管、统计监测等功能作用。鼓励期货公司参与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期货、期权OTC市场。


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 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方案》提出,要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监管机制。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风险应急预案,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密切关注经济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全行业风险管控责任,完善舆情监测和报告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危机公关处理能力。推动金融监管方式创新,提高金融市场监管效率。改进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完善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金融诈骗等金融犯罪活动。建立完善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金融机构应急联动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跨市场、跨区域传递,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来源:和讯网)

 


2016-09-23
北京上半年47家交易场所共实现交易额3.42万亿元

2016年上半年,全市金融业总体保持平稳,金融业依然保持首都第一产业的地位,对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贡献突出,在保持首都经济平稳发展中占主导地位,经过初步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首都金融业发展总体情况

据初步核算,上半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179.7亿元,同比增长9.2%,比上年同期回落10.2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26.3%。总体来看,金融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金融业总体运行平稳。今年以来,在利率市场化提速、资本市场低迷、经济总体下行的宏观经济环境下,金融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仍呈下降趋势。据市统计局初步统计数据,1-6月,全市金融业资产总计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4.1%,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4.9%14.7%。从金融业内部来看,货币金融服务业降幅明显收窄;资本市场服务业仍处于下降态势;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势头良好,上半年北京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091.3亿元,同比增长44.1%。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和保险业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了3.2%28.4%20.9%,利润总额分别同比下降了0.7%43.7%52%,虽然传统金融业仍处于下行区间,但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的带动下,其他金融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了127.3%242.9%,提高了金融业整体收入和利润。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明显加快。一是A股上市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截至6月末,北京新增上市公司3家,北京A股上市公司达267家。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加速发展。三是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四板”)快速发展。四是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三)要素市场快速发展。截至6月末,本市47家交易场所共实现交易额3.42万亿元。其中,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其控参股的各交易平台累计成交金额3.12万亿元,同比增长69.8%。北京产权交易所下属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授权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发行金额约2.7万亿元,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京津冀产权市场发展联盟影响力进一步发挥,截至6月末,三地在京津冀产权市场发展联盟网站披露各类项目1782项,包括企业国有产权、实物资产、技术交易、林权交易、矿权交易、环境权益、农村产权、招商融资等,披露的项目共成交1029项,成交金额412.38亿元。

(四)新兴金融业态健康发展。截至6月末,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共批设111家,实现全市16个区全覆盖,注册资本金159亿元,贷款余额146.6亿元。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资金100%投向了“三农”、小微企业等,积极为“三农”客户提供小额贷款支持,最低单笔借款额度为3万元。截至6月末,本市101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共553.1亿元,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2025.6亿元,同比减少5.7%。截至6月末,本市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56家,全国268家,位居全国第一。本市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数量为299家,位居全国第二,占全国的比重为11.5%,网贷贷款余额2554.9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五)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一是保险产品持续丰富。农险产品加强创新,农保险种扩展至23个,基本实现自然风险全覆盖。涉农保险与信贷加强合作,“农保贷”农业保险质押贷款业务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试点项目正式在京开展。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全国首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资格。二是非银金融机构发展活跃。新华联控股集团、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财务公司已进入批筹阶段,北京二商集团、北京首农集团发起设立财务公司,中信集团、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事宜已列入北京银监局2016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北京中民资产管理公司在京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已进入启动阶段。

(六)金融有力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一是帮助企业突破融资瓶颈。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升级以来,已有51家企业按照试点政策借入外债资金22.2亿美元。自201653日起,试点政策已推广至全国范围。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推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以来,北京地区共79家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2465家境外成员企业享受到政策便利,累计融通资金1321亿元,资金融通量占全国近20%。二是推进证券基金期货业积极扩大开放。向市政府报送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国务院批复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框架下进一步开放证券基金期货业有关事宜的请示》,目前国务院已批转中国证监会办理。三是推进支付清算、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逐步开放。截至6月末,北京地区已有5家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额达12.38亿元,成为促进北京外贸发展的新动力。

(七)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取得新进展。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的特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等多种特色产品,形成债权加股权相结合的融资结构。截至5月末,北京市中资银行高新技术产业人民币贷款余额2892.4亿元,同比增长10.2%19家银行设立了近50家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各银行累计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773亿元,已发放的贷款无一违信行为。上半年北京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计完成1099起投资案例,同比下降22.8%;其中已披露金额的投资案例数为969起,投资交易涉及金额1376亿元,同比增长105.8%;平均单笔投资金额为1.4亿元。

二、金融业积极推动落实国家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

(一)社会融资规模明显扩大,信贷在融资结构中占比提升。上半年,北京市货币信贷运行平稳,流动性供给保持适度充裕。1-6月,北京地区非金融企业社会融资规模达699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8亿元,按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口径,人民币贷款新增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比重由上年同期的40.7%升至46.2%。同时,伴随存款利率平稳增长,贷款利率保持低位,2016年辖内金融机构各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在4.8%上下窄幅波动运行,处于2008年以来的历史低位。

(二)金融业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效显著。一是搭建三地协同发展工作平台。召开2016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工作推进会”,就京津冀区域内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重点项目融资、扩展普惠金融服务达成共识。举办“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首金商中小企业金融发展中心邯郸项目推进会”,北京首金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与邯郸金融发展中心签署200亿元和300亿元的授信战略合作协议,用以支持优势产业和小微企业发展。二是金融机构建立协同机制。工商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市属银行先后在总行层面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多家在三地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同步建立了三地分行轮值制度及联动机制,有利于京津冀各区域工作的全面均衡开展。北京农商银行与天津农商银行、河北农信联社签署三地农合机构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跨区域业务合作。

(三)金融业助力构建首都“高精尖”产业结构。一是积极助推“高精尖”企业发展。在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上,金融服务板块展区面积近3000平方米,全面展示了金融业支持服务贸易、支持国家战略、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内容,金融服务板块共有35个合作项目相继签约,总签约额近2883亿元人民币,签约项目数量、签约总额均为历届之最。二是推动建设金融服务创新型企业平台。建设中证众创平台,由报价系统参与人作为中介机构,接受创新创业主体委托向特定合格投资者进行私募股权融资,截至6月末,共计77个项目在中证众创平台挂牌融资,20个项目融资成功,实现融资1.95亿元。搭建“互联网+”服务平台,依托报价系统创设“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简称双创板),打造为广大青年创业者提供规范辅导、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孵化培育等服务的全国性私募融资平台。

(四)金融业切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为抓手,增加金融产品供给,服务债券、资金融通和民生等领域,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大力促进绿色金融发展。414日,由海通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主承的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6京汽绿色债”,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后公告发行。这是去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以来首支面世的绿色企业债券,也是首支H股上市公司发行的境内企业债券。该债券拓展了绿色融资渠道,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成立,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健全全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将极大地推动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支持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北京农商银行推出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专项融资产品,为试点以来的首个土地整治项目黄村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提供贷款34亿元。三是切实服务民生工程。金融机构积极服务北京市养老助残券变卡项目,截至6月末,北京农商银行已为全市80岁以上老人累计发行“养老助残卡”54.2万张,累计代发养老助残资金7.5亿元。



(来源:交易中国) 


2016-09-22
山东将成为新一轮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的排头兵

山东省政府19日发布《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促进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山东省计划用35年时间,建成与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相适应、市场化水平较高、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争取到2017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到2020年达到6%左右。《方案》将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健全金融组织和市场体系,提升金融对外开放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作为未来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

《方案》提出,强化培育新型资本要素市场,合理发展多样化商品和场外衍生品市场。加快权益和资产的资本化,促进各类资本要素有序顺畅流转,推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地方金融资产有效配置,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资产交易平台。深化与各期货交易所战略合作,推动新设以我省为基准交割地的期货品种,增设期货交割库,推动开展期货仓单质押融资和套期保值服务。统筹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试点。

《方案》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探索“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提供定价、贸易、物流、套期保值、供应链融资等系列服务。组建规范高效、风险可控的全省统一登记结算服务平台,逐步发挥开户、登记、结算、资金监管、统计监测等功能作用。鼓励期货公司参与多层次衍生品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期货、期权OTC市场。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CDRC)秘书长刘心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方案》出台正处于2016年三季度末四季度初,此后各省会陆续出台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文件,由此掀起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高峰。

刘心田表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转型升级需要规范化、创新化和产业化三管齐下。建立起地方清算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与交易场所相互监督,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借助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信息化创新等,在物流金融、信息服务、个性化交收等方面开展持续不断的创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必须与实体产业相结合,必须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大方向,推动大宗商品市场健康发展。

据生意社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共计1570家,这其中僵尸交易中心的数量可能过半,僵尸交易中心即指业务停滞或半停滞的交易中心。除去僵尸企业,其他正常运营的开展金融服务的约为70家,占总量的10%左右。生意社现货交易分析师王国正认为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供应链融资”的金融模式,能有效满足大宗商品对资金的需求,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的服务能力。建成以资本要素为特征的大宗商品投融资平台,有利于推动专业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精做专做强。

刘心田还认为此次《方案》的出台,为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提供了初步的思路,为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提出明确的发展方向,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供应链融资”运营模式,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未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指明道路,山东由此将成为新一轮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的排头兵。

 


(来源:交易中国)

2016-09-22
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获准成立:森林变摇钱树

记者21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已经获准成立,确保在2017年如期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我省170多家企业将纳入交易。全国碳交易市场建立后,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江西将开发更多的森林碳汇项目进入市场。

 

森林变“摇钱树”,江西尝试“卖空气”

管理好林子“卖空气”,在为抑制全球变暖作出贡献的同时,还能赚取大把的钞票,这对于“绿色江西”来说是一笔好生意。早在2014年,江西乐安县实验林场首吃“螃蟹”,开发出中国首个国际标准自愿减排林业碳汇项目,在广州碳排放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随着碳交易规模的逐年扩大,江西将开发更多的林业碳汇项目进入市场。

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乐安项目2014818日正式在广州碳排放交易所挂牌交易,开盘仅半小时,就完成5笔交易,其中还包括国际买家,每吨的交易价格在60元左右,其中,上海一家企业当天就签约“购碳”5000吨。乐安项目的成功上市交易,让江西找到了一条做大碳交易的新路径,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我省将让更多的青山走向国际碳交易市场,让绿色江西成为全国的“减排仓库”。

北京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去年12月与会昌县一家国有独资企业签约,共同开发该县40万亩林地,今年会昌有望“卖空气”40万吨,仅此项就能赚1500多万元。

 

初定170多家赣企纳入全国交易体系

  据了解,目前我省初步确定了170多家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明年起交易)的企业名单,涵盖省内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八大行业,衡量标准是2013~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我省的昌北机场、赣州机场等全部被纳入碳排放管理范围。很多江西巨无霸企业都被纳入,但具体名单目前还未公布。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周蕾告诉记者:“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预计在明年下半年开始交易”。

 


(来源:和讯现货)

2016-09-22
黄运成:影响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五大困局

原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对于国内期货现货发展提出了很多重要理论,指导着特别是国内地方交易场所中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现货市场)的发展。近日在厦门2016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全球)投融资发展论坛上演讲中,其中之一演讲内容为《影响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五大困局》。

以下为黄局提出的五大困局及编者补充的一些想法,粗体字以外不代表黄局原观点。

1、概念困局:现货与期货 指出在我国期货和现货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或是实践期货或是现货的市场,这于山东省已经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申请支持山东省 稳步发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与期货的概念在我们资本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发展过程中将有一段时间的模糊期和试水期。鹿头社一直提出期货创业板的概念,希望期货能够在特殊区域成立期货创业板。

2、称谓困局:交易中心与交易所38号文出台后,大多数的交易场所的“交易所”字样更名为“交易中心”或是“交易市场”,仅仅保留了部分国有企业或是特殊的、重要的交易场所“交易所”字样被保留,应该可以目前保留“交易所”字样的都是比较牛X的。后续基本审批“交易所”字样都必须报到部际联席会议,仅仅批复据了解为两到三家,38号文后审批的第一家“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为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其他的看到的看起来新开的交易场所使用的“交易所”字样的均为38号文之前申报保留的或是更名更类别的。普通的投资者基本不了解“交易所”和“交易中心”字样的具体区别,记住,带所的都很牛X就好了。

3、边界困局:场内与场外

4、交易困局:模式与结果

目前地方交易场所(现货)不能做标准化、做市商、连续交易,但是这些都不能做,那平台就是电商。38号文的出台就是交易场所的当年的全部关闭,而且后面规定了一个时间点是2012630日。这些后面因为权力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基本百分之九十省份都未执行。

5、监管困局:权力和责任

怎么监管场外市场?谁有权利批设各类交易场所?黄局提出这些思考。

2011年地方交易场所开始爆发,由于管理的需要,权限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但是当年未考虑到各地区的攀比心态和管理水平不一致,造成了目前地方上是金融办和商务厅并管或是混管,同时交易场所少的地区狂批交易场所而弥补和交易场所发达省份的差距。2011年的38号文应该审批交易场所报部级联席会议(中央),管理下放到地方。而具体地方交易场所的管理,又由省级管理机构下放到市里,到区县了。管理是近了,太近了感情好,又能好好管理吗?同时审批交易场所部分地区又从省级单位下放到国家新区、自贸区。一层一层的下放审批权力和一层一层的下放管理权力。最后权力和责任是否能够有效监管?



(来源:鹿头社)

 


2016-09-19
刘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应趋向实体化、避免泡沫化

摘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具有物资储备、物价调节、指导生产、套期保值等功能。基于实物商品的电子仓单交易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缺少生产商、消费商等实体经济主体参与的大宗商品交易,因为缺乏对库存货物的需求,容易被以投资和投机交易为目标的金融参与者败坏。只有建立在厚实的仓储体系与便捷的物流体系基础上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才能够为现货交易者提供货物交割、风险对冲以及融资等正常的服务。脱离现货市场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很难避免各类参与者投机行为叠加所造成的乱象。政府的监管能力首先体现在对交易模式的制度化规范、引导方面,其次体现在对违反诚信交易要求的行为进行纠偏方面。

 

大宗现货电子交易实体化才能够解决交易量远超库存量导致的大宗现货交易泡沫化趋向。国务院在2007年制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后,于20111111日发布﹝201138号文《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712日发布﹝20123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随后,在2012121日国务院公布了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近两年的现货交易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种意见认为,大宗现货交易行业中的电子交易行为属于非法期货交易。这一问题的提出是由于我国对期货行业实行特许制度造成。发出这一声音的群体是在交易过程中遭受从几万至几百万不等金额的客户。这些客户正是在参与已经被主管部门叫停的白银交易和颇受质疑的石油投机交易过程中,将用于结婚、买房、看病、养老的积蓄投入交易,希望获得保本赚利的结果,却等到误判价格走势、或交易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的惨败遭遇。


一、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出现的原因

在法制基础坚实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化、标准化的大宗商品交易模式是零散化、差异化的商品交易形态必然的发展结果。从中远期商品交易合同到期货合约的依次出现,显然是这种发展历程的表现。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随着商业资本主导向产业资本主导转变,进而向金融资本主导转变的过程中,期货交易所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交易框架下,自主决定推出不同种类的交易品种。从农产品到工业品,再到贵金属、石油能源乃至股票指数等期货品种不断增加,正是因为具有包容性的法律制度框架为期货市场交易容量增加和活跃程度的增强夯实了基础。期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就体现在,企业套期保值的功能与交易商预测价格走势赚取差价的功能相互协调。

近年来,我国为了避免对期货交易市场的制度调控能力不足的问题,采取特别许可的方式,限定期货交易所的数量与交易品种,在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支持期货交易市场逐渐成长壮大的需要。但是需要关注的问题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产业资本日渐壮大和金融资本初步成形的阶段,大宗商品交易的需求难以通过期货交易品种有限的市场条件获得满足,因此,在中国由特许制度框定的期货交易市场之外,必然形成相对独立的大宗现货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同时,令人忧虑的是法律制度的缺失与监管部门职责交叉的现状,使得大宗现货电子交易行业的发展只能依靠企业借鉴国外经验设计交易规则、政府部门施压督促解决客户投诉所形成的合力来推动,而难以通过行业协会调解或法院依法裁判的方式消解行业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商业纠纷。

从中国在国际市场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处境而言,过去,中国因为信息不对称很难摆脱在国际市场上一买就跌,一卖就涨的不利局面,若在国外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以规避交易风险,则很容易被国际游资盯住而开展金融狙击,通过反向拉抬或打压价格,使我国买家难以实现规避价格风险的目标。为此,将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价格信息引入国内,让中国的贸易商可以通过国内的交易平台购销国外的现货,同时在国内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被国际资本循迹而入。这样也有利于国内增加相应的税收收入,并减少交易商的交易成本。但是,由于国内对于石油等大宗产品的结算交割具有严格的资质要求,所以在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商中只有符合商务部、发改委及相关部门规定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交收。在这一政策环境下,平台上的交易商更多是在追求通过价格波动赚取收益或者规避价格风险。这种现实情况是否会让人产生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忧虑呢?至少从发展目标的实现难度来看,还要靠政策的调整来给予支持。

目前,国内并非完全没有相关的行业规范依据,例如商务部于2004525日以商建发﹝2004267号文《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提出了对大宗商品交易的展望,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18日以国办发﹝20052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过《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为大宗现货电子交易提供了规范依据。200541日实施的《电子签名法》,商务部于2011412日发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以及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815日公布的﹝20133号文《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在201411日开始实施,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于20131223日发布的证监发﹝201374号文《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20131231日发布的证监办发﹝2013111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上述规范依据虽然大致框定了大宗现货商品电子交易的市场预期,但给人的感觉还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缺乏足够的计划性。在国外期货市场发展经验比较丰富的条件下,国内仍旧因为期货市场与大宗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分治,而需要政府部门不断出台规范性文件,来厘清两个市场之间模糊的边界。


二、借鉴域外交易模式造成的问题

如果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可能会想到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基本判断所面临的现实局限,在国内期货市场已经划定范围后,大宗现货商品电子交易只要不越界,就不算非法期货。目前的国内大宗现货电子交易模式很大程度上在学习国外期货交易所的经验,例如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交易,或者以美国西德克萨斯州的轻质低硫原油作为期货定价基准油的原油交易。当然,现货原油交易的模式也在国外存在,例如北海布伦特轻质低硫原油就是欧洲现货市场基准油。但是,期货交易本来就应当归属于大宗现货交易的范畴之内,因此大宗商品相似的交易方式会使得辨别两者的差异显得日渐困难。国内个人交易商投机趋向过于强烈的背景,则使得该行业内尚待完善的交易规则显得捉襟见肘。

更令纠纷处理者备受困扰的问题是,国民普遍缺乏理性思考能力的现实,造成许多无知有钱敢撒泼的客户将投机交易视为保本理财。当轻信网络上各种直播室或聊天群的投资建议而导致损失的个人,在法院不敢开门受理投诉的局面下,倾向选择信访、聚众等非理性维权方式给政府部门施压时,所提出的极端主张则是全额偿还本金,甚至索要精神损失费或双倍赔偿,而令法院和政府部门难以把这些希望转移损失的诉求,转化为公正的司法裁判结论以及规范化的立法建议。例如,在同一交易平台或某交易中心特定会员单位开户交易后亏损的客户们,会选择在网络上建立聊天群交流,因对一些交易操作点位的建议缺乏独立判断能力而受损的心情、以缺乏依据的判断质疑交易中心的合法资质、交流谈判索赔的技巧,以及相约通过信访、聚众等方式向交易中心施压。

既然法无禁止即可为,那么法院为什么不敢受理这类纠纷,或者在受理起诉后选择以拖促调的方式解决纠纷?重要的原因大概是,在政府部门还不能给大宗现货电子交易与期货交易清晰地划清界限的背景下,法院的裁判将惹祸上身。法院的功能本来是借助将多重谈判过程格式化的司法程序形成权威的裁判结论,但在支持行业创新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多重价值压力下,法院表现得有所顾虑也具有情有可原的理由。因为一些省、市的金融主管部门也不堪忍受投资损失的客户渐增的信访量,而将省级部门具体管理的权限逐渐下放到市级部门,又进一步下放到区级部门。但是,省级部门和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门是否在积极调研,进而提出相关的规范建议,推动立法进程的加速呢?2016年年初部分高校学者开展的《期货法》立法调研活动,似乎让关注这一问题的人士看到可能的希望。

以某省主管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为例,可以让我们初步了解省级金融部门做出的努力。2013521日以省政府办公室﹝201355号文发布《某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20141022日某省金融办以〔2014106号文发布了《省金融办关于印发交易场所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2015年某省清理整顿领导小组以﹝20151号文发布了《关于开展交易场所白银交易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某省金融办以﹝201536号文发布了《某省交易场所白银交易监管工作指引》。通过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政府主管部门的态度是,鼓励金融创新以增强本地经济活力,但还是要尽量规范行业的发展。这种努力平衡的态度需要等待国家层面的立法给出更加明确的指向,但中央主管部门也需要从地方的治理经验中寻求立法的线索。在这样的多重探索过程中,行业协会的身影仍未出现,行政管制仍旧是主导的思维方式,而行业自治的作用则有待加强。


三、关于规范大宗现货电子交易行业发展的建议

为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官员、学者们了解大宗现货电子交易行业的基本情况,在这里一些经常被谈及的问题进行简单的解释:

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从零散的个别交易走向批量化、标准化购销的市场经济。在物流便捷的条件下,有利于降低企业仓储成本、安排生产计划。国外并不限制期货交易的商品品种,但国内对期货交易品种严格限制,因此导致国内期货市场支持大宗商品交易的功能有限。在这一背景下,国内的大宗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在近年来迅速发展,弥补了期货市场的功能缺陷。

交易中心通过与数家会员单位签订合同,形成交易中心提供交易软件和价格信息等服务,会员单位接受交易商申请开户、销户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交易中心对会员单位设定交易规则、提供相关服务,因此需要收取必要的服务费用。在会员单位为自然人或企业交易商客户办理开户等服务的过程中,也需要收取服务费用。享受这些服务的客户需要在每笔交易过程中支付这两部分服务费用。为了方便计算,在交易规则和结算方法中,把两部分费用合称为手续费。由于在行业发展初始阶段,创新与运营成本都比较高,所以交易中心向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都比较高。那么,作为这两种交易费用总和而表现出的手续费额度自然比较高。

交易中心为了保证会员单位客户的交易资金安全,需要与数家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合作协议,以交易中心名义在银行开立专门存放客户资金的结算账户,由银行负责监管该账户内的保证金安全,不得用于购买支付凭证、不得透支等。此类资金存管协议在不同的银行分别称为集中式银商转账业务协议、银商通业务合作协议、银商转账两方服务协议、资金监管服务合作协议、第三方存管业务合作协议、银商转账业务合作协议等。

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通常既可独自招揽交易商开立账户,也会接受经纪商介绍的客户。通常交易中心会要求客户在开户时被充分告知风险,并通过回访电话录音或告知短信、邮件等方式确认已经认识到风险。只有符合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相关专业知识与必要交易经验的客户,才属于合格的客户。如果客户欠缺对交易风险的认识,或者缺乏专业判断能力,就很可能在面对交易损失时,将这种金融运作视同类似赌博的游戏。这种认识的依据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一些经纪商的业务员为了招揽客户所做的盈利概率宣传,以及为了鼓励缺乏专业知识的客户参与交易而提出的买卖建议,甚至许诺以更高水平的行情分析人员为客户提供赠予的建议服务。由于投机交易商选择的是短线操作,因此对行情判断的失误导致投资建议致损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在缺乏专业知识的客户看来,这种对价格行情涨跌的判断与赌博并没有区别,所以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交易中心或其会员单位负担的谬论也就不足为奇。

实际上,在一个大宗现货电子交易中心的制度设计中,至少包括会员及代理商管理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交易系统管理制度、客户资金管理办法、风险控制制度、交收管理办法、仓储管理制度、结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交易中心对于会员单位的监管办法包括:会员资质管理办法、会员监督管理办法、会员违规处理办法、会员宣传管理办法、会员分级管理办法、会员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等。在交易交收方面包括:会员号及客户交易账号编码规则、客户开户管理规定、模拟账户管理制度、实盘账户管理制度、指定交收仓库管理办法、仓库单据管理办法、指定商品交收中心管理办法等。

由此可见,在政策环境改变难度较大的国内经济发展背景下,支持大宗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商品贸易中的话语权,但行业创新过程中需要经历一个相对漫长、痛苦的摸索期,除了借助具有高度计划性的立法来克服机动化的行政监管存在的局限,迅速培育行业协会促进企业自律同样是重要条件。在对期货交易实行行政特许的制度惯性推动下,沿袭这一思路以扶植数家运营规范、创新实力较强的交易中心,更容易避免投机交易功能膨胀导致的客户受损问题。显而易见,长线投资为主、价值投资为主,更容易直接避免短线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但是,在个人投资者比例偏高的国情下,大力普及金融知识、法治常识,解决国民智识水平偏低、理性判断能力不足导致的愚昧状态,显然也有利于从长远角度避免盲目投资造成损失后衍生的乱象。


由于国际经济局势震荡、国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的宏观局势影响,各界人士对国内经济发展脱实向虚的问题发表了许多看法,基本上都赞成发展制造业、倡导工匠精神的重要性,同时对于房产业、金融业等行业中可能溢出的经济泡沫较为警惕。一国经济的发展目标在于满足国民生产、生活的物质与精神需要。在交易分工细化的趋势下,形成不同的产业格局变迁局面,都离不开供、求因素的合力驱动。在初级市场经济向发达市场经济变迁的过程中,供给与需求对价格的影响差异问题逐渐令人倍感困惑,大量以投机心态追求资产保值、增值的群众更为看重需求因素的作用,即便关注供给因素的作用,也只是在劳动技能、经营技能、实物资本、货币资本、环境条件、政策条件等供给要素中选择可以形成二级市场的衍生品作为交易的对象,比如在股票市场、生产资料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与排污权市场等努力赚取差价。这种趋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细化的历史条件使然,但市场参与者一旦执迷于投机,就可能成为泡沫经济的牺牲者,因此政府监管方面对市场格局、交易模式的规范就变得不可或缺。在国内的大宗商品交易因为缺乏库存与实物交割,而出现演变为类金融交易趋向的情况下,监管层与理论界需要宣传金融业的本质在于促进资金融通的效率,指出立足于精细化贷款技术的普惠金融才是金融业发展的正途,而过度投机的衍生品交易一旦缺乏实体产业的支撑就会沦为必将破灭的泡沫。



(来源:鹿头社)

 

 

2016-09-12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金融办监管力度进一步收紧

江苏金融办近期发出相关监管文件,通知各市金融办、昆山市、泰兴市、沐阳县金融办监管力度进一步收紧。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重视交易场所信访投诉强化属地监管职责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指出江苏省内各地区交易场所要加快与江苏登结算的对接工作,截止2016年底未接入的将限制业务发展。

针对日益突出的现货市场客户投诉和维权事件,江苏金融办要求各类交易场所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同时督促辖区内各类交易场所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形成有效畅通的投诉渠道、公开透明的处理流程,采取合理措施,稳妥化解风险。

在监管方面,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明确各市县区金融办是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各类交易场所规范经营控制风险。

 

交易所整改不力将面临关闭或取缔

“各地金融办要认真梳理信访投诉中反映的问题,对投诉频繁且不能有效解决的交易场所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或继续非法经营的交易所,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近段时间晒资质成热潮,但资质并不能作为门槛,某些交易所拿着资质为所欲为,投资人叫苦连天,信访对象长期整改不力将会对行业造成非同一般的影响,关闭或取缔能够维持行业的良性健康。

江苏金融办下发监管通知:关于落实江苏省金融办监管文件加强交易商适当性管理

交易场所行业内交易商是指与交易产品相关的生产类、贸易类、加工类等交易商,包含与产业相关联的个体工商户。行业内交易商开立交易账户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然人作为行业内交易商入市且缺乏上述材料的,需由行业相关机构出具行业交易商证明。

被交易中心确定为“休眠账户”的交易商,若交易商需再次获取交易权限的,应满足上述第一或第二条规定条件;在适用第一条规定条件时,“休眠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不应低于50万元。

 


(来源:和讯现货)

 


2016-09-09
江苏金融办加强交易场所监管 从源头上把控风险

近日,和讯现货从中苏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得知江苏省金融办于7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审批、对接统一登记结算系统、重视交易场所信访投诉、强化属地监管职责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监管。

 

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逐步下线引用第三方行情模式交易产品

据了解,今年二月份,江苏省金融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引入第三方价格交易场所监管的通知》中规定投资者申请入市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得低于10万,此次通知中,将这一限制提高到50万元并且名下资产市值不得低于200万,行业内客户开户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证明材料。江苏金融办此举意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投资者是行业内客户或合格投资者。

通知要求各级金融办要在源头上认识和把控交易场所设立风险,从发起股东、股权结构、交易模式、交易产品、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对采用引入第三方行情模式的交易产品,应通过不断不断提高投资者门槛和保证金比例,促使其逐步下线。目前,国内微盘交易品种行情多是引用国外交易所数据,业内人士分析,这一通知或将直接影响时下发展如火如荼的微盘业务逐渐关停。

对采用发售模式的交易产品,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产品立足江苏特色产业,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把握好产品规模,杜绝因市场模式太小而引起的操纵市场行为;二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扩大市场为出发点,设立交易产品存续期,且要在存续期内完成产品的全部交割;三是有效控制价格,防止其暴涨暴跌脱离现货价格;四是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投资者是行业内客户或交易场所的合格投资人;五是明确兜底方案,存续期满如果不能实现全部交割交易所承担兜底处置责任。

 

重视交易场所信访投诉 强化属地监管职责

通知指出江苏省内各地区交易场所要加快与江苏登结算的对接工作,截止2016年底未接入的将限制业务发展。

针对日益突出的现货市场客户投诉和维权事件,江苏金融办要求各类交易场所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消除群体性事件隐患,同时督促辖区内各类交易场所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形成有效畅通的投诉渠道、公开透明的处理流程,采取合理措施,稳妥化解风险。

在监管方面,通知明确各市县区金融办是交易场所日常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各类交易场所规范经营控制风险。

据了解,近日,已有部分交易场所根据通知落实金融办监管,加强交易商适当性管理。91日,中苏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新开户交易商需要满足在保证金账户开立时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名下资产市值不得低于200万。交易商资产包含动产和不动产,开立账户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产证明材料,如是行业内交易商,开立交易账户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和讯现货)

2016-09-06
上海加强交易场所风控要求 不得擅自新增交易品种

在互联网金融大整治的大背景下,新一轮的各类交易所整治又已开始。

据了解,上海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各类交易场所风控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市公安局、银监局、证监局、社区街道联合加强整治力度,清理整治各类交易场所,着重强调“四不得”: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或变更股权、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新增或变更交易品种、不得以交易场所名义对外担保和股权质押等”。

“通知”再次强调市有关部门以业务归口管理为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做好各自工作,市商务委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管理。

具体到各部门,《通知》也有明确要求:

上海市公安局要加大交易场所及相关责任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上海银监局要督促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系统、开户和结算业务;上海证监局要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各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楼宇管理单位等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和风险排查。

根据上海市金融办20131231日发布的消息,历时两年的上海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已全面完成,有38家交易场所通过了清理整顿验收。实际上,作为互联网金融整治的内容之一,近期全国各地都在整顿规范各类交易市场。比如,天津文交所停业整顿,816日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暂停交易。另有消息称,天津市辖区内三十余家交易所,将于近日全部停业整顿,检查合格一家,开业一家。

重庆市也在7月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要素市场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针对要素市场的风险防控划定16条“红线”,明确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P2P)或开展相关业务等措施。

这些交易场所,一般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大多艺术品、原油、白银之类的大宗商品交易。这类交易场所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跑路、资金断链等乱像不断,有的则直接涉及犯罪。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这些机构把风险极高的产品卖给了风险承受度较低的普通投资者。

按照业界的说法,各类交易场所已经经过了两轮清理整顿,第一轮始于2011年,起点是2011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即“38号文”);第二波是2014年,重点指向了资金监管,但实际也是上一轮的延续。

201495日证监会曾对外发布消息称,全国范围内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当时已有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联席会议验收,剩余的的两个省市包括云南和天津市。直至2016415日,天津、云南等地交易所也一直尚未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



(来源:澎湃)

 


2016-09-01
黄运成:运用科技创新管控市场风险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践行深入,去年以来,商品现货市场去产能日渐显著,而大宗商品场内场外市场也快速活跃。与此同时,交易误区及风险点有所增多。在此背景下,为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推动场内场外两个市场的协调发展,8月30日,由知名科技公司金网安泰主办、商通社承办的“科技创新与风险管理” 研讨会在北京举办。

原证监会研究中心、正局级研究员黄运成就“如何运用科技创新管控市场风险”做了主题演讲。

 

以下为文字实录:

黄运成:

感谢证券报的邀请,感谢金网安泰对会议的支持。

前不久,王宁给我讲开一个小型座谈会,谈谈科技创新的事,我就想怎么谈呢?昨天王宁又把一些具体的题目发给我,说技术公司要走向公众公司,要利用好资本市场,我说这都没有问题。前不久我看了一本书,加上我的一些体会,主要是“向传统呐喊”,里面我写了创新与转型的内容,结合这本书和我的一些体会给大家做一个分享。这是我想讲的一个主要意思,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技创新的本质

二、制度创新的意义

三、资本市场政治

四、建立国际秩序

一、科技创新的本质(以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科技创新为例)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科技创新有很多,我们举一点,从公开喊价制度到电子化交易。刚才李克在致词中也说到,中国电子化交易实行了将近20年,大家都司空见惯,认为一开始就是电子化交易。但从公开喊价制度到电子化交易经历了一场很大的博弈。对于公开喊价制度,现在基本都不是太熟悉了,除了一些期货界的老同志之外,年轻人可能对这个制度不是太熟悉,并且现在国际上保留这种制度的交易所也没有很多了,或者是作为传统在保留,像LME,大部分都是电子化交易的。

中间我插一个影响交易场所发展几大因素:治理结构、交易系统、清算结算、交易产品、风控系统。今天我的PPT主要涉及到交易系统和治理结构,其他涉及不多。

公开喊价制度的特点:场内交易员(红马甲),他身边有很多台电话;交易场所实行的是经纪人制度;交易所的管理架构是会员制,会员通过投票来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这是基本特点。

公开喊价制度存在的问题:1.人的速度和计算机相比,下单速度慢,出错率比较高,不同的人熟练程度不一样,出错率也不一样;2.道德风险,交易员与经纪人间的寻租行为,这是两类人,场内交易员和场外经纪人。只要有人在就有人情在,就有熟悉不熟悉的情况,制度就会有好坏、寻租。美国也是这样,经纪人和交易员熟悉了,他可能把我的单子先下,把不熟悉的人的单子往后挪一挪,这中间绝对公平是没有的,另外看到行情好的时候他有可能把自己的单子先下去了,所以存在着寻租行为;3.经纪人公司发展的快慢不均,大型经纪人公司成立了集团,经纪人集团控制着交易所的重大决策。当然不能算它的问题,但这里面也会有问题,集团是利益集团,绑架了交易所,可能情况不一样,整个利益诉求、发展的方向是不一样的;4.交易效率低,什么事都要通过会员投票来决定,比如交易所内部的卫生间要换颜色,通过会员投票决定,成立卫生间颜色指导委员会,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反映了效率的问题,所以历史上在一段时间内交易量下降,利益集团格局存在着固化的现象。

针对这些情况,1987年,CME在梅拉梅德为首的这样一批创新的人中间开始推进电子化交易的科技创新。电子化交易系统在欧洲有些地方也是尝试过的,虽然没有大规模的采用。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芝加哥交易所并没有在全球占领领导地位,交易所成立最早的也不是CME,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比CME早50年。并且芝加哥也是一个二线城市,当时的商品期货也没有在整个工业革命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他们想为了推进交易所的发展,推进科技创新,他们就从各个方面去创新,首先是交易系统的改革,这是一个革命性的转变。

电子化交易的好处:1.减少下单出错率,提高下单速度;2.杜绝交易员和经纪人的寻租行为;3.通过交易系统电子化把全球能够连接的交易所都连接在一起,让市场大大开拓了,国际化的程度大大开拓。

但这件事情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种技术创新背后一定和利益格局联系在一起,带来了挑战:1.部分交易员和经纪人要丢掉饭碗,都采取电子下单要这些人干什么?并且这些人的收入一部分来自于交易收入,还有一部分来自其他收入,就像背后的一些交易和寻租行为,这些都是他们收入很大的一部分。经纪人集团对交易员的奖励也是根据交易员为集团创造了多大的利益,一推行电子化这些都不存在,需要另谋职业,从事了十几年、二十年的工作现在面临了挑战。2.交易所内部的利益格局重新分配,原来经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场内交易员优秀与否紧密相关,场内交易员的数量和交易席位价格都联系在一起,他们不完全是经纪这块,因为交易席位每天都在拍卖,交易好了席位就高了,不好的时候再买进来,这种利益格局现在又重新分配。3.交易所内部的权力格局重新洗牌,原来是经纪人集团的老大,说话就算,影响力最大,现在推出电子化交易系统后是不是还是这样的格局,那也说不好?这就是三大挑战。

反对者对电子化交易的责难:1.公开喊价制度是亘古不变的最优制度;2.电子化交易是异端邪说;3.疯狂的举动,不可思议;4.推进电子化有可能葬送CME在全球的领导地位。对这种情况,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对阻碍创新的这种现象的评价:现状的独裁,我已经把持这种现状就不希望它改变。利奥·梅拉梅德评价:创新是资本市场最残酷的战争。

推进电子化交易系统创新遇到的困难:1.在大家博弈的过程中,反对者也做一些让步,在正常交易时间内你不能搞,可以给你一点时间,在正常交易时间之外做一点实验。2.现有的交易品种都不能用电子化交易,可以选择一些小品种,当时就选了迷你标普500指数期货,来进行试验。3.把推动创新的人排挤出交易所领导层。和中国目前看到的情况当时在国外都是一样,只是我们离得远不知道他的一些具体情况。

电子化交易胜利的意义:结果是创新取得了胜利,1.使交易说的成交量翻了几倍到几十倍、上百倍,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包括迷你标普500指数期货,一开始看不上这个指数,是小品种又是迷你,但是很活跃,最后他们允许这种500指数期货和场内大品种之间进行套利,就把整个活跃度搞起来了,一下子取得了成功。成功后,推动创新的人的地位就稳固了,可以做其他的一些事情了。2.确立了CME在全球期货行业的领导地位,也把芝加哥从一个二线城市地位提升到全球知名城市。所以,创新带来的效益和影响是广泛的。

科技创新的本质是什么?1.对现状独裁的一种挑战。2.是重新分配资本市场的利益格局。3.重新分配交易所的权力结构。那些无视事实或者不敢面对现实的人最重要被历史所抛弃,这是我们通过创新体会到的。现在全球都是电子化交易了。

在我们这里,看似这些重大的问题都是难以克服的问题。这就是创新面临的一些障碍。

二、制度创新的意义

CME集团发展的历程

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成立,它不是CME,最后合并成CME集团它的历史才衍生。1872年纽约黄牛与耐劳交易所成立,并且于1882年发展为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1898年,芝加哥奶牛与蛋类交易所成立,并于1919年成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CME比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成立晚了50年,但它之所以不断的发展,最后它取得了全球的领导地步就是创新的力量。1933年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成立。1994年COMEX与NYMEX合并成为新的NYMEX,2002年CME挂牌上市,这是重要的一步。到2005年CBOT也挂牌上市。2006年NYMEX重新挂牌上市。2007年成立了交易所集团,CME与CBOT合并成立CME集团,两个交易所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品种都是相同的,你上什么我上什么,互相打探对方的信息,交易所的领导人也是经常互挖,最后他们决定与其这样互相斗,还不如和。因为你面临的对手不完全是芝加哥这个城市中的各个交易所,还面临了欧洲期货交易所,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等等这样一些竞争,逼迫你在各种选择中做一个相对好的选择,你不这样做也可能相互都活得不好,如果相互帮助一把大家都做大了,所以,他们成立了。成立以后收购了纽约商品交易所。

这里讲到资本市场重要性我又插了一个PPT,美国洲际交易所(ICE)发展历程。现在全球三大交易所,一个是刚才说到的CME集团,二是美国洲际交易所ICE,第三个是欧洲期货交易所,三大交易所控制了全球的商品交易、能源交易和金融期货交易。美国洲际交易所要更野,发展十几年的工夫,1997年开始做OTC交易,一定是没有我们现在做得好。到了2000年成立ICE交易所。2001年收购了国际石油交易所,收购之后把这个壳公司上市,2007年收购了纽约商品交易所NYBOT,到2010年又把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收购了,我也去过芝加哥的办公室,那个老头很健康,他给我给介绍他在天安门广场100美元购买了邮票,现在这个邮票也值不少钱。2013年收购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十年工夫。它现在底下有14家证券期货交易所,9家结算所,发展速度比CME还快。

因为我和他们以前的总华代表也比较熟悉,纽约交易所有220多年历史,是个老牌的交易所,被一个十岁的小青年给收购了,不可思议。收购之后,他的意思说他不是看重纽约交易所本身的情况,而是看重泛欧交易所在全球的产品线和期货的一部分(期货的部分更有盈利),90%的高管全部换掉了,收购是一个残酷的事。

全球期货交易所股份化趋势,具体时间点我不讲了。

CME1999年前酝酿着要股份化上市,他们认为是难度很大的一件事,因此叫做登月行动。

1999年前CME面临的形势:1.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竞争十分激烈;2.期货市场的发展有四个里程碑:股份化和上市是第一个里程碑,第一个是推出金融期货,这是上世纪70年代的事。第二个里程碑是:采用现金交割,这是目前我们没有开展很多的,或者是我们对很多东西还有异议的。3.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所股份化和上市。当时场外市场发展迅速:美林、高盛、还有现货都在参与场外交易发展,他们在场外交易发展很简单,就是要打造交易市场的百货商店,把交易和融资的问题结合起来,满足交易市场参与者的各种各样的兴趣。场外市场战刀全部场外市场交易的90%多,场外市场对场内市场也是有很大的压力和竞争,所以它面临了这样的形势。4.交易所本身要做各种改造升级要钱,最初交易所的定位和我们现在的情况一样,定位为非盈利交易场所,会员制,他们的会员是参与重大决策的,不像我们有的会员制。5.国际竞争比较激烈,大的市场已经全部开放,他在芝加哥租了几千平米办公室,拿了当地的牌照来做,国际竞争非常激烈,这些机构都采用了电子化交易系统。6.交易所组织形态面临转型,欧洲有部分交易所已经股份化了,你们看看时间表就行。7.采用现在共治治理方式是面临当今的潮流。

2002年12月6日取得成功,CMI成功在纽约交易所上市,开盘价35美元,总是值超过250亿美元。这个成功为交易所内部的交易系统改造提供了资金,这是一个重要的意义。为收购和合并充足,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做了技术和资金的准备。第三,凝聚了交易所内部的人心和士气。一般的人上去不能激励措施,但他们对大家很有信心,为交易所的集团化发展做了制度上的准备。

  我画了一张图和大家分享,其实和我们现在的情况非常接近,美国有一位诗人写的诗,把交椅所曾经有过的名称写出来了,我感觉很有意义:60年代它叫骗子,哄骗孤儿寡母,骗得人家倾家荡产。70年代叫做冒牌货,巧取纽约和伦敦市场,过去你就是骗子,在骗子场所工作。80年代之所以它发展起来, 这和金融期货的发展有关系,称它为幸运儿了,它是风险套保者,这给了它一些名义和面子,获得一些地位了。2008年,21世纪,它自己称之为美国最伟大的改革创新领跑者,其他的金融机构在金融风暴中有的获得了一些国家的补助,获得了政府的一些资金上的支持,使它免予破产。但CME没有获得任何外部的支持。在全球金融危机当中,它是各种市场重运行,尤其是每年的期货风险和头寸,都得到了偿付,对他们来讲那是非常了不起的。你看他们的书也是非常惊心动魄的,夜里正在睡,电话叫醒了。明天早上我的保证金2亿,保证金如何能够获得,如果获不得的话能不能开场,那你的决策从哪来,半夜从哪里调钱?所以他们也很残酷。到21世纪2008年它战胜了所有的困难以后,给它一个新名称“全球最伟大的改革创新领跑者”。从骗子到最伟大的改革创新的领跑者经历了50年,这就是他们发展的路径。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

  去年的股灾,从牛市起步到疯牛形成,再到股市暴跌导致整个股市流动性缺失。6月19号上证综指重挫6.42%,创业板指数下跌5%,两市近千只股票跌停。从去年6月15号到8月26号,沪指累积跌幅高达41%,这是多大的一个历史事件。下跌拉开了多米诺骨牌反应。先是机构去杠杆,然后是个股去杠杆,实际上我们现在回忆一下它的情况,当时一些利用杠杆的机构,包括提供杠杆的机构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受风险影响。因为首先有一个风险提示,我给你加杠杆了以后,加到10%的杠杆,不会影响到我提供资金本身,但做梦没有想到整个市场不行了,出不去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了。

  今年以来市场风险的演变过程,这个不讲了。市场开始是怎么搞活的,流动性的过程。

2015年股灾的影响

  今天我们仍然对这个问题没有做深入反思,上次证券公司一个论坛请我去讲,我说,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权威的报告对这一重大的全球关注的事件做出分析和反思,这怎么说都不应该。有很多证券公司权威人士写过文章,但都是从一个角度。具有2亿开户者,影响广泛的市场发生的事件不去拿出一个权威报告来,在哪个市场能容忍这种事情,这是一个市值从50万亿下降到24万亿,蒸发近4成。

  改革的进程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大家查查历史的情况。2015年,因为是改革推动的市场,2016年全面控制风险。

2.股灾启示

  (1).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改革刻不容缓,决策机制改革,我们知道这场股市的波动成也是杠杆,败也是杠杆。成是因为来得太突然,我们可以把这一场股市波动和2007年那场股市波动做一个比较,那时候股市下跌从6000点到1000点的时候跌幅很大,但没有杠杆,你口袋里还有东西。有杠杆以后,杠杆占的比重很大,你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同时负债很多,所以去杠杆特别是野蛮去杠杆,是一个重要的点。野蛮去杠杆是怎么回事?是怎么做出的决策?

  (2)要推进监管透明度。习总书记说把权力关近制度的笼子里,没有配合市场透明度的这些措施的话,你不知道权力是什么,你搞不清楚笼子在哪里,怎么把它关进去。所以透明度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要求交易场所有透明度,也要求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机构有透明度。

  (3)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市场定位,约束监管权力

  (4)交易所体制改革,你说实现股份化,去行政化,主要干部的任免,运行的市场化和参与国际化竞争,这都是非常重大的事。

  (5)防垄断,我们认为反垄断从场外市场的建设开始做起,可能是一个比较容易的办法。现在要规范场外市场的行为,对新设场外市场要给出一些法定的调动。

  (6)改革或者改变我们当前的一些环境和立法程序,现在重要的法规是立法机构独立立法,大家可能对这块体会不深,这个意义是更大的,立法机构独立立法。而现在的情况是执法者把菜都做好了,立法机构放名称。

  三、资本市场政治:美元殖民主义

  这段历史听着和现实没有太多联系,但前不久我看到网上流传的一篇文章讲习总书记接受美国记者的采访,但我没有看到国内媒体有报道,所以不知道真假,很多事情就和这个有关。

1.二战前,美国通过一战、二战建立军事霸权。

2.军事霸权要持久和巩固一定要和金融霸权结合在一起,所以,二战结束的时候他们考虑怎样谋求金融霸权的问题。所以在1944年的时候,美国牵头由44个国家在布雷顿森林召开了一次会议,叫做布雷顿森林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做了两件大事。(1)建立金本位制,宣布美元与黄金挂钩(35美元兑换1盎司黄金),这也不是美国最早的创造,英国什么都比美国早,但经过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的国力衰退很多了,远远赶不上美国,美国后来者居上,在以这种军事霸权为基础的情况下建立这种金融霸权就容易得多,所以建立金本位制。(2)建立世界秩序,所谓建立世界秩序意味着什么?通常建立世界秩序就要建立全球化的国际组织,在这次会议上三大国际组织建立: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U)和世界贸易组织(WTO)。这三大国际组织最终领导权都是美国。前不久国内有一些文章对这段历史做了一些回顾,把美元变成国际货币。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组织和WTO都把美元作为世界主要货币了,这是它的金融霸权的最初的形式。

3.金融霸权最初的形式建立完之后,美国面临了几件事情,其中最重要的是两次战争: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朝鲜战争打的时间短,几年的时间。但越南战争打的时间长,打了十几年,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美国要打仗,印票子多了,美国黄金储备不可能跟得上,美元贬值,出现了美元危机。这种情况下,欧洲有些国家提出了,像法国戴高乐总统就提出要应对美元危机,我把我的现有美元储备全部变成黄金,在他的带领下其他国家也跟着做,这时候美国坐不住了,哪有那么多的黄金给你兑现,不是要美联储搞垮吗。

4.美元抛弃金本位制,进入美元浮动汇率时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的固定汇率,35美元兑换1盎司黄金,其他国家的货币参照这一比例与美元挂钩,美国在美元贬值的情况下,在美元出现危机的情况下,它就想到另外的办法。1971年8月15日,美国又在布雷顿森林召开第二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当时的总统尼克松上台不久突然宣布,取消美元与黄金挂钩的金本位制度,金本位制度宣布破产。(2)没有与黄金挂钩,美元进入自由浮动时代。CME就抓住了这一时机推出了汇率期货,使得它的发展上了一个非常大的层次。

5.美元不与黄金挂钩,那怎样使得它仍然继续变成国际货币,怎样在世界经济中继续发挥作用呢?美国人就想办法了。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石油,当时基辛格博士找到了沙特,中东石油占全球石油最大的比重,现在仍然是这样一个格局。中东石油中沙特又是最多的,基辛格找到沙特,你今后交易的时候就用美元,不要使用其他货币了,沙特一开始也不同意,美国有各种各样的手段,军事讹诈各个方面,最后沙特顶不住压力就同意了,石油的结算计价储备都以美元为基础,这是对美国来说非常重要的一招,使得美元真正坐上了全球货币的第一把交易。

6.因为石油宣布与美元挂钩以后,其他的大宗商品包括粮食、包括其他的一些铁矿石等等都陆续用美元结算,这样利率期货、汇率期货、股指期货陆续推出,大宗商品进入殖民时代,短期需求不完全是石油决定了,金融市场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CME就有了蓬勃发展。以石油为代表的大宗商品进入了以美元结算,以期货定价的金融化的时代。

7.这有什么意义呢?大宗商品市场助推美元进入殖民主义时代:以大宗商品为载体,美元全球流通,美元的印发成本很低,当我印了票子以后,相当一部分美元在海外流通,这样对全球财富的瓜分和掠夺就开始了。

  那次我在网上看到一段话体会很深,一个美军四星上将在西点军校的一段话,一个老头颤颤巍巍登上讲台,从口袋里拿出100美元的货币,说小仔子们,你们说这是什么?他说对,这就是100$,美国用10美分印刷了100美元的擦屁股指,这公平吗?这不公平,但是如果谁敢挑战这种公平,你们这些在座的人就该出去发挥作用了,你们要上战场了。这就是它背后的本质。

  四、建立国际秩序,走向多元社会

1.和前面也联系在一起了,国际秩序当时怎么提出来的?当时是美国财政部助理怀特在1944年的时候提出的,建立国际秩序,建立美元与黄金挂钩的固定汇率制度。与他相争论的就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凯恩斯,当时有人回应全球是两个国家在争论,两个国家就是两个人在争论,一个是怀特,一个是凯恩斯,怀特提出要把美元作为全球货币,凯恩斯说既然你要建立国际秩序,作为国际货币来讲,那应该建立一个新货币,因为有一个新的组织来管理这个货币。因为现在美元作为国际货币是美联储在管理,美联储在管理全球的事这是一个矛盾。它就提出建立一种新货币。因为背后这种争论是军事能力为基础的和背景的,凯恩斯没有争过怀特,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期间凯恩斯因为心脏病突发,还推迟了会议的结束,这就是美元单边主义的含义。

  美元作为全球货币,但是美元是美联储一家管理的,重大事项别的国家不能干预美联储,所以,要建立多元国家,欧元、日元的建立也是这样一层意思,但这背后都有很多特殊的事情发生。像日元,二战后的广场协议被迫接受很多事情,二战使他们成为失去的十年。

2.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路径

  目前我们业面临一些竞争和挑战。所以,我们搞一带一路”,发展人民币走出去,也是希望通过全球化和多元化来稳固秩序。它也有一个过程,我们的改革有几个层次。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如果没有这一改革作为基础,其他的改革得不到保证。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两大目标,一是要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二是完善国家治理,要把完善国家治理和完善行政体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股票期货市场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资本市场、建立大宗商品市场化的一些运作。我个人理解是这样一种逻辑顺序。

  今天借此机会把我的一些体会跟大家做一些分享,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在座的各位批评,谢谢。

 

 

(来源:和讯现货)

2016-09-01
互联网技术催生商品现货交易市场需求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促使了很多现货贸易市场可以借助电子化手段做商品的电子盘交易,一些高端配套的服务形成了现在的商品交易市场存在的价值。改变了传统的一手钱一手货的贸易方式,整合行业所需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形成新颖生态环境,促使行业不断创新。

根据大宗行业协会提供的数字,到2015年全国市场家数1000多家,包括商品直供平台、政府的公共资源平台、企业的电商、地方要素市场、文化收藏市场、传统批发市场、B2B电子商城。其中不排除有一些野蛮生长的因素存在,但同时也说明市场对行业有需求。应用层面的电子交易推动更多行业快速发展。在电子商务的推动下,尤其是在互联网+战略的促进下,电子交易已广泛应用。

以白糖为例,中国是产糖大户,白糖产区相对集中。涉糖企业在期货把白糖品种关闭之后最先尝试大宗商品市场交易的行业,现在涉糖企业几乎已经离不开现货贸易、电子市场和期货这三个不同的交易手段所提供的这些服务,电子盘因和现货贴合较紧密,运输成本、入库成本和保存成本和现货价格几乎完全吻合。因此,全国很多涉糖企业都通过场外市场、电子盘市场完成贸易的过程。

全国主要棉花产地在新疆,但它存在最大的问题是运输。在这方面,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从2000年左右开始建设的这样一个全国性棉花市场。在棉花全链条的过程中,从收购就会体现出商品棉的在线交易,进入监管。棉花市场全国有近150家合作仓库,在仓库中都会采用物联网和视频监控的手段对进库棉做实时监管。目前全国有超过90%的仓库棉都处在监管状态,通过棉花市场各个商业银行给企业的融资,一年内都会有超过将近60亿。政策棉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政策棉也通过全国棉花市场完成在线交易。这是一家非常具有典型的要素交易市场,既有普通贸易服务,也有融资、监管服务,还有套利、套保金融服务。

邮币卡市场从2013年开始出现,将创新发售交易模式和文化产业相结合,是国家金融改革之资产证券化的案例之一。这是一种实物创新,面对的是收藏体系的交易。保真保质、专业存管、基于互联网在线交易三位一体的形式促进了文化产业和邮币卡的巨大的发展。到2015年底,全国邮币卡市场66家,成交金额超过万亿,成交量100多亿,在短期时间内,这一形式在全国内如烽火燎原,离不开技术公司的支持。在20165月份中国金融要素市场文交所影响力排行中,金网安泰客户占75%

  随着邮币卡平台的不断升温,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2016年下半年,不少邮币卡交易平台因黑客攻击造成交易系统瘫痪,作为邮币卡平台最大的软件服务商,金网安泰副总经理肖燕林在830日由安泰主办、商通社承办的“科技创新与风险管理” 研讨会上表示,未来会联合更多行业合作伙伴,做安全、做机房,为行业客户提供既经济又能够保障安全的云安全中心。金网安泰未来会有更多样的市场变化,建立安全的交易环境,建设更完善的生态环境,创新模式满足市场新需求。



(来源:和讯现货)

 


2016-09-01
交易场所资金存管乱象追踪 平台扯虎皮银行躺枪

近日,全国首例场外大宗商品交易所集体诉讼案开庭。与以往关注点不同,此次有部分投资者将愤怒的火苗烧到了为不规范交易场所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银行身上。

随便打开一家大宗交易所官网,“存管与资金监管”的宣传标识比较常见。另外一些交易场所还宣称:“xx银行是该平台的保证金专户管理银行”,“xx银行是该行的战略合作银行”,“平台资金接受了xx银行的三方存管、托管、资金监管等等。其中不乏一些“王婆卖瓜”,甚至虚假夸大宣传,打着擦边球夸大银行对投资者保证金的监管作用来迷惑投资者的现象。
  “一些不规范的交易所跑路,投资者事后将矛头指向银行的事件在我确实发生过。但由于银行分别与交易场所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再与投资者签订客户服务协议,这种“两两”协议形式有别于券商与银行、投资者签订的三方存管协议。不规范交易场所一旦出事,起诉人很难把责任推给银行,所以无一例外以败诉告终。”某国有大行银行托管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存管、监管、托管”协议谎言

负责交易所纠纷案件的律师王德怡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目前交易场所宣称的交易资金由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监管、托管是欺诈客户的谎言。“在我所代理的案件中,交易场所与相关商业银行之间签订了资金结算协议,没有一家交易场所提供了所谓的存管、监管、托管协议。”

这一点,记者从某国有大行东部省分行托管部门负责人处得到验证。在他看来,“三方存管”这个概念不能乱用,除了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资金存管,其他诸如网络金融平台资金存管、大宗交易商品“银商通”、银行资金监管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三方资金存管。至于不够门槛或不正规交易场所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只可能是代理资金收付协议。

那么究竟什么是“银商通”?这种合作模式下,如果交易场所出现道德风险或欺诈行为,银行会承担哪些责任呢?

无论是“银商通”还是“银商直通车”,各家银行叫法不一,但功能大同小异,都是由银行搭建,为交易场所提供资金清算的工具。交易场所和银行签资金清算协议或是监管等类似协议,接入“银商通”系统。

记者从某国有大行“银商通”部门负责人处获悉,银商通一般是与投资者客户签订“客户服务协议”,再与交易场所签订“业务合作协议”。这种“两两”协议的模式有别于炒股时签的“三方资金存管协议”。

在客户服务协议中,(甲方是投资者、乙方是银行):“通过甲方开户市场向乙方发送的任何指令均已经甲方与市场协商一致,即乙方有理由相信对于市场发来的任何指令,甲方均已同意。乙方有权依据该指令对甲方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账户进行处理。”

交易所签订的协议中也有类似的条款表述,某银行银商通部门负责人指出:一是银行与交易场所双方合作遵循,银行不垫付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投资者主动发起的原则;二是银行提供的银商通严格遵循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要求,仅负责协助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完成资金划拨与清算,对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之间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总结起来,银行的底线就是,银行只对提供过来交易数据的资金清算,并不负责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上述银行托管内部人士指出。


交易场所监管乱象

银行设计“银商通”协定时之所以严守“底线”,是因为对部分交易所“既是裁判员,又是玩家”的顾虑。
  国内目前存在一些交易场所既是裁判“交易所”,又是玩家“交易者”。“比如贵金属交易场所自己建一个网站,投资者在自己网站交易,并不是在国家正式的交易所撮合,所以投资者无法判断交易是不是按照真实的价格交易,价格达到什么时候就强制平仓,银行同样无法判断。”某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贵金属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他指出,“交易所的标的是由自己保管,不是国家规定的场所保管,银行没办法与第三方核对。”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所发一个支付结算的指令,银行无法判断指令是不是真实交易,虽然按照交易场所有关规定要求,交易场所必须按规定办事,但银行无法核实,只能按照交易所指令清算。
  银行选择提升“银商通”准入门槛来防范风险,寄希望于省政府批准的大交易所平台能够“洁身自好”。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由于东部省份发生了多起投资者对于交易场所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访投资事件,该省银监局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交易场所合作风险提示通知》,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不得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支付清算、投资咨询等。

该省国有大行在这份文件下发后,主动清退了一批不规范的交易场所。同时相应提升了合作的门槛。例如该行只与省级批准的交易场所签署“银商通”合作,这类机构在该省只有不到10家。而在协议中写明“资金监管”的只有一家股东为省政府的交易场所。

全国范围内,早在201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清,并做好善后工作。

王德怡分析认为,因此,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非法资金开户、资产划转等业务是违规行为,应当对投资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遗憾的是,因该类交易资金数量非常庞大,商业银行为了业绩,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如果能够斩断商业银行的资金通道,投资者大面积受害的问题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宋易康  http://futures.jrj.com.cn/2016/08/23070021353916.shtml

 


2016-08-25
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8月9日正式创立成立

201689日,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在福州召开创立大会,产生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选举林静为董事长、王晓峰为监事长,聘任朱锋为总裁,纪成庄、黄映丰为副总裁,杨明泉为总裁助理。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由兴业信托全资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恒生电子(56.830, -0.25, -0.44%)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9.230, 0.08, 0.87%)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亿账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共六家发起人出资设立,由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
  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是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为规范各类交易场所的发展,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成立,为各类交易场所提供登记清算服务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为交易场所提供交易品种、投资者信息、交易合约、票据、仓单等各类信息的登记服务;为交易场所各类交易提供清算结算、资金管理、投资者交易保证金的存管服务;以及上述相关业务的咨询、培训、信息技术等综合服务。
  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致力于为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统一登记结算服务、信息归集服务、延伸清算服务、延伸金融服务等,积极为国内交易场所规范发展提供研究咨询、技术支持和政策建议,更好地推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努力为股东单位创造价值。

 


(来源:钟帮武)


2016-08-11
证监会《交易系统核心指标标准》发布 各交易机构技术指标有望标准化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指出,《标准》通过定义各项性能技术指标,一是有助于衡量市场核心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水平,为交易结算系统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创新业务发展、跨市场交易等提供技术依据,促进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发展;二是有助于统一行业对于相关指标的认知,实现对现有及新建核心交易系统处理能力评估标准化;三是有助于在技术层面上支撑金融资本市场开放及创新,提高相关国际交流的效率。

邮币卡电子交易历经多年发展,各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市场核心机构均已建立了各自交易系统。各交易系统在有效支持现有业务运行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交易系统对于邮币卡电子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市场使用较多的恒生电子(600570,股吧)、郑大等几家交易系统,虽然在现有业务支持方面运行比较流畅,但也并不是不存在问题。每家机构的交易系统都有独立的技术性能指标,指标维度不统一,所生成的交易数据便不具备可比性。难以参照,便不利于同类机构之间互联互通,更别提基于技术层面的开放性创新。《交易结算系统核心技术指标》标准的颁布或能让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与改善。

唯有交易系统通过不断迭代更新,逐步标准化、统一化,才能有效促进交易市场创新,推动邮币卡行业可持续发展。



(来源:微信公众号邮币资讯)


2016-08-04
大宗商品市场需要不断创新交易模式

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主任常清近日在“2016(第七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论坛”上表示,为服务好实体经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迫切需要转型,需要不断创新交易方式。

常清指出,近年来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的交易规模虽然逐年增大,但交易方式“二十年不变”,发展多层次商品市场没有取得太大的进展,交易市场的发展与我国经济转型、改革开放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12月,全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共计1021家,较2014年同期增长38%。从行业发展来看,农产品类交易市场占据28%的份额,金属类交易市场占据19%的份额,能化类交易市场占据18%的份额。从地域来看,排名前六的地区分别是山东、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和北京,市场份额分别为10.19%9%8.3%7.5%6.4%5.78%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到现在,市场规模虽然可观,创新发展也层出不穷,但是由于野蛮生长,‘后遗症’明显。”中国证监会正司局级研究员黄运成说。因此,大宗商品市场必须朝着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转型。

常清认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要深入研究现货市场的特点和企业诉求,着力解决市场痛点、企业难点,优化交易交收流程,完善交割库建设,降低交易交收成本,丰富交易品种,大力发展个性化交易模式,解决非标产品电子化交易的瓶颈,大力推动期现互通、仓单串换。

黄运成认为,大宗商品市场应该加强依法经营,需要牌照的业务尽量去争取到,同时加强高管、会员和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建立一些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风险准备制度,防范重大风险;加强中央与地方双层监管与协调。

此外,黄运成还提到,当前大宗商品市场的透明度还不高,要加强市场运行的透明度。比如,大宗商品市场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要建立统一的清算制度,实现交易、登记、清算三项业务的分离。

“登记结算机构的经营独立于各个交易场所,在利益分配和市场发展上,与交易场所相互监督,共同发展,有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促进市场规范化。”黄运成说。

事实上,目前市场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成立了大宗商品清算机构。比如,江苏登记清算公司、广州清算中心、青岛清算中心等。

黄运成认为,除了上述这些措施之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还需要依赖行业的自律建设,比如成立行业和地方性大宗商品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还要深化改革和立法,结合与借鉴高等法院判例、地方立法和期货法规,推出中国大宗商品交易相关法律,推动大宗商品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期货日报网


2016-08-02
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清算平台纳入《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年4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本通知共有七部分,三十六点,主要阐明2016江西省金融工作要求。

其中,第三部分第二十一点提出“加强对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清算平台的功能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陶瓷、生猪、稀土、林木、再生资源等具有江西特色的交易平台和品种。规范发展各类要素市场。(省政府金融办牵头,各设区市政府配合)。”进一步肯定了统一登记结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江西省交易场所纳入统一登记结算系统,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必要性,也对江西省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易场所通过集中登记结算,不仅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而且提高了交易场所的公信力,有效促进江西大宗商品交易的发展。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07-26
如何打造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体系

 一、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共计1021家,实物交易规模超过30万亿元,所涉及的行业已涵盖能源化工、金属矿产、农林牧渔、稀贵金属等四大类二十余个行业,但近年来,一系列风险案件的发生再次给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防范敲了警钟,如2014年山东农产品(000061,股吧)电子交易市场总经理特大卷款跑路案件、3.15”晚会曝光的新天地等贵金属交易平台欺骗投资者案件、泛亚兑付事件、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事件等。然而伴随着风险频发,国家和地方加大了对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法规建设。据统计,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专门规范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至少有15个,且有越来越密集之势。意味着监管层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逐步加大。即便如此,国内大宗商品电子盘市场风险事件仍接连发生。这背后的原因何在?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经历的野蛮生长期和清理整顿期,是行业发展的必经过程,也是行业发展的规律。与此同时,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还需要监管部门和行业共同努力。

二、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点

大宗商品电子盘市场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资金安全方面,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第三方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首先要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目前,市场资金监管模式多样,多数交易市场由银行提供第三方资金监管服务,还有部分市场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支付结算,资金监管功能弱化,一些市场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资金安全风险时有发生。但先阶段一些地方的金融监管机构渐次在统一登记结算方面开启了探索之路,统一登记结算承担了部分政府监管市场“执行者”与市场发展“把关者”的双重功能,意在防范和控制大宗商品电子盘自身潜在的风险,提高交易与结算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公信力,实现清算、交易、仓储物流、资金托管四项职能的分离,为大宗交易市场带来一个规范、安全、现代化的交易环境,为此后各商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出创造条件。

三、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清算体系建设困难

然而对第三方统一结算而言,面临的障碍主要交易所自身的积极性不高和风险控制转移及收益分配等方面原因,造成部分交易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反对推行统一结算。

同时监管部门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资金监管还没有强制和统一要求,统一结算机构的前期投入较大,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使得结算机构本身运营就雪上加霜。

四、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清算体系发展建议

(一)多元服务

以提供专业化清结算服务为核心,以登记、托管、质押、信息咨询、产品研发等多元业务为补充。

(二)机构公信力

与银行及其他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监管模式,构建具有第三方公信力的支付结算平台。

(三)联合投入、三方存管

独立的结算公司可以联合集中多个市场的交易所、结算会员和结算银行出资组建,增强结算公司实力。即使结算职能从交易所分离出来,又能提高监管效率,控制市场风险。只能拥有完善的业务系统、较强的风控手段、全面的制度保障,才能更好吸引市场和投资者

通过资金封闭运行,与银行每日进行总分对账和分分对账。借助存管银行和交易所提供的查询手段和对账机制,通过对比存管银行端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交易所端保证金账户数据的一致性,有效监控交易商资金安全。

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体系应借鉴期货市场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市场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对市场的交易运行实施全程监督,通过建立市场风险防控基金制度,用于防控市场风险。在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仓单融资体系建设及跨境业务上开展系统共建、产品开发和业务对接等工作。才能发挥好服务市场同时又协助政府开展监管、防范市场风险的双重作用。



(来源: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赵许江

2016-07-19
兴业信托联合厦门国贸集团发起设立福建清算所获福建省金融办批复

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成立,为各类交易场所提供登记清算服务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发起股东包括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厦门金圆集团全资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亿账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实力雄厚,发展前景良好。
  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的经营范围包括为交易场所提供交易品种、投资者信息、交易合约、票据、仓单等各类信息的登记服务;为交易场所各类交易提供清算结算、资金管理、投资者交易保证金的存管服务;以及上述相关业务的咨询、培训、信息技术等综合服务。福建交易场所清算中心将致力于为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统一登记结算服务、信息归集服务、延伸清算服务、延伸金融服务等,同时积极为国内交易场所规范发展提供研究咨询、技术支持和政策建议,更好地推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鹿头社)


2016-07-18
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上线 促进大宗商品产业链集聚

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于201599日成立,是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金融办主导、由青岛海尔集团联合山东鲁信集团、青岛国信集团等共同发起成立的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及其他场外市场业务提供登记和清算的专业性机构,是全国目前唯一一家服务于场外市场的独立第三方清算服务平台。独立进行商品交易清算业务,让清算中心实现交易、资金存管、结算环节的严格分离,有效把控交易风险,促进大宗商品产业链在青岛集聚,起到金融反哺实业的作用。

目前,该中心已与青岛大宗商品协会下属的多家交易场所达成战略协议。同时,与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平安银行、青岛银行等六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首批实现与工行、农行、建行的系统对接。

下一步,清算中心计划开展研发、发布和推广青岛大宗商品指数并积极推出指数服务和指数衍生品的交易清算等创新服务,推动青岛作为国际上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交易中心向定价中心转型,把平台打造成国内领先的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场外市场清算机构和服务于大宗商品仓储物流、仓单管理、增信融资的金融服务机构。



(来源:青岛日报)


2016-07-18
钟帮武:资本巨头抢先布局清算所 引领地方交易场所有序发展

互联网+”助力交易场所发展

近年来,对于习惯于多年要素市场传统交易的生产商、贸易商和投资商而言,一种改变传统市场交易方式的新型要素市场、新的经济业态——交易场所应运而生。金融资产、股权、产权、文化艺术品、大宗商品等各类交易中心风靡全国。

2009—2013年期间,在提速产业信息化、电子化的背景下,在各地方政府的主导支持下,全国各地兴起建立要素市场电子交易场所,先后成立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成为交易中心行业发展的火热期。金融资产领域,涌现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陆金所等行业巨鳄。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领域,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为佼佼者。产权交易场所领域,北京产权交易所年成交额接近万亿。大宗商品交易所领域,渤海商品交易所年交易额达3万亿,品种上市到目前已超过100款,授权服务机构达200家,年收入超过10亿元,成为国内最大型现货交易所。2009—2013年期间,成为股权、产权、金融资产、大宗商品、贵金属蓬勃发展的黄金期!

2014-2015年,邮币卡、酒、黑茶、普洱茶、紫砂壶、珍稀木材、钻石、玉石手镯、字画、工艺品、野山参等具有升值、收藏价值的产品,相继在白酒交易所、湖南文交所、蒙顶山茶叶交易所、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金马甲、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中国林权交易所相继上线,资产证劵化成为热潮。2014年、2015年成为收藏品类交易场所发展元年!

交易场所近年来经历飞速发展,李克强总理在两会首次提出互联网+”,将助推各类要素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呈现跨越式发展!
 

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文件支持清算所建立

2012年,《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首次透露北京将建立统一的资金结算和监管平台。今年2月,北京市金融局发布《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金融〔201627)明确规定本市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台各交易场所须接入登记结算平台,为保障首都要素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并为各交易场所提供交易信息登记注册、资金支付结算和存托管、数据监控等服务。

日前,江苏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体系建设纳入该省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规划提出规范发展各类权益类交易市场和私募 股权市场,完善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体系。这进一步肯定了统一登记结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更加明确了全省交易场所纳入统一登记结算系统,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必要性,也对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易场所通过集中登记结算,不仅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而且提高了交易场所的公信力,有效促进江苏各类交易场所的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201659日发布《福建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中第四章第四大点提出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稳妥发展各类交易场所。按照重点支持、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交易场所市场准入,支持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或产业集聚区建设具有产业支撑的专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海洋渔业、林业、茶叶、石化、纺织化纤等产业的大宗商品货物、仓单的现货交易、中远期交易,提高相关商品的市场定价权。探索建设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平台。设立省交易场所结算中心,实现省内交易场所集中清算。探索为交易场所及投资者提供仓单登记、交易、融资等服务。福建省清算所成为发展重点,实现福建省各类交易场所集中清算。
 

央企、国企、资本巨头抢先布局清算所

2015年开始,区域清算所开始在市场上亮相,资金安全性成为交易所业务发展的首要问题。然而清算所平台需要较高的信用背书、具备极为优质的背景实力和极强的技术系统支撑。

清算所作为交易场所资金监管的创新模式,补充构建了生态体系。清算所的稀缺性,令其成为各大金融巨头争抢的对象。国资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发起成立北京清算所,海尔集团发起成立青岛清算所,央企中信集团通过子公司发起成立天津清算所,国资广州交易所集团、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共同发起成立广州清算所。。。。

江苏清算所:作为国内首家省级场外交易场所结算中心,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成立、为各类大宗商品及权益类交易场所提供登记与结算服务的专业性机构。截止到201512月中旬,江苏结算所已成功接入14家交易场所,其余交易场所将陆续接入,另外,P2P平台将成为江苏结算所下一个重点合作领域,发展前景一致看好!

上海清算所(国家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旗下专业清算机构,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等共同打造的国家级清算中心。2015年将业务合作领域扩展至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目前已成功接入铁矿石、金属材料等5家上海自贸区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

广州清算所:今年3月,广州商品清算中心注册成立,其4家股东方包括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发期货,前3家股东各持股28%,广发期货拥有16%的股权。目前已签约广顺所钱币交易中心等多家交易场所。

北京清算所: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东由12个交易所组成,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全权益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国际浆纸交易中心、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国际酒类交易所、北京石油交易所、北京新传德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目前处于系统测试及各项对接工作。

青岛清算所:1224日,青岛清算所在青岛正式成立。青岛清算所,是经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海尔集团等企业联合发起成立,清算所是服务于青岛各种新型金融、交易场所,作为专业化的、独立的清算机构,主要为金融市场提供直接和间接的本外币清算服务。经过半年多的系统测试、银行对接等准备工作,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与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于近日正式完成对接,统一登记清算系统将于711日正式上线。

天津清算所:天津商品交易清算所有限公司(简称天清所)是在天津市金融办的推动下,由天津津贵易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津贵易信,中国中信集团通过其子公司共计持有津贵易信67%的股权)和天津商品交易服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商品交易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津贵易信和商品交易集团分别持有天清所80%20%的股权。天清所于20141231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元人民币,是国有绝对控股的商品交易清算服务机构。目前清算所的各项工作处于筹备中。

除以上地区,江西清算所、福建清算所、湖北清算所、山东清算所、大连清算所、贵州清算所均处于考察筹备期,各省市将通过结算所,对于各类交易场所发起资金方面的主动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引导交易场所健康发展!
 

总结语:十年前,各地方政府争相建立各类交易场所;十年后,清算所成为地方政府、资本巨头抢占先机、争相布局的新的要素领域!



(来源:鹿头社)


2016-07-11
华银商品与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对接成功并正式上线

经过半年多的系统测试、银行对接等准备工作,青岛华银商品交易中心(简称青商所)与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简称清算所)于近日正式完成对接,双方就青商所的资金监管、统一清算、仓单登记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青商所则成为青岛市第一家与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对接的交易市场。

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清算所是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海尔集团、山东鲁信集团、青岛国信集团作为战略合作方共同发起的,服务于产外市场的独立第三方清算服务平台。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类似于四板市场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中心、权益类资产、跨境电子商务和贸易等五大类市场及资产的清算工作。

交易场所资金清算业务是清算所为交易场所提供资金清算、资金监管和信息登记的服务。根据各类交易场所实际需求的、独立的登记清算系统,实现对交易场所交易统一清算、资金集中监管和各类信息全面登记。在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提高交易场所的交易清算效率和降低交易场所的整体运营成本,同时,使得交易场所的交易过程环节和交易结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

青商所此次成功对接青岛清算所,将对青岛市金融市场,尤其是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起到表率作用,有助于规避行业系统性风险,实现行业透明化发展,也为政府部门对当前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提供了新的监管思路,是规范市场行为的又一重要举措。正式上线后,青商所将更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会员单位将专注于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所有的交易监控、资金清算等工作都将通过清算所完成。

青商所作为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的领军企业,一直走在青岛市交易市场的前列,承担着市场内各项试点工作,为促进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青岛市大宗商品行业营造出一个合规、健康的行业环境,为打造青岛财富管理中心、促进金融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鹿头社)

2016-07-11
贾继军:关于OTC市场发展的初探之架构思考

在大宗商品这个行业里,见到了太多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风风火火的转眼间城头便换了大王旗。你能够感受到她的那种蓬勃的生命活力,你也能感受到她的那种无奈。当今的中国投资渠道过少同时仅有的一些投资渠道也相当的不健全。昨天写完后有朋友问我关于行业协会与清算中心的看法,那么就先从行业协会开始吧。

2013524日,在布鲁塞尔大街上,抗议者们扛着特制的白色木棺,一路从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大楼,最后在欧盟委员会总部大楼前停下,在举着写有“悼念即将逝去的20万个就业”等标语牌下,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强烈抗议欧盟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的意向,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到行业协会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影响力。按照我们国家对于行业协会的定义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而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属于中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中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即国际上统称的非政府机构(又称NGO),属非营利性机构。

我建议的行业协会必须具有:真正的站在本行业的利益上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沟通;维护会员利益,全面了解行业详细可靠的情况和数据,预测对本行业本地区的影响或可能产生不利的趋势等;协会的组成以当地的交易场所为主体,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并进行严格的监督作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市场规范避免恶性竞争,在开拓市场时,由行业协会出面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企业互惠互利的合作活动;协会既要维护会员利益,更要保护行业利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同时也要明确协会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活动。章程是全体会员共同遵守的纲领和规范,大家都应切实的遵守和维护,协会应成为一个有能力为全体会员做好服务的协会,应成为一个能够对本行业的发展发挥巨大正能量的协会。规范市场、规范协会所属会员、规范行业规则避免鱼龙混杂,起到协调与监督的责任,为大宗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独特的作用。

再来说说三方清算,在上一篇的文章中简单的介绍过安联的发展模式,安联是一个开放又封闭的系统。其开放在于能够帮助到众多的实体企业增加了流动性提高了市场活跃度;其封闭在于交易的结算与清算系统不健全,这也是安联的致命伤,最后因为假账的问题轰然倒下。现在国内还缺乏真正为大宗商品市场服务的第三方专业的清算中心。结算是指交易所结算机构或结算公司对会员和对客户的交易盈亏进行计算。清算是指法人机构因某些原因解散时必须按法律程序对财产,债权债务以及投资人权益进行一次性结算。现在国内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需要建立由地区政府主导成立的统一清算中心,避免交易场所不规范使用投资者的资金;保证资金的进出数据安全与正确;增加市场对于交易场所的信心;统一帮助交易场所进行平时交易的结算与特定时期的清算。今后银行系统直接对接清算中心,可以更方便快捷的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通道,提高系统的资金安全性。清算中心未来将成为国内大宗商品交易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今后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将有效的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协会的监督再加上媒体的力量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从而全方面的对于大宗商品市场进行有效的规范。地区级三方清算中心的的建立将给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提供三方支付的资金通道与交易的结算进而保证安全有效。三方清算中心的成立将使交易场所更专注于服务实体企业从仓储、物流、交易到交收的全流程。

立足现货、服务现货,提升现货的流通,形成有效的共管共建,才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路。

 

 

(来源:鹿头社)

2016-07-08
忘了银行吧!对接结算中心方为正道

近几个月来,建行与农行逐步退出交易场所业务合作使得从业者一度如坐针毡,其中建行的E商贸通业务更是呈一路向北之势离整个行业越来越远。值此时,农行银商通网上银行签约功能重新恢复似乎给人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

然而,旱地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也并不是久违的一场大雨就能够解决干旱的问题。在当前日益趋紧的政策环境下,作为国内金融要素市场长期仰仗的资金结算渠道,银行签约通道最终完全堵死可能只是时间问题。


近两个月银行通道签解约统计

412日,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天津)商品交易市场推出平安银行平安易宝业务

413日,吉林省国富人参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建设银行已签约交易商迁移平安银行重新签约的通知

420日,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平安银行银商签约正式上线

423日,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宣布与建设银行“E商贸通”合作业务将于2016515日正式终止,建议改签平安易宝

424日,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苏州银行签约业务正式上线

425日,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湘商大宗业务平安银行上线的通知

426日,安徽省联投金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线兴业银行托管服务的通知

426日,厦门两岸商品交易中心发布现货发售模式上线中国平安银行业务的公告,称已与平安银行签订第三方资金存管业务

53日,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宣布开通平安银行资金存管业务

53日,天津联合商品交易所要求在建设银行签约的交易商应转让交易,清出资金,与建行解约。515日为截止日。届时没有解约的将强行转让和解约

54日,贵州保利商品交易中心宣布与中国建设银行“E商贸通” 业务合作期限于2016522日到期,经双方协商不再续约

56日,武汉华中石油化工交易中心签约平安银行

56日,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520日,中国农业银行全面停止为浙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支付结算业务

523日,安徽鑫汇商品交易中心与平安银行正式成功对接,正式上线平安易宝银商绑定业务,可通过网点柜台和网银签约

524日,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收藏品平台民生银行市场通接口上线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正式接受经纪会员,交易会员的开户工作

527日,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交通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上线的通知,交易中心已开通交通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

530日,江苏新沿海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平安银行正式上线的公告,支持本行、他行的签解约、出入金等业务

63日,新华上海贵金属交易中心宣布自63日起停止通过农业银行新开户签约,并在613日暂停存量客户通过农业银行的入金服务,出金服务不受影响

65日,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官网发布通知,中国工商银行于201661日关闭托管业务签约功能

68日,贵州西南藏品交易中心宣布民生银行市场通接口即将上线

624日,兴蜀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布关于中信银行资金存管业务上线公告

627日,中国艺交所邮币卡交易中心发布农业银行银商通开通网银签约的公告

627日,中航国金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平安银行(平安易宝)上线的公告

627日,安贵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第三方存管银行民生银行正式上线

629日,贵州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与民生银行签署银行监管协议 民生银行接口正式上线

630日,南宁(中国-东盟)交易所发布关于恢复发售业务农业银行银商通网上银行签约功能的通知

630日,天津电交所发布关于农业银行银商通系统开通个人网上银行签约功能的通知

从上述信息来看,四大行逐步退出交易场所业务合作之趋势已然不可逆,但一些地方性、商业性银行开始承担起了“重任”。以平安银行为例,该行在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与十余家一线或准一线交易场所完成签约。


权宜之计安可持久?

以笔者之见,地方性、商业性银行的介入或许能够在短时间解决交易场所结算通道的困境,但并不能阻止银行全面剥离交易场所业务的趋势。

去年年底,银监会转发清整联办〔20157号文至各全国各商业银行和银监分局,要求不得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支付清算、投资咨询等服务。根据文件措辞来看,地方性、商业性银行并非处于“法外之地”。换句话说,四大行面临的政策风险也会同样施加于这些银行身上。一旦政策再次收紧,这些银行也将毫无悬念地“断臂求生”。

如此看来,眼下交易场所开拓更多地方性、商业性银行通道可能仅仅是权宜之计,其持久性并不可期。相比之下,结算中心的对接或许更能符合行业趋势。

 

对接结算中心的优势

相较于对接银行来说,交易场所与结算中心对接至少有以下优势:

1. 更有说服力的投资者资金安全保障

由政府主导成立的结算中心负责清算数据,能够避免交易场所暂扣或者滥用投资者的资金,保证资金的进出数据安全与正确。如此一来,交易场所在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方面将更具说服力,尤其是在“第三方资金存管”越来越含水分的背景下。

2. 分担交易场所工作

通过接入结算中心,将实现交易体系中登记、交易、结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场所将只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而之前由平台负责的登记开户、交易监控、资金结算都可以由结算中心完成,大大降低了交易场所的工作量同时又降低了风险。

3. 降低政策风险,迎合行业趋势

由政府部门主导,成立的省(市)一级交易结算中心将直接纳入政府监管层的监控范围内,从而降低金融风险。交易场所与之对接将能有效规避自身在资金层面的政策风险。继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广州商品清算中心、上海清算所和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后,越来越多的省市政府开始规划建设交易场所结算中心。照此趋势,结算中心未来将成为国内金融要素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来源:立信)


2016-07-06
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落户 保障首都要素市场稳定运行

6月30日,和讯现货从北京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获悉,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已获市金融局同意其设立的批复,并于66日正式工商注册在海淀区,注册资本1亿元。

据了解,2012年,《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首次透露北京将建立统一的资金结算和监管平台。今年2月,市金融局发布《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金融〔201627)明确规定“本市建立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台…各交易场所须接入登记结算平台”,为保障首都要素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并为各交易场所提供交易信息登记注册、资金支付结算和存托管、数据监控等服务。 

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信息登记注册、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交易数据监控服务;为各类合法合规的金融活动提供登记结算、资金清算结算、金融信息服务、财务咨询等综合服务。其办公地选址在海淀区北京理工大学产业园内,原市金融局金融市场处凌文杰处长任法人代表,由在北京设立的交易场所自愿联合发起并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

和讯现货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查询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东由12个交易所组成,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全权益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黄金交易中心、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国际浆纸交易中心、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国际酒类交易所、北京石油交易所、北京新传德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此外,北交所下属几个相关的交易所拟由西城区搬迁至海淀区。

按照京金融〔201627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各交易场所须接入登记结算平台。未接入登记结算平台的交易场所,须制定接入计划并报市金融工作部门同意。并且,未接入登记结算平台的,市金融工作部门可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其取消违规交易品种、停止违规交易行为、不得新增交易会员或停止开展新设交易业务,并将相关违规信息通知结算机构的监管部门。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被取消交易场所企业名称中“交易”或“交易所”字样,并核减企业经营范围中的交易业务,不再纳入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范围。 

下一步,北京海淀金融办继续做好现有交易场所的规范监管,持续优化整合各类要素市场资源,加快要素市场体系构建和平台搭建,积极推进新兴要素市场设立,更好地为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和讯现货)



2016-07-01
恒大金属交易中心签约大象金服 强强联手打造行业风向标

当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旗下互联网贵金属平台的白富美,遇到中国上市公司控股交易中心的高富帅,会擦出怎样爱的火花?629日上午10点,恒大金属与大象金服举行签约发布仪式,双方即将联手重磅推出移动互联网贵金属交易平台——大象金属APP,大象金属也成为恒大金属交易中心首家会员单位。 

签约现场,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赵总隆重向在场来宾介绍与大象金服此次的重要合作,他表示,“大象金服是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迎来的第一位也是最具实力的重量级会员。” 

与大部分运营的交易中心不同,恒大金属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成立,由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科技控股的省级交易平台。是目前唯一一家由国内上市控股的交易平台,也是唯一一家在清理整顿期间获批的交易平台。恒大金属交易中心依托恒大高新在实体经济和金属贸易领域的庞大资源,致力做实做强现货贸易和现货交割,切实做到服务实体经济。 

大象金属才总坦言,恒大金属交易中心与大象金服的合作有太多的创新和惊喜,国内唯一上市公司控股的交易平台和国内唯一一家上市的会员单位,在第一家撮合机制的交易平台上第一次搭建自己掌握的核心交易系统,究竟会擦出怎样的火花,行业友商和集团内部都拭目以待。

此次恒大金属与大象金服联手推出的大象金属APP开创了全新的线上模式。大象金属APP集资讯、行情、直播为一体,并接通恒大金属交易中心的开户、入金、交易接口,通过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的创新,保障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隐私安全,提高下单速度、优化交易体验,让用户的所有投资需求都在一部手机里就能实现,真正让交易变得简单。

在鱼龙混杂的贵金属行业,大象金服与恒大金属交易中心的成功合作,无疑是混乱中的一抹亮色。大象金服在交易模式创新的同时,不忘初心,始终坚持诚信、共赢的价值观,为客户提供最好用的产品,最优质的服务。努力推动、引领行业的健康发展,让行业因我们的存在而变得更加美好。在为同行树立标杆并惠及用户的过程中,收获团队和个人的成长。

 


(来源:鹿头社)

2016-06-30
顺应供给侧改革 中江国际率先整合行业资源成先行者

供给侧改革作为中国政策话语体系中最受关注的热点词汇之一,是突破国内经济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也为大宗商品行业迎来历史性机遇。在此背景下,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江国际)凭借区位资源优势和优质服务,率先整合大宗商品行业资源,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成行业先行者。

供给侧改革本质是利用行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给侧对需求变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大宗商品市场作为一种集合了商品、信息、资金等多种要素于一体的新兴金融业态,是一种极为有效的供给端管理工具,能进一步解放和优化要素配置,改善流动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将成“供给侧改革”重要抓手。

在这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历史性发展机遇时刻,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和自身“云金融”优势,金融与产业的协同发展,通过高质量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为鹰潭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作为一家诞生于“中国铜都”的大宗商品交易所,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坐拥江西省以铜产为代表的有色金属、石化产品、农产品资源,并一直协同江西省鹰潭市政府深入探索经济新常态下资源发展新路径。2015年,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联合江西鹰潭市政府推动内陆首家铜现货交割仓库开库,并于10月率先打造了以电子商务和产业链金融为核心,集大宗商品超市、仓储物流、交易结算及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现货业务无缝交易平台。

同时,中江国际与江西铜业集团、中国石油、上海期货交易所、汤森路透等数十家企业拥有合作;更上线云资源产业合作计划,通过自身庞大的资源及强大的投融资能力、安全管理能力,整合不同产业的优势,为用户在现货交易及投资领域提供整合化的服务和支持,包括提供现货交易、金融服务、仓储管理、物流配送、行业资讯、管理咨询、广告宣传等。

短短一年多时间,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已实现交易金额1506亿元,累计实现交易金额3317亿元;截止6月6日完成实物交割量18.96万吨,交割金额67.80亿元,帮助数十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解决企业普遍面临的企业发展不足、产业配套水平不高、经营资金保障不足、产品交易市场不活等问题。

据了解,中江国际近期还将上线现货交易网站,将“大宗商品超市”搬到线上。作为国内首个具有交易所背景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网站,中江国际现货网站的推出将进一步帮助企业实现贸易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助力整体产业链优化贸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并辐射全国,为中国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来源:鹿头社)


2016-06-29
谁才是交易场所资金最佳守护者:结算中心保驾护航

2015年12月开始,银监会发文要求逐步切断违规交易场所的业务接口。随后,国有四大行出于风险的考虑逐步暂停与交易所的合作,这其中,尤以建行和农行要求更为严格。

这对于正处于快速发展中的交易场所来说犹如晴空霹雳。支付接口的受限,将大大影响交易场所业务的开展。被银行厌弃,交易场所新的出路在哪里?

有人可能会建议交易场所与第三方支付合作。当然,选择第三方支付会大大提高交易场所开户的便捷性,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系数。

目前来看,由于与交易场所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比较少,缺乏竞争使得第三方支付对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比较高,这让有些交易场所望而却步。目前来看,安全和费用偏高暂时使得第三方支付无法成为文交所资金最佳的守护者。 


所有资金监管最终还是交易场所说了算

2015年是交易场所的爆发之年,交易场所数量在这一年猛增了数十家。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交易场所的野蛮式生长也产生了很多乱象,而资金安全就是其中的代表性问题之一。

目前大部分交易场所对资金的管理,主要是通过银行的第三方存管来完成,由银行负责完成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交易场所银行交收账户之间清算资金的划转。

事实上,银行并不会对投资者和交易场所的资金进出做过多干涉,只是一个代理划转的业务。这意味着,交易场所其实对投资者进出电子盘的资金拥有决策权。

邮币卡电子盘市场由于监管的缺位,行业并没有像证监会那样的政府主导的“裁判”部门,于是就有交易场所选择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这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资金安全可谓关乎投资者的身家性命,把这一决策权完全交到交易场所身上是存在风险的。那到底谁才是资金最佳守护者?


结算中心为资金安全保驾护航

目前来看,由政府部门主导,成立省(市)一级的的交易清算公司,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交易场所等交易场所资金进行第三方监管和清算,是保障资金安全的良药。与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相比,结算中心具有以下优势:

1、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由政府主导成立的结算中心负责清算数据,能够避免交易场所扣押或者滥用投资者的资金,保证资金的进出数据安全与正确。

2、减轻交易场所工作量

对于交易场所来说,合作银行当然是越多越好,能够方便投资者开户。不过,处于对交易所的风险考虑银行的态度的态度也比较谨慎,要一家一家的与银行谈合作,对交易场所来说也是件费时费力的事情。而清算中心一般对接多家银行,文交所通过与清算中心合作,就可以打通与清算中心对接的多家银行接口。

通过接入结算中心,将实现交易体系中登记、交易、结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场所将只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而之前由交易场所负责的登记开户、交易监控、资金结算都可以由结算中心完成,大大降低了交易场所的工作量同时又降低了风险。

3、促进行业发展 降低金融风险

交易场所的资金由清算中心来监管,此举避免了交易场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利于交易场所的规范。而结算中心直接纳入政府监管层的监控范围内,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


政府主导成立结算中心成为趋势

目前小编知道的交易所结算中心有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广州商品清算中心、上海清算所和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等,而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是我国首家省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中心,目前江苏已有多家交易场所接入江苏结算,其辅助监管地位进一步得到明确。


此外,福建、山东等地在十三五规划中也计划建设交易场所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已经得到多地政府部门重视,政府主导成立结算中心成为趋势,交易场所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有望进一步得到保障。



  (来源:文交在线)


 


2016-06-28
广清所预计年内接入5家交易场所 年清算量1500亿元

6月25日,广州商品清算中心(以下简称“广清所”)业务启动仪式在第五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上举办,此次启动仪式标志着广清所将从商品流通领域的基础设施进入到业务运行阶段。

继今年5月广清所签约首家交易场所——广东产权顺德交易所后,在此次金交会上,广清所又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数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广清所预计今年会在全国范围内接入5家交易场所,年清算量将达到1500亿元。

据悉,交易场所纳入统一清算后,广清所将对交易资金、保证金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对资金流向、业务状况的动态监测,防范虚假交易、价格操控、挪用保证金等行为。当天,广清所还与甜橙金融及众悦电影金融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加深了广清所在互联网金融产业、文化产业供应链金融方面的参与度。

此外,在业务启动仪式上,广清所还与长江期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搭建场外衍生品合作平台。双方将在市场营销、产品开发与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金融衍生品的规范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创新金融配套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广清所信用信息登记平台也在业务启动仪式上正式揭牌。当天,广清所与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湖北橙石电子商务、中电科技(武汉)电子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仓储管理智能化和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据了解,广清所正在制定仓储物流认证标准和物联网技术标准,将普通仓单打造为具有标准仓单属性和高度流动性的“类标准仓单”,通过物联网传感设备和智能监管系统,实现仓单电子化以及仓单与货物的一一对应,解决过去的仓单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风险。同时,通过优化金融资源和实体资产对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融资便利度。

 

 

                                来源:鹿头社

 



2016-06-25
中央结算公司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6614,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在上海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的领导及多家商业银行的嘉宾代表出席仪式,共同见证了我国债券市场和黄金市场创新发展、合作共赢的重要历史时刻。

中央结算公司作为我国债券市场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平台之一,对于推动债券市场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上海黄金交易所是我国黄金市场的核心组织者,同样承担着推动黄金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使命。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关于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既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与债券市场实现对接,也是贵金属前台交易市场和固定收益后台机构的跨界合作,将为市场投资者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业务机遇。未来双方有望在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担保品管理服务、平台资源共享、系统建设、交流培训、风险监测和信息产品等多领域、多层次开展深入合作。

中央结算公司董事长水汝庆在致辞中指出,中央结算公司成立20年来,在主管部门和相关各方的关心支持下,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顺应行业发展的国际化趋势,积极开拓业务领域,推动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战略发展,债券市场业务快速发展,金融资产登记协同推进,与多层次金融市场初步实现有效对接。此次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合作的切入点——担保品管理,是中央结算公司十年磨一剑的标志性产品。金融担保品是金融市场安全、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石。国际先进的中央托管机构纷纷把担保品服务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创新着力点和战略增长极,设立专门的产品中心,如欧清银行的担保品高速公路、明讯银行的全球流动性中枢、欧清与美国DTCC合资的担保品管理公司。中央结算公司的担保品业务近年来迅速发展,已应用到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国家现代化支付体系、社保体系、金融市场交易的方方面面,管理中担保品价值已经达到8.5万亿元,未来将逐步发展成为全球人民币金融体系的流动性管理中枢和风险管理阀门。
  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焦瑾璞在致辞中则指出,上海黄金交易所近年来总体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这与各级领导和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未来上海黄金交易所将以打造全球一流的、综合性的贵金属交易所为目标,坚持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打造代表中国黄金市场话语权的上海金和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战略的百姓金两大品牌。焦瑾璞理事长进一步指出,我国金融市场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各子市场之间应该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共享市场发展成果。上海黄金交易所与中央结算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我国黄金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和我国金融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必将有力地推动两个市场的深度融合,同时也可以为其他金融市场之间开展合作提供有益借鉴。
      市场普遍看好两家机构合作前景——上海黄金交易所与中央结算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黄金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跨市场业务合作的开端,对于推进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创新发展、互联互通,以及构建多层次的现代化金融市场体系都将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来源:金融时报

 

 

 



2016-06-17
商品交易市场呈现多功能化、专业化、网络化

  中新网兰州5月20日电 (记者 刘玉桃)20日,“全国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工作座谈会”于兰州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表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有商品交易市场55026个,其中,消费品市场50866个,占全部市场的92.4%;生产资料市场4160个,占全部市场的7.6%。从一些发展程度较高的省份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正在进入由数量扩张向质量转型提升的新时期,呈现出多功能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特点。

  刘宏伟介绍,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指导各地厘清对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2011年至2015年,共查处商品交易市场违法案件92.9万件,案值65.6亿元。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示了236家“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调动了各地工作积极性。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文彬表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细胞,其诚信状况事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形成,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杨文彬说,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商品交易市场与个体私营经营者联系紧密、相互依存度高,市场的信用对于场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影响,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将直接影响市场的信用。而场内经营者主要是个体私营经营者,是个私协会的会员,商品交易市场与个私协会服务的对象是一致的,服务的内容是相通的,两者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要认真履行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完善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既要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又要规范场内经营者的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抵制侵权假冒行为。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积极实施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期间,中国个协还举办了“遵法守信,公平竞争”承诺签名活动。与会的市场开办者代表郑重承诺并向全国同行发出倡议,呼吁广大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06-12
关于大宗商品市场未来发展方向的思考

一、大宗商品市场国际、国内的发展轨迹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美国取代了大英帝国,成为了国际上最强大的金融强国与工业强国,当时美国的罗斯福总统推动了三个重要的世界体系,其中之一就是世界金融体系,确立美元的霸权体系。建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随后在1971年美国宣布与黄金脱钩,这是美国人对世界的一次背信弃义,1973年10月迫使石油输出国组织接受了美国人的条件,即全球的大宗石油交易必须用美元结算。美元霸权地位的确立,使得美国人开始掌握了全球的商品定价权,美国人实现了印刷一张绿纸的方式从全世界获得实物与财富。1999年1月欧元成立,欧元的出现立刻切走了美国的一大块奶酪,科索沃战争随后出现,科索沃战争就是美国人对欧元的间接金融战争,结果南联盟垮台之后,欧洲人才发现欧元被打残了。伊拉克战争又是一个典型的,萨达姆没有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没有支持恐怖主义,但为什么却最终走上了绞刑架?所有的结果都在告诉我们,在一个以美国人倡导并必须服从美国人游戏规则的国际金融游戏中,随着以中国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的不断崛起,未来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必将迎来碰撞。

  我国大宗商品电子化交易的发展:第一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八十年代中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将产品的商业化批发模式改成自由贸易流通模式,产生了贸易中心。第二阶段,89年商业部决定在国内建立现货批发市场,开始组建郑州粮食交易市场。将大宗商品从展销摆摊的交易方式发展到可以开展中远期合约订货的交易方式,与此同时产生了期货交易所。第三阶段,98年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讲话中明确指出“电子商务代表未来经济发展方向,要大力发展”。并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大宗商品交易规范》。国内相继建立了一批“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批发市场从一个局域性的有形市场转向全国甚至国际性的市场。第四阶段,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意见》06年中办、国办又公布了《2006年国家信息发展(300469,股吧)战略》,2007年国家发改委、信息办推出《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家商务部又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这些规划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作为未来的重点发展对象。

  随着我国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开始凸显:1993年底全国有50家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320多家,可代理期货交易的会员单位近2000家,由于行业管理无序,导致全社会投机盛行,经过两轮清理整顿,1998年全国性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仅剩三家。08年国家禁止外汇保证金交易,之后外汇保证金交易转入地下,成为一个灰色的产业链。2010年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出现大豆(逗你玩)、蒜(蒜你狠)等农作物暴涨100倍以上。继之2012年湖南维财金出问题,涉嫌非法期货、虚拟配资和恶意代客刷盘等等违规举动,被长沙警方立案侦查。2013年中央2套3.15对于交易市场小平台的黑幕被曝光。2011年以来,由证监会牵头多部委,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出台38号与37号文件,对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一直至今大宗商品市场萎靡不振。

二、对于中国大宗商品市场的思考

  1)国内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将区别与期货市场

  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包括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和场外市场。个人认为,现货交易包括即期现货交易与中远期现货交易,大宗商品市场采取现货交易必将与期货市场脱离。现货与期货区别如下:

  A,交易目的不同

  现货交易的功能主要是促进商品流转,服务于实体经济,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价格发现功能。而期货的功能是价格发现与避险保值,绝大部分交易者的目的是通过市场特有的对冲来套取差价,从而获取收益,只有极少数的交易者选择交割。

  B,交易市场不同

  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属于场外交易,而期货交易市场属于场内交易,目前期货市场主要是四家(上期所、大连所、郑商所、中金所),这四家都是由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传统意义上的场外市场,也称为柜台交易,如今的OTC市场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柜台交易市场,它是指交易者通过私下直接议价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场所,与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是相区别的。OTC市场通常通过做市商制度进行,它的交易方式是议价,它的合约形式可以是非标准化合约。

  综上所述,我国的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既不该是传统意义上的OTC场外交易市场也不应是非法期货交易市场,需考虑场外市场的特征与商品流通相互结合。不管开展即期现货还是远期现货交易,都应当是为实物商品提供流通的场所,现货市场的功能在于促进商品流通,交易双方的目的是实现商品交换。

  2)国内大宗商品市场属于国家战略的组成部分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出于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国对大宗商品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我国是一个消费大国,是第一大钢铁消费国、第一大大豆消费国、第一大橡胶消费国,第二大原油进口国。。。。。。既然我们是全球农产品(000061,股吧)、大宗商品原材料以及能源的重要进口国,那么对全球的大宗商品价格应该有着一定的影响,可现实是我们却并没有定价权,我国并没有在市场上的地位而获得相应的定价权,中国经济的发展被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利用了衍生品市场为主导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进行商品定价达到打压与拖慢并剥夺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举措,制约了我国的发展。

  从收购伦敦金属交易所所透露出背后的我国国家战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是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它的价格和库存对世界范围的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这次收购过程中,港交所以166亿港元的高价击败了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洲际交易所,这是我国政府通过港交所实现的一次全球商品定价权的一次争夺。我国在国际上的出手,必将建立起整体的战略布局,中国目前迫切需要参与甚至是掌握大宗商品定价权,在此背景下,国家当前在大力整顿大宗商品市场下,会继续大力扶持并推动国内大宗商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但同时必将要求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国家的战略。

  对于大宗商品市场来说,只有服务于实体经济进入流通需求,杜绝进入衍生品市场,这样才不致使市场出现非理性变化。

  3)国内大宗商品交易标的面临规范

  对于交易标的,涉及稀有战略资源以及带有金融属性极强的交易标的将会有所限制,国家与地方政府不会轻易允许任何交易场所随便上线挂牌此类交易标的。

  对于交易标的,国内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未来必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在政府的监管下,同时结合上线标的商品的流通特点、结合本地优势商品及其市场特点,准确把握自身功能定位,形成以上线每个省份当地优势商品为主的标的物,最终达到国家有效统筹管理,有序推进大宗商品市场整体的宏观发展与战略布局。

  当前的大宗商品市场标的物,你的交易场所有我也要有,大家追求的是上线品种的多样化,其目的是获取电子盘的交易成交量。从上市品种来看,很多交易场所并不具备标的优势。举例:铜与PTA不是产地,不是一级市场,而二级市场的价格交易场所是不会有竞争优势的,因为企业与个人也能拿的到,那么企业凭什么来此参与交收?

  只有真正的让一些一级市场的品种与交易场所链接,比二级市场有竞争优势,服务于市场,才有可能推动大宗商品市场的有效发展。也才能让企业真正的实现套期保值与促进我国物流体系的改革。举例:南北方的煤炭价格存在很大的空间,越往南价格越贵,有些地方甚至超过1500元/吨,北方的煤炭市场相对来说具备一级市场特点,它的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与运输成本,我们可以通过降低运输成本,解决仓储困难等方法,实现上线标的的价格优势与避险保值的作用,这些都是可以作为一级市场引入的。

  4)国家允许先进的、创新的大宗商品交易方式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当前大多数采取的是OTC模式,模仿国外,带有金融衍生品的特点,这并不完全符合国家的需求。现今国家对于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方式基本采取的是: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以及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有理由相信国家对于大宗商品市场的战略定位,稳定发展与掌握主动权是主基调,只要是有利于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交易方式,政府是不会拒绝的。期望国内的专家学者与软件开发商,开发出能在吸收西方市场交易的优点,结合国情,结合商贸与交易特点的创新型交易方式。

 

 

                来源:鹿头社

 


 


2016-06-12
争创新多地成立清算中心 大宗商品市场加速

  现货交易市场的无序发展已经走到了尽头,大部分交易平台始终相信,这个市场未来的发展一定是规范化的、阳光化的,也一定会受到监管层及市场的认可。随着多地区统一登记结算体系建设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业务内容稳步扩容,大多数人的希望终于变成了现实。

  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中心的推出,是大宗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的创新举措。其成立作用十分明显:通过专业清算机构的规范化清算服务,满足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托管、清算、仓储”相分离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现货市场前、中、后台运作架构,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提供了良好的保证,也能够为成立地区的交易平台的规范发展进行约束。

  以江苏省为例,自2014年1月份成立以来,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已运行两年有余。截至目前,江苏省交易场所纳入统一结算体系的结算单位有16家,合作银行有15家,交易场所有27家。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投资者交易、品种、合约等集中统一监管的体系。多家该地区的交易平台在对外进行业务推广时,以投资资金在省级监管层面统一登记结算而自豪,为的是进一步提升平台的公信力,赢得投资者的认可。

  上海清算所则以建成一个“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清算服务机构为目标,在积极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的同时,同步推进中央对手清算与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业务范围广泛对接我国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利率和汇率金融衍生品市场、航运及大宗商品等创新金融衍生品市场等,积极为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提供相关服务,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行为的出现,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青岛也紧随其后,在2016年年初就成立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其正式运营后,可实现交易场所交易体系中登记、交易、清算三项业务的分离,交易所将可只专注于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会员单位将专注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所有的登记开户、交易监控、资金清算都将通过青岛场外市场清算中心完成。另外,清算中心的业务经营独立于各个交易所,在利益分配和市场发展上都可以和交易所共同发展、相互监督,有利于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有专家指出,现货交易市场应当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才能够实现其存在的价值,因此,业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是提升区域商品市场的流动性。我国商品市场的分布相对不均匀,各地方市场的商品属性较为集中,例如资源型的煤炭等,主要集中在西部和东北部,农产品集中在东北部和南部,地方交易市场的发展应当根据特征,实施区域性创新机制,充分提升区域商品市场的流动性。

  二是发挥价格主导作用。在提升商品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应当考虑如何取得市场定价权,要把所属区域的商品价格定取和发现功能发挥出来,做好市场价格的风向标,要积极向实体企业靠拢,为企业的发展出谋献策。

  三是寻求可持续性发展模式,杜绝平台的投机倒把行为。“赌场式”的经营模式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发展,一方面是监管层的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为市场带来的消极作用也较大,严重影响了市场的良好信誉;行业应当互相监督,互相督促市场合规发展。

  四是加大市场创新能力。加大市场和平台的创新服务能力,前提是要建立在合规的基础上,不能够不顾监管要求随意创新,要向证券、期货市场借鉴学习,将好的创新模式和机制运用起来,要树立良好的发展理念。

相信在未来,清算中心定能独立进行商品交易清算业务,实现交易、资金存管、结算环节的严格分离,有效把控交易风险,并承担规范发展场外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社会责任。作为联系政府监管部门和要素市场的纽带和桥梁,清算中心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政府监督监管政策在市场层面的落地实施,完成企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来源:鹿头社



2016-06-12
现货交易市场忙上新

  随着东盟沉香片(惠安系)交易品种、首个咖啡交易品种上市,现货交易所进入了新一轮创新周期。与此前交易场所上市的新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扎堆个别品种不同,随着竞争激烈,各地细则出台,监管升级,现货交易场所设立门槛纷纷提高,上市的创新品种出现明显分化,一些交易场所开始结合当地实体经济开发上市品种,寻求差异化。

  

  国内现货交易场所近日上新不断。

  2016年5月17日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官网发布发售业务新品种挂牌上市申购公告,于2016年5月18日推出东盟沉香片(惠安系)交易品种。而在不久前的5月14日,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现货竞价模式推出活牛品种。5月16日,青岛汇海鸣锣,上市挂牌咖啡,青岛汇海成为国内首家将咖啡作为交易品种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所。

  现货交易场所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

  “存货”有取舍

  中国大宗商品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刘心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集中清理整顿交易所至今已经四年有余,从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到明确中央、地方职责分工。2014年开始,各地方逐步出台管理细则,清理整顿落到实处。目前,大多数省市已经清理整顿完毕,报出了交易场所清单。”

  2016年5月19日,北京金融局官网显示,北京要素市场共有47家。5月13日,黑龙江省商务厅官网发布黑龙江省各类交易场所备案信息公示表,在册共25家交易所,其中包括16家通过国家清理整顿检查验收保留的交易场所以及9家2015年以来新设立的交易场所。

  “至此,现货交易场所的发展已经翻开了新篇章,自然也就出现了新品种上市潮。”刘心田表示。

  不过,记者发现在新品种推出的同时,也有交易场所暂停了现有品种。

  2016年4月29日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官网发布关于产品调整的通知,暂停杭交油A和杭交油B系列产品的试运行。自5月4日开市起,暂停开立新仓,5月13日之前自行平仓。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给出的理由是优化产品结构。

  “这可能是为了迎合当地监管要求,各地监管细则不同,部分省市对现货交易场所上市品种的杠杆水平做了要求,旧有品种需要调整到符合规定。”华南一家交易所风控人员郑鹏告诉记者。

  此前2月25日,厦门石油交易中心也发布关于海峡油合约停止开新户的通知。通知称,2月29日起,海峡油100桶、海峡油300桶及海峡油500桶合约履约保证金由原来的7%上调至10%,届时交易商原有订货保证金将一并提高;2月29日起,停止开立新户。

  此外,监管层也会平衡场内交易所利益。

  浙江省《交易场所监管工作指引》就规定,交易的产品既要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又要具备适合交易的特性,并要依程序报监管部门审核备案。指引特别强调,根据浙政办发〔2013〕55号文件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将新设贵金属交易尤其是白银交易品种,纳入须经所在地监管部门或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逐级报省金融办核准的事项。未经省金融办核准,各交易场所不得新设贵金属交易尤其是白银交易品种。

  “新款”接地气

  “以前交易场所上市新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扎堆个别品种,市场蓝海变为红海,随着竞争激烈,各地细则出台,监管升级,现货交易场所设立门槛纷纷提高,上市品种交易杠杆下降后,现货交易所必须用心选择上市品种。上市品种已经出现分化,一些交易场所开始结合当地实体经济开发上市品种,寻求差异化。”刘心田表示。

  记者也发现,在各地监管部门,对于现货交易场所的上市品种,也有引导。

  如5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指出,鼓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展电子商务。规范、发展千亿元以上规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支持扩大交易品种范围,建设俄罗斯木材、煤炭、石油等领域商品交易平台,保持木材、煤炭、石油等资源在国内的优势地位,建立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逐步形成我省农产品价格指数机制,增强定价话语权。5月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发布福建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稳妥发展各类交易场所。按照“重点支持、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交易场所市场准入,支持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或产业集聚区建设具有产业支撑的专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展海洋渔业、林业、茶叶、石化、纺织化纤等产业的大宗商品货物、仓单的现货交易、中远期交易,提高相关商品的市场定价权。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金融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融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支持马铃薯、玉米、杂粮、牛羊肉、羊绒、铁合金等我区优势产业建立要素市场,开展现货交易。3月31日,新疆大宗商品和权益类交易场所设立审核实施意见(试行)发布。根据这份意见,在新疆设立商品类交易场所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资本;设立涉及棉花、红枣、煤炭、石油、电解铝、PVC(聚氯乙烯)等规模大、全国占比高的自治区重要商品的交易场所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不过,令刘心田担忧的是,也有交易场所上市品种选择了一些难以定价的品种,如邮币卡品种。

  记者观察到,南方一家商品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仅五月已有多个邮币卡品种连续涨停,连续三天涨停后,该中心也只是对涨停品种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起停牌1小时。

  “这种现象值得警惕,有可能出现过度投机。”刘心田指出,“地方政府还是应该对现货交易场所进行引导,鼓励上市对接实体产业的品种。不过在我们调研中发现,目前交易场所门槛提高了,交易成本上升了,但是扶持政策较少,仅靠交易场所自身有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少交易场所希望获得更多政策扶持,更好地服务实体产业。”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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