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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看金融”国际产融峰会在南昌举行


3月25日,第二届“红谷看金融”国际产融峰会在南昌红谷滩新区举办。峰会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与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办承办。


本次峰会紧扣“新时代、新金融、新征程”主题开展,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上午的主论坛,汇集了各界权威专家智慧;第二部分为下午举行的两个分论坛,主题分别为“创新发展、银企互联”和“产融对话、资本助力”,为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来自江西省金融监管机构和全省各大金融机构主要领导、金融系统专家、高校学者、省市部分集团企业负责人,省直、市直相关部门和兄弟城市金融办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江西省近年来高度重视金融业发展,金融总量不断壮大、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并进。”江西省金融办副主任许忠华在致辞中指出,希望南昌市和红谷滩新区把握发展大势,抢抓政策机遇,密切交流合作,做好四个“聚焦”,即聚焦做大金融总量、做优融资结构、做强金融科技和打造品牌效益,把红谷滩金融商贸区打造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金融助力转型新样板。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主任毛顺茂在推介中说道,经过近6年的建设,红谷滩金融商务区通过区域、产业、政策和资源的四大聚焦,已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省“金融中心”。2017年,新引进和新成立各类新金融、类金融机构220家,金融机构总数达到770家。

目前,红谷滩新区聚集了全省80%的省级金融机构,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业为主体,科技金融、基金、融资担保等新兴金融业为补充,全方位金融发展的新格局。下一步,“努力把红谷滩金融商务区打造成为‘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区域性金融中心。”

在当日上午举行的主论坛活动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发表了“新时代•新金融•新科技”主题演讲,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秘书长杨再平就“打造高质量的金融商务区”进行了主题分享……四位专家学者为江西的发展建言献策,给大家带来了一场金融饕餮盛宴。

而在下午的分论坛期间,江西银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广大企业所关心的问题展开了精彩的对话,深入了解企业融资需求,解读当前信贷政策。博雅生物、舒美特药业等企业开展了融资路演,点评专家对项目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针对性意见与建议。

此外,在本次峰会中,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与中国邮储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文旅产业基金等六家入驻单位进行了现场集中签约。江西银行与江中制药集团、北京银行与南昌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等10余项银企合作项目也进行了现场签约。


(来源:江西金融)


2018-03-28
“一委一行两会”新金融监管框架成形

根据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国务院拟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这一整合将打破存在15年之久的“一行三会”格局,金融监管进入新时代。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改革方案体现出党中央的深思熟虑,考虑周全。银监会、保监会的职责整合有利于加强监管协调,有效弥补监管漏洞,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利于监管协同 弥补漏洞

根据方案,拟组建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若方案审议通过,未来中国金融监管框架将形成“一委一行两会”: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201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我国金融监管正式形成由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实施分业监管的“一行三会”格局。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机构综合化经营趋势明显,新金融业态层出不穷。同时,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的传染性逐步暴露,监管体制对业务模糊地带无法覆盖。统一和完善金融监管框架的呼声渐高。

受访专家表示,这次整合将是推进金融业监管协同的第一步,方向上转向以市场监管为主,将有效避免监管漏洞和监管重叠。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保险业的监管整合会形成市场统一的监管模式,有效弥补监管漏洞。“过去实行分业监管,市场存在监管空白,比如大资管、同业、非标等业务领域。”他认为,这次整合主要强调监管机构的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两者之间有机结合,分业监管在中国仍然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银行与保险在监管理念、规则、工具等方面具有相似性,对监管资源和监管专业能力也有相近的要求。“在我国金融监管资源和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尤其是地方层面保险监管人才匮乏,统一监管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监管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徐忠说。

在中国金融业版图中,大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主要也集中于银行和保险领域。截至今年1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247.95万亿元。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银行保险监管资源整合有助于加强这两个领域的管理。未来在制定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控标准时,可以更好地协调统一,有助于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

方案中还将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徐忠说,分离监管规制与执行、由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业重大监管政策的制定,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有利于确保发展与监管职能的切实分离;二是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以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万能险为例,其资金链条可能横跨银、证、保多个行业,从单个监管部门的角度看,都监管合规、风险可控,但从全局看其风险隐患可能已威胁金融系统稳定。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说,这体现出“双峰监管”的特点。未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只负责执行,如微观审慎管理、市场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凡是涉及宏观决策、宏观审慎和重要经济参数的调整,都由宏观管理部门——央行来管理。

其实上述职责的划转,也凸显出改革强调监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市场监管。杨成长说,原来“三会”既负担监管职能,也兼有其他行业发展规划等功能。方案将有关市场调控、发展规划等职责划到央行,使得宏观审慎管理、金融调控、市场监管这三大功能的划分更加清楚。

方案提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受访专家看来,方案的设计初衷和落脚点,正是着眼于这个目的,建立符合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实际的金融监管框架。


2018-03-21
多家交易所宣布新模式即将上线!

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已经步入尾声,春天到了,近期,现货市场也开始有了回暖迹象,多家交易所宣布新模式即将上线!

1、郑州肉类商品交易所

2月26日郑州肉类商品交易所官网称:郑州肉类商品交易所交易系统即将上线!


2、中大商品交易中心

2018年2月26日中大商品交易中心发布开盘延迟公告,原定2月27日开盘交易,现更改为3月9日开盘交易。交易中心已于3月5日在官网发布现货商品挂牌交易规则,3月6日交易中心将于近期推出线上商城服务。


3、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

2018年2月26日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布公告称,交易所拟与专业技术团队合作推出电子商城。现向广大会员发出征求意见,希望广大会员能够对商城的建设提出宝贵的建议。建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城版块、内容、交易细节等各方面的意见。


4、渤海商品交易所

渤海商品交易所定于2018年3月9日开展线上“实货挂价交易”和“基差点价交易”(系统试运行)。


5、蒙顶山茶叶交易所

2018年3月7日蒙顶山茶叶交易所发布关于升级交易系统的通知,交易所拟定于2018年4月2日进行系统升级,升级完成后届时实现:全款全货(即100%货款)、买入或卖出商品实施T+5交易模式。


(来源:市商网)



2018-03-14
农工党中央提案:完善非法集资监管 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2018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农工党中央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一份题为《关于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提案。

  《建议》指出,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非法集资监管难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非法集资绝大部分是普通自然人或者有其他经营范围的普通公司,并不受金融监督机构的监管。二是民间借贷在发生纠纷和造成损失之前,表面上只是借贷双方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和合同关系,存在非公开性和隐蔽性,难以及时有效监管。三是监管制度不完善。由于部门规章不能设立行政许可与处罚,且仍采用无条件备案制,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对多元跨域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业务仍然采用机构监管、分业监管,并主要由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机构施行监管。”

为此,农工党中央在上述《建议》中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条例》中应明确以下几点:一是市场准入机制变备案制为注册登记制,提高机构从业门槛。二是实施分类监管,即对合规类、整改类和取缔类机构实施对应的监管措施。三是提高处罚力度和赔偿范围,如以机构注册资金或经营款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处罚标准,避免非法集资数额难以确定的瓶颈问题。

  二、完善非法集资的监管机制。一是在“三会”之上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即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监会),对金融进行统一监管,包括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金监会可以针对金融监管真空或重叠采取相应措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冲突以及划分监管归属等。二是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要管规则、管准入、管行为、管指导,行业主(监)管部门要管合法机构、合法业务,对于非法机构、非法业务也要注重分工配合,实现“穿透式”监管,消除监管真空。着重强化对投资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类广告的管理,推动加快出台金融类广告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金融机构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任何融资类广告,力争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土壤。三是加强和充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力量,赋予其行政执法权,更好地发挥监管、防控地方金融风险的作用。四是对于在监管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时,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准确定罪量刑,突出刑罚的经济制裁功能,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办理非法集资案件,必须克服就案办案的单纯思想。在办案中要提高政治敏感性,要准确认定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和可能带来的社会后果。既要对犯罪行为严历打击,又要充分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理案件的每个环节和阶段,要把挽回经济损失作为执法的一项重要标准,用有效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来平息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司法机关、相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作机制。司法机关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各环节要相互沟通,在犯罪事实和犯罪性质的认定上达成共识。

  四、建立被害人利益保障机制和涉案财产托管机制,妥善做好案件风险处置工作。赃款赃物的追缴和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弥补是处理此类案件的重点,必须对此做出风险评估,制定最佳的应对方案和措施。继续做好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案件主办地政府应履行好主体责任,协调督促各地进一步发挥好配合作用,妥善做好案件审判、资产处置、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应实施重点案件和重大风险台账式管理,制定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稳妥推进重大风险、重大案件的处置进程,以加快存量案件风险的有效化解。

(来源:澎湃新闻)


2018-03-02
陕西监管局深入做好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各项工作

近日,陕西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刘士余同志在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全力配合地方政府持续、深入做好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各项工作。

一是完善、宣传制度规则,营造规范经营良好环境。在前期协助地方政府制定《陕西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助政府向辖区主流媒体提供素材,发表了“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陕西省交易场所进入统一监管时代”等文章,宣传清理整顿交易场所相关政策法规,夯实辖区交易场所监管长效机制,为交易场所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严促整改,支持地方政府妥善处置遗留问题。随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进入后期阶段,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善后处理成为工作重点。陕西局积极参加政府组织召开的相关风险处置会议,并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重点发言、会后具体指导,主动提供专业支持,为政府妥善处置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防止死灰复燃,切实履行督导责任。针对近期个别地区有申请批设交易场所的情况,陕西局及时建议省政府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审批原则,强调交易场所的设立应与当地的监管能力及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有效执行。“回头看”工作以来,辖区没有新增交易场所。

下一步,陕西局将全面落实证监会部署和要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持续督导、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巩固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成果,切实维护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来源:陕西金融)


2018-03-02
【风险警示】江西省金融办在中国江西网开通非法集资防骗专栏

非法集资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法不断翻新升级,形式更加隐蔽,网络化趋势更加明显,欺骗诱导性更强,且活跃于消费预充值、消费返现、投资理财、养老服务等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为帮助群众辨别非法集资,避开非法集资陷阱,省政府金融办特在中国江西网(大江网)开通专栏,向各位网友介绍防骗宝典。请广大网友务必擦亮双眼,谨防上当受骗。一旦不慎参与非法集资,请及时报案,防止损失扩大。

(来源:江西金融)

2018-02-26
江西省金融工作座谈会召开

新春快乐



2018年2月8日,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毛伟明从贯彻落实全省“两会”精神的战略站位,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年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着重强调要狠抓高质量发展,增强江西金融竞争能力;狠抓服务实体,增强金融对经济民生支撑能力;狠抓深化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创新能力;狠抓风险防控,增强金融稳健运行能力;狠抓制度机制完善,增强金融建设保障能力。

会议强调,今年省政府将就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加大企业上市及直接融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开展督查,以督查促落实。面对繁重的任务和创新的挑战,各地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金融工作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充实懂业务、精研究、善创新的人员,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必要的人力人才保障,协同努力推动全省金融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一行三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驻赣金融机构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江西金融)

2018-02-09
央行主管媒体:今后三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时段


中国央行主管的财经媒体《金融时报》周六发表评论文章称,今后3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时段,通过1至3年的阶段性任务分解或治理乱象计划,最终实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目标。

这一观点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在达沃斯论坛上的表态遥相呼应。刘鹤当时表示,中国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针对影子银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结构适应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经济体系良性循环水平上升。

《金融时报》文章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重大风险,包括由金融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房地产泡沫化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构成的综合性风险。

文章认为金融风险与实体经济活动密切联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

如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在满足居民住房需要、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作用使得城镇土地和房屋日益具有金融投资品属性,越来越多的群体将房地产当作金融产品从事投资投机,许多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呈现泡沫化倾向,从而潜藏着程度不同的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与财税改革滞后及其他产业政策不协调也密切相关,如此前地方政府通过大力推行土地财政获得过高比重的财税收入,并以此支撑地方经济高速增长,在中央实施严格调控房地产政策致使地方土地财政无以为继的情况下,各地又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等名义变相举债,致使一些地方债务风险持续扩大。

传统金融机构在监管留有漏洞、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随时都会出现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从高管到各级别、多部门责任人串通一气,采取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以掩盖不良贷款,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在当今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化浪潮的推动下,互联网新金融迅速发展,在快速、方便、廉价地满足一部分小微企业、小白领客户、双创客户的融资需求的同时,也滋生了网络贷款(P2P)、现金贷、比特币、代币发行(ICO)等细分行业的金融乱象或欺诈行为,给广大网络金融消费者带来损失。对此,国家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该文章称,当前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不是近期才出现的,而是长期存在的,金融风险始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伴随着市场经济发育、形成和完善的全过程。因此,防范金融风险要警钟长鸣,要列入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日常议事日程。今后3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时段,通过1至3年的阶段性任务分解或治理乱象计划,最终实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目标。

文章最后表示,金融决策与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为落实中央战略部署、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应当尽快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科学可行的行动方案。

进入新年以来,金融监管进一步加码。银监会官网周六发公告称,银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

这是银监会近期对外发布的第三张大额罚单,此前银监会已经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和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分别开出4.62亿元和7.2亿元的天价罚单。

以下为《金融时报》评论文章全文:

刚刚进入2018年,银监会就打出一记重拳,严肃查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以雷霆之势开启新一年“治乱象”、“严监管”、“防风险”行动。通过监管检查和内部核查发现,该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分行不良贷款。银监会指出,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四川银监局依法对该分行罚款4.62亿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银监会的这一监管动作再次警示人们,新时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从监管部门到金融机构都要充分认识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抓铁有痕的行动,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按照“木桶原理”,今后3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就是补齐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三个最突出的短板,是关系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关键。其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又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而这其中重点又是防控金融风险。金融系统应当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极端重要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防控金融风险,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具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性,金融系统应当有只争朝夕的精神,奋力开展防控金融风险的各项工作。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重大风险,包括由金融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房地产泡沫化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构成的综合性风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障中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要在3年内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不能不说是时间十分紧迫、挑战十分严峻。因此,有关各方尤其是金融系统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一定要雷厉风行、披坚执锐、马上行动,在各条战线上打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一场又一场“治乱象”、“严监管”、“防风险”的胜利。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具有极其难料的艰巨性,金融系统应当有啃“硬骨头”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韧性,全力推进防控金融风险的各项工作。当前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不是近期才出现的,而是长期存在的,金融风险始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伴随着市场经济发育、形成和完善的全过程。因此,防范金融风险要警钟长鸣,要列入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日常议事日程。今后3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时段,通过1至3年的阶段性任务分解或治理乱象计划,最终实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目标。

与此同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是一项复杂性工作。金融风险与实体经济活动密切联系,如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在满足居民住房需要、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作用使得城镇土地和房屋日益具有金融投资品属性,越来越多的群体将房地产当作金融产品从事投资投机,许多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呈现泡沫化倾向,从而潜藏着程度不同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与财税改革滞后及其他产业政策不协调也密切相关,如此前地方政府通过大力推行土地财政获得过高比重的财税收入,并以此支撑地方经济高速增长,在中央实施严格调控房地产政策致使地方土地财政无以为继的情况下,各地又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等名义变相举债,致使一些地方债务风险持续扩大。传统金融机构在监管留有漏洞、内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随时都会出现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如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从高管到各级别、多部门责任人串通一气,采取编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权审批等手法,违规办理信贷、同业、理财、信用证和保理等业务,以掩盖不良贷款,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在当今信息技术革命和互联网化浪潮的推动下,互联网新金融迅速发展,在快速、方便、廉价地满足一部分小微企业、小白领客户、双创客户的融资需求的同时,也滋生了网络贷款(P2P)、现金贷、比特币、代币发行(ICO)等细分行业的金融乱象或欺诈行为,给广大网络金融消费者带来损失。对此,国家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这表明,金融风险会借助于技术进步、互联网渠道等发生演变。金融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因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是一项与时俱进、常变常新、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位,行动自觉。既然我们已充分认识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那么金融系统就应当以更加自觉的历史担当、雷厉风行的治理行动和攻坚克难的顽强斗志,奋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防控金融风险,就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既要防止“黑天鹅”事件,又要防止“灰犀牛”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中央对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已作出了战略部署、发出了总动员令,现在金融决策与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为落实中央战略部署、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应当尽快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科学可行的行动方案,要以决战到底、不胜不还的英勇气概,彻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和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金融时报)


2018-01-29
江西省金融办系统工作务虚会召开

日前,省政府金融办在上饶市召开省市金融办系统工作务虚会,研究谋划2018年全省金融办系统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许忠华、骆小林,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设区市金融办(局)及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7年省市金融办主要工作亮点,就《2018年全省金融工作要点》征集了各方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领导以及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进行了深入沟通与探讨。

骆小林同志指出,2018年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狠抓企业上市工作。2017年新增6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成绩来之不易,更难能可贵。要把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置于同等地位,同步努力和推进,突出抓调度,注重加强信息沟通跟进;突出抓重点,注重发掘开发区企业主阵地资源;突出抓宣传,注重发挥各类平台作用,确保完成今年8家上市任务。二是狠抓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政策办事,严格按照出台方案操作,监管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三是狠抓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坚持加大宣传教育、加强监测预警、落实案件处置“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在加强省市监管力量基础上,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积极性,进一步配齐配强各级处非力量,总之要动真刀真枪,围绕高目标,争先进,保稳定,少案件。


许忠华同志对2017年各地金融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一一点评了各设区市金融工作的突出亮点,着重针对各地提出的加强金融办系统建设、加强金融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加快推进省级金融机构服务下沉、加强对金融稳定工作指导、加强市县金融办干部培训等五方面建议进行了回应。他指出,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防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是今后一段时期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主旋律。金融办作为地方政府统筹管理金融工作的职能部门,面临的任务将更多、压力将更大、责任将更重,由过去促发展为主,转向促发展与保稳定并重,既要一手抓发展,又要一手保稳定,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承担起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责任。尽管地方金融管理的压力增加,但做好今后的监管工作,至少面临以下几个有利因素:一是中央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事权,2014年国务院的《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进一步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将“7+4”类地方机构监管事权下方给了地方,并要求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二是地方金融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全省11个设区市都设了金融办,正处级7个,副处级4个;100个县(市、区)中有87个县(市、区)设了金融办,全省金融办系统编制总数591人。三是初步形成上下贯通、条块结合、运行有效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他最后强调,要全力以赴做好2018年地方金融管理工作,一是强化信息沟通,建立健全省市金融办定期走访会谈机制等。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照2018年全省金融工作要点和各设区市金融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比如持续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定向帮扶工作,深化融资担保体系改革,落实金融精准扶贫任务,推进赣州、吉安普惠金融试点,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三农”协调机制,推进金融服务下沉,规范金融商务区发展以及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等。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参照省里做法抓紧成立市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抓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党建工作,抓好金融系统省“双千计划”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做出亮点,切实履行好地方金融管理的各项职能。


会上,金信网银总经理李崇刚现场演示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介绍大数据挖掘下的金融科技对非法集资的应用。


(来源:江西金融)




2018-01-24
2017年度江西金融10大亮点

2017年,江西金融实现“三个历史突破”,注定在我省金融改革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全省本外币各项新增贷款突破4000亿元,直接融资规模突破3000亿元,保费收入突破700亿元。近日,省政府金融办联合江西日报社共同评选出“2017年江西金融十大亮点”,以飨读者。


1
       
  全省金融工作会议胜利召开,出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

9月26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过去五年金融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主要领导强调,要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着力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省政府主要领导指出,要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抓手,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为保障,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四大任务。


2
  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成功获批,江西金融产业逐步迈向差异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6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正式获批。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全国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也是中部地区唯一一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我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深化金融改革、推动江西金融产业差异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自试验区正式获批以来,省直各相关部门、赣江新区和全省金融系统以打造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以高规划为引领、以抓项目为支撑、以优服务为保障,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各项任务,创出特色、取得实效、形成示范。10月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11月出台《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12月通过《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初步构建起绿色金融发展“四梁八柱”政策框架。全力打造“绿色金融示范街”,目前有17家商业银行、5家保险公司、4家网络小贷公司、8家交易平台等落户和准备落户新区。九江银行设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准备在赣江新区设立绿色支行,人保财险在赣江新区设立了绿色保险创新实验室。赣江新区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达6家;新增96家企业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挂牌展示的企业总数达117家。制定《江西赣江新区绿色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方案》,全面启动了赣江新区绿色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


3
  持续精准深入开展“百家银行进千企”政银企对接活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新成效 

为策应全省“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帮扶企业发展的本质要求,省政府金融办联合江西“一行三局”、省工信委等省直部门以及各设区市政府,连续两年深入开展“百家银行进千企”政银企对接活动,2017年累计举办11场“百家银行进千企”政银企现场对接会,成功对接融资项目2006个,授信总金额2954.5亿元。组织全省23家银行挂点联系104个工业园区,在各工业园区设立金融服务站,实现银行和园区双向全覆盖,为促进政银企三方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互利合作开创了良好局面。同时,研究出台一系列金融支持家禽业应对H7N9疫情的政策措施,协调金融机构为74县962户家禽企业发放贷款5.16亿元。印发《关于开展贷款中间环节收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违规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累计检查机构510个,检查信贷业务25.9万笔,清理不合理收费856.1万元。落实帮扶困难企业“四项制度”,推动地方政府设立102支倒贷基金,基金规模达到79.4亿元,累计为11959家企业倒贷1023.3亿元。


4
  全省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对标中央、省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省金融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制定出台《江西省金融扶贫工作规划》《江西省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实施细则》《江西省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提请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以农商行、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等涉农机构为主力,将全省有扶贫任务的1532个乡镇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信贷支持与金融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大力开发各类金融扶贫产品,在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搬迁扶贫、光伏发电扶贫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推动全省25个扶贫重点县设立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基金23.8亿元,小额信贷累计贷款金额75.9亿元,惠及16.62万户贫困户。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699.1亿元。至11月末,全省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38.3亿元,较年初增长59.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余额96.9亿元,较年初增长51.2%;25个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2915.6亿元,较年初增长19.2%。抢抓资本市场扶贫“窗口期”机遇,积极开展“一司一县”扶贫对接,24个国定贫困县全部与证券营业机构完成了扶贫对接,国定贫困县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20家,146家优质拟上市企业入驻贫困地区。


5
  全省企业上市挂牌取得新突破,直接融资规模再创新高,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逐步完善  

2017年,我省新增同和药业、新余国科等6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全省境内外上市企业增至61家,成为近10年来新增上市公司最多的年份。同时,全年新增南方锅炉、中赣新能等34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挂牌企业增至169家。沃格光电等5家企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志特新材等21家企业正在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  

全年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突破3000亿元,达3187.2亿元,同比增长15.1%,再创历史新高。近年来,我省直接融资持续快速增长,先后突破1000亿元、2000亿元、3000亿元大关,并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融资品种、承销机构和发行地区的全覆盖。

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综合金融平台功能日益凸显。2017年,挂牌展示企业突破4000家,达4665家,总股本890.2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目标任务。同时,通过挂牌贷、股权质押、私募可转债等方式帮助573家企业融资194.3亿元;孵化辅导50余家企业,其中3家成功挂牌新三板;实现全省农商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全覆盖,累计登记托管企业220家,总股本332亿股;举办“江右梧桐聚会”、企业路演展示,覆盖省内11个设区市1500余家企业,辅导路演项目154个,41个路演项目与全国3200家投资机构对接,达成投资意向企业15家。


6
  引进保险资金规模突破200亿元,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

积极推动“小贷银保通”工作、科技保险试点、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引进泰康保险集团、平安保险集团等机构融合江西绿色生态元素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整合资源在红谷滩建设养老产业园。积极推进“险资入赣”,不断更新完善项目库,及时推送优质项目,先后协调太平洋资产、平安好医、人保资本与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合作,大力推动太平保险集团公司、泰康保险集团公司落实与省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引导险资参与兴铁投资基金、赣鄱珍奇植物园、健康养老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引入保险资金规模突破200亿元,达到203.5亿元。


7
  构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


建设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1225个非法集资信息银行监测点和全省统一非法集资举报电话——961555,积极推进防范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试点,建立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防早防小成效初步显现,实现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连续三年下降。建立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机制,提前防范重点企业的银行债权违约风险。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清理一批违规交易场所及其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商,有效净化要素交易市场环境,得到部际联席会议充分肯定。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一批违规P2P网络借贷平台和无证支付机构,大力整治违规网络小贷业务,促进我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积极稳妥做好江西赛维银行债权风险处置。


8
  “金融赣军”资产规模突破1.6万亿,占全省金融业总资产三分之一强

我省坚持把培育壮大地方金融业作为做大做强金融业的重中之重,立足实际,外引内建,多措并举,3年来相继组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近20家,省级法人金融机构实现银证保三业全覆盖,“金融赣军”逐步成形并迅速发展壮大。2017年末,“金融赣军”总资产规模突破1.6万亿元,其中由地方实施监管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七类法人机构数量达600余家,注册资本超过530亿元。


9
  全省金融办系统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2017年,省政府金融办坚持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与各项金融改革发展工作紧密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展现出五大亮点:一是率先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归并,实现“一窗办理”。二是持续精简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做好“全程化服务”。受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企业和群众能够“一次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超过70%。三是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实现“进度上网”。四是创新监管手段,运用科技手段消除“监管真空”。建立全省交易场所统一监测管理平台和集中登记结算系统,初步实现了对全省交易场所交易流、资金流的实施监控。五是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监管“力量集成”。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现场检查并强化社会公众监督。  


10
  金融人才工作开创新局面     

人才工作获新平台。获批成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双千计划”金融类人才评审平台。

人才培育有新局面。协调推动47名干部到省级金融机构和鹰潭、萍乡、宜春、吉安开展双向挂职交流,挂职地区与机构、挂职干部类别与数量均比往年有新突破。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脱贫攻坚和原苏区振兴计划,对全省工业园区主任、国家贫困县、原中央苏区县分管金融副县(区、市)长、设区市园区办主任、金融办主任、金融机构党务工作负责人等245人进行专题培训。收集、建立江西金融人才信息库。

人才申报有新进展。两次召开金融系统人才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发动各地各金融机构组织做好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双千计划”动员宣传与推荐申报工作,参照省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做法,把人才工作列为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绩效考核内容。

人才服务有新载体。依托江西银行设立江西人才服务银行,为我省各类人才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和精准化金融支持与服务。

智库建设有新亮点。邀请省外金融专家学者到江西进行调研座谈指导,举办首期“红谷滩金融论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大会暨高峰论坛,为江西金融发展出谋划策。


(来源:江西金融)



2018-01-24
述评:中国注重管控金融风险赢世界赞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近期明确提出,今后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位列首位,其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国际分析人士认为,面对当前新形势,将风险防范提升到攻坚战高度,这展现出中国经济决策注重问题导向,善于相机抉择,讲究辩证之道。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影响深远,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不可避免受到波及。当前,我国金融形势总体良好,但金融等领域存在的风险不可忽视,一些突出问题包括:宏观杠杆率偏高、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违法集资等。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打出的风险防范“组合拳”,受到世界瞩目。

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企业评级业务负责人克里斯托弗·李说,中国尝试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来推动风险管控创新,整体而言,中国防范风险的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海外人士注意到,中国管控金融风险的政策不是静态的,而是应形势变化不断进行动态调整。近年来,面对国际范围的金融“去杠杆”行动,中国按照自身经济的发展节奏,因时而变,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去杠杆成效明显。同时,中国强调防止经济“脱实向虚”,引导金融业重点服务于实体经济,从根本上把住风险防范的阀门。

立足自身,化危为机,中国管控金融风险还强调辩证之道。当前,在国际上有些国家出现金融“去监管化”倾向之际,中国立足本国国情判断,高度重视加强金融监管。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已逐渐明朗,将为守住风险底线提供有力保障。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期发布《中国金融体系稳定评估报告》,充分肯定中国近年来经济和金融体系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以及为加强金融监管所采取的举措,同时建议中国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金融稳定。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为中国经济建好安全屏障。几年来,中国经济稳中有进,发展态势良好。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的4年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7.2%,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的增长水平。

“中国的风险管控体现了相当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澳大利亚创新金融研究院院长郭生祥告诉新华社记者,中国化解金融风险的理念和做法打破了边界思维,对其他经济体具有启示,对世界金融稳定的意义将更加重要。


  (来源:新华社)



2018-01-12
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回头看”一周年,现货欺诈销声匿迹

距离去年1月9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召集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部级联席会议已经整整一年。

  经过整治,违规交易平台已经基本上“关停并转”。交易量曾排名全国前三,位于华东、华南某两个省会城市,以及华北某市的贵金属类交易所已经全部停止违规交易活动,正在谋求转型。

  江浙地区一家现货交易平台负责人透露,清理整顿以后,大宗商品的行业环境会越来越好。如果能保持严监管,将支持真正服务实体经济的交易场所。

  许多违规交易场所曾依靠层层代理商和对赌交易的模式,在短短一两年里迅速成长起来。但被“一夜之间打回原形”后,他们正苦恼于未来向何处去,在保住牌照以后如何转型。

  专家表示,无论怎么转型,金融创新都必须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应当对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以“创新”之名,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之实的金融交易和市场,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

“回头看”监管震慑效果显著

去年1月9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召集了关于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回头看”的部级联席会议,掀起了一场针对全国各类交易场所违规活动的监管风暴。 

  包括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安部、最高院、文化部、审计署等18个中央部委,以及各省市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参与到这轮监管中,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可谓空前。

  根据当时的会议文件,监管者发现全国至少有300多家涉嫌非法证券、期货交易的违规交易场所,大多数都是一些贵金属、邮币卡、原油交易所。这些交易场所借助监管和法律的漏洞,大肆发展公众参与类似赌博甚至欺诈式的交易活动,造成大量投资者损失惨重。 

  证监会牵头的这轮监管,目的是通过半年时间集中整治,基本解决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风险隐患。对违规的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到期未能整改的及时关停。

 经过整治,违规交易平台已经基本上“关停并转”。交易量曾排名全国前三,位于华东、华南某两个省会城市,以及华北某市的贵金属类交易所已经全部停止违规交易活动,正在谋求转型。 

  西北地区某商品交易场所从原办公地撤出,只保留个别员工继续应对客户投诉和税务审计。

  一位华东某交易场所人士说,“当时以为检查只有一两个月。但到现在交易所还没有切实推进的业务,很多人都离职了。”他表示,自己也在办理离职手续。

  近年来,现货白银、现货原油、邮币卡等违规交易活动在全国蔓延。虽然其交易模式明显违反了国发【2011】38号文,但由于盈利能力巨大,纳税指标居高,各地纷纷涌现出这类交易平台。

  他们绝大部分采用保证金、标准合约、强制平仓等类似期货的交易模式,特别是引入了做市商对赌机制。作为现货交易场所,他们实际上没有真实商品背景,仅仅复制境外价格,炒作虚拟标的,变成了“公开赌场”。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对第一财经表示,“‘回头看’整顿来势汹汹前所未有,虽然时间大限一拖再拖,但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违规交易模式都暂停了,市场明显收敛了,要么停止了交易,要么在转型当中。”

  按照部级联席会议文件,监管者要求各省级政府在去年6月底之前,完成辖区内的交易场所验收工作,并于2018年3月前按类别进行整合,原则上一类一家,以保持必要规模,避免无序竞争。 

  截至目前,已有山东、河南、贵州等10个省区公布了“白名单”,共有110家交易场所通过验收。记者了解到,部分省份由于个别交易场所面临投诉问题迟迟未能完成验收工作。

  江浙地区一家现货交易平台负责人说,平台增加了实物交收比例,更加向现货回归。他表示,清理整顿以后,大宗商品的行业环境会越来越好。如果能保持严监管,将支持真正服务实体经济的交易场所。

违规交易场所“尴尬”转型

许多违规交易场所曾依靠层层代理商和对赌交易的模式,在短短一两年里迅速成长起来。被“一夜之间打回原形”后,也许能停止交易以保留牌照,但未来向何处去仍然令他们困扰。

  一些贵金属类平台试图转型为金属饰品的网上商城,另一些现货原油、邮币卡等平台在探索茶叶、酒等小宗商品的交易。还有一些平台引入了产业背景的战略股东,以更贴近现货。

  胡俞越表示,“转型是对的,但是现货商城的模式竞争已经很激烈了,如果进入消费互联网领域,短期内取得成功是有疑问的。而一些小宗商品也不适合做期货,更适合电商。”

  部级联席会议文件要求,“商品类交易场所及交易品种的设置应立足现货,具有产业背景和物流配套能力,不得上线与当地产业无关的交易品种,交易必须全款实货,交易客户限定为行业内企业。”

  前述江浙交易平台人士说,合规的核心是看是否支持实体经济。一看企业的参与度,二是看交割率。如果没有产业客户参与交易,市场也没有实物交割,只有投机,那对实体经济就没有什么作用。

  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春彦对第一财经表示,脱离了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不是真的创新。“创新是对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对市场经济秩序完全是破坏,冠之以‘创新’是混淆是非,这类市场完全没有存在的价值。”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原交易场所会员公司,及没有政府批文的交易平台,在业务被叫停后开始转入地下非法交易。

 近来一些代理商继续以高收益为噱头从事非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一部分开展号称外盘(境外交易所)的高杠杆交易对赌盘,还有一部分打着新三板、黄金交易所的幌子,从事原始股、黄金等欺诈交易。

  胡俞越认为,非法交易转入地下后,更加不透明,过去交易场所还可以作为地方金融监管的抓手,但是会员公司和代理商流窜在各地之间,超越了地方监管的辖区划分。

  在我国,除了沪深交易所、新三板和4家期货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是全国统一监管的,其他各类交易场所都是由当地省级政府负责监管,“回头看”清整依然是依据该原则。

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去年人大建议《关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地方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建议》的回复。

  证监会表示,由于交易场所类别众多,涉及大宗商品、文化产权及艺术品、金融资产、国有产权等等多个类别,情况复杂,如何制定统一的交易场所监管法律法规需作深入研究论证。

  下一步,证监会作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将继续协调督导各地的清理整顿工作,指导配合地方政府积极探索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对交易场所的依法监管,整治交易场所乱象,引导地方交易场所走上规范发展道路。

(来源:一财网)


2018-01-12
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亟待回归实体

2017年年初启动的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已有一定成效。但是,至今仍有大部分省市没有完成验收工作,2018年3月又是一个时间节点,届时同类交易场所的整合工作将备受关注。

在清理整顿大环境下,监管“鞭子”落下的同时,交易场所开始谋求转型。不过,其转型方向依旧集中在外汇交易、外盘现货、国际期货等备受争议领域,此外,也包括一些与交易无关的行业,如直播、游戏、零售电商等。

各类交易场所的转型和发展方向到底在哪里?在原有模式几乎被监管层全盘否定后,新的业务模式如何创新才能不触碰红线? 2018年,延续清理整顿工作之外,现货行业亟待回归实体。实体是金融的根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立业之本。


风暴:清理整顿“回头看”




清理整顿,仍是地方交易场所的主旋律之一。

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主持会议。第三轮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自此拉开。

会议要求,针对近一个时期部分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依然较大等问题,部署开展一次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解决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不过,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针对场外现货交易平台监管的法律法规。“回头看”依据的仍是第一轮清理整顿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

2017年的清理整顿被认为是“史上最严”。清理和净化交易市场,正本清源,遏制投机之风。行业资深人士、交易所之家创始人钟帮武分析,相比前两轮清理整顿,“回头看”有三个特点:首次官方发布交易场所摸底数据,对全国各省市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和调研;首次提及各省市按类别分类整合;首次采用“白名单”“黑名单”制度。

2017年1月份,媒体曝光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会议的会议手册内容。其中,交易场所摸底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6个省(区、市)共设有交易场所1131家,违规交易场所共有300家,约占交易场所总数量的27%。从区域来看,违规交易场所数量最多的分别是大连(39家)、河北(29家)、宁夏(16家)、北京(14家)、江苏(13家)。

从类别来看,开展邮币卡、贵金属、原油交易的交易场所违规比率较高。邮币卡高达85%(45家违规),贵金属高达85%(76家违规),原油为59%(35家违规),其中同时开展贵金属和原油交易的高达87%(20家违规)。

不过,随着清理整顿工作的推进,一些省市祭出了“黑名单”“白名单”。据《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1个省市111家交易场所通过验收。其中,山东省31家;河南省17家;贵州省5家;甘肃省3家;陕西省21家;江西省6家;浙江省8家;海南省6家;四川省12家;内蒙古1家;深圳1家。

另据“交易所之家”统计,目前已有18个省市公布总计338家黑名单,其中80%以上为经纪会员单位。

尽管“6·30”大限、“9·30”大限都已过去,当前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仍是进行时,2018年将上演续集。根据清整联办2017年3月17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省级人民政府要推动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于2018年3月前整合为一家交易场所。

不过,从目前公布的名单来看,多数省份的验收“白名单”难产,整合方案更未明确。业内人士分析,股权分配和业务转型是整合的主要难点。


破题:“治本”需要长效监督机制




一直以来,交易场所存在监管主体缺位的情形。联席会议仅是将办公室设立在证监会,但场外交易市场监管并非证监会的职责范围,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受到监管。

由于监管缺位,除了连续集中竞价、平台对赌、权益拆分外,一些交易场所还通过会员单位、代理等机构诱导大量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投资,风险隐患较大。

2017年,金融风险防控被放在显著位置,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及风险不下数十次。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风险防控担子愈发沉重。2017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加强监管问责,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

首先,清理整顿“回头看”要求,省级政府应切实负起清理整顿和属地监管的职责,用半年时间进行集中清理。为实现长效监管,要尽快出台完善交易场所监管办法。

记者梳理发现,当前北京、福建、江西、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四川和内蒙古等地已经陆续发布并试行当地的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行政法规之外,一些地方人大立法也开始涉及交易场所监管,如《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德衡律师集团金融衍生品律师李温泉认为,山东省已将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明确确认为金融机构,相较其他省份的交易场所定性更为明确,从立法层面有效解决了现货(商品)交易场所的尴尬地位。

其次,加强问责倒逼地方政府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力量。某省金融办领导曾在接待南京文交所投资者时坦承,金融办确认其违规,但却不具执法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尴尬”由此可见一斑,而这并非个例。

此外,多地金融办改革工作也在持续推进。当前,河北、山东、深圳金融办已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江苏、湖北等地也正在研究推进。同时,北京、广州、天津、大连、四川等地已相继将地方金融办升级为金融工作局。

2017年10月10日,深圳市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在市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对当前相对分散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进行整合,进一步分离发展和监管职能,补齐监管短板,切实履行好中央交由地方负责的各类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等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

此外,技术助力监管、搭建监管平台的趋势突显。当前类金融业态繁多,非法活动形式各样,层出不穷。

更重要的是,现货业务开展的重要环节——支付也开始受到了监管。除了银行不断收紧与交易场所的合作,央行“动真格”开始排查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情况,公布了40家涉嫌非法的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名单。

周小川等监管层领导在表态中多次提及,“搞金融的都要持牌经营,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总而言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的长效监管,乃地方交易场所的“治本”之策和持续发展之基。


迷局:转型谋生路?




关停并转,是绝大多数交易场所绕不过的命运。

“管了又乱,乱了再管”,长达7年时间的多次清理整顿,却未曾改变恶性循环的局面。地方交易所违规违法情况仍屡见不鲜,高收益诱导、软件篡改、代客操盘、价格操纵等频频见诸报端。不合规投资者损失惨重却投诉无门,同时职业维权和恶意维权者借机揽财。

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内交易所出现了两类交易模式。一类是采用了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上线白银、原油等品种,涉及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设置数十倍的杠杆,且其中多数无交割,与实体经济相脱节。

另一类是通过邮票、钱币、茶叶等实物产品作为交易对象,通过类似于股票市场的交易方式吸引投资者进场,引诱其高位接盘。这些交易模式的风险,往往隐藏“T+0”、可买涨买跌双向操作、每天获利上百点等宣传口号。

最严清理整顿大环境下,地方交易所下线交易品种,提高保证金,甚至是暂停业务。政策收紧,客诉增加,原有业务模式难以为继。出于多重利益考量,部分交易场所、居间商及代理商开启了转型之路。

关停易,转型难!如何在合规中寻找可行的出路,是监管层及行业从业者共同面临的难题。部分交易所曾尝试过的微交易、发售模式等方向,均未获得认可。据媒体爆料,腾讯内部筛查出的微交易企业黑名单已高达1055家。

为了符合监管要求,2017年地方交易场所向几种交易模式转变:一是实现实物交割;二是调整代理与投资人的关系,摒弃传统对赌模式;三是延长交易交割时间,将“T+0”变成“T+5”;四是采用现货挂牌等非标准化交易。

另外,交易场所和从业人员也向其他“创新”业务转型。得益于前些年的高速发展,现货行业已具相当规模,从业人数数以万计。据了解,目前地方交易场所从业人员的转型方向主要集中于商城模式、投顾业务、合规交易场所业务、期货业务等。

还有一些从业者抱着“自有留爷处”的心态转移阵地。他们通过在境外注册公司或拿取牌照,继续在国内展业,进而躲避监管。但其业务模式与内盘雷同。记者注意到,当前各大现货招商群中,外汇、外盘等词惹人注目,内盘转外盘/港盘炙手可热。

不过,上述情形已引起监管层注意。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17年11月18日下发提示函称,部分曾经从事“原油”“白银”、邮币卡现货交易平台或互联网金融平台及其代理的机构转型进入期货市场,以介绍客户名义与期货公司合作,索取高手续费返还比例,通过不当营销手段开展业务。

有业内人士指出,监管层在清理整顿的同时,一直未合理化引导各类交易场所。目前的清理整顿让行业发展骤然停滞,从长远来看,此次清理整顿尤为必要,但从短期来看,必然会滋生其他违规行为,希望监管层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创新”:渐欲迷人眼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某交易场所直播平台中,玩家将游戏币兑换成礼物,刷给代理商指定的主播;之后,该主播或代理商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将游戏币价值总额约70%的现金返还给玩家。

而某交易场所上市“《和系列》银茶具”与“《祝福》银茶具”两个交易品种,规格分别为1000克/套和200克/套,其报价单位不是茶具的套数而是白银的重量,交易模式“跟以前大盘一样”,“就是国际白银”。

此类“创新”层出不穷。记者梳理发现,交易场所的主要转型方向,既有外汇交易、外盘现货、国际期货这些关联领域,也包括一些与交易无关的行业,如直播、游戏、零售电商等。

而其中涉及的“创新”模式到底是换马甲式的“挂羊头卖狗肉”,还是真正合法合规的交易模式?层层包装之下,实在是“渐欲迷人眼”。

有的平台以“新零售”为噱头,用“股票IPO”模式套现;或让投资者认购商城一定额度的“商品配套”,以获得交易所“赠送的原始票”;或将互动推广的竞猜游戏变成“猜涨跌”获利,疑似嬗变为二元期权;还有结合“手游+直播”概念,通过商城提供变现通道等。

比如,所谓的“新零售”模式,实际上是商品被定义为固定的标准化等额权益,进入平台或电商自己开发的交易系统。交易模式或与大宗现货行业传统OTC发售模式一致,或采取定向转让、竞价交易等模式。大部分采用了“新零售”模式的平台均对商品的价格和活跃度设置了下线,触发条件即退市清算。

这些平台脱掉了大宗商品交易的“外衣”,打出“互联网电商”的旗帜。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交易品种都存在价格虚高、过度投机等现象,更为关键的是,当合法的支付清算通道缺席时,资金缺乏监管,投资者的本金安全何去何从?

不得不承认的是,有些“新模式”只是规避监管的幌子,葫芦里卖的还是以前的药。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需警惕上述一些“创新”的风险。李温泉提醒,一些开展直播、商城等业务的平台,实际上仍然是原油、白银的非法期货,甚至本质是赌博。而李杰表示,争取金控平台未来能覆盖更多新的业态,同时他坦言,确实了解到外省市可能存在以商城模式“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


亟待回归实体




2017年,“回头看”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交易场所、会员单位、居间商、软件公司和支付公司等行业各方仍倍感迷茫。各类交易场所的转型和发展方向到底在哪里?在原有模式几乎被监管层全盘否定后,新的业务模式如何创新才能不触碰红线?

从监管层释放的信息,脱虚向实、服务实体是最根本的。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立业之本,十九大报告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现货交易场所脱胎于大宗商品现货贸易需求,服务实体经济是必须的。”

“交易模式本身没有严格意义上好坏之分,能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模式即为好模式。”钟帮武还提到,以去虚务实为立足点,打造专业化平台为核心竞争力,建立集电子交易、信息发布、数据分析、供应链金融等多元化服务体系,细化合规化运营将成为回归实体、成功转型的主旋律。

如何服务好实体,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帆认为,首先,现货交易市场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部分品类可以先放到现货交易市场交易,成熟后再放到国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其次,加强与产业链的联动,发掘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金融需求。

尽管有的平台披着外衣“创新”,但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回归实体”的探索确实在逐步明朗化。

首先,合规的交易所开始寻求与期货公司合作,发展期现结合业务,通过仓单互换、场内场外期权、预售合同交易、点价交易等方式进行期现结合探讨。

山东省通过验收的交易场所“白名单”中,包括10家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山东省金融办明确指出“创新交易模式。适应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积极探索开展非标准化的远期合约、互换合约、期权合约等场外衍生品交易”。

现货交易场所结合产业背景,以贸易为出发点,来发现产业上下游的金融需求,如供应链金融服务。比如广西糖网食糖批发有限公司的“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配送”的流通模式、南京文交所线上线下打通的大循环模式、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打造鸡蛋产业链的全产业链模式等等。

业内人士还表示,能否做到模式上的创新,能否为地方实体经济提供助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方交易所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18-01-11
一行三会通力合作 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已经开启

在本轮金融监管的整个过程中,监管层所体现出的定力和决心,都让我们相信,此前各项监管条例的陆续出台,不是所谓监管阶段性的靴子落地,而是监管长效机制的开启。

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已经开启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曾以进出口为重要引擎的中国经济,在全球萧条的环境中,开始转向内生性增长阶段。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开始在资本市场看到诸多的浪潮。自06、07年的股票大牛市之后,私募股权浪潮、创业板浪潮、固定收益市场浪潮等等,都在过去的10年里陆续爆发。在这个阶段里,资本市场浪潮涉及范围之广、造福效应之大、资本积聚之快都是远超以往任何时代的。因此,后来也有很多渠道,把这个阶段称之为中国的金融自由化的阶段。

 

2012年,为应对经济增速滑出底线,托底经济发展,中国加快了金融自由化的改革进程,希望通过金融自由化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所以,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宏观的货币环境一直保持相对的宽松。2014年,伴随着稳增长诉求提高,央行多次降准降息。这一系列的举措,确实使中国经济阶段性的拜托了通缩的阴影,但是,也在保证了中国经济总量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同时,使得国内经济的结构性问题更为凸显。

 

金融自由化在金融领域所产生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表征就是商业银行表外疯狂扩张。利率市场化倒逼了商业银行扩张表外业务,而表外资金主要以通道和委外两种方式投向资管产品。“一法两则”下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成为信托之后新的表外业务通道,2015-2016年委外投资大肆盛行。同业扩张,同业存单使得银行由被动负债管理模式向主动负债管理模式转变,资金形成了一条由资金富余的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到同业存单发行银行到同业资产到委外投资再到最终债券等标的的传导路径。实体层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量举债。商业银行表外、各类资管的扩张也绕道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输血不少。

 

金融自由化也使得金融层面杠杆虚高,资产泡沫问题严重。表外和资管的无序扩张产生了“链条过长,规避监管”、“资金池”、“隐形刚性兑付”、“多层嵌套,叠加杠杆”等一系列问题,同业套利链条将金融套利、金融加杠杆推向了顶点。金融杠杆虚高引起资本脱实向虚,催生了很大的资产价格泡沫,大类资产轮番大幅上涨,导致金融市场出现剧烈的波动,加剧金融系统性风险。实体层面,资源配置低效,产能过剩加剧,债务风险上升。各类金融创新、资管扩张带来了流动性的高度宽松,但是资本不是大幅投向了有需求各类实体企业,而是更多投向了有政府信用背书的平台公司与过剩产能,有土地抵押和高额回报的地产公司,进而又对很多实体企业形成信贷挤出,使资源配置效率大大降低,风险债务不断积聚。

 

2012年开始的金融自由化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各个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都深度参与其中,这就决定了本轮金融监管需要系统性的思维,顶层设计,各个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而非以前的单线条监管。本轮金融监管早已布局。

 

本轮金融监管导致债券市场调整始自2016年8月央行重启28天逆回购,但在2015年12月29日央行首次提及MPA宏观审慎监管时就已经开始布局。监管组织架构和监管模式大变革。金稳会将协调一行三会填补混业经营下分业监管的真空,同时监管模式也由过去的“机构监管”转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目前对于金融系统杠杆的拆解工作已初见成效,下阶段的重心是各项监管政策细则的陆续出台和各项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货币环境上,央行货币政策转向稳健中性,调节货币阀门。商业银行监管方面,MPA考核限制表外扩张,控制资管资金来源,同业监管,拆解同业链条,八套文件限期商业银行自查和抽查。

 

非银监管方面,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信托、保险、互联网金融均出台相应的监管文件规范非银业务行为,相比于之前的各自为战,本轮监管自上而下,一行三会通力合作,从根本上解决之前资管监管存在的跨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也进行了规范,2016年4季度以来,为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防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等行为,国务院、财政部及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开前门”、“堵后门”的政策条文,规范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举债行为。

 

自2016年开启的金融系统监管,其核心是对于过往金融自由化下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纠偏。而在本轮金融监管的整个过程中,监管层所体现出的定力和决心,都让我们相信,此前各项监管条例的陆续出台,不是所谓监管阶段性的靴子落地,而是监管长效机制的开启。未来陆续出台的各项监管细则,会对整个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与资产配置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而监管机制的重构所引起的金融机构行为变化,也无疑将对固定收益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来源:新浪财经)



2018-01-08
【风险警示】江西日报专题: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

非法集资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江西历来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金融办)按照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风险排查、专项整治等一系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并建立大数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早发现、早预警,有效遏制了我省非法集资高发态势,新发案件数量已连续三年下降。现梳理介绍非法集资主要特征和防范技巧,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认清非法集资真面目,谨防上当受骗。一旦不慎参与非法集资,请及时报案,防止损失扩大。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兜底,损失需自担。

1非法集资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它包含以下四个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是以“养老”的旗号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犯罪手法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第五种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是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3非法集资主要手段

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更为多样、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4九类需高度警惕的投资活动

1.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 
       2.电话推介、设立大量分支机构推介“投资项目”;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流动场所及金融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发放“理财产品”广告;频繁招揽老年人投资,尤其以公开讲座、聚会、馈赠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加入;
       3.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投资、交易为噱头吸引投资,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声称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但并不办理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4.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经营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网上负面信息;
       5.公司注册地、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高管系外籍人员的公司,以公开讲座、演讲等方式吸引投资;
       6.以各种“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广告宣传,以及以大型集会、庆典等方式宣传、推介“投资项目”;
       7.要求向个人账户交付投资款、以现金、POS刷卡等方式交付投资款或者让投资人在境外开立银行账户划转投资款;
       8.收取投资款的账户系以外籍人员尤其是东南亚籍人员身份在境内开立;
       9.声称与银行“战略合作”或者声称群众的资金由银行托管、监管,但实际上仅仅是在银行开立有账户。

5当前非法集资特点

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讲非法集资呈现以下特点:
       其一,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从过去的农林养种植、资源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金融互助平台/社区”“股权众筹”“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
       其二,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人员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消费=储蓄”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
       其三,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中央电视台)进行包装宣传,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此外,非法集资有下乡进村的趋势。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或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收益理财产品吸收资金;银行代办员制度早已取消,但一些老资格的“代办员”仍然借用银行的名义吸收存款,其实钱根本没有存进银行,而是被其挪作他用。

6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2014年以来,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大量快速增加,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违规发售理财产品等情况,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突出,犯罪手法主要有: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二是为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居间介绍或担保等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的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归集资金。三是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设或通过关联公司开办担保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

7P2P网络借贷机构非法集资特点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机构野蛮生长,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积累了大量风险。主要犯罪手法有:一是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出借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一些网贷平台未尽到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三是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8虚拟理财领域非法集资特点

2015年以来,有关监管部门提示风险,称以“MMM金融互助社区”为代表的互助理财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投资者参与,与之类似的百川理财币、克拉币、“摩提弗”等虚拟理财相继出现,运作方式极为类似。此类虚拟理财的特点有:一是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二是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利诱性极强,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宣称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的高额收益,投资60元-6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摩提弗”承诺静态日收益2%,10天即可返回本息。三是无实体机构,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等“多头在外”。四是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相互交织的特征。

9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特点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涉及金额大、隐蔽性强,容易沉积大案要案。主要集资模式有:一是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二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时,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三是房地产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

10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特点

 一是公开向社会宣传,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二是私募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导致风险在不同业务之间传导。

11地方交易场所非法集资特点

 近年来,一些地区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违规违法问题突出,有的涉嫌非法集资。一是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有的现货电子交易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二是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在有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有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挂牌企业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12预付消费领域非法集资特点

预付消费是现代商业的重要促销模式,既有利于商家锁定客户,又有利于便利消费者,是法律允许的一种商业模式。但以预付消费进行非法集资为法律所禁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曾专门提示预付消费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揭示其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传单、广告、业务员推广、购卡人员推荐等各种途径公开宣传;
       二是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购卡人返还购卡资金、预付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
       三是以购买“预付卡”“购物卡”或“预付消费”等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水果营行以“存2000元送4000元”等为诱饵,诱使大量消费者存入大额预付款,随着水果营行资金链的断裂,消费者的预付款难以拿回,面临严重损失。

13辨识非法集资“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政府金融办)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利息的钱都是自己的本金。

14非法集资举报方式

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可拨打全省统一的举报热线电话——“961555”。一经查实,将根据《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来源:江西金融)


2018-01-08
2017金融监管年,哪些大事改变了金融业走向?

又是一年岁末时,对于金融界来说,2017年的年终盘点逃不开“严监管”这个主题词。

2017年,监管频频“亮剑”,被业内看作是“史上最严”的金融监管年。

这一年,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频频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划为重点”。金融领域的“灰犀牛”风险开始被高度关注,金融监管也长出尖利的“牙齿”,昔日处于监管空白地带的金融业务逐渐被纳入监管范畴。

这一年,金融业监管令接连不断,证监会、银监会相继开出“史上最大罚单”。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今年金融监管部门共出台重要监管文件超过20个,行政处罚超2800件,罚没金额更是超过80亿元。

这一年,监管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扰乱市场的行为。“一行三会”集体出手,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进行全面统一监管;“校园贷”、“现金贷”等互金业务被重点整顿,虚拟货币投机行为也被全面叫停。

这一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正式写入“十九大”报告,地方金融办陆续升格成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获得实质性进展。

这一年,金融业经历了太多的风雨。总结一句话: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监管。近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今后3年中国经济的三大攻坚战之首,而其中的重点就是防控金融风险。展望明年,防范金融风险,打击违法金融活动的主基调仍会持续,对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或将成为一项重点。

中央高层定调 对中国金融体系坚定持久的刹车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中的许多问题和矛盾集中指向了金融领域——金融机构脱实向虚,金融市场乱象丛生,金融风险呈集聚态势。与此同时,国际经济增长动力不足,金融风险溢出增加,“黑天鹅”事件频频出现,都可能对我国金融安全带来潜在的冲击。也正因此,防范金融风险,需要从大局着手,积极主动、增强前瞻性。

从今年一系列中央高层重要会议来看,都释放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的强信号。

2017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必须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扎扎实实把金融工作做好。会上还提出了6大任务: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采取措施处置风险点、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提高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能力、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中央高层这一对于金融安全的高调表态实属罕见,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将防控金融风险提到这样的高度。

五年一度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金融领域的政策“风向标”。7月14-15日召开的金融工作会议,发出了防范金融风险、强化监管问责的最强音。CF40成员、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在接受CF40编辑部访谈时提出,中国金融行业已经超出实体经济所需要的程度,而且金融圈开始内循环,各种各样借着创新名义游离于监管体制之外的圈钱、诈骗等活动也处于猖獗时期。因此,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并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其规格之高,表述之严厉,并不为过。这也意味着,脱缰野马一般的金融业将被套上监管的缰绳,这一脚刹车,不是急刹车,也不是缓缓的刹车,而是坚定持久的刹车。

随后,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整治金融乱象”,并要求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今年最为重要的大事莫过于十九大的召开。在十九大报告这份纲领性文件中,习近平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进一步为强化监管指明了方向。“对比十八大与十九大报告可以发现,金融体制的现代化和金融创新不再是十九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部分的主要内容。新时期金融体制改革重心已经转向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三个层面。”钟伟在接受CF40编辑部访谈时指出。

12月18-2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后3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这也表明,决定十九大开局之年经济政策走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仍然将2018年的政策重心落在防控金融风险之上。

最高金融监管机构掀开面纱

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稳委”),这可谓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

11月8日,金稳委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金稳委将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同时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金稳委办公室将设置在央行,而金稳委主任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兼任。

此前,10月中旬,周小川曾公开表示,金稳委未来将重点关注四方面问题:一是影子银行;二是资产管理行业;三是互联网金融;四是金融控股公司。

本轮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最早可追溯至2015年11月。习近平当时指出,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之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引发业界热烈探讨,提出了合并“一行三会”,合并三会,合并两会等诸多改革方案。然而,现有的分业监管框架,既有历史原因,也是金融监管专业性分工的必然结果,进行大规模调整未必是当下的最好选择。

CF40常务理事会副主席、中投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平在其主持的CF40课题报告《中国金融改革的12个热点问题》中,也曾较为详细地阐述了类似于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机构的主要职能,其观点是——

·在一行三会基础之上,建立有实权的金融稳定委员会。核心是明确责任追究机制,起草金融稳定委员会联合监管原则,分解落实到金融监管的各个环节,建立至上而下的联合监管问责机制,确保金融稳定委员会工作不仅限于监管信息沟通,而是切实推动解决当前一行三会之间金融规则打架、对金融机构和产品监管标准不统一、金融监管存在真空等问题,督促明确监管责任、 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处罚、对一行三会有责任追究权等,切实提升金融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此前的2013年,谢平在《中国金融改革思路:2013-2020》一书中就直言,“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下,为促进监管协调,可以以目前的金融旬会制度为蓝本,设立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以及人民银行、财政部、三个监管当局等领导组成的‘金融稳定委员会’,对涉及我国金融稳定的重大事项实行票决机制,明确问责制,也可减少事事上报国务院的压力。加强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的职能。”

可见,设立金稳委的一个重大意义在于解决一行三会之间的“踢皮球”问题。CF40学术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也曾表示,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缺少“决策者”,金融监管光“协调”是没用的,关键是要能达成并落实决策。“金稳委放在国务院的层面,监管协调起来比较容易。而过去‘一行三会’之间的部际协调机制则是4个平行机构之间进行的,不那么容易。”黄益平指出。

金稳委正式落地不到十天,就打响了“超级监管”的第一枪:酝酿一年多的资管行业“超级监管框架”正式浮出水面,这也正是金稳委协调一行三会所推出的一项重磅监管新规。

“金稳委已经开始推进有关工作,但是主要框架、政策程序和一些重点工作,可能会在新政府形成以后具体落实。我相信国内外各界,尤其经济界,会对明年两会之后的具体布局有很多的期待。”黄益平对CF40编辑部表示。

“这些年,金融交叉、融合已经越来越明显,在一行三会的格局没有改变之前,设立金稳委这样一个高层次机构来协调监管政策非常重要,但这未必会是长期坚持的监管模式。我国现有监管框架以机构监管为主,而未来应当转向功能监管。”黄益平对CF40编辑部表示。

十九大明确“双支柱”调控框架 宏观审慎监管加码

十九大报告中,金融体制改革目标增加了一个新的表述——“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这也是“双支柱”的相关表述首次出现在中央层面的报告文件当中。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引发国际对于宏观审慎监管的高度关注。而我国近年来出现的金融风险事件,如股市巨幅波动、互联网金融风险频发以及资管行业潜藏的较大风险等,都暴露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不足,即缺乏从逆周期和跨市场的视角评估和防范系统性风险。CF40学术顾问、央行副行长易纲在十九大期间表示,“宏观审慎政策就是对金融顺周期行为和跨市场风险传染对症下药。”

“在对问题认识的深刻程度以及宏观审慎框架的推动力度等方面,中国算是在全世界领先的。”CF40·青年论坛会员、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公开表示。

CF40课题在国内较早开始系统研究宏观审慎政策以及“双支柱”调控框架。2016年上半年,由CF40成员李波牵头的CF40课题报告《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就提出了,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是反思危机教训、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集大成者”,因此也是推进新一轮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货币政策侧重稳定物价并促进经济增长,宏观审慎政策旨在维护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比如控制金融体系或特定市场、部门的杠杆水平。两者都具有宏观效应和逆周期调节特征,因此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必须充分协调。国内外实践也表明宏观审慎政策已成为金融调控的又一重要支柱,逐步形成了“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中央银行宏观政策体系。

目前来看,我国宏观审慎政策体系刚刚起步,回顾近年来央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实践可以发现,我国的“双支柱”调控框架日趋清晰。

人民银行早在2009年年中即开始研究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2011年我国正式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对信贷投放实施宏观审慎管理。2016年起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从七大方面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引导,实施逆周期调节。2017年又将表外理财纳入MPA广义信贷指标范围,2018年还将把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考核,另外跨境资本流动也纳入宏观审慎管理范畴。房地产市场宏观审慎管理方面,形成了以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住房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钟伟在接受CF40编辑部访谈时认为,宏观审慎框架实际上是中国广泛吸收了国际经验、并尊重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的。将宏观审慎政策的重要性提到非常高的程度,这就使得中国的金融机构要更加注重内源式的高质量增长,而不仅仅是外延式的规模式增长。金融机构在从事金融业务的时候,不能脱离资本的约束,在技术创新的同时不能脱离对风险的关注。

资管新规:铁腕治乱象 刚性兑付时代结束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爆发式增长,行业乱象频出。这也使得资管行业成为2017金融监管年的重点整治领域。

2017年11月17日,央行联合三会一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祭出打破刚兑、严控期限错配、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严控杠杆等“连番重拳”。资产管理行业在经历近年来的野蛮生长后终于迎来统一监管规制下的新时代。

统一监管背后是近些年资产管理业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众多风险和问题。比如,银行表外理财,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基合作中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产品,保险机构“名股实债”类投资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这类业务透明度低,容易规避贷款监管要求,部分投向限制性领域。而更让外界担忧的是,国内金融业目前所存在的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和关联套利等问题恰恰集中表现在资管业务上。

CF40及其旗下的北方新金融研究院(NFI)、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组织一行三会以及多家商业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资产管理部门的专家、学者,对《指导意见》与未来资管行业的转型发展进行了多次深入研讨。

与会嘉宾认为,《指导意见》为资管行业发展带来积极变化,有助于资管行业的良性发展,但对于刚性兑付、期限错配、准入门槛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会专家指出,新规会对银行资管业务造成很大冲击,这体现在短期拉低银行收入、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构成压力、冲击银行流动性管理等方面。非标资产目前有不透明、无估值、无流通能力和场所的弊端,存量非标业务的处置将成为一大难题,具体难点在于非标的估值和期限问题。下一步,监管层和业界应努力实现资管产品的平稳过渡。业界还提出了一些建议,比如,建议尽快出台监管细则,并有针对性地设置多个阶段的过渡期,确保市场平稳过渡。同时,与会专家认为,未来中国资管市场前景广阔,资管机构发展潜力很大,主动作为,回归资管本源是资管机构的转型方向。

银证保监管风暴 “史上最大罚单”频开

今年,不论是银监会、证监会还是保监会,都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体现了监管部门“铁腕”治理的决心和魄力。

3月30日,证监会对鲜言等操纵市场案采取“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金额合计34.7亿元,创下了证监会“史上最大罚单”纪录。

12月8日,银监会“史上最大罚单”被开出,引发业内震动。当日,银监会发布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的处罚结果: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业内人士指出,这笔罚单可谓对于此类链条过长、层层嵌套的金融乱象典型案例的重拳出击,在引导行业合规合法经营、稳健运行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今年银监会主要加强了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对于理财领域的监管,以及加大对表外资产的管控。自2017年4月起,银监会发布一系列监管文件整治“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掀起了监管风暴。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证监会一直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通过严查操纵股市、深入整治市场乱象,积极稳妥处置重点风险,提升市场违规成本等方式,来达到从严治市的目的。截至11月底,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罚没款金额逾70亿元,与2016年全年罚没总额42.83亿元相比,该增幅超过60%。

保监会今年同样频频释放大招,监管重点集中在对保险合规、人身险、商业车险、机动车险、信用保险的管理上。譬如今年6月集中下发的“1+4”号文件,就为整个行业发展和监管方向定下了基调。在“保险姓保”的主基调下,今年真正让保险公司紧张的可能还是保监会下发的另外两个文件——“134号文”和“136号文”。前者针对人身险产品的设计,后者针对人身险产品的销售。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在为CF40书系之《21世纪金融监管》中文版所作序言时,就强调“金融监管要‘长牙齿’,不能只说不做。金融监管者不能只靠风险提示或道义劝说实施监管,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监管机构的口头警告充其量不过是纸上谈兵。”

地方金融办升级成“局”

今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自此,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再次被提上议程。

从地方金融监管职能来看,担子越来越重;从中央决策部署来看,要求越来越严。也正因此,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中央要求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包括地方金融办、地方金融工作局等)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由此,监管职能将持续加强,与一行三局(地方人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形成错位监管和补充。

据媒体报道,目前部分地区已有一些初步进展。然而,目前地方金融监管普遍存在三大难题:监管职责不明确、队伍编制紧张、缺乏执法权,需要后续推进破解。

现金贷迎来“生死劫 ICO定性“违法犯罪”

2017年,互联网金融监管环境日益趋严。“校园贷”、“现金贷”等互金业务被重点整顿,虚拟货币投机行为也被叫停,监管层不断出重拳打击扰乱市场的行为。本就参差不齐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监管政策的“围追堵截”下,开始了一轮真正意义上的“洗牌”,“合规”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近几年,依托于P2P等新兴互联网金融平台,活跃的小额信贷所产生的问题受到了舆论的高度重视。年初,《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相继发布,加上2016年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

校园贷的整治从2016年就已经开始,2017年监管进一步趋严,排查整治,明确校园贷的退出时间表。2017年5月,银监会、教育部和人社会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杜绝网贷机构发生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随后,校园贷逐渐退出市场。

然而,随后风险点又逐渐转移至现金贷。就在趣店赴美上市谱写资本神话之后,关于“现金贷是否是陷阱贷”的大拷问不绝于耳。由此,今年的12月1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随之而至的,还有网络小贷新批设的叫停。

政策密集下发透露出强烈的监管信号:网络小贷、现金贷等业务的“野蛮生长”将在“纠偏”中迎来急刹车。这意味着现金贷小额、短期、“高利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36%的红线将令现金贷平台迎来大转型时代。目前,网贷行业已经进入了整改验收的阶段,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以及发展路径也都已经有法可依。

今年,首次代币发行(ICO)在经历了烈火烹油般的疯狂之后,也引来了监管风暴。9月4日,央行等7部委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叫停包括ICO在内的“代币发行融资”。《公告》将代币发行融资定性为“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关于代币的地位,《公告》明确表示,“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到10月31日,比特币交易正式退出国内市场。

此外,正当我国已发展为全球最发达的移动支付市场之后,一些突出问题也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例如:客户备付金的安全问题;数据信息沉淀于各支付机构内部,监管部门很难监控,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方面存在较大风险;支付机构各自搭建和银行的直连体系,并且互不兼容、各自为政,浪费社会资源;巨头凭借完善的直连体系和较低的费率形成竞争壁垒,中小支付机构生存艰难;违规从事跨行清算等问题。2017年8月4日央行发文,要求“网络支付业务由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网联的横空出世,也使得整个支付体系纳入监管之下。

展望:从严监管不会放松 功能监管与科技监管是方向

过去一年,在强监管的主基调下,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钟伟对CF40编辑部表示,中国金融风险加速释放,金融体系稳定性也在逐步提高,国内外投资者对中国的信心稳定并且在恢复。

然而,金融领域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也正因此,防控金融风险才被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列为三大攻坚战的首要目标。

展望2018年,业内普遍认为,金融业将继续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放在首位,监管机构的牙齿将更“锋利”,监管将更加严格标准更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将会加大。

谢平在CF40课题报告《中国金融改革的12个热点问题》中提出,完善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需要将从事类金融业务的市场主体纳入功能监管框架,明确业务规范、监管要求,实现与机构监管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约束的积极作用,加强前瞻性监管,防范尾部风险积聚,维护金融稳定。

在原有领域强监管的基础上,对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或将成为2018年的工作重点。

孙国峰在CF40旗下的上海新金融研究院主办的“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表示,中国金融市场大、发展快,单纯靠人力进行监管,恐怕难以满足监管需要。所以,在中国,RegTech(监管科技)不仅可以用来监管Fintech(金融科技)的发展,还可以满足监管当局对金融风险进行识别、防范和划界能力的提升。

CF40成员、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在CF40旗下金融城主办的“第二届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也表示,未来金融监管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第一,不应按照机构名称分类监管,而应按风险实质监管。第二,从系统重要性的维度去把握创新和监管的平衡,小机构可以给予更大的创新空间和适当的监管容忍度,但金融机构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应接受更严格的监管。第三,防止重要核心资源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垄断。第四,防止历史上出现过的传统金融乱象以金融科技的名义卷土重来,如非法集资、高利贷、庞氏骗局等。

(来源: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2018-01-04
证监会:整治交易场所乱象 做好对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发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38号建议的答复 ”,全文如下:

《关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地方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各类地方交易场所作为交易平台,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公开性,需要依法规范管理。制定交易场所监管法律法规,对于推动交易场所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对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作出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整顿的政策界限和具体措施。针对近一时期部分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带来的问题和风险,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三次会议,部署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各地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落实责任,交易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集中清理整治,滥设各类交易场所和违法违规从事金融业务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由于交易场所类别众多,涉及大宗商品、文化产权及艺术品、金融资产、国有产权、农村产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多个类别,情况复杂,如何制定统一的交易场所监管法律法规需作深入研究论证。同时,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明确规定,“对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并切实做好统计监测、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统筹规划各类交易场所的数量规模和区域分布,制定交易场所品种结构规划和审查标准,审慎批准设立交易场所”“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制度,明确各类交易场所监管机构和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据此,省级人民政府对相关交易场所的设立进行审批以及制定审批和监管的具体办法是有明确依据的。

国务院法制办表示,关于行政处罚,现行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如《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对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均规定了相关罚则。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各地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框架下,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解决监管手段和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作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我会将继续协调督导各地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指导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积极探索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对交易场所的依法监管,整治交易场所乱象,引导地方交易场所走上规范发展道路。

(来源:证监会)


2018-01-04
金融科技将呈现十大趋势 领先科技深度解决行业痛点
导读

2017年12月21日,毕马威中国发布2017中国金融科技50强榜单及行业报告。这是毕马威中国第二年制作KPMG FinTech 50 榜单及报告。对比2016、2017两年入选企业的核心技术分布,可以看到“机器/深度学习”、“区块链”已然成为行业的新热门,而大数据技术仍是被各大金融科技公司运用最多的技术。


2017年12月21日,毕马威中国发布2017中国金融科技50强榜单及行业报告。

这是毕马威中国第二年制作KPMG FinTech 50 榜单及报告。对比2016、2017两年入选企业的核心技术分布,可以看到“机器/深度学习”、“区块链”已然成为行业的新热门,而大数据技术仍是被各大金融科技公司运用最多的技术。

毕马威中国认为,目前,金融业的很多痛点都需要通过技术的应用,以及以技术应用为背景的模式创新实现突破性解决。例如:

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持,通过对个人用户多维度分析,多角度识别客户需求,开展精准营销;

结合生物识别技术,交叉验证用户信息真实性,防止盗用身份套取资金等欺诈行为; 

基于机器学习技术,使得通过深度学习算法分析相似行为、实现复杂数据环境下的异常交易识别成为可能。 

毕马威中国在对全国数十家领先金融科技公司进行调研访谈后,总结了金融科技领域的十大发展趋势:

一、利用领先科技解决金融行业发展中的痛点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在政策改善和技术进步推动下,产业升级不断深化,呼唤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但是,传统金融行业仍面临诸多发展中的痛点,例如:

金融资源对接实体经济不足;

金融产品的宣导效率和质量低;

金融服务流程繁琐成本高;

金融服务中欺诈现象增多,等等。

与此同时,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生物识别、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领先科技已经进入了大规模工业化应用的临界点。这些技术中较为成熟的部分,可以为金融业 发展提供突破性的技术方案,深度解决传统金融行业中的痛点。 

二、传统金融机构发力金融科技转型

传统金融机构今年来正积极探索金融科技转型之路。2017年以来,以工、农、中、建为代表的四大国有银行均与BATJ展开“一对一”的战略合作;下半年,中信和百度联手的结晶百信银行正式成立,这也是国内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这些现象都深度体现了传统金融机构拥抱金融科技转型的决心。

三、各类型机构取长补短、深入合作

毕马威中国认为,传统金融机构在中国经济变革时期有战略转型动力,风险投资机构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高效资本配置能力,而金融科技公司则具备创新的技术与快速灵活的团队, 他们的深入合作将形成良性互动。

此外,专业技术公司也与中小金融机构展开合作,今年PINTEC(品钛)与哈尔滨银行,郑州银行,新网银行,民生证券等都展开了合作,为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金融产品研发服务。

四、金融科技企业技术输出转型

金融科技在提升传统金融业效率和降低成本方面有极大的优势。对于需要引入更多互联网基因的金融机构来说,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弥补自己的短板、享受技术红利。已经有不少金融科技企业做出了成功示范,转型成为金融科技服务集团,专注于提高自身大数据处理技术和金融科技产品研发能力,用科技解决传统金融的痛点,为传统金融及各类企业提供高效 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五、人工智能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应用正在迅速推广

今年,人工智能在应用层面已有不少成功案例:部分领先银行已经开始运用视频识别技术识别重要客户、识别陌生人员与可疑行为,在实现个性化服务的同时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在移动领域,可以通过面部识别实现远程身份认证,用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指定操作,即可进行解锁、支付和授权等功能。此外,基于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技术以及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 智能投顾、智能投研和金融知识图谱等应用场景也正在崭露头角。

六、非科技引领的金融创新有可能剑走偏锋

毕马威中国认为,脱离了领先信息科技应用带来的金融业态模式变化和效率提升、过分强调形式创新和利益驱动,很可能会导致短期金融套利行为的出现,创新的价值会大打折扣,甚至剑走偏锋,走向引发重大风险的误区。只有以领先科技为支撑点的创新,才能够成为金融业价值经营的突破口。

七、金融科技发展需关注消费者教育与权益保护

金融科技的迅速推广,带来了普惠金融,同时也使针对普罗大众的消费者教育工作更具挑战性。金融科技企业可以通过大数据和智能技术对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捕捉,进而用以进行有效的投资适当性评估。金融科技企业还可以通过智能客服技术,开展低成本高效率的金融产品风险教育,并根据已有的国际实践、恰当践行相关的政策法规、遵从行业规范,实现最大限度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八、金融科技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监管

金融业风险具有四大特征:长期性、隐蔽性、重大性和负外部性。当前,金融科技创新在大数据运用、信息安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给现行监管带来了挑战。但是,监管和创新发展之间并不矛盾,监管体系可以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构建促进创新探索的有效机制,在可控范围内为创新提供支持。

九、金融领域的风险管理需要全局观

毕马威中国认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七大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并未因为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而消失。在新的技术环境下,这些风险很可能以更具隐蔽性、波动性和挑战性的形式展现。因此,任何接触金融业务的企业都要关注这些风险,在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发展业务的同时,培养识别风险的洞察力,打造更为智能化、数字化的主动风险管理能力,实现企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十、利用领先金融科技解决系统性风险管控问题

传统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往往难以通过精准的数量化方法进行监控,监管的实效性也较为欠缺。而在金融科技普遍应用的今天,科技的采用提供了更多的有效管理手段。生物识别、大数据和区块链等领先信息科技的应用,为建立金融科技创新环境下的公共信用服务体系带来了可能。通过领先科技创新,不仅可以为解决微观层面信用评估提供高效解决方案,还能为监管机构提供强有力的工具,通过广泛的数据平台开展实时数据采集、异常交易分析与高效宏观监控。

(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2017-12-29
深圳互金整治办发文:排查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

摘要: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一则通知透露,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排查辖区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是规范开展业务,加快合规整改;二是自查自纠“现金贷”业务;三是自查交易场所合作业务。

12月28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一则通知透露,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64号)后,又于近日下发《关于排查辖区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5号)。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名为《关于督促网贷机构开展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2017〕57号)《关于排查辖区互联网平台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5号),以及深圳市金融办规范整顿网贷机构业务工作的要求,督促各会员单位针对现金贷、交易场所合作业务等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规范开展业务,加快合规整改。包括:(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二是自查自纠“现金贷”业务。对“现金贷”业务开展自查自纠,报送“现金贷”业务规模、存量违规业务规模及下一步整改计划,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助贷”机构应报送业务开展情况,严格按照141号文要求规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相关报告于2018年1月5日前报送。

三是自查交易场所合作业务。对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违规合作业务开展自查自纠,填报与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合作情况统计表,并于2018年1月3日前报送。

相关内容


另据网贷天眼报道,12月25日,广州市金融局下发了《关于转发省互金整治办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和参与“现金贷”业务相关通知的函》(以下简称《验收函》)。《验收函》要求,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应价促各网贷机构加快整改进度,如P2P平台整改计划中整改完成时间与57号文相冲突的,须要求机构调整整改完成时间,原则上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

广州监管部门和深圳互金协会的上述通知,意味着网贷合规整改正进入收尾阶段,从上述通知的时间节点看,广东地区备案工作或将于2018年春节前后正式启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12-29
交易所之家钟帮武:2017年中国各类要素交易场所十大盘点

前言:2017年,注定成为近年来中国权益类、商品类要素交易场所最为煎熬的一年。在这一年当中,“回头看”贯穿全年行业走势、清整办文件陆续下发、白名单VS黑名单公示、国家级要素交易场所稳步推进、金融资产交易场所迎来规范、股权交易场所基本整合完毕、微盘微交易整体关闭、邮币卡发售全面叫停、商品类交易场所关停并转、清算所迎来多元化发展。同时,行业模式迎来转型期,部分省市已开展创新模式试点。交易所之家创始人钟帮武将按照事件发生的脉络关联,从十大领域,对2017年各类权益类、商品类要素交易场所发生的重点事宜进行盘点。

一、第三轮清理整顿来临 “回头看”贯穿全年

关键词:“回头看”   影响程度:十颗星

2010年至今,国内各类交易场所出现过三次规模较大的清理整顿。2011年年底,国发38号文下发,标志着第一轮清理整顿工作拉开序幕。第一轮清理整顿重点为文交所份额化及中远期电子盘,最终清理整顿效果显著,国内文交所份额化交易全面叫停,中远期电子盘也陆续退市、停盘及转型。

2014年年初,第二轮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上演。此轮清理整顿主要针对贵金属、原油OTC模式。清整联办2014年6月底发布《关于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的通知》(清整联办28号文),一度在行业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这份文件的发布,标志着第二轮清理整顿的官方锣声已经正式敲响。

2017年1月9日,交易场所第三次清理整顿会议北京召开,证监会主席主持会议,部委及各省市金融办120余人参加。按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一次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


1月底,各省市召开“回头看”工作实施会议,江苏率先召开会议及出台文件,其中重点提到微盘、otc立即下线,发售类模式限期调整及退市,作为文交所行业标杆省份江苏省的从严态度,致使全国各地从业者感觉到此次整顿的执行力。湖北省、福建省等其他各地区陆续出台“回头看”实施方案。关键词“回头看”贯穿2017年交易场所第三轮清理整顿全程,预计2018年,全国各省市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将阶段性完成。

二、清整联办“文件”陆续下发

关键词:29号文件、30号文件、31号文件、49号文件

影响程度:十颗星

2月3日,《关于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清整联办29号文件下发,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叫停未验收通过交易场所银商接口。要求省级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5日前在政府网站公示违规交易场所“黑名单”。


3月初,清整联办〔2017〕30号)《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被曝光,第一次官方发布交易场所摸底数据,各部委明确分工,证监会、公安部、银监会、中宣部、网信办、最高院各自细化分工。

3月16日,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清整联办[2017]31号文《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未验收通过的交易场所采取“五停止”(停止开新户、停止开新仓、停止上市新品种、停止增会员、停止业务宣传),呼吁各省市2018年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

7月11日,部际联席会议北京召开邮币卡专项会议,清整联办[2017]49号文《邮币卡类交易场所整顿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曝光。文件要求文交所、商品类、权益类交易场所禁止开展邮币卡品种,确实有必要设立的,专业类邮币卡平台每个省原则上最多一家,且采取协议交易方式经营。

三、白名单VS黑名单公示

关键词:名单   影响程度:九颗星

   黑名单

   清整联办29号文件等相关文件提及,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违规交易场所“黑名单”,据“交易所之家”统计,国内已有18个省市公布总计338家黑名单,其中80%以上为经纪会员单位。


白名单

2017年6月30日,山东省金融办官网发布《关于已经通过检查验收的交易场所名单的通告》,公布验收通过的权益类交易场所及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名单共计27家交易场所名单。

2017年8月14日,江西省金融办官网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检查验收交易场所名单的通告》,海峡交易所、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等6家交易场所完成验收。

2017年9月18日,海南省金融办官网发布《关于公布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检查验收交易场所名单的通告》,6家交易场所完成验收。

据“交易所之家”统计,国内已有9个省市公布验收文件,即行业内称为的“白名单”,其中江西省、山东省、海南省通过省金融办官网公示,公信力较强。同时,多家行业媒体曝光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甘肃省、浙江省、贵州省部分交易场所验收文件。其他省市也将陆续公布辖区交易场所“白名单”。

四、国家级要素交易场所稳步推进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场所、保险交易所、水权交易所

影响程度:八颗星  

近年来,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连续下发文件,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试点省市也陆续成立区域环境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所等交易机构。在探索及研究过程中,已开展碳排放交易试运营工作。2017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已经印发,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基于上海、湖北两地的试点经验和自身优势,将分别牵头组建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注册登记系统。


由中国保监会牵头筹建的国家级要素交易场所--上海保险交易所2017年各项发展稳步推进。2017年年底,上海保交所财险共保交易结算平台正式上线,上海保交所财险共保交易结算平台为财险共保业务提供交易撮合、数据清分、资金结算、信息查询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共保结算的标准化、集中化、规范化。

中国水权交易所是由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批准,由中国水利部、北京市政府联合发起设立的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具备了公开挂牌、单向竞价、协议转让等交易功能。北京市将中国水权交易所确定为“十三五”重点扶持交易场所。

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水权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均由国家部委牵头组建,国家级要素交易场所近年来稳步推进,充分发挥要素交易场所助力服务实体经济的显著作用。

五、P2P借道金交所 金融资产交易场所迎来规范

关键词:等额拆分

影响程度:八颗星

监管落地之后,P2P网贷行业整体将面临合规性考验,而P2P网贷与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似乎成为了一条行业内公认的能够规避“资产超额”的可行途径。业内纷纷传出P2P网贷平台与金融资产交易所“牵手”合作的消息。

针对P2P网贷平台借道金交所出现的部分涉嫌违规行为,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清整联办[2017]31号文《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其中重点披露部分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涉嫌将权益等额拆分、涉嫌突破权益持有人200人限制、涉嫌违规宣传等行为。


针对涉嫌违规的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文件要求将严格按照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有关规定,要求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停止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后发售给投资者,只能将权益进行整体转让。对于已出售的权益资产,可由资产出售方进行回购等方式,逐步实现产品下架。规范私募债券交易行为,不等通过拆分、代持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或单只私募证券持有人数上限。

六、股权交易场所基本整合完毕 新四板助力多层次资本市场

关键词:新四板

影响程度:八颗星

2017年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对各省市区域股权交易场所“四板市场”的定位和监管,经营规范等内容,提出明确意见。作为多层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因缺乏顶层规范,快速发展的同时,系统性风险也在逐步增加。随着体系化监管规则的发布,四板未来的走向与规范,也有了清晰的参照路径。


 作为多层资本市场体系的“塔基”,从2008年以来,全国各省陆续批设了一批区域性股权市场。数据显示,已有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1.6万家,展示企业5.94万家,为企业实现融资2871亿元。而规范其市场,也一直是监管层重点建设的内容之一。

此次《通知》从顶层提出了约束和指导意见,并划清了四板红线。这对于各地实现其区域性股权交易所的规范发展,拓展本地市场融资、投资渠道,提供了明确的参考与方向。

除对区域性市场发展提出原则性要求外,《通知》还明确了一地一家运营机构要求,以及可发行转让的证券品种范围,并划定了合格投资者门槛。按照新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运营机构负责组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动,对市场参与者进行自律管理,保障市场规范稳定运行,省级人民政府须公告运营机构名单并向证监会备案,已设立运营机构的,不再设立,已设立两家(含)以上的,须明确时间表,推动整合为一家。

此举意味着,各省的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将各自合并,各省“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交易所”、“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机构,将会被统一整合为一家平台。

七、支付通道清查微盘、微交易整体关闭

关键词:微盘、微交易

影响程度:九颗星

近年来,随着贵金属、原油OTC模式的全面叫停,较多相关机构缩小合约价值做成“迷你”合约,迁移到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站等平台上吸引个人投资者进行交易。

2017年3月16日,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清整联办[2017]31号文《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其中指出,“微盘”交易具有交易模式普遍违规、高风险高杠杆、资金安全存在隐患、投资者保护缺失、违规宣传、诱导性交易、逃避监管,甚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问题。

具体而言,现货交易场所“迷你”版的“微盘”模式违反了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不准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等禁止性规定;类“二元期权”“微盘”模式涉嫌聚众赌博,有的还涉嫌诈骗。

据相关媒体爆料,腾讯内部已筛查出的微交易企业黑名单已高达1055家。因微盘交易市场庞大且灵活多变,不排除部分小平台暂为“漏网之鱼”。随着腾讯方面筛查逐渐严谨,微交易入金功能被全部叫停。

随着微信支付及其他相关银行、支付通道的关闭,国内微盘、微交易全军覆灭,部分已转型其他模式或其他产品。

八、邮币卡发售全面停盘  何时复盘?

关键词:停盘类证券

影响程度:九颗星

自2013年南京文交所率先上线邮币卡电子盘以来,国内迎来了邮币卡电子盘疯狂发展的三年,至2016年年底,国内已有100余家邮币卡电子盘,其中包含文交所、商品交易场所、产权交易所,甚至有棉花交易市场、酒类交易所开展邮币卡电子盘。其中有多家邮币卡电子盘投资者超过百万规模,参与群体遍布全国,外盘、直销团队的进入,继续透支邮币卡电子盘行业。

 

2017年1月份,第三轮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拉开帷幕,邮币卡发售模式成为重点清理整顿对象。各省市召开“回头看”实施工作沟通会,责令邮币卡电子盘整改、停牌、退市,国内主流邮币卡电子盘陆续停止上新品、停止开立新户、停止交易。

相关媒体报道,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召开联席会议。会上,邮币卡定性为印刷品,而非艺术品,即文交所职责范围内的艺术品经营监管归口文化部,而邮币卡业务则不是;接下来,文化部将围绕《办法》所规定的艺术品范围及其经营范围对文交所开展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邮币卡电子盘监管职责归地方政府。而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文化部的“甩锅”,让整个邮币卡参与群体倍感不安。

630并没有等来邮币卡电子盘行业的结论,7月11日,部际联席会议北京召开邮币卡专项会议,清整联办[2017]49号文《邮币卡类交易场所整顿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曝光。文件要求文交所、商品类、权益类交易场所禁止开展邮币卡品种,确实有必要设立的,专业类邮币卡平台每个省原则上最多一家,且采取协议交易方式经营。同时,某地区金融办强制要求执行“T+5”消息将邮币卡电子盘会员群体情绪激化,北京、江苏等地区爆发多次上访、维权事件。

据多家媒体报道,江苏省正在推进成立一家新邮币卡交易中心,并已召开新邮币卡交易中心的股权分配会议,将由南京文交所联合江苏文交所共同发起成立。也有多方渠道消息表明,2018年3月份将完成清理整顿验收工作,其他各省市也在观望江苏邮币卡整合方案实施情况,已停盘邮币卡平台何处何从,将继续关注。

九、商品类交易场所“关停并转”  如何突围?

关键词:关、停、并、转

影响程度:九颗星

商品类交易场所近年来在交易模式方面,经历数次被动变迁。2009年探索开展的中远期订单交易模式,因银商转账产品未完善,出现部分挪用客户保证金事件,造成整个中远期订单交易模式的被否认。

2012年,天津某商品交易所号称全球首创的连续现货交易模式成为时下商品类交易场所模仿、追随的创新模式。该交易所董事长更因交易所的蓬勃发展,荣获2013年第十四届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称号。

2013-2014年,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分散式柜台模式成为时下商品类交易场所效仿的另一对象,贵金属、原油成为部分“不务正业”商品交易场所的主要经营品种。

2015-2016年,邮币卡电子盘又成为部分商品交易场所的标配,前文提到,棉花交易市场也开展邮币卡业务。近年来部分商品类交易场所的“不务正业”也造成不良后果,今年多地区频繁诉讼,广西、青岛、甘肃部分商品类交易场所败诉。

2017年3月16日,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清整联办[2017]31号文《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呼吁各省市2018年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数量规模较为庞大的商品类交易场所将迎来分类整合、转型的关键节点。

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期间,上海期货交易所以《推动产品业务创新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为主题开展专场活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宗商品服务部针对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平台的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进行了介绍。近年来,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已发力筹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港交所前海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也加快了筹建进度,国内商品类交易场所将迎来强力竞争,如何突围,将成为从业群体共同面对的课题。

值得欣慰的是,国务院下发支持供应链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多家老牌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也依旧以现货订单交易模式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山东省也在持续探索介于期货与现货之间的大宗商品试点工作,调期交易、订货权排期交易逐步开展试点。望2018年的商品类交易场所能不忘初心,回归本源,也希望行业监管部门给予模式创新及探索的政策环境,不局限于“六不准”,能较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模式即为好模式。

十、结算及风控并重  “清算所”迎来多元化发展

关键词:登记结算、监管

影响程度:九颗星

江西联交运求实创新——建设“江西样板”工程

江西联交运于成立之初即创新提出的“事前——统一监管”、“事中——集中登记结算”、“事后——风险平准基金”及行业自律组织等“三位一体+行业协会”的交易场所非现场辅助监管风险控制闭环体系已正式搭建完成,成为目前国内领先的集统一监管、登记结算和多种服务于一体的辅助监管运营机构,建设出地方金融辅助监管的“江西样板”工程。截至2017年12月1日,监管和结算平台共上线了10家交易场所。

广州商品清算中心试点建设“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

“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将实现“四个业态全部接入”,即全市大的交易平台全部接入、全市P2P平台全部接入、全市小贷公司全部接入、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全部接入。在此基础上,逐步将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其他地方金融业态纳入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监控范畴,实现广州市金融风险防控360度无死角,让违规企业无处遁形。

其他省市“清算所”逐步发力

山东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出台,交易场所应按照监管需要接入全省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平台,交易信息系统及业务操作规范应满足统一登记结算平台的要求。鲁清所依托山东省介于期货与现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已先后与华东石油交易中心、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完成资金结算对接工作。

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也已先后对接包含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福建海丝商品交易中心等十余家辖区交易场所。

陕西、甘肃等地区,也在加快省级清算中心的落地工作。预计未来,各地区清算所将以资金结算与地方金融风险监控多元化发展,服务地方金融监管,为交易场所创新发展提供资金安全保障。

(来源:交易场所之家)

2017-12-27
【新华社】 江西:金融监管成效初显 未来监管任重道远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江西省在着力加快全省金融发展的同时,坚持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头等大事,通过创新防范模式、定期专项整治等举措,认真履行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崔璐)在全国率先出台网络小贷公司监管指引等政策、建立大数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具有全国示范经验---今年以来,江西省在着力加快全省金融发展的同时,坚持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头等大事,通过创新防范模式、定期专项整治等举措,认真履行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出台法规建立预警 金融风险管理成效初显

今年,江西省金融业总资产突破4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预计突破1200亿元,增长超过15%,金融业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10%,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在将金融做大做强以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防控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方面,江西省也取得一定成效。

首先,积极出台地方性的金融监管法规和条例。针对防范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风险,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引(试行)》。在地方资产管理方面,今年10月,江西出台《江西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

此外,江西省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5月在全国古田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今年12月,中国证监会清理规范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交流培训会在江西省召开,江西省作为6个先进省份之一在会上介绍了清整经验。

创新风险防范模式 定期整治坚决守住底线

严监管是贯穿2017年金融领域的主题词,江西省通过创新风险防范模式、定期专项整治等举措,认真履行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法媒银”是江西省在强化信用风险防范的全环链建设中的一个创新模式。“法媒银”全称“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是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和18家银行金融机构在全国首创的集中曝光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络平台。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截至2017年11月30日,江西“法媒银”平台曝光惩戒了3.8万名“老赖”,其中7132人履行了义务,标的额达6.51亿元。

“金融与互联网融合,既可以扩大服务,也可能放大风险。”有专家说,互联网金融引起的风险涉众性强、业态变异迅速,风险识别和防范的难度较大。今年以来,江西省陆续将“校园网贷”“现金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对16家P2P网络借贷平台、1家无证支付机构及时进行排查清理,关停3家“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对江西省4家涉及校园贷的企业分类整治,全部停止校园贷业务。

多种风险压力累积 地方金融监管任重道远

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再到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的信号看,严监管和防风险仍将是金融领域今后一段时间的重中之重。

一些人士指出,不良资产风险、影子银行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等持续累积,给地方金融监管带来较大压力。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日渐明显,金融脱媒特别是P2P、众筹等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金融服务、金融组织、金融产品体系的日益发展,对目前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制度体系提出了非常严峻的挑战。

(来源:新华社)



2017-12-27
央行徐忠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金融安全是改出来的,不是保出来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日在京闭幕,周四,人民日报经济版“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专题,刊发各方专家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解读。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称,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深化改革,努力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改变过去的要素驱动为创新驱动,完善鼓励原创的外部环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扭转过去唯GDP论的衡量标准。 

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提到,金融安全是改出来的,不是保出来的,改革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唯一出路。要坚持积极稳妥去杠杆的总方针不动摇,强化对企业债务风险、银行资产质量和流动性变化情况等领域的风险监测和防范,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规制,强化实质性和穿透式监管。

央行徐忠的解读全文如下:

重点防控金融风险

近年来,宏观审慎政策不断完善,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体看,我国金融形势是好的。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尤其是处在深刻转型期和关键跨越期的中国经济,过去经济高速增长掩盖下的一些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正在持续暴露,金融改革处于攻坚阶段。 

要防范金融风险,首先必须认识到,金融安全是改出来的,不是保出来的,改革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唯一出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下一步,一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努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二是不断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强化对企业债务风险、银行资产质量和流动性变化情况等领域的风险监测和防范;三是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规制,强化实质性和穿透式监管;四是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去杠杆的总方针不动摇;六是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七是履行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八是加快完善存款保险风险监测和早期纠正机制,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市场化风险化解机制的作用。

(来源:交易中国)


2017-12-21
红谷滩新区:厚植优势聚实力 拓展内涵助腾飞



    乐于创新,敢于突破。从北京银行大楼金融运营中心落成到江西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的顺利打造......这里的金融业发展硕果累累,灿若繁星。

  山海筑梦,勇往直前。从一座座新兴商务楼宇接踵矗立,到越来越多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汇聚......这里的楼宇经济栉风沐雨,不断壮大。

  匠心独具,创领未来。从打造全国首个VR产业基地到世界VR产业大会即将举办......这里的VR产业发展以“智”起步,绘就出高速发展的梦想蓝图。

  美善之区,畅游无限。从万达文化旅游城的无限欢乐到绿地国博城一个个特色展览......这里的旅游、会展欣欣向荣,潜力无限。

  拥抱着最好的时代,红谷滩新区成为最热的追梦热土!

  到底是什么,拨动了红谷滩新区发展的琴弦?

  2017年,围绕建设省、市“五大中心”目标要求,紧扣“一核两重”产业发展战略,红谷滩新区全体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强攻产业、推进项目建设,按照“产业优先、发展至上、项目支撑、服务高效”十六字方针,扎实推进“三次开发”事业,开拓创新、迎难而上,全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该区按照“一产退出、二产淡出、三产突出”产业发展定位,充分利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的调整期,以全省金融商务区为核心,以商务楼宇为产业发展重要载体,做大产业平台、做优产业特色,做强产业集群,产业结构从建筑和房地产业“一业独大”迈入了服务经济“多点开花”的新阶段,形成了以金融保险、楼宇经济、总部基地、文化创意、软件和服务外包、商贸物流、文化会展旅游、宾馆餐饮和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关键词:江西省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深布局——金融业成为核心主导产业

 一个城市的经济爆发式增长往往产生于最核心的地段,而环境优美的滨江地带往往就是城市的经济中心。正如浦东陆家嘴之于上海,红谷滩新区如今已经成为南昌市最具魅力的地方。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汇丰银行、中航证券、中信证券、中国人寿、华夏人寿、太平财险、恒邦保险、中国信保……走在红谷滩CBD街头,各类金融机构的标识随处可见。


自2012年6月江西红谷滩金融商务区正式启动建设以来,红谷滩新区工委、管委会紧紧围绕“三年基本成型、五年全面建成”的总目标,积极引进金融监管机构、境内外各类金融企业、各类金融要素交易市场和新兴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入驻,实施区域聚集、产业聚集、政策聚集、资源聚集的战略,着力打造“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具有国际视野”的区域性现代金融中心,目前已实现“基本成型”目标。

  经过多年强力推进,江西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建设基本成型,现已汇集传统金融机构、新金融、类金融以及各类金融服务机构715家,其中传统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105家,新兴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配套机构610家。仅2016年,该区就新引进了兴业证券江西分公司、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中泰证券江西分公司、江西省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等243家金融机构(企业),其中传统金融机构21家,243家机构中234家已开业。

  进入2017年,全新打造的新型金融创新产业园聚集了互联网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P2P、金融电商、商业保健等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共同发展,以博能中心二期为中心,辐射周边,目前已签约入驻博金贷、小猪理财、壹心贷、今时贷、禾泰财富、点石金融、来融金融、汇创金融、小赢科技等9家互联网省级龙头企业,总注册资本金达3亿以上,同时拍拍贷、挖财、天源迪科、51信用卡等多家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正在洽谈入驻园区。其中,博金贷是江西省首家混合所有制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及大数据风控手段,吸引全国资金汇入江西,支持江西实体经济发展。成立短短三年,即成为中部六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金融商务区金融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红谷滩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红谷滩新区的定位,是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总量和占比,加入推进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其中金融服务业是重要的一环,金融业要为实体经济服务。


关键词:楼宇经济

蓄实力——楼宇经济提质发展

帮入驻企业招聘员工;组织楼宇中的白领开展青年交友联谊会;举办“充电”课堂,由企业自己选择所需的课程……2017年5月,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在绿地中心双子楼成立了全区首个楼宇党群服务中心。这意味着该区搭建起了企业与党委、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今后写字楼里的企业遇到了问题,可以就近享受到优质服务。


楼宇党群服务中心的建立,是红谷滩新区大力助推楼宇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强大的城市转型动力驱动下,红谷滩新区正在释放前所未有的经济活力,一座座新兴商务楼宇就像一个个巨大的磁场,集聚着越来越多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形成显著的“财富效应”。围绕产城融合发展、楼宇经济提质发展,该区制定和出台了《红谷滩新区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并通过设立新区楼宇经济发展基金,运用市场化和专业化模式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孵化和培育一批具有高度聚集效应的商务楼宇。

  现在,驱车行驶在赣江中大道,一栋栋现代化高楼气势恢弘,特别是沿江区域一大批楼宇拔地而起,构成了“一江两岸”一道最美风景线。截至2016年底,全区已投入使用的5000平方米以上的重点商务楼宇74幢(其中百米以上楼宇14幢),总面积为582万平方米,平均入驻率达75%;全区商务楼宇入驻企业3345家,南昌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恒邦财险、东亚银行、中国瑞林集团、用友软件集团、江西移动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云集,入驻楼宇的企业类型涵盖金融、商贸、信息、科技、文化、酒店等多个行业,提供就业岗位5.5万个;商务楼宇税收占全区全口径税收的30%,联发广场、鼎峰中央、中航国际广场、万达中心等15栋楼宇年税收超过亿元,新地中心、新龙大厦等6幢楼宇税收超过5千万元,中江国际大厦、峰创国际等18幢楼宇年税收超千万元。

  “今年,北京银行大楼金融运营中心成功落成,作为我区第一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总部大楼,目前已经引进南昌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及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滩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近年来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振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战略的契机,持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和综合金融支持。截至2017年10月末,在江西累计投放资金超过1400亿元,此次落户红谷滩新区,将在未来对助力红谷滩新区楼宇经济、金融业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一大批商务楼宇投入使用和自主化、市场化等多种形式招商的重磅“出击”,红谷滩新区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眼球”,成为现代都市新的“掘金之地”,人才、企业、资金、信息的集聚效应也在短时间内开始凸现。

关键词:VR产业

谋未来——VR产业起跑发力

    虚拟现实(VR)技术是当今世界最受关注、引领时代潮流的前沿科技之一,被认为是继电脑和手机之后的下一个通用计算平台,更被全球信息产业奉为新的“风口”。

 2017年11月,江西省正式公布的《2017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拟支持项目公示》,红谷滩新区的江西虚拟现实实业有限公司、南昌世弘高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微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星宇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顺利获评“虚拟(增强)现实”单项;《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办公室关于公示江西省2017年第二批拟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中,红谷滩新区的小核桃科技有限公司也顺利通过审核。

  一波企业被“发小红花”,让红谷滩新区的VR产业发展显得格外亮眼。自从2016年2月,南昌市召开中国(南昌)虚拟现实VR产业基地全球发布与推介会,打响了发展VR产业的“集合令”以来,作为南昌市发展最具活力的红谷滩新区迅速行动,围绕南昌市打造全国“城市级VR产业基地”目标,承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助推江西绿色崛起与转型升级为出发点, 抢占产业制高点,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蛙跳式发展,为全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加速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现在的红谷滩新区,已经设立了1个10亿级的VR天使基金,引进北京理工大学、欧菲光、中国网库、3glass、ODG、知觉股份、钜典影像等企业和研究机构,由中航信托、戴尔中国、联创电子等业内重点单位发起的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人机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会在中国(南昌)虚拟现实VR产业基地隆重揭牌,为新区产业升级注入了无限的发展动能。


关键词:旅游、会展

 绘美篇——旅游会展业不断壮大

目前,红谷滩新区已有万达文化旅游城、绿地国博城、九龙湖公园、赣江市民公园(一、二、三、四期)、秋水广场等将文化、休闲、旅游有机融合的项目。2016年底,绿地303观光厅被评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今年,万达文化旅游城预计实现客流1000万人次,其中万达主题乐园预计实现客流100万人次。为充分宣传红谷滩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商旅融合发展项目,该区还重点推进了南昌军事主题公园(军事装备展示中心)、省博物馆、省文化图书城等一大批高端产业项目的建设,积极开展旅游节庆活动,重点发展会议旅游产品、休闲度假产品、商务休闲旅游产品和都市观光旅游产品,创出红谷滩新区山水城区的旅游品牌。值得一提的是,杉杉奥特莱斯广场、沃尔玛南昌乐世界购物中心相继盛大开业,不但完善了南昌市的城市配套,丰富了南昌市的商业业态组成,而且给南昌市及周边区域人们提供了全新的休闲、旅游、购物好去处。

  与此同时,红谷滩新区的会展也蓬勃发展。会展业是“城市的面包”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缩影,会展业的繁荣与兴盛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经济发展。今年11月22-24日,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成功接待第三十三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总展览面积近10万平米,吸引了来自国内外1080家参展企业参展,累计观展人数近20万人次,刷新了南昌有史以来的展览规模,抒写了江西会展业新篇章,成为了江西成功迈入会展经济新时代的重要标志!

  今年以来,红谷滩新区成功举办了第33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一系列活动,不但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全年举办的会展活动将达40个。

  弄潮儿向涛头立,面对新的历史性机遇,怎样才能继续推动新区跨越发展?红谷滩新区如今正在用理性的思考、创新的精神书写这份答卷。

(来源:南昌全媒体中心)



2017-12-20
绿色金融宋清辉:江西具备发展绿色经济的良好条件
导读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在当下经济结构调整转型期,绿色金融的需求正持续扩大,绿色债券具有清洁、绿色、期限长、成本低,一般审核程序更快,申报走通道,不受发债额度指标限制等特点,江西生态资源丰富,具备发展绿色经济的良好条件,推进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发行绿色债券,可以成为刺激绿色产业发展的“金融杠杆”。

11月底,江西首个绿色金融事业部落户赣江新区经开组团,而赣江新区是国家5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过去银行发放贷款,考虑得多的是抵质押物是否充足等硬性指标。现在,江西倡导绿色信贷,银行就会重点关注其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能耗、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从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业内人士这样解释什么是绿色金融。

让金融更绿,撬动低碳经济发展

“接了订单,资金不足,到时候可能有违约风险;不接订单,又错失了企业做大做强的良机。”因企业可抵押的资产已无法支持其贷款需求,婺源县五龙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为一笔国际订单着急不已。然而中行上饶分行还是最终决定为企业提供500万元的出口财园信贷通支持。“除了深入分析企业经营情况、结算方式、资金回笼账期等情况后,还综合考量企业经营对环境与社会的贡献,这也是绿色金融的一次有效尝试。”江西这样的企业有许多,绿色金融产品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江西财大投资系教授李思敏认为,从“两高一剩”行业所涉及的水泥行业、纺织行业等退出潜在高风险贷款;支持生活污水处理、工业企业废水处理和半导体照明等高科技新兴产业的节能减排贷款。这一做法既降低了落后产业的潜在信贷风险,同时又使该行抢先进入一些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的新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今,绿色信贷向低碳经济的倾斜转件受到银行的青睐。

“过去银行发放贷款,考虑得多的是抵质押物是否充足等硬性指标,对于客户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不做评估。现在,江西倡导绿色信贷,银行就会重点关注其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能耗、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从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江西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绿色债券让城市告别“看海”

家住江西萍乡市万龙湾苏州街的赖芬,以往一到雨季,家门前的街道就会出现积水甚至看“海”的情景。而在今年,情况发生了变化。6月份,萍乡市主城区降雨量超过460毫米,然而83个积水点无一内涝,这要得益于当地梳理水系、建设雨水存蓄系统所构成的大海绵体。在这背后,离不开江西绿色金融的支撑。

在支持萍乡海绵城市的同时,国开行江西分行还重点支持了江西污水管网项目、南昌市八湖两河引水活化综合整治工程、共青城珍珠湖水利综合治理、赣州油茶产业高产生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向九江市“两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莲花县农村中小河流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等绿色信贷项目投放专项基金45亿元。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在当下经济结构调整转型期,绿色金融的需求正持续扩大,绿色债券具有清洁、绿色、期限长、成本低,一般审核程序更快,申报走通道,不受发债额度指标限制等特点,江西生态资源丰富,具备发展绿色经济的良好条件,推进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发行绿色债券,可以成为刺激绿色产业发展的“金融杠杆”。

为农业撑起一片天然屏障

大余县一农民吴芳寿,2010年在大余县河洞村横坑组承包林地2512亩,因资金不足,一直无法扩大种植规模及升级种植技术。得益于江西险资支农支小项目,吴芳寿获得了190万元保险资金,新采购了10000棵杉树苗,还另外承包了800亩的林地。

尝到保险甜头的林农不止吴芳寿。今年1月,赣州市有2户中小企业和11户农户通过“险资入赣”获得了发展资金。其中,赣县沙地镇养鸭专业户曾海生获得95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养殖周转资金及扩大养殖规模资金问题;信丰县五洋水电站获得了2000万元,解决了后续机组、变压器等的购置资金问题,有效改善了当地农村用电及种植灌溉。

江西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人保集团联合江西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在赣州成功开展保险资金直投支农支小试点工作,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向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等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今年7月,江西省明确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打造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今年9月,江西省提出,按照“一区域一特色”的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思路,着力打造一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三大金融核心区、若干金融特色街区、一批县域金融创新园区四个层面的金融产业构架,形成多层次金融产业空间支撑体系。充分发挥赣江新区区位、产业、资源、生态优势,打造以赣江新区为主体的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目前,赣江新区凭借“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金字招牌,成为金融家们眼中的“香饽饽”。

数据显示,截止9月末,江西全省绿色信贷余额1478亿元,同比增加377亿元。绿色企业融资结构不断改善,推动绿色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目前共有13家绿色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的绿色企业达200多家。

江西省金融办副主任许忠华向记者表示,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大传统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突出发展壮大驻赣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组织,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壮大“金融赣军”。

下一步在江西省金融办的牵头下,将在赣江新区打造“绿色金融示范街”,引导更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赣江新区设立绿色分行和事业部,开发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鼓励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来源:江西金融)


2017-12-20
江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获得国家处非联办和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

近期,省政府金融办分管领导率队走访中国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处非联办),简要汇报了国家处非联办指定我省牵头处置的重大跨省案件取得的进展和今年我省处非工作。国家处非联办有关负责同志高度评价我省处非工作,认为江西全面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处非联办的工作部署,规定动作落实到位,自选动作特色鲜明,尤其是有关案件处置工作取得较快的突破性进展,值得肯定。国家处非联办案件处负责同志表示,江西处非工作一直以来较为扎实,今年工作亮点纷呈,尤其是银行业非法集资资金监测点建立、《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出台、 “1+4”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建设等工作具有江西特色,希望我省再接再厉,在新时代勇创新佳绩。

省政府领导同志在《省处非办关于走访国家处非联办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省处非办(金融办)工作积极努力”,以示鼓励。

(来源:江西金融)


2017-12-20
新华社:明年严监管和防风险仍将是金融领域的重中之重

严监管是贯穿2017年金融领域的主题词,针对市场上存在的各种乱象,各种“套路”,监管重拳接连落地。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防范风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可以预见,2018年,严监管和防风险仍将是金融领域的重中之重。



重拳接连落地,金融严监管进行时

12月8日,银监会对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开出7.22亿元的最大罚单,对6名涉案员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令业内震动。

这只是金融领域强监管节奏的一部分。今年前10个月,银监会系统罚没金额达6.67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096名,禁止49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证监会保持执法高压态势,2016年以来对32名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立案调查。近期,赵薇夫妇被罚5年禁入证券市场,乐视贾跃亭因未履行借款承诺被责令改正。

保监会针对关联交易不规范、股东股权、内控与合规管理等问题,密集下发监管函,数量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

治理乱象,既要加大处罚力度,通过监管“长牙齿”让相关责任人“长记性”,又要标本兼治,防止风险和乱象死灰复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流动性风险管理引入新指标、严格重组上市认定标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行为……金融市场的“游戏规则”逐步完善,成为清除市场痼疾的制度保障

金融监管全面升级的背后,是监管层对风险的清醒认识和精准把握。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总体看我国金融形势是好的,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领域尚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既要防止“黑天鹅”事件发生,也要防止“灰犀牛”风险发生。

“老套路”难以行通,金融生态正在重塑

金融监管的大网越织越密,让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原来打监管“擦边球”的“老套路”难以行通了,严监管正在重塑金融生态。

——空转资金现象有所缓解今年以来,针对银行同业、理财业务中存在的空转、套利等现象,银监会掀起自查整改“旋风”,央行货币政策维持稳健中性。随着套利空间减少,目前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分别比年初减少3.4万亿元和1.4万亿元,理财产品增速同比下降26.5个百分点。

——激进投资行为得到遏制去年以险资为代表的金融资本频频“举牌”,成为上市公司“门口的野蛮人”。保监会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银监会出台股权管理规定,入股银行有钱也不能任性。目前保险资金运用回归稳健,近段时间未发生激进投资行为。

——围堵钻空子赚快钱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趋严、减持新规全面升级、新设发审监察委……针对市场操纵、清仓式减持、忽悠式重组等乱象,证监会完善一系列基础制度,全面围堵各种钻政策空子、谋取不法利益的通道。

——全面清理非法金融行为禁止P2P平台开展校园贷、叫停数字货币ICO、暂停网络小贷牌照,监管层对各种非法金融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防风险是重中之重,推进改革是下一步着力点

严监管的核心目的在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十九大报告,再到中央政治局会议释放的信号看,严监管和防风险仍将是金融领域今后一段时期的重中之重。

2017年,金融监管不断推进,但仍然任重道远。除了遏制金融乱象的雷霆行动,如何建立符合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监管框架,如何推进更深层次的金融改革,将是下一步金融监管的着力点。

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全面升级的顶层设计已经逐渐明朗。

央行近日联合相关部门就资管业务征求意见,“各自为战”多年的资管行业将迎来统一的监管标准,未来更多的监管协调举措值得期待。

“我国以综合监管、功能监管、监管信息共享为特征的金融监管新时代正在到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防范金融风险除了靠强监管,更要靠金融改革。以银行业为例,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查整改,操作不合规的现象大大减少,但公司治理、股权结构等深层次问题正在凸显。

专家表示,今后金融领域更深层次的改革将逐步推进,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来源:新华社)


2017-12-20
银监会: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深入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

王兆星近日在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表示,今年以来,监管部门稳妥有序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巩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要充分认识金融风险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外溢性,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主动开展风险排查,提高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敏感性和针对性,落实好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风险尚处在易发高发期,决不能掉以轻心。要进一步治理金融乱象。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深入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

银监会最近对多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和风险事件进行了严厉处罚。王兆星表示,接下来,监管标准会越来越高,监管会越来越严,对违规违法和不审慎经营行为的处罚会加大。

(来源:中国银监会)


2017-12-08
灰色金融机构整治风暴或将开启

面对近期现金贷、小贷公司的乱象频出,以及早前P2P出现的一连串问题,监管机构高层频频表态,将大力整顿金融秩序。

据《证券日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近日表示,银监会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深入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


该报援引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称,上述监管层的表述传递出一个信号是未来针对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将开展一场整治风暴。

董希淼认为,未来整治工作或在以下五方面展开:

一是市场准入将更加严格,要求从事金融业务一定要取得金融资质;二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针对P2P、小贷公司开展整治活动;三是规范企业办金融,对产融结合和互联网都要进行规范整治,要按照统一业务、统一监管的原则,进行监管;四是小贷公司管理办法的修订,网络小贷公司暂停审批;五是对一些打着金融科技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包括上半年对ICO的打击,未来工作都将持续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监管机构高层近期第一次做出相关表态。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11月发表的《守护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文中也曾表示,未来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未来监管重点抓非法集资、乱办交易场所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动。

今年8月,央行副行长殷勇也曾对乱办金融和金融牌照问题表示,过去几年,乱办金融形势比较严峻,主要体现在无照经营、超越授权、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恶意欺诈等恶意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正常权益的行为。

在整治金融市场乱象上,银监会从今年3月末部署开展“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整治市场乱象。

董希淼认为,今年3月底开始的严监管、强监管、整治金融乱象,主要是针对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共出台8个文件,开启了强监管、严监管的风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乱加杠杆、乱搞同业、监管套利等行为进行了整治。

现在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银行的理财和同业业务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银行进一步回归到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应该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治已经告一段落。

瑞穗证券亚洲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上周发文表示,加强金融监管推出时点早于预期。此前大部分市场预期认为,真正的金融去杠杆工作可能会于明年两会之后才正式展开。

近段时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布置工作、周小川行长对去杠杆发出一系列严厉警告、资产管理业务新规推出、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房地产资金管控从严等声音和措施的出现,意味着中国监管风暴已经提前到来。

(来源:证券日报)


2017-12-08
"现金贷"监管新规落地 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公司

12月1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近期,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通知》指出,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通知》表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来源:中国网财经)


2017-12-06
江西省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推进会在昌召开

经省政府同意,11月30日,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在南昌联合召开江西省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推进会。会议由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副行长陈锋主持,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张智富、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骆小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省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行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设区市金融办(局)负责人约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推进全省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的重要指示,介绍了全省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工作方案,总结交流了宜春、九江、萍乡三市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试点做法经验和工作成效,研究部署了全省早期识别工作推进措施,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明确了要求,会议达到预期目标。

骆小林副主任在讲话中详细阐述了当前全省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客观指出了前期试点工作中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早期识别推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风险管控,筑牢地方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加快工作推进节奏,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将早期识别工作打造成全省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和平台,为建设富裕秀美幸福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智富行长在讲话中站在防控全省金融风险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三年多来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试点工作成效,高度凝练了早期识别工作易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了早期识别机制是防控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石和服务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平台,并就全省早期识别推进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金融形势的判断和对金融风险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推进早期识别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风险预警机制和样板品牌。

(来源:江西金融)


2017-12-06
省政府金融办举办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公益宣传座谈会

为提高全省群众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声势浩大的宣传氛围,11月28日上午,省政府金融办组织召开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公益宣传座谈会。座谈会总结了今年以来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常态化公益宣传工作。省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处非办分管负责同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各设区市处非办、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围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对《江西省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公益宣传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全省各地、各部门、各银行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工作,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实现我省新发案件数和涉案金额数连续三年持续下降的好成绩,与此同时,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工作在覆盖面、影响力、针对性等方面有待加强。

 会议强调:第一、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关键在防,防范非法集资重在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要广泛深入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第二、要做好“四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系统性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公益宣传工作。一是条块结合。各市、县(区)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做好本辖区内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把宣传工作放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首要位置来谋划、部署,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来开展宣传工作,形成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的宣传氛围。二是线上线下结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渠道优势和新媒体影响力优势,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活动,要面向覆盖各年龄段、各类阅读习惯的群体。三是专群结合。防范非法集资法律性、专业性强,需要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士开展宣讲,普及知识,提高辨识能力。各地要参照省处非办的做法,成立专家宣讲团开展宣传。同时也要发动群众,组织非法集资参与人,组建宣传工作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农村,贴近群众,现身说法。四是集中宣传和常态宣传结合。在做好每年5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非法集资宣传日等集中宣传的同时,也要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常态化,持续、不间断地投放公益宣传,形成持续性的影响。针对岁末年初农村地区农民工返乡、城市家庭团圆人口流动特点,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第三、改进考核激励机制。省处非办将继续加强对各地处非工作的综治考评,适时赴各地开展督导调研,切实推动宣传工作落地。同时,省政府金融办将建立工作简报制度,交流各地、各部门经验,提升工作水平。


(来源:江西金融)


2017-12-06
经济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江西:争当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者》


     11月24日,经济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江西:争当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者》,以下为详细内容。


最近一段时间,刚满“周岁”的国家级新区赣江新区因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金字招牌,成为了金融家们眼中的“香饽饽”。100亿元的绿色产业引导基金项目,100亿元的赣江新区区块链产业投资基金,200亿元的各类绿色融资项目相继签约落户,为赣江新区乃至江西的绿色发展增添了动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赣江新区坚持以生态“掘金”,是江西加快国家战略落地,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生动实践。

从上世纪80年代实施“山江湖工程”,到进入新世纪以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一系列发展战略,再到去年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绿色生态已融入了江西经济发展的“血液”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的绿色发展寄予厚望,要求江西把绿色发展、生态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今年6月23日,人民银行等7部门印发《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江西绿色金融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表示,江西探索建立区域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要充分发挥金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保障作用,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创新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加速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使绿色金融成为促进江西经济绿色转型、助推生态文明发展的新支点和新引擎。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在如何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上持续探索、不断深入。在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方面,江西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资金支持,将金融资源配置向绿色产业倾斜,大力发展绿色智慧农业、大健康产业、生态旅游等生态利用型产业;推动钢铁、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航空、中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如在全国首创“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的“财政惠农信贷通”模式,累计撬动银行300多亿元贷款,扶持新型农业主体和现代农业发展,全力打造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省。2016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左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分别为57%和65%。

今年6月12日,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首单林业碳汇减排量项目签约成交,项目预计在30年内可固碳约2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开创了江西省碳自愿减排量交易先河,走出了通过“卖空气”实现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为推动绿色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江西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目前共有13家绿色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00多家绿色企业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江西银行作为全国第四家,也是首家非试点银行,成功簿记发行两期共计8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将募集资金投放于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截至今年6月末,该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投放规模已超过60亿元。农业银行江西分行通过开展CDM项目减排量转卖顾问业务,为南昌轨道、江西水投等节能减排企业提供债券、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累计达200亿元,为丰城循环产业升级提供产业基金16亿元。

江西还积极构建绿色信贷等绿色业务的激励机制和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为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出台政策,在涉及绿色金融贷款规模、MPA考核的常数、细数协调以及再贷款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江西银监局则及时出台《江西银行业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意见》,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绿色信贷发展规划和目标,设立绿色信贷中心或绿色金融事业部,逐步形成绿色信贷专营化体系。江西省辖内银行业机构还对“两高一剩”行业和“环保风险”客户严格执行“环保安全风险客户”名单制管理、“环保一票否决”制和逐步退出策略,并推动“两高一剩”行业压缩产能,实现整合升级。截至6月末,辖内银行业机构对全省九大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393亿元,比年初下降8.39%。

层出不穷的改革创新实践探索,搅活了江西绿色金融发展的“一池春水”。江西银监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江西省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55.54%。截至今年6月末,江西省节能环保及服务贷款余额1407亿元,比年初增加162亿元,增长13.01%,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2.37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江西省政府近期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600亿元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6.5%;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突破3000亿元。其中,全省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力争达到3000亿元,绿色产业上市公司不少于20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力争达到300亿元。

“‘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将以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引领,以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发展绿色金融为主线,着力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努力打造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样板区’。”江西省省长刘奇说。


                                                                                         

(来源:经济日报)








2017-11-29
周小川人民日报撰文谈金融风险防控 稳妥推进互金整治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党中央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和国内经济“三期叠加”的严峻挑战,金融系统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实力不断上升,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提高,多层次金融市场逐步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金融体系防控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金融领域的根本要求,是金融发展一般规律与我国金融改革实践探索相结合的科学部署,是指导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行动指南,是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

主动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要靠加快金融改革开放

在今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判断、重要决策和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历程,解决影响和制约金融业发展的难题必须深化改革。”“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通过竞争带来优化和繁荣。”“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应对系统性风险,主题是防范,关键是主动。改革开放是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历史经验和未来抉择。

(一)改革开放提高了金融体系的整体健康性。一是基本金融制度逐步健全。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制度立足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探索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防控系统性风险冲击的能力增强。股市、债市、衍生品和各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等“四梁八柱”都已搭建完成,市场容量位列世界前茅。

二是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业双向开放促进了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我国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地位显著提升。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业,促进了金融市场竞争,提升了国内金融机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去”也取得积极进展,当前我国工农中建四大银行都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银行业较低的不良资产率、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二)改革开放促进了金融机构和市场的结构优化。金融体系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着力完善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积极稳妥鼓励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系统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引进并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从2011年的76.7万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56万亿元,直接融资比例从15.9%提高到23.8%。当前存贷汇、债券交易等传统业务合规稳健,与改革开放初期金融业存在的账外经营、挪用客户资金、乱集资等混乱局面已不可同日而语,金融业已发展到了更高层次的市场准入,以及更广泛参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的阶段。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一)准确判断我国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判断风险隐患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总体看,我国金融形势是好的,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领域尚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压力下,风险点多面广,呈现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特点,结构失衡问题突出,违法违规乱象丛生,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脆弱性明显上升,既要防止“黑天鹅”事件发生,也要防止“灰犀牛”风险发生。

一是宏观层面的金融高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在实体部门体现为过度负债,在金融领域体现为信用过快扩张。2016年末,我国宏观杠杆率为247%,其中企业部门杠杆率达到165%,高于国际警戒线,部分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突出,“僵尸企业”市场出清迟缓。一些地方政府也以各类“名股实债”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加杠杆。2015年年中的股市异常波动,以及一些城市出现房地产价格泡沫化,就与场外配资、债券结构化嵌套和房地产信贷过快发展等加杠杆行为直接相关。一些高风险操作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推动泡沫在多个市场积聚。国际经济复苏乏力,主要经济体政策外溢效应等也使我国面临跨境资本流动和汇率波动等外部冲击风险。

二是微观层面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近年来,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侵蚀银行业资本金和风险抵御能力。债券市场信用违约事件明显增加,债券发行量有所下降。信用风险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甚至海外对我国金融体系健康性的信心。

三是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的影子银行和违法犯罪风险。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利用监管空白或缺陷“打擦边球”,套利行为严重。理财业务多层嵌套,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存在隐性刚性兑付,责权利扭曲。各类金融控股公司快速发展,部分实业企业热衷投资金融业,通过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赚快钱。部分互联网企业以普惠金融为名,行庞氏骗局之实,线上线下非法集资多发,交易场所乱批滥设,极易诱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少数金融“大鳄”与握有审批权监管权的“内鬼”合谋,火中取栗,实施利益输送,个别监管干部被监管对象俘获,金融投资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尚不到位。

(二)科学分析金融风险的成因。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透过现象看本质,当前的金融风险是经济金融周期性因素、结构性因素和体制性因素叠加共振的必然后果”。具体而言,当前的金融风险隐患是实体经济结构性失衡和逆周期调控能力、金融企业治理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不足,以及监管体制机制缺陷的镜像反映。

一是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体制问题引致风险的系统性。在宏观调控上,对货币“总闸门”的有效管控受到干扰。在风险酝酿期,行业和地方追求增长的积极性很高,客观上希望放松“银根”,金融活动总体偏活跃,货币和社会融资总量增长偏快容易使市场主体产生错误预期,滋生资产泡沫。当风险积累达到一定程度,金融机构和市场承受力接近临界点,各方又呼吁增加货币供应以救助。宏观调控很难有纠偏的时间窗口。在监管体制机制上,在新业态新机构新产品快速发展,金融风险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跨境传递更为频繁的形势下,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更加突出。监管定位不准,偏重行业发展,忽视风险防控。“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监管方式,导致同类金融业务监管规则不一致,助长监管套利行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缺少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监管真空。统计数据和基础设施尚未集中统一,加大了系统性风险研判难度。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不清晰,一些金融活动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

二是治理和开放的机制缺陷引致风险的易发多发性。在公司治理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仍未完全理顺,资本对风险的覆盖作用未充分体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股东越位、缺位或者内部人控制现象较普遍,发展战略、风险文化和激励机制扭曲。在开放程度上,部分行业保护主义仍较流行,金融监管规制较国际通行标准相对落后,金融机构竞争力不足,风险定价能力弱,金融市场不能有效平抑羊群效应、资产泡沫和金融风险。境内外市场不对接,内外价差也造成套戥机会,一些机构倾向跨境投机而非扎实经营。

防控金融风险要立足于标本兼治,主动防控和积极应对兼备

科学防控风险,处理好治标和治本的辩证关系,要把握4个基本原则:一是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避免金融脱实向虚和自我循环滋生、放大和扩散风险。二是优化结构,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体系,夯实防控风险的微观基础。三是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将金融风险对经济社会的冲击降至最低。四是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各种干预对市场机制的扭曲。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改革开放。一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金融和实体经济是共生共荣的关系,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立业之本,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货币金融环境。要着力加强和改进金融调控,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抓手,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协调配合,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形成调控合力。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金融业要专注主业,注重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既要塑造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健康,也要促进公司治理、内控体系、复杂金融产品交易清算的健康。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金融机构股东资质管理,防止利益输送、内部交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等行为。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规制和监管,严格限制和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推进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遏制大案要案滋生的主体责任。

二是深化金融市场改革,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展多层次、多元化、互补型股权融资渠道,改革股票发行制度,减少市场价格(指数)干预,从根上消除利益输送和腐败滋生土壤。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完善市场化并购重组机制。用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利器,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债券融资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统一监管标准,更好满足不同企业的发债融资需求。深化市场互联互通,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引导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以竞争促进优化与繁荣。从更高层面认识对外开放的意义,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大方向,不断推动有关政策改革,更好实现“三驾马车”的对外开放:一是贸易投资的对外开放。二是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既要积极有为,扎实推进,又要顺势而为,水到渠成。三是减少外汇管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便利对外经济活动,稳妥有序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在维护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放宽境外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促进金融市场规制与国际标准进一步接轨和提高。

(二)坚持底线思维,完善金融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和改进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杠杆率、关联性和复杂性不断提升,要更好地将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结合起来。货币政策主要针对整体经济和总量问题,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和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宏观审慎政策则直接和集中作用于金融体系,着力减缓因金融体系顺周期波动和跨市场风险传染所导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是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统筹协调。中央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的机构和力量,统筹系统性风险防控与重要金融机构监管,对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产品,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全面建立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框架,强化综合监管。统筹政策力度和节奏,防止叠加共振。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要统筹协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一盘棋,监管无死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指导,制定统一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监管规则,对地方金融监管有效监督,纠偏问责。地方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处置,维护属地金融稳定,不得干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严格监管持牌机构和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活动要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坚持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一手抓金融机构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违法违规套利,一手抓非法集资、乱办交易场所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动。稳妥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监管权力和责任要统筹协调。建立层层负责的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制度。

(三)加强党的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党的十九大对金融改革开放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明确了顶层设计。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一是按照党中央决策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树立全局观念,相互配合支持,坚决贯彻落实金融领域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开放战略及规划,精心组织实施金融监管改革、金融机构改革、金融市场改革和防控金融风险的各项措施。

二是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同金融企业法人治理必须一体化,必须贯彻到公司治理全过程。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安塔利亚峰会审议通过了《二十国集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司治理原则》,我们有条件推进改革与创新,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机制。

三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管人才优势。金融业是人才和智力密集的行业。有优秀的经营人才队伍,金融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效率就可以提高。有优秀的监管人才队伍,金融安全就能得到保障。建设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金融系统要坚定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着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来源:人民日报)


2017-11-29
【社论】深化金融改革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是当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的重要使命和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其中“深化金融改革”无疑是落实前两项任务的重要条件和机制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这一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尤其是持续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无疑是重中之重。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金融领域存在“脱实向虚”等倾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到位,融资结构不合理,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不良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券违约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外部冲击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持续累积,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屡禁不止。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除了社会信用基础较为薄弱、金融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等原因外,监管职责不清晰、不协调,监管责任不落实,交叉监管和监管空白同时并存也是重要因素,说明金融监管存在着某些不适应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


   因此,加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与健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正在成为当务之急。


   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强化监管问责机制。

   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种金融乱象的力度,使市场环境得到净化,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在银行业,针对市场乱象最突出的三个领域——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监管部门加大了检查与整改力度,取得了初步效果。对于资本市场蒙骗欺诈、兴风作浪的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监管机构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敢于亮剑、敢于碰硬,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有效整治了市场乱象。在保险领域,规范保险资金投资运用,促使保险回归保险保障功能本源,整治市场乱象的长效机制也在逐渐建立和完善之中。


   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还需要创新监管手段,紧跟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步伐。在金融科技领域,传统的监管思路与方式正在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监管机构需要更新观念,加强与行业沟通交流,创新思维和方式,借鉴先进经验,积极开展试点。


   近期以来,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领导多次公开强调,“凡是搞金融都要持牌经营,都要纳入监管”、“金融监管会越来越严,铁腕执法、查缺补漏”。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深化金融领域基础性关键性改革,创新金融调控方式,健全金融机构体系,这些完善金融市场的体制机制,都旨在加强监管推动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补齐监管短板,更好防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风险监管框架,为服务实体经济奠定更坚实的基础、防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来源:金融时报)


2017-11-08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财经界学者热议十九大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于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视,使得关于金融改革开放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话题再度升温,也成为10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届金融学科年会的热议话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然而,当前中国正面临着经济‘脱实向虚’、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以及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大等问题,我国对金融学科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于金融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表示。

    近年来,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风险出现上升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日前表示,一旦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会对金融业自身造成冲击,也会给实体经济带来更大伤害。会上,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社科院学部委员王国刚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生成机理和防范举措作了主题演讲。他认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作为最近一次全球范围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是金融市场交易“脱实向虚”埋下的风险隐患所致。这次金融危机不是由宏观因素引起,而是由各种微观主体金融机构引发的。此外,在金融危机爆发过程中会伴随产生价值不断下降的证券类资产,即“有毒资产”范围持续扩大。王国刚进一步解释,金融系统性风险就是在高杠杆和“脱实向虚”的基础上,金融交易通过资产债务的联动机制和扩散传染机制,在金融市场价格持续下行条件下引发的。

    “当前尤其要警惕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叠加带来的影响。在各类风险中,流动性风险是金融机构的首要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往往通过流动性风险体现。因此,加快去杠杆以降低流动性风险成为当前防范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温彬表示。

    对于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个重要任务,王国刚在会上给出了六项建议:第一,做到心中有数,我国要建立整套精准统计的金融数据和金融信息;第二,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监管;第三,加强对金融市场运行态势的监控,防止市场价格持续下跌;第四,强化去杠杆,补充我国企业的长期资金不足;第五,增强实体企业的盈利能力,提升对资金的吸引力;第六,完善和改革金融监管框架,做到金融监管全覆盖。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经济结构、经济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起来,以市场为基础、为核心来配置资源的机制已经形成。”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在主旨演讲中表示,金融市场化的进程在加速,我国金融的开放步伐也在加快,特别是科技对金融的影响力在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也就是金融的结构、业态、功能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吴晓求认为,我国金融发展趋势有三大特征:一是证券化。具体表现为,整个金融市场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比重在迅速提升,规模也在迅速扩大,进而改变整个金融结构和整个金融风险结构。二是科技化。具体表现为,科技对金融的渗透更加深入。科技金融是我国金融在全球实现弯道超车的一个典型,例如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和财富通等支付手段的应用。三是国际化。我国资本市场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成为完全可自主交易的货币、成为国际上具有储备功能的国际货币都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来源:金融时报)


2017-11-08
【江西绿色金融特别报道】金融更绿 山水长清

“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探索出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江西经验做法,对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都将产生积极作用。除此之外,还能有效辐射和带动长江经济带及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营造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谈及江西的绿色金融发展前景和深远影响,江西省金融办主任胡伏云滔滔不绝。

  这位金融行业老兵,对绿色金融有着独到的见解。

  绿色金融惠泽无穷

  “用通俗的话说,绿色金融就是引导各类资金资本进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促进经济绿色化发展,产生更大环境效益。”胡伏云以自己对绿色金融的理解打开了话匣子,“具体模式则包括以贷款、上市、债券、保险、基金、碳交易等多种方式来支持绿色行业和企业。”

  “就拿银行贷款举例,过去银行发放贷款,考虑得多的是抵质押物是否充足等指标,对于客户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不做评估。”胡伏云补充道,我们现在倡导的绿色信贷,银行就会重点关注其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能耗、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从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如此可持续的金融授信方式,必将促进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谈及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意义,胡伏云表示:“这对于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对于推进赣江新区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都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他指出,一方面,在赣江新区建立区域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保障作用,符合国家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有利于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向质量效率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将成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锋队’。”胡伏云解释道,“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出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江西经验,对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绿色金融助推经济绿色转型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此外,还可以形成良好的辐射带动效应。赣江新区处于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关键节点位置,是全国唯一一个同时毗邻长三角、珠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的国家级新区,具有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重要战略地位。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打造区域性绿色金融中心,能有效辐射和带动长江经济带及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改革重点难点需攻克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打造中部地区绿色金融中心目标,着力建设‘两个基地’,打造‘三个特色区域’。”胡伏云指出。

  记者了解到,“两个基地”指绿色金融研究基地和绿色金融创新基地。

  “一方面,我们要常态化组织赣江新区绿色金融高峰论坛,加强绿色金融开放合作交流;制订实施百名金融高端人才计划,培育、引进绿色金融人才。引进国内知名企业,组建赣江金融学院,打造绿色金融研究交流平台;发挥江西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绿色金融研究。”胡伏云介绍,“另一方面,我们将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构建以风险补偿、绿色担保、贷款贴息、费用补贴为主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根据绿色金融支持项目清单,实施差别化奖励和补贴政策,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打造“三个特色区域”,则指的是打造金融要素集聚区、金融服务功能区和产融结合样板区。

  胡伏云表示,打造金融要素集聚区,赣江新区将通过引入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机构,打造全牌照金融机构体系,形成金融业集群发展的生态圈。重点打造规范的网络小贷高地和私募基金高地,遴选优质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网络小贷公司,稳妥发展众筹融资、支付结算等新型金融业态;成立赣江新区产业引导基金、城市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做实做活共青私募基金小镇,加快私募基金业集聚发展。

  打造金融服务功能区,重点是引入金融呼叫中心、大数据中心等多形态服务中心,打造金融配套服务共享平台;发展创新型金融组织,支持设立绿色评级与认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等等。

  打造产融结合样板区,就要发挥投、贷、债、租、证、保等金融服务的协同作用,打造集金融、技术、人才、平台、科创园等为一体的产业创新发展综合体。加大对江西省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工业绿色化改造工程、绿色产品培育工程、绿色工厂示范工程、绿色工业园区示范工程的支持力度。

  “以绿色金融为推力,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支持航空、新型电子、智能装备、新能源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坚持用园区理念引领绿色产业集聚发展,有效整合资源,高标准规划建设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的绿色产业园区。支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绿色改造,力争建成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胡伏云说。

  “绿色金融是发展大趋势,也有非常强劲的生命力,但毕竟起步时间不长,各项基础性工作还都在完善,目前也存在一些困难。”胡伏云坦言。

  在他看来,目前我国尚未明确提出统一清晰的界定标准,导致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尽相同,在实践中不知道哪些客户和项目是绿色的,也无法评估项目的绿色程度,难以做到对绿色项目有效介入。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绿色项目尤其是大型环保项目具有前期投入大、利润空间小、现金流量不稳定等特点,风险补偿机制的缺位不利于调动环保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除此之外,我国环保信息尚未实现大数据共享,企业绿色信用评价体系缺失,金融机构获取企业环保信息的渠道较窄,“信息盲区”的存在给金融机构绿色项目的认定带来困难甚至导致其做出错误判断。

  “现有绿色信贷统计体系覆盖范围不够。现有绿色信贷统计仅在全国21家大中型银行中实施,并未推广至地方小型银行。另外,现有绿色信贷统计遵循自愿原则,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经常出现概念混淆、统计口径被扩大等问题。”胡伏云说,这些困难和问题,还有待于在绿色金融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解决。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2017-10-25
江西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出炉

努力打造全国绿色金改“样板区”

  江西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出炉

  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获悉,近日,省政府已正式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提出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600亿元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6.5%;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突破3000亿元。基本构建起组织体系完善、产品服务丰富、政策支持有力、基础设施完备、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构建适应经济新常态、绿色金融为特色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引领,以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发展绿色金融为主线,着力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努力打造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样板区”,全面提升江西金融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我省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基金业、保险业发展目标和金融安全稳定目标。

  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我省将充分发挥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大传统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突出发展壮大驻赣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组织,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壮大“金融赣军”。同时,推动全省金融业“引进来、走出去”,以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省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动省级平台与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效对接。(记者刘佳惠子)


                                                       (来源:江西日报)


2017-10-11
走上前台的影舞者:地方金融监管的演进及影响

我国目前金融监管体制正在经历分业监管确立后的最大变革:既涉及中央事权调整,也关乎央地关系协调。地方金融监管改革不仅仅是地方政府自身职能定位、管理模式的变动,对整个国家经济金融体制特别是新兴金融业态亦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种种迹象表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正在经历分业监管确立后的最大变革:既涉及中央事权调整,也关乎央地关系协调。从整顿金交所到规范消费贷,再到清理民间数字货币生态,地方金融监管由原本默默无闻、甘居幕后的配角渐次步入舞台中央。须知,改革开放数十年经济建设成就,一方面固然依赖于市场经济对各项生产要素的释放,另一方面也要归功于地方政府的彼此竞争与创新推动,而时下火热的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产业的成长壮大,同样少不了地方政府的呵护哺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地方金融监管改革不仅仅是地方政府自身职能定位、管理模式的变动,对整个国家经济金融体制特别是新兴金融业态亦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事权:不止从0到1

受益于实体经济的迅速成长,我国金融产业从业态维度到总体体量都有长足进步,而监管对象的发展势必带动监管体制的演进。之前,不管是历史上人民银行的“大一统”还是现今“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其初衷都是将金融监管视为中央事权范围,执行中央单一监管模式。不过,在实践推动和影响下,中央开始从上到下越来越多地将一定种类的监管事权交由地方,而地方也从下到上以金融创新为抓手获取新金融、类金融的管理权力。

与一般认为的单一、例外职能定位不同,地方政府围绕服务实体、防控风险、推进改革,以属地金融风险处置为中心,其事权目前已覆盖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金融机构和辖内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即所谓“7+4”类机构),涉及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及功能监管等职责,中央统一规范、强化属地管理的双层监管体制事实上初具雏形。

现状:“野蛮生长”后遗症

不同于分业监管体制设计时的统一规范,地方金融监管事权更多是实践中“一事一议”的芜杂堆砌,当监管仅仅是金融维稳、服务发展的工具时尚可应付,而在金融工作会议后的新形势下已明显不敷使用。

——缺乏顶层设计。一是央地之间事权存在重叠及真空,不仅是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之间,也包括地方上中央垂直机构(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与地方金融办(金融监管局或金融工作局)等具体机构之间;二是即使在地方政府自身层面其监管权力也未实现扎口管理,监管职责分散于金融办、商务局、经信委等多个部门,边界不清、职权交叉,客观上提高了沟通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三是监管对象统一的全国市场与监管主体的地方区域分割相矛盾,地方金融监管又多采取不同标准,助长了寻租套利之风。

——职能逻辑不清。一方面,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承担“无限责任”,很多时候对发展事项大包大揽,越俎代庖,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没有很好理顺,另一方面,其金融管理目标一直摇摆于发展维稳之间,重审批、轻监管,对系统防范风险、培育市场秩序、保障不同主体合法权益等更是兴味索然,这不仅偏离了中央的工作要求,也造成自身工作的短期性与异化。

——监管能力薄弱。缺乏顶层设计,重审批、轻监管的定位势必造成监管资源的匮乏与能力薄弱。一是国家没有明文制度对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进行科学、统一、明确定位,监管机构不具有名正言顺的执法权;二是机构未触达基层,县级机构普遍付之阙如,即使是省、市两级,其监管职责也只由机构内某一科室承担;三是人员匮乏,知识结构与监管对象复杂程度不相匹配,专业、对口的培训也甚少进行;四是缺少技术手段支撑,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难以形成与风险相适应的管理能力。

未来及影响:新时代的来临

在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守土有责”,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补齐监管短板后,地方金融监管体制预计会以问题解决为导向,聚焦监管能力提升,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之外,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也将得到重视。

其一,完善监管立法。围绕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赋予地方适当职责资源,中央层面的法律起草修改预计很快进入酝酿阶段,省级政府规章料想也会及时跟进。另外,为保障法律有效执行,常态化的协调机制的建立也是题中之义,央地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其二,明确职责定位。抓住地方金融工作定位不清这个牛鼻子,从根本上解决监管失序问题。一方面,突出监管姓的定位,集中分散于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事权,另一方面,与地方政府职责定位与治理能力相适应,监管重点突出行为监管、功能监管,审慎监管预计仍由中央主导。

其三,提升监管水平。常规方面固然涉及机构的充实,人员的培训,资源(尤其是执法权)的匹配,而更有想象力的是监管科技的引入及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社会力量的发挥。

最后,加强工作问责。当地方金融工作明确以监管、执法为重心后,成果容易量化,对其的考核问责也更易执行。在强调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治理市场乱象的大背景下,对监管机构甚至责任人的问责将系统强化,由此将倒逼监管力度全面提升。

总结过往经验,当工作方向由中央确定后,其落地执行将很快推进,此次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变革恐也不例外。当外在生态演变后,金融尤其是时代弄潮儿的金融科技必将随之产生深刻变化:从发展模式上看,过去以监管套利为主的时代即将消逝,以真正的科技创新、商业创新、风控创新来提升效率、缓释风险将成为主流;从市场格局上看,新金融、类金融业态可能会进一步分化,部分向主流靠拢,部分将被淘汰清理,持牌经营、有序竞争的管理体制将进一步确立;从企业主体上看,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经历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洗礼,自身科技、经营能力大幅提高,对新商业生态的理解愈加深化,适逢功能监管统一标准的“主场”,其竞争力相对更有提高,另一方面合规门槛提升,未掌握实质竞争力的初创公司和小型企业处境将更加艰难,同时,从政府、社会及舆论风向考察,对金融市场力量集中和信息安全的关注大大提高,巨头们以构筑生态闭环为核心的旧有打法将受到冲击,迫使其可能以更多柔性手段拉拢、扶持中型专业公司的成长,而后者在提升自身实力、找准生态定位情形下,搭乘市场需求(金融科技/监管科技大面积应用预期)、门槛提升和巨头扶持的东风迎来又一个战略发展期。


(来源:央行观察)

2017-09-28
《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发布 支持江西省联交运金融有限服务公司拓展业务 推动全省金融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登记结算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平台

为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和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7年9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围绕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金融工作主题,对江西金融下一个五年计划进行了部署安排,为江西金融下一个五年发展提供指导方向、提出了具体目标,对江西金融发展具有现实性指导意义。

《通知》中重点强调了“强化监管,防范风险”、“金融安全稳定目标”等内容,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中央驻赣金融监管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注重防范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积极稳妥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通知》中提到“支持江西联交运金融服务公司立足省内,积极拓展业务。”、“统筹优化省内各类要素交易场所的区域和行业布局,重点推进稀有金属、陶瓷、文化艺术品、农产品、金融资产、大数据等交易市场筹建。研究设立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和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推动全省金融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登记结算平台建设。推动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抚州海峡交易所、鹰潭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要素交易场所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逐步发展成为规范、高效的区域性要素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强化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各类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围。”,是对公司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的高度认可,同时也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江西省联交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监管及指导下的江西省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登记结算系统、江西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的建设及专业性运营机构,在辅助政府加强金融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也获得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下一步,公司将以《通知》中对公司的明确要求和相关精神为指导,积极参与“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综合平台”的建设工作,努力打造出地方金融监管“江西样板”工程,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7〕7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

 

为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和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意见,依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江西金融业发展的提档加速期,也是江西绿色金融的起步期。五年来,全省金融机构数量实现翻番,金融市场体系加快完善,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推进,金融政策环境持续优化,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服务和保障作用。

——金融总量持续快速扩张。“十二五”期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9%,增速位居各行业前列,2015年达897.65亿元,是2010年的3.72倍;2015年末金融业增加值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4%和13.7%,比2010年分别提升2.8和6.0个百分点。金融业总资产达3.35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3.22万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5043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10.31%,各项贷款余额为18561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36.65%,其中新增贷款从2010年的1425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2863亿元;绿色信贷余额603.95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3.25%。企业直接融资从2010年的201.6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522.46亿元,增长6.55倍。证券交易额达2.9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61%;期货代理交易额达5.2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189%。截至2015年末,共有18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备案,备案基金产品96支,管理基金169.4亿元(认缴额)。设立省级层面产业引导基金8支,设区市产业引导基金7支。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达508.43亿元,赔付支出178.06亿元,保险密度1119.30元,保险深度达3%。

——现代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协同发展,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蓬勃兴起,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不断集聚,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稳步发展。全省共有驻赣银行22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省级分公司(办事处)4家,城商行法人机构4家,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法人机构各2家;地方法人证券公司2家,省级证券分公司12家,证券营业部271家,地方法人期货公司1家;地方法人保险公司1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42家;地方法人资产管理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22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35家,均实现县域全覆盖;村镇银行44家,县域覆盖率达到76%;农村商业银行31家,占全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比重接近36%。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开业运营,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抚州海峡钢铁交易所、鹰潭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交易场所先后设立。全省共有经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13家,其中: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3家,外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10家;商业保理公司2家;典当企业200家,县域覆盖率85%。

——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更加有力。“十二五”末,金融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7.1%,比“十一五”末提高5.4个百分点。2015年,全省银行、证券、保险(仅指产险)机构分别实现净利润343.3亿元、37.73亿元和9.41亿元。金融业实现税收188.89亿元,占全省税收总额的7.96%。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3019.71亿元,比2010年增加366.91亿元。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54家(境内35家,境外19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62家,“险资入赣”累计到位资金174.3亿元。

——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首个省属地方金融机构投资主体—江西金融控股集团完成重组,首家省属全国性法人保险公司—恒邦财险正式开业,首家省级法人银行—江西银行和首家省内金融租赁公司—江西金融租赁公司于2015年底同时开业。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江西金融发展公司、江西联合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相继挂牌开业。首创“财园信贷通”和“惠农信贷通”等金融新产品,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三项创新产品累计投放分别达372.4亿元、125.3亿元和599.68亿元。推动全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安义等10个县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余江等3个县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江西首单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创新研发农业特色保险产品—南丰蜜桔低温冻害气象指数保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进程提速,未改制机构已全部具备改制条件。整合原省直厅局所属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成立省融资担保公司,做大资本规模,增强担保实力。

——金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十二五”期间,省政府分别就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政策举措,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2014年,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升格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市(县、区)相继成立专门的金融工作部门,服务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完善。推动深化省部之间金融战略合作,引进高素质干部来赣挂职分管金融副市长或副县(市、区)长,并逐步实现常态化和县域全覆盖。南昌大力打造全省金融商务区和私募基金产业园、互联网金融产业园。赣州精心构建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昌九、昌抚金融同城化建设深入推进,金融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力打造优良的金融信息环境与社会信用环境,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建成,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持续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萍乡市被人民银行总行认定为全国首批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新干县和遂川县被人民银行总行认定为全国首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各级政府和部门定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稳妥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同时,江西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金融总量整体偏小。201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25042.97亿元)与GDP(16723.8亿元)比例为1.5∶1,各项贷款余额(18561.09亿元)与GDP比例为1.1∶1,金融相关比率(FIR)为2.58,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4%,与发达省市差距较大。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3019.71亿元)仅占全国1.96%,35家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4129亿元)占GDP比重(证券化率)不到25%,远低于78.26%的全国水平。二是金融机构集聚效应不明显。金融资产总量不大,传统存贷业务仍然占主导地位,创新金融工具偏少,同质化经营严重,缺乏特色和规模效应,地方金融机构小、弱、散问题比较突出,“金融赣军”尚待加快培育,骨干金融企业规模实力偏弱,对地方金融业发展带动能力不强。金融创新内生动力偏弱,对绿色金融的配套激励措施不完善、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金融业发展仍以外延扩张为主,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增长能力不强。三是新金融业态不丰富。金融机构数量较少、种类单一,地方保险业、融资租赁等尚处于起步阶段,担保公司规模小,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数量不多、实力偏弱,技术、文化创意等新型要素交易市场和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匮乏,科技金融体系、绿色金融体系、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和特惠型扶贫金融体系还存在短板,碳行业产业链包括交易所、碳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审定机构、清洁能源运营商等尚未形成。四是金融市场活跃度不高。期货、资产交易、产权交易等市场发展不充分,与金融服务配套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服务能力薄弱,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发挥,整体上未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配套、协调发展的全方位金融服务体系。五是金融人才不足。地方党政机关和重点骨干企业中,金融专业和有金融机构从业背景的干部和企业家较少,对金融工作认识不够、办法不多。高端金融人才缺乏,绿色金融从业人员偏少,真正懂金融、善于资本运作的领军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稀缺。

第二节 发展环境

  从国际环境看,全球经济总体缓慢复苏,主要经济体增长态势和货币政策进一步分化,国际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世界经济复苏过程中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继续,下行风险依然存在。

  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经济形势复杂。经济增速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增长结构从中低端转向中高端,增长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增长点。国家不断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金融业发展更加注重质量优先、结构优化,金融业发展速度可能放缓。金融改革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已经实现,汇率改革不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民营银行常态化设立、保险“偿二代”等改革措施相继实施。互联网金融带来新的业务模式和行业竞争格局,以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为代表的新金融模式和以区块链为代表的金融科技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给监管带来新挑战。

  从我省情况看,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阶段,面临着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双重任务,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领域较易出现风险上升的阶段性特征。“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对接融入国家战略,以昌九一体化为龙头,以打造赣江新区为抓手,主动对接参与“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建立以农业产业化、一二三产融合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体系,构建两化融合、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环境友好、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工业体系,推动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量质齐升,为江西金融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是江西金融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江西金融业预期将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秉持“保障需要、适当超前、引领推动”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金融工作主题,以构建适应经济新常态、绿色金融为特色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引领,以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发展绿色金融为主线,着力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着力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着力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着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努力打造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样板区”,全面提升江西金融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四大发展原则:

——回归本源,服务实体。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推动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优化结构,完善体系。推进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和政策措施支撑等各项改革创新,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体系,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风险可控。

——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中央驻赣金融监管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注重防范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积极稳妥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市场导向,政府推动。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对金融改革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实现“有效的市场”与“有为的政府”有效结合。

第二节 总体目标

到2020年末,基本构建起组织体系完善、产品服务丰富、政策支持有力、基础设施完备、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生态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金融业总量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左右,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600亿元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6.5%。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突破3000亿元。

——银行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突破4万亿元,贷款余额突破3万亿元。贷款余额与GDP增长相适应,信贷投放与GDP比例达到1.15∶1,绿色信贷达到3000亿元。城商行、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驻赣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支)行。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采纳赤道原则,成为绿色银行。力争设立2家民营银行,其中1家绿色民营银行。绿色信贷的总量和占比不断提高,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涉农贷款占比继续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继续保持“三个不低于”目标要求。

——证券期货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超过70家,其中绿色产业上市公司不少于2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200家,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超过5000家。证券化率达到30%,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力争达到300亿元,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省内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环保信息自愿性披露率达到100%。要素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设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碳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交易量达到5000万吨。积极研究推动莲子等特色农产品成为期货交易品种,开展“期货+保险”试点工作。

——基金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累计新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0家,累计新增股权投资基金500支,股权投资基金实际管理资本累计新增2000亿元,争取设立1-2家本地法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把共青城基金小镇打造成为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的基金名镇,把江西基金产业园打造成有绿色金融特色的基金园区。

——保险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保费收入突破800亿元。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设立1家以上地方法人保险公司。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领域试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保险资金利用达到300亿元以上。

——金融安全稳定目标。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实行地方金融统一归口管理,建立省级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基本确立。金融稳定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基本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基本健全。各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高发态势明显遏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第三章 战略举措与主要任务

第一节 构建绿色金融机构体系

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大传统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突出发展壮大驻赣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组织,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壮大“金融赣军”。

一、着力引进金融机构,推动设立绿色分支机构

重点引进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股份制银行全覆盖。引进星展银行、彰化银行等外资银行来赣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我省民营资本打造中外合资银行。争取引进国际知名绿色银行,为我省打造绿色金融特色集智助力。支持在赣银行机构在项目融资中借鉴或采纳赤道原则,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支)行等专营机构,开辟绿色信贷授信、审批专项通道。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在赣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支持证券公司在赣设立投行、资管等专营业务分部,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二、壮大省内法人机构,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

(一)银行业。

1.做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江西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实现首发上市,逐步成为拥有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等多块金融牌照的省级银行集团。指导江西银行积极争取投贷联动试点资格。推动江西银行采纳赤道原则成为绿色银行。支持九江银行、赣州银行、上饶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综合实力和区域辐射能力。加快推动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试点,推动其改制为江西农商银行。通过省市财政或国有平台注资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大南昌农商银行,尽早具备申请金融租赁资格条件。

2.积极组建新型地方法人银行。争取江西成为全国第一批供销社系统设立合作银行的试点省份,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推动省内优秀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在正邦集团、博能集团成功发起设立首家民营银行—裕民银行基础上,鼓励省内医药行业优秀民营企业发起设立1家以绿色金融为特色的民营银行。支持其他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发起组建绿色银行,通过投贷联动、股债结合等方式支持绿色项目。

(二)非银金融机构。

推动省内信托公司发展资产证券化、家族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公益信托等业务,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设立江西高速公路投资集团财务公司,支持正邦集团等省内大型企业集团筹建财务公司,推动设立九银消费金融公司。支持江西金融租赁公司拓展业务,扩大经营范围;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化经营,扩大市场份额。支持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增资扩股,并逐步在各设区市设立分支机构或专业子公司。支持江西联交运金融服务公司、江西金融发展公司、江西联合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立足省内,积极拓展业务。积极组建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三)证券期货业。

支持地方法人证券期货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增设分支机构,开展创新业务,提升综合实力。推动中航证券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提升全国行业综合排名。积极争取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新设1家地方法人证券公司。鼓励绿色产业公司上市融资,鼓励省内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环保信息。支持瑞奇期货进一步做大资产总量,力争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四)基金业。

推动全省基金产业园发展,促进基金业集聚发展。推动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和绿色证券基金,推动设立省投资基金业协会,支持抚州市建设科技金融小镇,支持共青城和南康建设特色金融小镇,常态化召开私募基金大会和论坛。筛选省内优秀民营龙头企业筹建“赣民投”。

(五)保险业。

争取保监会支持启动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组建保险机构间交易市场。设立1家以绿色保险为特色的农险公司。支持恒邦财险继续增强资本实力,加快省内布局和外省分支机构建设,延伸省内县域机构;在外省设立1—2家省级分公司,鼓励其积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争取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新设瑞京人寿保险公司,在南昌设立友泰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清洁交通、新能源等相关绿色产业,探索开展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巨灾保险,研发环保技术装备保险、针对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农牧业灾害保险等,扩大保险资金在赣运用范围。

(六)地方金融组织。

积极争取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新设资产管理公司,稳步推进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探索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到乡镇设立支农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到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通过“互联网+”、细分市场、运用大数据征信等措施,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健全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与退出机制。促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金融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建立由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组建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逐步扩大涉农业务担保范围。支持赣州开展融资担保体系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增加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能力。推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逐步提高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能力;探索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协调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在抵质押、财税、征信、诉讼等方面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政策,提高其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

(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推动省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省出版集团公司、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公司、省旅游集团公司等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对接资本市场、整合盘活各类国有资产、推动企业市场化重组及投融资和担保等功能。加快组建省级工业投资集团、省现代农业投资集团、省文化投资集团等。每个设区市至少做实做强1个投融资平台公司。合理定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功能及投融资领域,控制平台的资产负债率,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绿色产业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八)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健全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保险代理、IT信息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来赣开展业务,注重培育省内中介服务品牌,为金融市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快发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建设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引进各类数据管理、灾备维护、资金清算、金融资讯等相关金融后台等中介机构,为金融提供全方位保障服务。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违法违规中介活动,实施中介机构不诚信行为信息披露和通报制度,提高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

第二节 建设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一、积极优化绿色信贷市场。提高信贷资金利用效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产流转、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信贷资源。引导商业银行探索运用多种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支持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质量压力测试,将环境和社会风险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鼓励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加强与省内各金融机构合作,不断创新升级不良资产处置手段,盘活存量资产,化解金融风险。

二、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储备机制,推动我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立足省内产业实际,重点挖掘一批现代农业、电子光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制造业中的优秀企业作为优质拟上市和挂牌企业。加快江西银行、九江银行等省内法人金融机构上市步伐。用好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扶贫政策,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成立“江西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协会”,加强省内新三板挂牌企业自律管理,引导挂牌企业持续规范运作和转板。发挥上市企业再融资功能,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着力盘活国有资产经营平台,加大混改力度,充分发挥国资调动、引导资源配置的功能,力争到2020年末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30%以上。

三、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建立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募集资金,实现主要债券品种发行全覆盖。加快推进企业债券创新,鼓励发行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新兴产业、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与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或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提升直接融资能力,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高中小企业绿色资金可获得性。支持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发行高速公路绿色债券。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

四、着力发展期货市场。进一步深化与上海、大连、郑州等期货交易所的合作,加强期货市场知识宣传普及,提升省内大型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资产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鹰潭铜期货交割仓库配置市场资源的功能,加快铜期货与现货市场联动,推动铜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增设铝、生猪、鸡蛋等期货交割库,探索研究设立具有江西特色的期货品种,不断提升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能力。

五、做大做优绿色保险市场。大力发展财产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等传统险种。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支持科技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创新产品先行先试。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清洁交通、新能源等相关绿色产业。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发展社区综合险、治安保险、自然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等。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覆盖面,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加快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旅游生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出口,走出去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稳妥发展保证保险。积极开发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风险保障。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探索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六、大力推动“险资入赣”。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对接,建立保险资金投资江西的信息共享和会商沟通机制。多渠道遴选现金流和收益充足、符合保险资金投资条件的重点项目,充实项目库,及时进行项目库更新。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夹层等形式投资绿色环保项目,引导险资入赣重点支持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健康养老服务业、生态农业、现代旅游业,参与国有大型企业、金融企业重组改制。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试点。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引进保险资金设立小微企业发展成长基金,力争到2020年末利用保险资金达到300亿元以上。

七、积极发展私募股权市场。设立江西省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发起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民间绿色投资基金和各类绿色产业子基金,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权转股权工作。引导各设区市设立1家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和开发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参与绿色投资。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绿色项目。建设一批绿色金融产业园和绿色金融小镇,带动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省基金产业园、共青城私募基金小镇等特色园区加快发展,通过引进培育各类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及各类私募投资机构,发展一批符合江西实际、具有显著特色、助推产业发展的基金产业聚集区。支持江西投资基金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管理职责,引导私募基金规范发展。

八、打造绿色金融要素交易平台。统筹优化省内各类要素交易场所的区域和行业布局,重点推进稀有金属、陶瓷、文化艺术品、农产品、金融资产、大数据等交易市场筹建。研究设立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和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推动全省金融交易场所统一监管和集中登记结算平台建设。推动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抚州海峡交易所、鹰潭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要素交易场所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逐步发展成为规范、高效的区域性要素交易市场。

第三节 构建绿色金融创新体系

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一)积极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大力推广“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油茶贷”“扶贫贷”“挂牌贷”“电商贷”“挂贷通”“军民融合信贷通”等信贷创新产品。积极研发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推进科技、健康养老、生态环保、生态旅游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加快申报环鄱阳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研究出台我省投贷联动融资试点实施方案。利用南昌获批成为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契机,推荐江西银行为投贷联动试点银行。

(二)充分利用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的中长期融资优势及引领作用,通过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重大项目提供长期稳定、利率优惠的资金支持。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投、贷、债、租、证”联动的综合经营优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城市路网、供排水管线、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以及赣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业发展银行扩大重点建设专项基金,加大对新型城镇化、水利建设、农村路网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支农转贷业务。鼓励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进出口信贷和保险服务,发挥政策性资源优势,创新服务模式,支持绿色产业、企业参与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破解融资和风险难题,促进开放型经济升级发展。

(三)丰富直接融资手段。支持证券公司巩固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发展资产管理、股权直投等投融资业务,为省内公司和金融机构发行和承销绿色债券。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鼓励企业运用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设立江西省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市场化运作子基金,加大从事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企业的上市培育支持力度。鼓励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操作的绿色项目。建设和打造一批绿色金融产业园和绿色金融小镇,聚集绿色金融机构,增强金融集聚效应。

(四)积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鼓励驻赣保险机构发挥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费率杠杆作用,促进污染企业防范环境风险。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清洁交通、新能源等相关绿色产业。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我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快推动设立本地法人寿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和以绿色保险为特色的农险公司。

二、构建科技、创业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信贷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设立科技型特色分()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探索开展科技信贷差异化监管试点,在科技信贷审批、激励约束、拨备、核销等方面实施差异化考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利用贷款利率风险定价和浮动计息规则,动态分享相关收益。

加快建立创业投资体系。通过加快私募股权机构聚集、扩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等方式,加快完善创业投资体系。研究出台支持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壮大天使投资者队伍,鼓励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聚集区和平台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并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考核目标及相应的薪酬水平,建立健全创投管理机制。做大共青农商银行,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服务赣江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三、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从业务和机构两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特殊群体等薄弱领域。积极申报争取全国普惠金融试点省份。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的创新。落实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完善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信用保险覆盖面。

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民间融资机构等民间金融业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草根的“支农支小”力量。制定出台《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引(试行)》,积极稳妥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发展的意见》,建立民间融资机构备案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分析和日常监管,建立民间融资机构资金价格动态监测平台,健全民间融资机构的征信、信息公示及自律机制,不断提升民间金融规范水平和支持实体经济能力。

构建我省“多层次、广覆盖、强保障”的融资担保体系,整合资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壮大省信用担保公司和省融资担保公司实力,对下参股,做大做强,力争信用评级达到AA+。全面推动设区市组建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县级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出资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组建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

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涉农贷款稳步增长。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的要求,确保全省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主要涉农银行涉农贷款增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争取纳入国家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范围,规范开展信用合作业务,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信用合作贷款和信用合作担保业务。

按照《江西省金融扶贫工作规划》要求,推进各类金融资源在农村地区的普惠配置,突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性政策安排。推进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贫困农户参与度高、带动贫困户脱贫效果好的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扶贫政策,鼓励贫困地区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吸引特定符合首发上市条件的优质企业落户本地,实现我省国家级贫困县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全覆盖。推进会昌、信丰、瑞金等7个县(市)“金信保”扶贫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并逐步推广。

培育引导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和“新三板”等上市挂牌,积极推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建立农业板块,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进行挂牌融资。支持上市农业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定向增发等方式再融资。

推动我省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逐步加大农业保险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加大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等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在我省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研究建立我省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准备金制度,探索构建商业保险、再保险与财政支持相结合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大力实施县域金融工程,在南康区、弋阳县、万年县、崇仁县、新干县、安福县、德兴市等地开展县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推动相关县(市、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五、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促进互联网银行、互联网基金、互联网证券、互联网保险等规范发展。鼓励本地法人金融机构设立独立持牌的直销银行、互联网保险公司、互联网证券等机构。打造“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借助众筹助力众创,鼓励众筹平台为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稳步推动有实力的金融企业发起设立包括互联网银行、证券、保险、保理、第三方支付、P2P网贷、股权众筹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遴选优质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可信时间戳认定等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场景。建立互联网金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行业统计和数据报送制度。

第四节 优化金融产业区域布局

按照“一区域一特色”的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思路,着力打造一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三大金融核心区、若干金融特色街区、一批县域金融创新园区四个层面的金融产业构架,形成多层次金融产业空间支撑体系。

一、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充分发挥赣江新区区位、产业、资源、生态优势,按照“立足新区、引领全省、辐射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定位,打造以赣江新区为主体的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从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稳妥有序探索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绿色保险、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构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等八个方面,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生态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的绿色金融文化和价值体系,为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二、重点建设南昌、赣州、九江金融核心聚集区

——南昌: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按照“政府引导、科学设计、集约发展、分步推进”的原则,着力将南昌打造成为全省金融发展核心增长极,重点建设全省金融商务区金融核心区,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基金产业园建设。力争2017年全省金融商务区实现“倍增”计划,机构(企业)数量突破1000家;力争2020年红谷滩金融机构数量突破3000家,建成全省金融机构种类最多、业态最完善、人才最高端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致力于构建“机构高度集中、业态高度完整、市场高度发达、创新高度活跃、辐射高度强劲、生态高度优良”的中部区域性金融中心。

——赣州: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金融中心和江西省次金融中心。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优先设立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依托赣州矿产资源、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等比较优势,着力打造集产融结合、特色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金融中心、全省次金融中心。支持赣州发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兴金融业态。借助中国证监会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政策支持,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上市挂牌企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投资基金苏区县全覆盖。支持将江西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打造成跨区域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探索在赣州设立绿色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加快推动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好已设立的苏区振兴产业发展基金作用。

——九江:赣湘鄂皖四省边际区域金融中心。积极推进昌九金融一体化建设,打造以九江为中心,立足赣北,辐射赣湘鄂皖四省边际的区域金融中心。推动九江八里湖金融服务区、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园区建设,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特色金融服务。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争“十三五”实现2-3家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50家以上。利用赣江新区金融平台,推进南昌、九江加强金融协作,大力发展金融要素市场,推动设立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所等,提高金融辐射力。支持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共建大型投融资平台。

三、努力打造设区市金融特色街区

鼓励其他设区市大力吸引和推动辖区内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管理机构等集聚发展。大力支持抚州创建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区,试点开展“无现金城市”建设,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支持吉安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创新先行区,支持上饶打造资本市场服务试验区,抚州、鹰潭打造大宗商品交易聚集区。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金融特色一条街或若干家“金融超市”。

四、积极创建县域金融创新园区

实施县域金融“六个一”工程,尽快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都有1家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上市或挂牌企业、财政出资融资担保机构和优质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共青城、南康创建私募基金创新园区,继续推动南康、万年、弋阳、崇仁、安福、吉水等地积极开展县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新干县和遂川县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第五节 推动开展金融对外开放合作

推动全省金融业“引进来、走出去”,充分利用G20、“一带一路”等重要全球性战略平台和机制的作用,加强与丝路基金、亚投行、中非发展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等合作,鼓励企业利用外资银行银团贷款、直接贷款等境外资金“走出去”发展。支持省内金融机构与欧美、港澳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绿色金融项目投资,引导国际资金投资于我国的绿色债券、绿色股票和其他绿色金融资产。鼓励有条件的省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设立专营机构,创新国际业务,参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推进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

第六节 全面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业部门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大非信贷信息采集工作力度,实现工商、税务、法院、环保、社保、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公用事业、卫生计生等部门有关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建档和共享。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省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动省级平台与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效对接。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大幅提高建档率。在全省工业园区推广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加快全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县域全覆盖。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企业环境信息的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的绿色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全方位、多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畅通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和纠纷解决机制,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市场监管与管理协调,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

坚持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债务风险早期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评级机构对接,预判债务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建立金融风险识别和监测评估机制,提高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逐步构建完整高效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体系。

优化绿色金融司法环境和行政服务环境,加快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南昌市设立金融审判庭,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维护合法金融债权。加快建设可视化、大数据、云计算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非法集资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活动,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试点,切实防范各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借鉴河南、上海、贵州等地金融工委运行经验,结合江西实际,探索成立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负责加强对地方金融类省属国有或国有控股及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织领导,发挥党组织统领、指导、管理、协调等作用。建立健全省级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整合相关领导小组职责,成立江西省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省级层面金融工作重大事项。各地要加强对金融工作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提升专业能力,确保规划实施。

第二节 完善绿色金融产业的投入激励机制

增强财政金融联动,构建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鼓励驻赣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总行争取绿色金融试点及信贷规模、表外融资、资产处置等资源倾斜,盘活信贷存量,优化信贷结构,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加强绿色信贷实施情况监测评价。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构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补偿机制。完善金融产业发展尤其是绿色金融领域的财政等相关政策。优化各级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资金的结构和用途,充分运用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等制度,大力扶持融资性担保业发展,加快推进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适当提高绿色信贷不良率的容忍度。建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经办银行新增绿色项目贷款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增信给予风险补偿。

第三节 强化金融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

制订实施金融人才专项工作计划、百名金融高端人才计划,不断完善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引进高端金融人才。继续做好国家“一行三会”、中央金融机构与我省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工作,推进省级金融机构与设区市开展金融人才双向挂职交流。积极实施“百名金融高端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向企业和产业倾斜。组织金融领军人才与省内各县(市、区)政府“结对联智”。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会同省委党校、江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常态化开设领导干部金融知识培训课程,加强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合作,依托国内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打造产学研一体化高端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江西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金融人才服务作用。推动与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港交所及相关专业机构合作,逐步建立领导干部、金融办系统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定期培训机制。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的金融企业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完善国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人才、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特点的薪酬制度。

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按照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完善我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实行地方金融统一归口管理。建立省级区域金融稳定协调合作机制,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合作,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推动《江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等地方金融法规出台,提高地方金融发展监管的法治水平。优化整合地方金融管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违规认定、风险处置权责一致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强化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各类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围。科学设定金融业统计指标,进一步推动我省金融业信息共享和综合统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分析体系,加强对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准确反映金融业发展全貌以及对全省经济的贡献度。

第五节 建立健全规划的监测、评估和调整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考核机制,对预期性目标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切实推进规划落实。充分利用行业专家、高校学者、研究机构、咨询公司等外部专业力量,组建专家委员会,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跟踪全国和其他省份的规划与实施情况,及时借鉴和吸收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改进和调整战略举措和实施路径。构建反馈机制,畅通专家、媒体、公众参与的监督渠道,及时收集和响应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修正和调整。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9-28
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召开 鹿心社点明工作方向

9月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省委书记鹿心社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着力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省长刘奇讲话,省领导姚增科、孙新阳、赵爱明、毛伟明、尹建业、殷美根、陈兴超、刘捷、赵力平、周萌、陈俊卿出席会议。

鹿心社指出,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准确把握金融发展形势,充分肯定金融改革发展成效,深刻把握金融领域点多面广风险,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不断推进全省金融改革发展。

鹿心社强调,要坚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优化结构、完善体系,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原则,深入推进金融重点工作。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要聚焦薄弱环节,深化金融帮扶工作,加强金融服务价格管理,加强信贷支持力度,切实补齐融资难融资贵短板。要拓宽服务领域,强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金融支持,加强和改善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要深化金融惠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增强服务实效,树立与实体经济俱荣俱损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完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以防范区域性风险为底线,着力推动金融安全稳健运行。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改革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增强金融监管权威,强化金融监管问责追责,切实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防范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信用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处置乱办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强化风险源头治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法治金融建设,加强金融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确保金融稳健合规经营。

——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金融发展竞争力。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地方骨干金融企业,规范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业态,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推动各类金融组织协调发展。要积极扩大金融开放,深化金融合作、股权合作,积极推动“险资入赣”,提高金融开放发展水平。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创新绿色经济担保机制,引金融活水助推绿色产业发展。要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财政投入科技方式,为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

鹿心社强调,党的领导是金融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组织保障。要加强党对全省金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要建立高效有序的金融工作联动机制,形成金融监管合力。要深化金融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净化金融系统政治生态。要推进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扩大双向挂职交流范围,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现代金融知识学习,为金融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刘奇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抓手,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为保障,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刘奇强调,要做大做强金融产业,着力扩大银行信贷总量和直接融资规模,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要推动金融回归本源,加大对重点产业和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率、满意度。要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金融发展的动力活力。要强化金融监管协调,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强风险处置能力建设,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强化金融人才培养,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江西金融)

2017-09-27
独家:地方金融部门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 赋予执法职能

互金咖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权威人士处独家获悉,在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重新定位之后,各级地方政府迅速调整了监管方向,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到了首要的位置上。

该人士表示,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各级监管部门要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其中,对金融监管机构而言,加快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夯实金融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各级政府而言,健全法律机制,增加恶意违法违规的成本;对金融企业而言,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升董事会、监事会履职能力和决策监督水平,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对实体企业而言,苦练内功,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要主动与金融市场对接,充分发挥金融优势,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同时,要求地方练就‘火眼金睛’,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对此,该人士强调。“总之,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在坚持中央统一规则的前提下,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

据互金咖了解,在具体措施方面,各级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将加挂金融监管局的牌子,并将原金融工作局的职能分为服务、监管、执法三大块,重点强化监管、执法两块工作。地方将赋予金融监管局相应的执法功能,并配备执法人员。

不仅如此,各级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下属各区也将设立独立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明确“7+4”类机构三大监管职责

另据前述权威人士介绍,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服务实体、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扎实做好各项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最新监管精神已经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类金融机构和辖区内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7+4”类机构)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等三大监管职能将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负责。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上述监管调整是基于最新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重新定位后,地方作出的部署。

该专家称,这次重新定位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或者说是最重要的一个信息,就是重新定位。

“既然是重新定位,那就说明我们现在的金融有很大的问题,有很大的缺陷,极大的风险,否则为什么需要重新定位呢?”该专家如是说。“大家知道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是一码事,五年才开一次。从1997年当面发声,亚洲金融危机第一次开,五年才开一次,为这个会议准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

该专家进一步表示,这次的金融工作会议完全是一个崭新的定位,敲了一个警钟,而且这个警钟敲得非常响。主要是两个重点,即防风险和严监管。

前述权威人士也称,当前,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的金融科技日益兴盛。在此背景下,合规与创新两种力量的交织作用对金融服务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需求和挑战:

一方面,对于那些试图运用金融科技满足新增市场需求、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的机构而言,要探索如何减轻其面临的不断加重的合规负担,避免其因对相关政策理解存有偏差而“误入歧途”;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假借创新之名试图规避监管或进行监管套利的机构,要尽快提高甄别和处置此类风险的监管能力,有效遏制各类风险借助网络和移动终端快速传播,维护金融稳定乃至社会稳定。

“总之,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该人士表示。“同时,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其中,包括完善民间金融制度体系,强化P2P非现场监管、风险监测系统等;堵塞金融监管漏洞,防止金融监管真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跨区域、跨行业、跨市场交叉传递,完善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评估机制等。

监管思路生变拟建行业“黑名单”

据前述权威人士透露,目前,地方金融监管思路已发生改变,从原来的管产品调整到管高管。下一步,将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对专业水平欠缺、职业道德缺失的高管将实施行业禁入。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述“7+4”类机构中,小贷公司也已明确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实施三大监管职责。

此前,广州市越秀区民间金融街作为全国互联网+小贷先行试验区,可批准开展全国范围业务的互联网小贷公司,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金融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由此,广州也成为了全国互联网小贷重镇。

据第一消费金融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920日,市场上有网络小贷牌照232张,其中完成工商注册的有201张,另有31张处于以下两种状态:获得地方金融办批复但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在地方金融办官网尚处于公示期。

 其中,仅广东地区就有50张牌照,绝大多数以广州为主,占比近25%。也就是说,在四张互联网小贷牌照中,约有一张是在广州下发的。

 以广州为例,截至目前,小贷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在于,未在注册地实际经营,个别小贷公司“空心化”问题突出。比如个别小贷公司不在注册地办公,或者只留一、两个行政人员看守场地,主要经营团队不在注册地甚至不在广州。

由此,这将导致监管机构无法实时了解小贷公司的经营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大大提高了沟通成本,不利于小贷公司规范经营和开展业务创新。根据监管要求,小贷公司须在注册地实际经营,主要经营团队不能在外地。

此外,个别互联网小贷公司未按照设立申请时提出的商业模式和进度安排搭建起有效的大数据网络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未形成有效的大数据风控能力。同时,至今仍未与广州民间金融街非现场监管系统完成数据对接。

另据了解,目前部分小贷公司外部融资业务存在不规范之处:一方面通过所谓的“卖断”信贷资产的手段放大融资杠杆;另一方面,作为融资或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报批或报备手续。有的公司注册资本1个亿,卖断资产半年就卖了几个亿,且从未向区金融局报批、报备。

 据互金咖了解,下一步,广州市越秀区民间金融街将对互联网小贷公司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对不能按期建成符合要求的大数据网络贷款业务管理系统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将实施停业整顿或转为线下小贷公司。

此外,对小贷公司实施分类管理。对评级较高的小贷公司将给予放宽经营范围,减少检查频率等正向激励;对评级较差的小贷公司将限制经营规范和增加检查次数等监管措施。

当天,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徐北告诉互金咖,9月22日上午,广州市小贷行业协会就组织了相关高管进行专题培训。“在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高管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人,并在加强对持牌机构监管力度的背景下,地方金融部门正不断加大对小贷公司高管的培训力度。” 徐北如是说。



(来源:微信公众号互金咖)



2017-09-25
《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题分析报告》

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小到用第三方支付软件购买摊上的水果,大到金融网络中亿万规模的资金流动,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在彰显其重要地位。

本次分析内容主要针对《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互联网金融各类型的划分,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股权众筹等。从互联网金融综合概述、细分市场、案例解读、未来趋势四个方面阐述了2016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来源:互金派)

2017-09-25
把赣江新区打造成中部地区绿色金融中心——专访江西省金融办主任胡伏云

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大会暨高峰论坛在南昌召开,期间,江西省金融办主任胡伏云接受中国金融信息网专访,回答网友关心的绿色金融改革相关问题。

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绿色化发展

主持人:在全球竞相发展绿色经济的大背景下,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已经成为共识,部分网友对绿色金融还了解不深,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绿色金融这一概念。

胡伏云:从规范的角度来介绍的话,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做出了明确定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通俗一点说的话,绿色金融就是引导各类资金资本进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促进经济绿色化发展,产生更大环境效益。具体模式则包括以贷款、上市、债券、保险、基金、碳交易等多种方式来支持绿色行业和企业。

以百姓相对熟悉的银行贷款为例,过去银行发放贷款,考虑得多的是抵质押物是否充足等指标,至于客户到底是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还是节能、环保企业,关注度不会太高。而我们现在倡导的绿色信贷,银行就会重点关注其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从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绿色金改带来四大方面深远影响

主持人: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江西落地,是中央对江西绿色经济发展实践的充分肯定。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对江西绿色发展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胡伏云: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对于推进赣江新区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都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一是有利于更好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在赣江新区建立区域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保障作用,符合国家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二是有利于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探索出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江西经验做法,对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绿色金融助推经济绿色转型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是可形成良好的辐射带动效应。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打造区域性绿色金融中心,能有效辐射和带动长江经济带及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营造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四是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提升金融业开放合作水平,形成服务产业链的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体系,有利于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将赣江新区打造成中部地区绿色金融中心

主持人: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已经明确,请您解读下方案实施过程中有哪些重点和难点?

胡伏云:《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是我们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行动指南,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紧紧围绕总体方案的要求,按照“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金融产业发展的强引擎、绿色金融体系的示范区、金融对外开放的主窗口”四大重点定位,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围绕打造中部地区绿色金融中心目标,着力建设绿色金融研究基地和绿色金融创新基地,打造金融要素集聚区、金融服务功能区、产融结合样板区“三个特色区域”。

绿色金融是发展大趋势,也有非常强劲的生命力,但毕竟起步时间不长,各项基础性工作还都在完善,目前来说还存在以下困难:

一是尚未明确提出统一清晰的界定标准,导致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完全相同,在实践中不知道哪些客户和项目是绿色的,也无法评估项目的绿色程度,难以做到对绿色项目有效介入。

二是绿色项目尤其是大型环保项目具有前期投入大、利润空间小、现金流量不稳定等特点,风险补偿机制的缺位不利于调动环保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三是环保信息尚未实现大数据共享,企业绿色信用评价体系缺失,金融机构获取企业环保信息的渠道较窄,“信息盲区”的存在给金融机构绿色项目的认定带来困难甚至导致其做出错误判断。

四是现有绿色信贷统计体系覆盖范围不够。现有绿色信贷统计仅在全国21家大中型银行中实施,并未推广至地方小型银行。另外,现有绿色信贷统计遵循自愿原则,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经常出现概念混淆、统计口径被扩大等问题。

全面助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主持人: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已经启动,江西省金融办将如何支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共同推进新区金融业发展?

胡伏云:作为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之一,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一是搞好组织协调。我们在《总体方案》基础上,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在建设过程中,还将积极和国家有关部门沟通,请求加大对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支持。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统筹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支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对入驻赣江新区的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区内金融机构与欧美、港澳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金融业务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依法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绿色项目投资。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补偿机制,将赣江新区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可控范围。

三是强化金融人才保障。我们将鼓励区内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和创新,加强金融监管人才和金融业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引进和培养绿色金融人才政策,造就一支具有金融和绿色生态技术知识的复合型金融人才队伍。同时,深化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省金融发展研究院作用,深入开展金融发展研究。在试验区建设中,我们还将邀请国内外绿色金融专家学者来参与试验区建设,提供专业指导。

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执法追责。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用能、环境、安监等方面的检查执法力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环境风险的申诉交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违反相关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应依法严格追责。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09-15
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骆小林:江西绿色金融发展要处理好四大关系

9月13日,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大会暨高峰论坛在南昌召开。在“地方绿色金融发展的实践与探索”分论坛上,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骆小林表示,江西绿色金融发展需要处理好发展与绿色发展的关系、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关系、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先行先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

骆小林表示,近年来,江西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面开展了诸多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江西省绿色信贷的总量逐年增长,全省的绿色信贷余额超过1600亿元,绿色信贷资产质量优良。江西还积极争取到了国际金融公司绿色贷款,此外,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为江西省的节能减排和资源再利用项目提供2亿美元融资支持。

骆小林认为,江西的绿色企业融资渠道不断拓宽。目前江西有4家绿色企业上市,3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抚州乐安县推出了全国首个符合国际标准的项目;赣江新区50亿元的绿色产业引导基金正在筹备设立。除此之外,全面放开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包机构、参保企业和承保模式,并在全省14个农业产业大县试点农业大灾保险,而绿色债券的探索也正在拓展,各类金融平台与经营性、功能性机构正在稳步建设。

未来,江西将高起点建立好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成为江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的“引领区”、金融要素的“先行区”、绿色金融服务的“示范区”、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结合的“样板区”。着力构建绿色金融正向激励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保险基金投资绿色环保项目。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引导保险公司服务于生态农业、新能源等绿色产业。同时,江西将建立多要素的投融资平台,建立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搭建交易中心,引入多形态的服务中心,建立新型金融服务体制。

骆小林表示,江西绿色金融发展还需要处理好几大关系,包括发展与绿色发展的关系、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关系、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先行先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要明确细化信贷准入的环境标准和要求,提高绿色信贷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将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成效、环境管理等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绩效考核。

本次大会由江西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主办,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兴业银行、江西银行、江西财经大学、博能控股集团共同协办,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战略合作媒体。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9-15
江西举办“绿色新赣江·金融新动能”绿色金融发展大会

9月13日,主题为“绿色新赣江·金融新动能”的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大会在南昌召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等数十家金融机构负责人、专家学者等就如何进一步提升赣江新区绿色金融的影响力,形成江西绿色金融发展品牌进行了深入探讨。

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大会以“绿色金融成果系列巡展”拉开序幕,全面展示近年来国内绿色金融发展亮点。会议由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殷美根主持。他表示,国务院批复设立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一方面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江西绿色生态资源优势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凸显对江西探索出一条绿色产业与金融互为促进发展的殷切希望。

江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毛伟明为大会致辞。他指出,赣江新区是全国唯一一个同时毗邻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的国家级新区,具有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重要战略地位。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打造区域性绿色金融中心,不仅能助推江西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意图,还能有效辐射和带动长江经济带及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毛伟明表示,下一步,江西省将根据中央要求,结合省情,突出抓好四大任务:一是将精耕细作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先行先试,创新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功能性、标杆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或平台;二是将全力打造金融产业发展的“强引擎”,以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引领和带动全省金融产业加快发展,集中资源加快培育总资产过万亿级的“金融赣军”,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地方金融综合集聚区;三是将聚焦创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示范区”,优先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产业基金、绿色债券,健全绿色金融市场,形成绿色金融体系,推动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将赣江新区打造成为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先行区;四是将积极构建金融对外开放的“主窗口”,广泛对接绿色金融发展先进的国家和地区,汲取借鉴先进理念和经验,进一步提升江西省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会长马德伦、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卜永祥分别进行主题演讲,就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景和思路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会上,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与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赣江新区管委会与兴业银行、人保财险、华融资产、中航信托、博能控股、大成基金等6家机构同时举行签约仪式。

大会同期举办江西绿色金融发展高峰论坛,主题为“地方绿色金融发展的实践与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绿色金融产融结合”等。

为进一步做好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江西省政府金融办与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赣江新区管委会密切合作,围绕绿色主线,大胆创新。在举办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大会的同时,加紧编制《关于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全力推动江西省高投财务公司、江西农业财产保险公司、江西金融科技研究室、江西裕民银行、蜂网物流保险公司等法人机构落户新区。

赣江新区还将通过建立绿色产业重点项目库,强化绿色项目动态管理;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对绿色项目的签约、实施、落地进行跟踪服务。截至目前,赣江新区已储备与中航信托合作设立绿色引导基金等多个绿色项目。

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对于带动和促进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赣江新区正加快构建组织体系完善、产品服务丰富、基础设施完备、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使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探索形成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本次大会由江西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主办,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兴业银行、江西银行、江西财经大学、博能控股集团共同协办,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战略合作媒体。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2017-09-13
浙江首发金交中心监管文件:明确合格投资者和信披细则

9月初,浙江省金融办下发《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监管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7]64号,简称“浙64号文”),要求金交中心不得开展基础资产为一行三会监管金融产品的业务,强化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对存量业务进一步摸排整改等八项规定。

首先,“浙64号文”强调,金交中心不得开展基础资产为一行三会监管金融产品的业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清整联办[2017]31号)中规定“以上金融产品,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的所有金融产品,含票据、信托产品、信托受益权、私募证券、私募基金份额、资产证券化产品、保险资产等。”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原则,各金交中心的交易产品要穿透至底层基础资产进行认定 。

对此,华东某金交中心人士表示:“31号文上所列的那些由一行三会监管的金融资产不能通过交易所直接交易。”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金交中心也会开展小贷资产、融资租赁资产等收益权转让类业务。不过,9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悉,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牌照或将由银监会指导、地方金融办监管。因此,未来这块业务尚存不确定性。

此外,“浙64号文”规定,暂停经穿透后融资主体、基础资产在省外的业务。如交易场所在风控技术、企业资源等方面具各独特优势的,确有必要开展省外业务的,应经所在地设区市级监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开展部分省外业务。其中,省属交易场所应经省金融办同意。

其次,强化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金交中心应向合格投资者提供产品。合格投资者应当具有较强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依法经批准设立的金 融机构,以及依法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等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各案的私募基金;

(四)依法设立且净资产不低于一定指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自然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 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保险产品 、期 货权益等。

金交中心应当按照以上要求,于2017年9月底前制定或修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金交中心应当根据交易产品及规则的 类型,确定不同风险等级,对适合入市的合格投资者类型作出判断,禁止不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入市交易。金交中心在投资者入市交易前,应当告知各项风险提示内容,并做好投资者书面签字确认、录音录像或其他符合法规要求的配套留痕确认。

上述华东某金交中心人士表示,业内都关注对于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具体执行方法,这里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要求各金交中心制定具体的制度。

第三,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工作。金交中心、产品发行方及其他参与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协议约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要健全业务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全面、真实、清晰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业务的基础资产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资金用途、担保方式及其他增信措施情况,明确向投资者告知交易场所的职责界定,并在发生可能对已发行产品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事件时,披露临时报告。

 此外,“浙64号文”表示,对存量业务进一步摸排整改。

各金交中心按照上述要求对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存量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排摸,包括法律合规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风险等,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的预判和评估,并明确整改 和风险防控措施,风险排摸、整改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上报所在地设区市级监管部门(省属交易场 所直接报省金融办),同时抄送交易场所股东单位。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核查,及时提出监管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实。如存在违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存量违规业务加强风险排查,做好兑付工作,严禁新增违规业务。在整改到位之前,暂停新设交易产品报备工作。

另外,“浙64号文”还重申了几点要求,包括实际持有人累计不得突破或变相突破200人限制,产品发行应坚持私募性质,并要求建立防范利益冲突机制和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今年7月底,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曾印发《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相比之下,“浙64号文”只针对金交中心,而且规定更加细化。

上述华东某金交中心人士认为,预计后续其他地区也会出台金交中心相关监管文件。



(来源:和讯网)



2017-09-13
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构建中国金融科技监管“双支柱”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的蓬勃发展,金融与科技加速融合,金融科技(FinTech)迅猛发展,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但同时,金融科技也加速了风险外溢。当前,其在大数据运用、信息安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还存在风险隐患,给现行监管带来挑战。近日,本报记者就我国金融科技风险、国际金融科技监管经验、监管科技(RegTech)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

 

金融科技强风险特征呼唤强监管

 

记者:您认为目前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风险?近日央行等7部委叫停首次代币发行(ICO)融资,社会上有人对区块链技术产生质疑,对此您怎么看?

 

金融科技本身的金融属性决定了其有很强的风险特征。从目前的风险来看,一是来自金融科技自身的风险。二是金融科技存在造成金融体系金融风险加大的因素。一方面,金融科技使得金融风险更加具有隐蔽性、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增加了金融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使金融业“脱媒风险”加大。此外,金融科技还会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问题。总体来说,金融科技还是具有很强的风险特征,必须要加强监管。

 

孙国峰:金融科技本身的金融属性决定了其有很强的风险特征。从目前的风险来看,一是来自金融科技自身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技术风险更加突出。由于金融科技广泛运用后,一旦技术本身出现问题,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从而引发金融风险。此外,还表现为大数据运用风险。不言而喻,大数据运用是金融科技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大数据的授信、征信等方面都可以提高金融业服务效率,对金融定价发挥非常好的作用,但是大数据在采集、转移、使用过程中有可能产生风险,影响整个金融体系。

 

二是金融科技存在造成金融体系金融风险加大的因素。一方面,金融科技使得金融风险更加具有隐蔽性、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增加了金融系统性风险。比如“e租宝”事件。过去金融风险很多都是局限在某一地域,现在金融科技、互联网技术容易使得风险可能影响的个体范围非常广、传染速度更快;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使金融业“脱媒风险”加大。对于银行资金的流动有着完善的金融监管框架,但现在有很多资金流动通过金融科技公司,这其中一些资金的流动受监管的程度相对比较弱,可能会带来风险。还有就是存在监管套利风险。由于金融科技行业很多业务处在相对模糊的地带,界限不明确,可能存在监管套利问题,具体表现为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套利和跨国的监管套利。

 

此外,金融科技还会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问题。目前很多金融大数据是从互联网平台上产生的,而有些金融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往往是一个集团,数据在通过互联网平台向金融领域传递的过程中有可能损害消费者对于大数据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比如,从电商交易平台、社交网络获得的数据转移到金融领域之后,有可能用于分析个人信用状况,影响到个人借贷的行为,但是消费者当时在电商交易平台、社交网络时,并没有授权这些平台对其个人信用状况进行分析,事实上这中间可能涉及侵犯消费者的隐私问题。因此,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

 

总体来说,金融科技还是具有很强的风险特征,必须要加强监管。

 

至于叫停ICO,实际上ICO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当前,叫停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相关的金融科技公司、行业机构、技术公司去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本身是好技术,并不是只有通过ICO才能进行区块链技术研究,还可以通过各种技术进行研究。因此,要把区块链技术和ICO区分开来,区块链技术可以运用很多领域、场景,包括一些社会管理领域场景,不应当将区块链和ICO划等号,需要进一步拓宽研究和发展区块链技术的视野。

 

微观功能监管要与宏观审慎管理相结合

 

记者:您认为国外金融科技监管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对于完善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有何建议?

 

中国金融科技监管要注重微观功能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相结合。微观功能监管采取穿透式监管,根据金融科技的金融特征,按照相关业务的类别由相关监管当局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避免监管空白。宏观审慎管理是把金融科技纳入到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当中去,完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制度。而且很重要的是应当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科技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孙国峰:我国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特点决定了我国的金融科技风险可能会比较突出。目前,国际上金融科技监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些相对小型开放的经济体并且是国际金融中心,比如英国、新加坡。这些国家由于自身市场比较小,金融科技发展产生的风险隐患并不是很突出,同时肩负着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任务,会采取一些鼓励措施,包括监管沙盒的引进;另一类是一些大型的经济体且金融市场特别大,比如美国、中国。在此背景下,金融科技运用和发展依托于互联网,如果用户数量足够多、市场足够大的,很有可能实现盈利。中国与美国有相似之处,就是两个国家都比较大、人口多、金融市场大。除此之外,中国还具有明显独特的优势,互联网用户数比美国多,特别是移动智能手机占有率比美国高,加之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自身需求大、动力强。不过,美国发展金融科技在技术上具有一些领先优势,且监管严格。而中国在金融科技运用场景方面虽明显领先,但也存在监管模糊地带,特别重要的是个人数据保护不及美国完善。当然这在发展初期,可能有利于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但是发展到今天,必须要抓紧完善相关监管体系,不应允许因法律法规不明确导致个人数据隐私权受到损害的现象发生。

 

所以,在我看来,美国一些金融科技监管经验很值得中国借鉴,特别是其穿透式监管、功能监管方面。在美国,不管金融科技以何种形态出现,均根据涉及的金融业务性质纳入到相应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比如P2P,有些业务涉及产权变化,由美国证监会进行监管。美国财政部对货币服务机构进行监管,每个州都有货币转移法,对货币转移要求在州政府监管机构进行注册登记,此外美国还有联邦消费者保护法、联邦金融消费者保护局,从行为监管的角度保护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至于监管沙盒,作为一个国际经验,也不排除考虑在个别领域进行试点,但总体并不适合在中国大范围普遍开展。中国金融科技现在主要的问题还是监管不足。从国际经验看,实施监管沙盒的都是一些初创型企业,金融科技自我发展动力不足,需要鼓励发展。相反,我国市场比较大,金融科技机构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盈利,自身发展动力强,在此背景下如果再实施监管沙盒,我国可能会遇到很多大中小型FinTech机构都来申请,监管沙盒可能容纳不下如此多的机构。

 

综上所述,中国金融科技监管要注重微观功能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相结合。微观功能监管采取穿透式监管,根据金融科技的金融特征,按照相关业务的类别由相关监管当局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避免监管空白。宏观审慎管理是把金融科技纳入到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当中,完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制度。金融科技行业风险传染性强,金融科技可能造成流动性风险。一些与第三方支付相关的金融科技公司收取客户备付金,一旦发生风险,对于银行流动性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要有一个风险准备金的管理。而且很重要的是应当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科技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比如,金融科技巨头凭借丰富的产品线,汇集大量数据,客观上形成了数据垄断、数据寡头,造成信息孤岛,不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以新成立的网联为例,它实际就是解决数据垄断的问题。以前一些与第三方支付相关的金融科技公司在银行办理相关清算业务,从银行端不能看到金融科技公司的资金流动具体情况。现在网联成立了,明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直接和银行联网进行网络支付业务,这样有助于管理层了解和掌握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发生的相关数据,从而打破数据垄断。

 

监管科技可持续发展需推动监管成本适度内部化

 

记者: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监管手段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近年来监管科技在金融科技监管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请您介绍下国际上监管科技发展情况?您对于推进我国监管科技发展有何建议?

 

中国要发展监管科技,一是要推动大数据的标准化,这是进行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运用的基础。二是制定相关行业规则和标准,有效规范市场进入和退出,为金融科技行业提供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对数据分析加强相关研究,与国际组织、各国中央银行进行合作,共同推进。此外,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建立可持续的监管科技发展机制,推动监管成本适度内部化,有利于解决监管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缓解金融监管中的不公平性问题,构建公平、有序、竞争的金融科技新生态。

 

孙国峰:监管科技可以定义为科技与监管的有机结合,使技术用于金融机构满足监管合规要求。监管科技最早起源于发达经济体,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开始逐渐发展起来,主要源自于供给和需求两侧因素。从需求方面看,金融危机后各国监管当局加强监管,金融机构遵守监管法令的成本增加。金融机构为避免由于不满足监管合规而带来的高额罚款,起初雇佣大量人工,但成本支出上升很快,而后开始逐步引入监管科技手段,通过科技的方法达到监管当局的合规要求。当然,监管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监管当局为了避免发生一些监管不到位的地方被监管科技规避,也在发展监管科技。目前中国金融科技监管实际是一种包容式监管,容易造成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监管科技去达到监管合规要求的动力不足。因此,在现行条件下,为了更好地识别控制金融风险,监管当局更多是引入高科技,提高对风险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从供给方面看,近两年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蓬勃发展,使得监管科技发展具备了技术上实现的条件。

 

只有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条件都具备,监管科技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其实,中国在供给方面因素与国际上差不多,不过需求方面因素主要来自于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发展需求不足,但中国金融监管当局需求很强。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业发展速度很快,金融市场规模比较大,还有很多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品种,金融风险防范的任务比较重。为了应对金融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如果仅单纯依靠人工进行监管,成本比较高,不具有可持续性。从以往的实践看,经常是在等到金融风险暴露后,才发现苗头,再去了解相关情况,掌握相关数据。过去这种被动式应对金融风险的方法,明显不适应现在防控金融风险的需要,所以有必要引入高科技手段,采用监管科技的方法,对金融风险进行实时地甄别,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基础。比如,现在主要依赖金融机构报送数据进行风险监测。将来随着监管科技的发展,在数据标准整合的前提下,监管当局可以实时地从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直接抓取最底层、含有多维度信息的数据,生成分析指标,这既保证了相关指标的真实性,又保证了及时性。在此基础上,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方法发现风险隐患,这就相当于建立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系统性金融风险之所以难以防范,主要在于它既涉及到时间轴,可能产生羊群效应,顺周期行为,又涉及到空间轴,容易造成风险相互传染。无论是时间轴还是空间轴,相关传导都很难预测。各国中央银行在金融危机之后都在进行探索,试图去预测预警系统性金融风险,包括建立一些大型的经济模型进行分析,但都很难准确地跟踪预警系统性风险。或许基于大数据的预测,可能会更精准或更有效。

 

中国要发展监管科技,一是要推动大数据的标准化,这是进行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运用的基础。目前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在金融业综合统计、金融标准化方面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些行业协会、自律组织也在推进相关的数据标准。二是制定相关行业规则和标准,有效规范市场进入和退出,为金融科技行业提供有序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对数据分析加强相关研究,与国际组织、各国中央银行进行合作,共同推进。

 

此外,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建立可持续的监管科技发展机制,推动监管成本适度内部化,有利于解决监管的激励约束机制问题,缓解金融监管中的不公平性问题,构建公平、有序、竞争的金融科技新生态。

 

目前监管科技的发展路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由金融监管当局独立研究与开发金融科技系统。二是金融监管当局将监管系统的研究开发外包。三是由金融科技公司进行研发,由监管当局、第三方进行评估,可以使用之后再进行推广,形成适应整个行业的监管科技系统。而无论哪种发展路径,都需要成本投入,如果完全由监管当局去承担这个成本,实际最后还是纳税人支付,这也不公平。因此,金融科技整个行业有必要分担一部分监管当局发展监管科技的成本。至于成本分担的方式,可以积极探索创新,如通过超级数据平台,依托股权为纽带,或者通过行业自律组织以及模式的创新等,为监管科技系统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金融时报)

 


2017-09-13
以监管会员为中心 深交所多措并举推动新监管模式落地

近年来,交易所一线监管的职能随市场的发展和演变不断得到强化,“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也成为高频词。这一模式究竟有什么内涵、现阶段相关工作有什么特点、推进效果如何、下一步工作有何重点……针对前述问题,日前,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建章立制和监督检查并重

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交易行为监管模式,是对传统交易监管模式的调整和完善,交易所将从主要直接监管投资者交易行为转变为监管投资者和监管会员并重,推动和督促会员承担起客户管理的各项责任,指导会员建立完善有效的客户交易行为监控体系,使其成为识别、发现、劝阻、制止异常交易行为的重要关口。在新的监管模式下,交易所和会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提升维护市场秩序、发现违法线索、防范交易风险的能力。

不过,新监管模式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交易所在这一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具体来看,深交所主要从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方面着手,来推动这一监管模式的落地。

以今年为例。自年初以来,深交所开展了大量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调查研究和座谈工作,深入了解境外成熟市场相关监管制度,及境内外中介机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情况,并向全体会员发出调查问卷,了解行业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现状,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深交所启动了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相关监管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包括股票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和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等细则,旨在进一步明确股票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和原则,细化会员“事前认识客户、事中监控交易、事后报告异常”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引导市场合规交易理念,稳定监管预期,为会员管理客户提供制度支持。

与此同时,深交所对会员的监督检查力度也一直在加大。该负责人介绍,自提出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以来,截至目前,深交所对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方面违规的27家会员,采取约见谈话、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共35次。此外,深交所通过建立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综合评价机制,定期对会员评级并定向公布评价结果,引导会员查找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改正,目前该评价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中。

适时公布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较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本在于维护好证券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作为经纪业务持牌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具有贴近市场、了解客户的天然优势,有条件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守门人的作用,积极承担起客户管理职责,主动规范和约束客户异常交易行为,防范和遏制重大异常交易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引导广大投资者合法合规、理性审慎地参与证券交易。

而在大力推进新监管模式落地的过程中,监管协作的强化也起到了很大作用。

比如在现场检查方面,2017年上半年,深交所联合上交所及当地派出机构,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对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履职不到位的部分会员开展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重视程度不够、客户管理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缺乏主动规范和约束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的有效措施等,深沪交易所及时向相关会员进行了反馈,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同时,将现场检查情况向深交所理事会会员自律管理、风险管理等委员会进行了通报,引导和帮助会员发现问题、查找原因,促进会员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实效。

此外,深沪交易所联合开展了多期交易合规管理培训,重点面向会员,兼顾基金、保险等专业机构,旨在向市场传达监管重点和要求,介绍交易所监管逻辑和标准,并邀请会员共同参与授课,就如何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举办此类专题培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会员和相关市场机构对交易合规管理的理解与认识,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更好地凝聚共识。”该负责人表示。

前述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深交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落实年初和年中监管工作会议各项部署,不断强化一线监管、防范市场风险,推动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交易行为监管模式的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深交所将抓紧完成相关规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适时公布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指导会员做好监控系统建设,持续开展交易合规管理培训,推动行业形成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力度,督促会员切实做好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交易中国)

 


2017-09-11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对各类使用“币”的名称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各类金融行业组织应当做好政策解读,督促会员单位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远离市场乱象,加强投资者教育,共同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17-09-05
2万家“类金融”公司监管变局,保理、典当行业阵痛

9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牌照或将划给银监会监管,地方由各地金融办监管。“改革后的监管模式与小贷、P2P网贷等类似,由银监业务指导,具体是金融办来监管。”有接近地方监管机构的人士表示。金融业是强监管行业,境内机构从事金融业务需取得执业资格,也即金融牌照。这些牌照一般由“一行三会”审批。其中,由银监会审批的包括银行、信托、金融租赁等,由央行审批的为第三方支付牌照,由证监会审批的包括券商、公募基金、期货、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等,由保监会审批的包括保险、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

除以上之外,还包括一批“类金融”牌照,但并无严格定义,一般指的是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公司,但这些公司没有从“一行三会”等取得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这将增加当地金融监管力度。”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北表示,除“一行三会”审批的金融牌照外,包括地方AMC、融资担保、小贷等属于地方性金融牌照,由银监会等出具指导意见,发到各个地方,由金融办制定具体试点办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租赁、保理等类金融牌照)归由银监会管理,落地在地方金融办或金融局。交接完成或落地,应该是明年底或年初。”华南某机构人士称。目前,一行三会或地方金融办等监管机构尚未就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牌照下发监管文件。不过,从金融监管角度,超2万家类金融公司将给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根据商务部数据,截至2016年末,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公司分别达6158家、5584家、8280家。而一般省级金融办往往只有十几至几十位编制人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已有地方金融办开始扩编招人,对租赁、保理、典当等成立专门监管科室。

  2万亿融资租赁“转行”有待细则

7月以来,融资租赁业内一直有调整监管机构的传言。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审批阶段的差异太大,单独银监会来接,很难操作。要转也是金融办来接合理一些。”有租赁业内人士认为,类似当前证监对地方交易所的监管一样。


国内融资租赁类公司一共有三种。金融租赁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是持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分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前者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批,后者由商务部审批,是一般工商企业。

 目前,由于主管机构尚未发文,融资租赁监管机构调整的具体方案也尚未出台。尚不清楚是“商务部和国税总局批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还是外资租赁公司转由银监会监管。这其中,外资租赁企业公司数量最多,增长最快。根据银监会数据,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国共开业52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资产总额1.94万亿元,不良租赁资产率0.93%。根据商务部数据,截至2016年末,我国登记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共计6158家,比上年底增长70.3%,资产总额2.15万亿元,增长32.4%;其中,内资试点企业204家,增速7.9%;外资租赁企业5954家,增速73.8%。若融资租赁公司转由银监会指导和金融办监管,则可能解决其融资难题。在融资渠道上,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资本金外,还可吸收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应收租赁款转让等方式。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除了资本金以外主要是银行借款,也在探索优质租赁资产证券化、应收租赁款转让等方式。不过,金融租赁公司准入门槛相对较高。

金融租赁公司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亿元,发起人为商业银行的,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800亿元。发起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的,最近1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发起人为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的,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

华南某租赁人士表示,租赁公司事实上监管缺位,在此情况下,中小型租赁公司才有一定灵活性和生存空间。依靠灵活和创新的交易结构、信用结构争取到生存空间。而“严管会死一片”。“由主体监管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转型中,谁是监管主体并不是核心问题,关键在于要明确被监管主体的市场功能定位,对不同的市场功能定位,不同的交易方式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国内知名融资租赁专家屈延凯表示,“应该清楚地界定信贷是基于信用的融资(俗称:右边融资),而融资租赁、保理、典当是基于真实资产的投资(俗称:左边融资)。”

  保理、典当行业阵痛

“如果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公司,没有大的影响。打擦边球,为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可能会被严查,受到影响。”对于调整保理监管机构,有保理机构人士认为,中国保理业务是从银行保理开始的,但银行保理做不好,才划分出商业保理业务。如果划归银监会管理,应当如何管理,哪些人管理,有无专业管理能力,都要打个问号。其原因是,“类金融”公司中,相对于租赁行业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大,银行保理和典当行业阵痛,商业保理则快速增长。

保理是指保理商(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以受让企业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前提,所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只要有贸易和赊销,保理就可以存在,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统计局数据测算,截至2016年末,银行业协会保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保理业务量折合人民币1.72万亿元,同比下降40.9%。与之相比,我国商业保理企业注册数量、业务量和融资余额已连续四年实现成倍增长。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统计,截至2016年末,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企业达5584家(不含注销和吊销企业数量)。另据测算,2016年我国商业保理业务量超过5000亿元,融资余额超过1000亿元,服务的中小企业超过10万家。

21世纪经济报道今年110日报道,商业保理发展迅速,但面临繁荣以外的四种“痛”。包括:核心企业占有优势地位,不愿意为保理公司确权;保理企业融资困难;以及税制改革和同业恶性竞争挤压。 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测算,2016年全国已开业的商业保理法人企业数量将近1100家,开业企业比例达到20%。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曲维玺今年3月表示,商业保理行业业务稳定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才有200300家。还面临着商业保理市场认知度不高,业务开展难;征信资源不足,信用体系不完善,风控条件有限;信息交流不畅,阻碍企业间合作;人才短缺,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典当行业则面临资产总额和利润下滑的困境。

根据商务部全国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全国典当行业资产总额和典当总额有所下降,盈利水平下滑严重,企业经营风险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具体为,截至2016年末,全国共有典当企业8280家,企业资产总额1646.4亿元,同比降低2.1%;净利润10.1亿元,同比降低60.2%。商务部称,典当企业主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经营,风险传导性较低,典当企业从银行融资难度仍然较大。截至201612月底,全行业银行贷款余额37.7亿元,同比下降13.7%,占典当企业资产总额的2.3%,仍处于较低水平。典当行业逾期贷款余额122.5亿元,贷款逾期率为12.8%,较上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对监管而言,庞大的被监管对象数量将考验其能力。截至2016年末,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公司数量分别为6158家、5584家、8280家,总计超过2万家,总资产不及2.5万亿。

“地方金融办即使每天跑一家,也管不过来。”有机构人士指出,地方金融办监管能力不足,监管范围扩大,将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09-05
江西省交易场所设立审核流程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8-28
国务院发布《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8月24日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为一个月,于924日结束。 
征求意见稿要求,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不过相关部门会协助退还资金,但仅限于本金。由省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履行非法集资预防监测、行政调查处理和行政处罚等职责;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发现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资金的行为,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一)设立互联网金融企业、资产管理类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筹集资金的;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或者以从事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类活动、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等名义筹集资金的; 

(三)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种植养殖、项目投资、售后返租等名义筹集资金的; 
(四)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虚构资金用途筹集资金的; 
(五)以承诺给付货币、实物、股权等高额回报的形式筹集资金的; 
(六)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现场推介、户外广告、传单、电话、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传播筹集资金信息的; 
(七)其他违法筹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为全文: 


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提供推介、营销等帮助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参与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履行非法集资预防监测、行政调查处理和行政处罚等职责;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 

处置非法集资过程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第二章  预防监测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教育社会公众认识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其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加强日常管理,预防监测所管理行业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并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集资监测工作。 

联席会议应当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加强非法集资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通报相关线索。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完善监测措施。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应当及时移送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予以认定;对于经认定属于非法集资广告的,应当依法查处。 

发布融资广告的广告主应当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查验有关金融业务资质或者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第十条  互联网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监督管理,完善监测措施。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应当及时移送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予以认定;对于经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信息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金融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可疑资金的监测。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应当及时报告金融管理部门和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对监测发现、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依法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应当及时甄别处理,并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行政调查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行政调查工作。 

非法集资行为跨行政区域的,由集资人注册地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牵头调查;没有注册地的,由集资人经常居住地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牵头调查。对于牵头调查职责存在争议的,由上级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协调确定;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调查职责存在争议的,报请联席会议协调确定。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开展非法集资行政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  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发现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资金的行为,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一)设立互联网金融企业、资产管理类公司、投资咨询类公司、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筹集资金的;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或者以从事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类活动、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等名义筹集资金的; 

(三)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种植养殖、项目投资、售后返租等名义筹集资金的; 

(四)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虚构资金用途筹集资金的; 

(五)以承诺给付货币、实物、股权等高额回报的形式筹集资金的; 

(六)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现场推介、户外广告、传单、电话、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传播筹集资金信息的; 

(七)其他违法筹集资金的情形。 

第十六条  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应当对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开展调查。调查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  非法集资行政调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建立调查档案。 

第十八条  非法集资行政调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二)进入相关经营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阅、复制、封存相关文件、资料; 

(四)查询相关账户信息; 

(五)查封相关经营活动场所、查封和扣押相关财物;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九条  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不得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  非法集资行政调查程序启动后,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单位办理变更名称、股东、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 

第四章  行政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经调查认定为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应当责令非法集资人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非法集资人不停止集资行为的,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有权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封、扣押相关财物、文件、资料,申请司法机关冻结相关资金; 

(二)限制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三)通知出入境管理机构阻止非法集资个人或者非法集资单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 

(四)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三条  经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认定为非法集资的,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非法集资参与人退还资金。 

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参与人就资金清退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非法集资人自行清退。 

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参与人未就资金清退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组织资金清退工作。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登记。 

第二十四条  下列资产应当作为清退资金来源: 

(一)非法集资的资金余额; 

(二)非法集资资金的收益、转换的其他资产及其收益; 

(三)非法集资人藏匿或者向关联方转移的资产; 

(四)非法集资人的出资人、主要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的经济利益; 

(五)非法集资协助人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咨询费、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佣金、提成等; 

(六)依法应当纳入清退资金来源的其他资产。 

第二十五条  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应当对清退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向非法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时,其因参与非法集资获得的实物和货币回报,应当予以扣除。 

第二十七条  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的处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应当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单位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集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个人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集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禁止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协助非法集资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因管理失职导致经营场所、销售渠道被非法集资人利用进行非法集资的,由金融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禁止其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金融行业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机构因管理失职导致经营场所、渠道、平台被非法集资人利用进行非法集资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查验、核对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查处非法集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或者应知单位或者个人所申请的机构或者业务涉嫌非法集资,仍为其办理行政许可或者注册手续的; 

(二)明知或者应知所主管、监管的单位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未依法及时处理或者移送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的; 

(三)未履行预防监测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集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查处非法集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通过职务行为或者利用职务影响,支持、帮助、纵容非法集资的; 

(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对工作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单位信誉或者工作场所从事非法集资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未采取措施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拒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 

(八)擅自处置涉案财物的; 

(九)其他应当依法给予处分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司法机关在处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涉及需要行政处理的事项,移交处置非法集资职能部门依照本条例处理。 

第六章  附   

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和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处置非法集资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来源:零壹财经)


2017-08-25
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检查验收交易场所名单的通告

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经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现将我省第一批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检查验收的6家交易场所名单通告如下:

1.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2.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

4.江西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5.抚州市海峡交易所有限公司

6.中江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江西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14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08-15
人民日报刊文谈互联网金融市场退出:适时建立第三方接管机制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集聚了一些风险隐患,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政府监管是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根本保障,行业自律是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基础。二者犹如规范互联网金融秩序的两驾马车,只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方能提升整个市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和模式,互联网金融监管逐步走向规范。

随着互联网金融深入发展,有必要建立全面监管的制度体系。一是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活动的市场准入政策和监管规则,对经营者实缴注册资本、经营者公司治理结构、高层人员任职条件等作出明确要求。二是营运资本维持制度。营运资本代表经营主体的短期偿债能力和稀释风险能力。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应制定相关标准,确保互联网金融公司维持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本。三是第三方存管制度。银监会于2017年年初出台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目前,大多数P2P(个人对个人)网贷公司已经逐步将资金转为由商业银行存管。在未来的监管中,应将存管和外部审计的要求全面落到实处。四是信息披露制度。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一种金融活动,信息披露不可或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管理与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等作出全面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应建立包括特定业务审核制度、消费者隐私保护制度、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六是市场退出机制。应在做好网络借贷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前提下,完善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适时建立互联网金融业务第三方接管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互联网金融创新速度较快,而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相对缓慢。因此,在相关立法出台之前,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相对于政府监管而言,行业自律在降低监管负担和规制成本、避免市场主体与监管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专业性和标准化程度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迅速发展,2011年以来,各种地方性行业协会或自发性行业协会陆续成立。20163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织建立的全国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承担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促进从业机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行业自律惩戒机制等重要职责。然而,从满足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需要的角度看,行业自律的作用目前还没有充分发挥,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组织。根据不同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的组织架构,明确其职责与业务范围。其次,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从业行为准则。在与传统金融业务无本质差异的领域,可以直接沿用原有的金融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对有别于传统金融行业的业务,应建立新的行业标准和准则。最后,应建立行业内部信息共享和披露机制,并最终与行业外部监管系统对接。在从事同一业务的互联网金融经营者之间搭建信息沟通与共享的桥梁,在消费者信用、行业经营数据等方面实现共享,既可以降低经营者的审核成本,又可以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库,还有助于全面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将这些数据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范围,还可以作为进一步修订外部监管指标的依据。

 


(来源:整理自人民日报)

2017-08-15
最高法:严打涉互联网金融的违法犯罪行为 高压打击非法集资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

据了解,金融审判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意见》要求,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要遵循经济、金融的发展规律,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价值本源,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对于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护。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权利义务。

在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上,《意见》要求,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对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不予保护,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依法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的方式,增强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意见》把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放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要求通过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功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经济去杠杆。对于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杠杆率。对于虽然丧失清偿能力,但仍能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则要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手段进行拯救,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

 

(来源:央广网)

2017-08-10
福建省工商局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活动行为,积极防范化解日益凸显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根据国务院、工商总局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工,认真履职,牵头开展的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牵头研究制定《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合省直17个部门下发至各市(县、区)落实。牵头成立福建省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与公安、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实现互联网金融广告监测、管理数据的互联互通,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增强监管的合力。

二、组织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情况。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17847户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金融、类金融或投资理财等字样的各类市场主体,各类网络市场经营主体118817家。由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265家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金融从业资质、是否有自己的网站、是否有网上经营行为、是否在互联网上开展广告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四次专项监测,对全省36965家网站进行重点抽查监测。目前,已对活跃度较高的小微时贷等94家福建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监测,从中发现“稳盈贷网站”等6家涉嫌存在金融违法广告的企业,已通知企业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置。

三、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金融类市场主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办理571户企业注销登记,其中,名称含“交易中心”5户、 “金融”80户、资产管理119户、“理财”11户、“基金”(“基金管理”或“股权投资基金”)15户、“投资管理”336户、“财富管理”1户、 “支付”4户。加大对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力度,共查处互联网虚假广告案件559件,罚没618.9万元。组织开展整治非法集资类广告专项行动,抽查广告经营户5763户次,检查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1016份。加大对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网络传销、利用互联网金融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利用格式条款侵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等多起涉及工商市场监管职能的互联网金融违法案件。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对全国网贷整治办下发的“现金贷”机构进行重点监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范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来源:福建省工商局)

2017-08-04
关于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修订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相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金融〔2016〕27号)第十二条修订如下:
    交易场所在获得市金融工作部门批复后1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的5个月内经区金融工作部门向市金融工作部门申请开业,并符合以下开业条件: 
    1.上线交易品种及其交易制度须与设立审批时报批的材料相符; 
    2.交易系统须符合安全、稳定、合规标准,并提交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业务系统安全测评报告和业务系统检测报告; 
    3.经现场勘验具有与开展交易业务相符合的经营场所,且该经营场所须与注册地址一致; 
    4.已接入登记结算平台,并签订了登记结算协议。 
    市金融工作部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的,由市金融工作部门出具书面开业通知。未通过检查的,由市金融工作部门出具书面限期整改通知。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由市金融工作部门报请市政府批准,取消交易场所企业名称中“交易”或“交易所”字样,并核减企业经营范围中的交易业务,不再纳入本市交易场所管理范围。


       特此通告。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8月2日

 


 (来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7-08-04
今天八一,致敬中国军人!

今天,八一建军节,

让我们向中国军人致敬!



90年前,南昌城头一声枪响

一个年轻的政党

组建起一支真正属于人民的军队

星星之火,自此燎原



80多年前,脚踏草鞋的他们

冲破层层堵截,征服雪山草地

中国革命得以焕发新的生机



是他们,用小米加步枪

毅然背负起民族的希望

成为抵御外侮的中流砥柱



是他们,雄赳赳跨过鸭绿江

用生命和热血与强大的敌人较量

铸就了正义与和平的丰碑



是他们,埋名大漠戈壁

腾起的蘑菇云,嘹亮的《东方红》

让中国有底气不再畏惧任何强权



时光荏苒

当硝烟不再、战争远去

他们依旧昂然站立在我们身后

为我们守护岁月静好

给我们满满的安全感



当灾难降临

他们是熊熊烈焰中

逆火而行的勇士



是滔滔洪水中

血肉筑起的长堤



是地动山摇时

用生命铺就的生命通道



是狂风暴雨里

泥泞裹身仍不放弃的坚定守望



面对挑衅,他们决不含糊

界线即是底线

中国,一点都不能少



林海雪原、戈壁险滩

他们用忠诚保卫家国边关

换来万家灯火、国泰民安



同胞有难,无论多远

他们都护送你回家

祖国永远是你最坚实的依靠



他们自信

无论征战蓝天,还是驰骋海疆

无论奔赴沙场,还是仪仗护卫

从来精神饱满、斗志昂扬



他们勇敢

人民的需要就是出征的命令

从不马虎,绝不含糊



他们刚毅

所向披靡,雷霆万钧

拥有压倒一切敌人和困难

而不被敌人和困难所压倒的血性



他们也会疲倦

即使酣睡

也永远枕戈待旦



他们也有眼泪

可能是风雪边关的匆匆一面

也可能是拥抱爱人的铁汉柔情



他们的每一次挥洒血泪

每一次攻坚克难

每一次出生入死

都是为了把黑暗挡在身后

让你我尽享阳光



今天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正大步走在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道路上

从大漠、碧海到蓝天

这支队伍变得更精悍、更具战斗力



钢铁洪流,空地一体

锐不可当,势如破竹



百年梦想,国之重器

劈波斩浪,迈向深蓝



蔚蓝苍穹,有我无敌

千里之外,决胜天宇




大国长剑,一剑封喉

慑战止战,战略王牌



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这,就是我们的英雄军队

有信心有能力打败一切来犯之敌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

2017-08-01
今日,江西全国瞩目!南昌!必昌

7月31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在参观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时强调,我们要铭记八一南昌起义的光荣历史,继续发扬革命传统,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坚定“四个意识”,在新的起点上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刘奇、姚增科、黄跃金等在职省(军)级领导同志一同参观。

为迎接建军90周年,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作了全面的改陈提升。迈入序厅,“石破惊天”圆雕中央,一只刚劲大手力擎汉阳步枪直刺苍穹,生动展现了八一南昌起义打响第一枪的历史地位。鹿心社、刘奇等领导肃立在圆雕前,久久凝视。

危难中奋起、伟大的决策、打响第一枪……改陈提升后的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以“南昌起义伟大开端”为主题布展。周恩来佩戴过的手表、起义时期使用过的重机枪,360度全息柜、多通道环幕投影技术……一件件新增文物、一项项现代视觉手段生动展现了南昌起义酝酿、决策、爆发到南下广东的历程,生动展现了人民军队90年来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光辉历史,生动反映了八一军旗在南昌升起的峥嵘岁月。鹿心社、刘奇等领导详细看展陈、细心听讲解,重温红色记忆,缅怀革命先烈。

鹿心社指出,90年前,八一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革命军队的序幕。90年来,人民军队在党的领导下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建立了彪炳史册的卓著功勋。八一南昌起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武装谱写的英雄史诗,是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上的巍峨丰碑,是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惊天壮举,将永远铭刻在中国革命和中华民族的光辉史册上。

鹿心社强调,重温八一南昌起义光荣史,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八一南昌起义凝结着坚定理想信念、一心为民宗旨、无畏奋斗作风、无私献身品格,这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新时期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强大动力。我们要发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维护核心,坚定“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担当实干,把江西的各项工作做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我省举行“八一”建军节座谈会

鹿心社讲话 刘奇主持 黄跃金出席

7月31日,我省举行“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共话军民鱼水深情,共商军地融合发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出席并讲话,他强调,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军兴军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抓经济不忘国防,促发展不忘拥军,认真落实党管武装责任,大力发扬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优良传统,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

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奇主持会议,省党政军领导黄跃金、赵爱明、毛伟明、尹建业、刘捷、赵力平、周萌、吴晓军、方建华、李晓亮、龚明洪出席会议,省军区政委杨笑祥讲话。

鹿心社代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向驻赣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武警官兵、预备役军人和广大民兵表示节日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向为国防建设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英雄模范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老战士、老同志、老民兵、烈军属、伤残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表示亲切的问候。

鹿心社指出,江西是“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是人民军队的诞生地。90年前,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革命军队的序幕。江西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人民军队的摇篮,南昌被誉为“英雄之城”。90年来,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建立了彪炳史册的卓著功勋。90年的光辉历程充分证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忠于党和人民的英雄军队,是名副其实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和平之师,不愧为保卫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鹿心社指出,长期以来,驻赣部队以建设“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强军目标为引领,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坚定举旗铸魂,聚力练兵备战,从严正风肃纪,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稳步提升。与此同时,驻赣部队大力弘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视驻地为故乡,把群众当亲人,在经济建设中勇挑重担,在抢险救灾中勇打头阵,在扶贫济困中勇做表率,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江西人民将永远铭记部队官兵的深情厚谊和无私奉献。

鹿心社强调,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要坚决落实党管武装责任。切实增强贯彻党管武装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党管武装的主要内容,认真履行管政治方向、管思想建设、管组织队伍、管服务保障、管作用发挥等职责要求,认真落实党委议军、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军地联合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党管武装的质量效益,着力打造党管武装的“江西品牌”。要切实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持续夯实青少年学生这个基础,积极利用好红色资源、发扬好红色传统、传承好红色基因,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国防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良好氛围。要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坚定不移贯彻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夯实发展平台、做强特色产业、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军民协同创新,打造全国重要的军民融合装备制造基地、中部地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先行区,健全完善军地联席会议等制度,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江西特色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路子。要不断提高双拥共建水平。坚持把双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聚焦服务军地建设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深入推进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文化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扎实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就学、优抚安置和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工作,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后顾之忧,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谱写军政军民团结新篇章。

会上,双拥模范城(县)、爱国拥军模范、驻赣部队英模代表作了发言。


(来源:江西发布)


2017-08-01
重磅!建军90周年,习近平要求这样推进强军事业(讲话全文)

今天上午10时,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重要讲话全文(实录)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回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军队的光辉历程,展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光明前景,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奋斗,汇聚起强国强军的磅礴力量,共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同志们、朋友们!90年前,我国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处在积贫积弱、内忧外患的苦难深渊,中国人民处在饥寒交迫、民不聊生的悲惨境地。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进行着不屈不挠、艰苦卓绝的斗争。

然而,正当大革命如火如荼的时候,国民党反动派背叛革命、背叛人民,向中国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举起了血腥的屠刀。一时间,神州大地笼罩在腥风血雨之中,中国共产党面临被赶尽杀绝的严重危险,中国革命处于命悬一线的紧要关头。在严酷的斗争和血的教训中,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没有革命的武装就无法战胜武装的反革命,就无法担起领导中国革命的重任,就无法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无法改变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命运。

1927年81日,南昌城头一声枪响,拉开了我们党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大幕。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个伟大事件,是中国革命史上的一个伟大事件,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事件。

南昌城头的枪声,像划破夜空的一道闪电,使中国人民在黑暗中看到了革命的希望,在逆境中看到了奋起的力量。南昌起义连同秋收起义、广州起义以及其他许多地区的武装起义,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的开端,开启了中国革命新纪元。

自那时起,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就英勇投身为中国人民求解放、求幸福,为中华民族谋独立、谋复兴的历史洪流,同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在了一起。

90年来,人民军队历经硝烟战火,一路披荆斩棘,付出巨大牺牲,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伟大的历史功勋。

这个伟大的历史功勋就是,英雄的人民军队,在党领导的22年武装革命斗争中,以无往不胜的英雄气概、坚韧不拔的革命毅力、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克服了各种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打败了国内外异常凶恶的敌人,夺取了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以鲜血和生命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奠定了牢固根基,彻底扭转了中华民族近代以来落后挨打的被动局面。

 这个伟大的历史功勋就是,英雄的人民军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全面履行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职能,胜利进行抗美援朝战争和多次边境自卫作战,打出了国威军威,捍卫了祖国万里边疆和辽阔海疆,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形成中国大国地位、维护中华民族尊严提供了坚强后盾。

这个伟大的历史功勋就是,英雄的人民军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有力服务和保障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香港、澳门防务职责,有效应对国家安全面临的各种威胁,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分裂破坏活动,积极参与对外军事交流合作和联合国维和行动,为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维护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提供了强大力量支撑。

人民军队一路走来,紧跟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步伐,在战斗中成长,在继承中创新,在建设中发展,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威慑和实战能力不断增强。人民军队已经由过去单一军种的军队发展成为诸军兵种联合的强大军队,由过去“小米加步枪”武装起来的军队发展成为基本实现机械化、加快迈向信息化的强大军队。

同志们、朋友们!90年来,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历经挫折而奋起、历经苦难而辉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巨变,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是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的胜利,是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胜利,也是人民军队英勇奋战的胜利。

 在这个光荣而庄严的时刻,我们深切怀念创建和培育了人民军队的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同志和彭德怀、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和军事家。他们的丰功伟绩,永远镌刻在中华民族史册上!

在这个光荣而庄严的时刻,我们深切缅怀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英勇献身的人民军队革命烈士们。他们的牺牲奉献,永远铭记在中国人民心中!

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战斗在保卫祖国、建设祖国各个岗位上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预备役军人和广大民兵,致以节日的祝贺!向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民军队离退休老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向在各个时期为人民军队建设作出贡献的转业退伍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烈军属,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在国防科技工业战线顽强拼搏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人民解放军建设的全国各族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朋友们!90年来,在长期实践中,人民军队在党的旗帜下前进,形成了一整套建军治军原则,发展了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培育了特有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这是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传家法宝,是人民军队必须永志不忘的红色血脉。

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发端于南昌起义,奠基于三湾改编,定型于古田会议,是人民军队完全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政治特质和根本优势。

千千万万革命将士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在挫折中愈加奋起,在困苦中勇往直前,铸就了拖不垮、打不烂、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钢铁雄师。在风雨如磐的漫长革命道路上,我军将士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只要跟党走,一定能胜利。忠诚,造就了人民军队对党的赤胆忠心,造就了人民军队和人民的鱼水情意,造就了人民军队为党和人民冲锋陷阵的坚定意志。

历史告诉我们,党指挥枪是保持人民军队本质和宗旨的根本保障,这是我们党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得出的颠扑不破的真理。有了中国共产党,有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人民军队前进就有方向、有力量。前进道路上,人民军队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把这一条当作人民军队永远不能变的军魂、永远不能丢的命根子,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

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彰显了理想信念的伟大力量。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人民军队的精神支柱。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从艰苦卓绝的井冈山斗争到千难万险的长征路,从硝烟弥漫的抗日战争到摧枯拉朽的解放战争,从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英勇斗争到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顽强拼搏,从支援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无私奉献到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实际行动,崇高理想信念的灯塔指引人民军队一路向前。

历史告诉我们,革命理想高于天,人民军队之所以能够攻坚克难、战无不胜、发展壮大,关键是人民军队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有崇高理想信念,有为理想信念而英勇献身的崇高追求。崇高理想信念是人民军队勇往直前的精神力量,是全军将士心中熊熊燃烧的火炬。前进道路上,人民军队必须矢志不渝坚持崇高理想信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敢于为崇高理想信念而奋不顾身奋斗。

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彰显了改革创新的伟大力量。人民军队成长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创新史。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创立一整套建军原则制度,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精兵简政,解放战争时期组建五大野战军,新中国成立后多次调整体制编制,人民军队边战边改,边建边改,愈改愈强。从红军时期的“十六字诀”,到抗日战争时期的“持久战”,从解放战争时期的“十大军事原则”,到抗美援朝战争时期的“零敲牛皮糖”,再到新中国成立后军事战略方针的不断调整,人民军队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从实践中探索规律,在世界军事史上书写了战争指导艺术不断创新的生动篇章。

历史告诉我们,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是人民军队不断发展的康庄大道,人民军队的力量来自改革创新,人民军队的胜利来自改革创新。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不断获得发展进步的生机活力,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前进道路上,人民军队必须勇于改革、善于创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永不僵化、永不停滞。

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彰显了战斗精神的伟大力量。敢于斗争、敢于胜利,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是人民军队血性胆魄的生动写照。“狼牙山五壮士”、“白刃格斗英雄连”、“刘老庄连”、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等无数英雄群体和革命先烈,用生命诠释了一往无前的英雄气概。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面对气焰嚣张的强大敌人,人民军队曾经发出了“三个不相信”的英雄宣言:在革命战士面前,不相信有完不成的任务,不相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不相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英勇顽强,视死如归,血战到底,人民军队用大无畏的气概赢得了党的信任、人民赞誉,也赢得了世界尊敬。

历史告诉我们,战争不仅是物质的较量,更是精神的比拼。没有顽强的意志,没有敢于牺牲的品质,再好的武器装备也不能保证胜利。一代一代革命军人正是靠着向死而生的英勇决绝,形成了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的伟大气概。前进道路上,人民军队必须大力弘扬敢打必胜的精神品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革命英雄主义的昂扬斗志。

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彰显了革命纪律的伟大力量。人民军队素以纪律严明著称于世,自创建之日起就把革命的坚定性、政治的自觉性、纪律的严肃性结合起来,统一意志、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千军万马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攻如猛虎、守如泰山。正是由于有了建立在高度政治觉悟基础上的革命纪律,将士们哪怕冻饿交加,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哪怕烈火焚身,也岿然不动,直至付出生命;哪怕身陷绝境,也坚守战位,慷慨赴死。人民军队始终是高度团结统一的战斗集体,始终保持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历史告诉我们,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一支军队的力量,不仅要看其人数,不仅要看其武器装备,还要看其纪律性。一支没有纪律的军队,只能是乌合之众。前进道路上,人民军队必须用铁的纪律凝聚铁的意志、锤炼铁的作风、锻造铁的队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向前进。

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彰显了军民团结的伟大力量。人民军队始终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完全彻底为人民奋斗,哪里有敌人,哪里有危难,哪里就有人民子弟兵。谁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就把谁放在心上。“最后一碗米送去做军粮,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最后一件老棉袄盖在担架上,最后一个亲骨肉送去上战场”。这首战争年代广为传唱的民谣,就是军民团结如一人的生动体现。

历史告诉我们,有了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民力所聚,人民军队就能无往而不胜、无敌于天下。只要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赢得最广大人民衷心拥护,就能构筑起众志成城的铜墙铁壁。前进道路上,人民军队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人民子弟兵。

同志们、朋友们!人民军队的历史辉煌,是鲜血生命铸就的,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人民军队的历史经验,是艰辛探索得来的,永远需要我们弘扬。人民军队的历史发展,是忠诚担当推动的,永远激励我们向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与时俱进创新军事战略指导,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我们在古田召开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大力加强政治建军,坚定不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推进全面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建立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格局,实现了人民军队组织形态的整体性重塑,迈出了构建中国特色军事力量体系的历史性步伐,人民军队体制一新、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我们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推进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我们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深入推进练兵备战,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我们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聚焦实战,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体系建设,更加注重集约高效,更加注重军民融合,不断提高人民军队建设质量和效益。

经过5年努力,人民军队实现了政治生态重塑、组织形态重塑、力量体系重塑、作风形象重塑,人民军队重整行装再出发,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同志们、朋友们!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今天的世界,国际形势正发生前所未有之大变局;今天的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全面向前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面临难得机遇,具备坚实基础,拥有无比信心。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前进道路从来不会是一片坦途,必然会面对各种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中华民族走出苦难、中国人民实现解放,有赖于一支英雄的人民军队;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人民实现更加美好生活,必须加快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我们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把强军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推进强军事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军队永远跟党走。党的领导,是人民军队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战斗力的根本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形势如何变化,我们这支军队永远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全军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指挥。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态度要特别鲜明,行动要特别坚决,不能有任何动摇、任何迟疑、任何含糊。

推进强军事业,必须坚持和发展党的军事指导理论,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和当代中国军事实践发展新境界。人民军队之所以不断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先进军事理论的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了党在新时期的强军思想。全军要认真贯彻党的军事指导理论,坚持用党在新时期的强军思想武装官兵,引领强军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强军是具有很强开创性的事业,我们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上大胆探索,在理论上勇于突破,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在新时期的强军思想,让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在强军伟大实践中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推进强军事业,必须始终聚焦备战打仗,锻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精兵劲旅。安不可以忘危,治不可以忘乱。我们捍卫和平、维护安全、慑止战争的手段和选择有多种多样,但军事手段始终是保底手段。人民军队永远是战斗队,人民军队的生命力在于战斗力,必须强化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部心思向打仗聚焦,各项工作向打仗用劲,确保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全军要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认真研究军事、研究战争、研究打仗,把握现代战争规律和战争指导规律,扎扎实实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各项工作。要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打仗需要什么就苦练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全面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中国人民珍爱和平,我们决不搞侵略扩张,但我们有战胜一切侵略的信心。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谁都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人民军队要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

推进强军事业,必须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要深入贯彻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锻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永葆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全军要坚定不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加快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要全面实施科技兴军战略,坚持自主创新的战略基点,瞄准世界军事科技前沿,加强前瞻谋划设计,加快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对人民军队建设和战斗力发展的贡献率。要增强全军法治意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

推进强军事业,必须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我们党长期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重大成果,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要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需求整合,统筹增量存量,同步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体系和要素融合、制度和标准建设,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努力开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新局面。我们的国防是全民的国防,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国防意识,满腔热忱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为强军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强军事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做人民信赖、人民拥护、人民热爱的子弟兵。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人民军队的根脉,深扎在人民的深厚大地;人民战争的伟力,来源于人民的伟大力量。全军要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牢记为人民扛枪、为人民打仗的神圣职责,坚决保卫人民和平劳动和生活。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保持同人民群众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关系,永远做人民利益的捍卫者。要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以实际行动为人民造福兴利。军政军民团结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大力弘扬军爱民、民拥军的光荣传统,不断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

同志们、朋友们!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国军队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中国军队将一如既往开展国际军事交流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安全挑战,积极履行同中国国际地位相称的责任和义务,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贡献力量。

同志们、朋友们!90年艰辛探索,90年不懈奋斗,我们的事业是伟大的,我们的任务是艰巨的,我们的发展前景是无比光明的。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团结一心向前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不断书写强国强军更为辉煌的篇章,不断创造无愧于历史和时代的新的光辉业绩!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


2017-08-01
广州市金融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广东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善后处置工作完善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制度的通知》(粤金函〔2013〕48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穗府〔2015〕1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我市各类交易场所,是指在国务院或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之外,在广州依法依规设立,开展权益类、大宗商品及其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不含工商注册地在我市的省属交易场所)。工商注册地在我市的省属交易场所向我市提出自愿接受本办法各项管理规定的申请,并经省政府或省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可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  市金融局是我市各类交易场所的牵头管理部门,统筹全市各类交易场所的申请设立、运行监管、政策扶持、防控和化解风险等工作,指导各类交易场所做好资金托管、统一清算,负责与省相关监管部门协调沟通,维护我市金融秩序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交易场所的行业管理和发展建设工作。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条  在我市设立各类交易场所及分支机构需获得省政府的批准(名称中含有“交易所”字样的,还需取得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系会议同意)。未经省政府批准,工商注册地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交易场所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方式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  在我市设立各类交易场所及分支机构的报批程序:

(一)主发起人按照省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组织申报材料,报送至拟注册地的区政府;

(二)区政府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金融局;

(三)市金融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市金融局在审核过程中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设交易场所的可行性、必要性等进行论证;

(四)市金融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就申报材料审核取得一致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后,由市金融局报请市政府将申报材料转报省相关监管部门;

(五)省相关监管部门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名称中含有“交易所”字样的,还需取得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系会议同意)。

第六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章程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省相关监管部门对以上变更事项有审批要求的,交易场所应依规履行相应程序。

第七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终止经营的,应结清交易业务,妥善处置资产,依法完成相关手续。

第三章  规范经营

第八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应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交易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开发布的交易信息及时准确。

第九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服务器所在地应保持一致。

第十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将交易业务承包、租赁或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经营。

第十一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不得采取分散式柜台、类似证券发行上市的现货发售、连续集中竞价等交易模式,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开展金融产品交易。

第十二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应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对投资者做好风险揭示,确保投资者具备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第十三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应加强会员机构管理,防止发生代客交易、诱骗交易、操纵市场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信息报送、统一清算与行业自律

第十四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市金融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及审计报告,在每季度结束10日内向市金融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季度交易数据信息。

第十五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应在交易品种上线前,将交易品种及其交易规则、交易制度报送市金融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省相关监管部门对交易品种上线有审批要求的,交易场所应依规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六条  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在市金融局指导下接入广州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与统一清算系统(以下简称清算系统),开展统一清算。清算系统的运行由市金融局负责管理,相关管理办法由市金融局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依法设立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对我市各类交易场所开展行业自律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行业自律管理规则,并接受市金融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由市金融局负责向社会公众公开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的各类交易场所及其交易品种清单,并针对交易品种公示风险警示信息。

风险警示信息分为“黄色风险警示”和“红色风险警示”两种,满足以下两种情形的交易品种标记“黄色风险警示”,满足三种及以上情形的交易品种标记“红色风险警示”:

(一)脱离实体经济,交易规则、交易模式存在风险隐患;

(二)未接入清算系统;

(三)存在代客交易、诱骗交易、操纵市场等情形;

(四)存在将交易业务承包、租赁或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经营情形。

第十九条  市金融局可对交易场所的经营管理、业务活动、风险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利用清算系统对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的,应向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出现触及风险警示各类情形的,应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交易场所应按时完成整改,整改验收通过后,市金融局应及时取消风险警示信息。

第二十条  对于标记“黄色风险警示”超过60个交易日及标记“红色风险警示”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应按照“停增量、去存量”原则,以停止新增投资者入场参与交易的方式缩减交易规模,逐步化解风险,清算系统在开展统一清算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不新增投资者入场参与交易。

第六章  扶持政策

第二十一条  对于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2013〕11号)印发实施后设立的各类交易场所,在接入清算系统开展统一清算后,按照11号文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二条  鼓励接入清算系统,且加入行业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的各类交易场所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试点,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交易规则、交易模式等业务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市金融局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时,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的各类交易场所名单


附件

 

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的各类交易场所名单

 

1.广州产权交易所

2.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

3.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4.广州股权交易中心

5.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6.广东塑料交易所

7.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

8.广州商品交易所

9.广州钢铁交易中心

10.广州化工交易中心

11.广州物流交易所

12.广州化工交易所

13.广州国际纺织交易中心

14.广州华南金属材料交易中心

15.广州国际茶叶交易中心

16.广州华南粮食交易中心

17.广州市花都狮岭圣地皮革交易中心

18.广东浆纸交易所

19.广州华南石化交易中心

20.广州钻石交易中心

说明:

1.本名单截至本办法发布日;

2.截至本办法发布日,省政府未批准任何注册地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交易场所以设立分支机构、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方式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

3.本名单由市金融局负责更新。


(来源:广州金融)



2017-07-27
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意见》明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构建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着力推动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着力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的创造潜能,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衔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促进创新型创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推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举措,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坚持创新为本、高端引领,改革先行、精准施策,人才优先、主体联动,市场主导、资源聚合,价值创造、共享发展。

《意见》提出,五个领域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障碍,保护知识产权,活跃技术交易,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优化激励机制,共享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拓展企业融资渠道,不断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优化投入方式,推动破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题;三是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培育新兴业态,发展分享经济,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四是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分配机制,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保障体系,加快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五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持续“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试点示范,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强劲支撑。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7-07-27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NO 1 

人民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 人民银行网站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学习贯彻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717日上午,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马凯副总理总结讲话要求,研究部署人民银行进一步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举措。人民银行主要业务司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的一次重要会议,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科学分析了当前金融形势,明确了做好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重点任务,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强和完善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全面部署,为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各项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人民银行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将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今后一段时间,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履行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优化金融供给体系,推进金融市场创新,加快普惠金融发展。进一步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逆周期调节,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

会议要求,人民银行系统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以多种形式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要早研究、早部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抓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的落实,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NO 2

银监会党委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 银监会网站

 2017年717日上午,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的金融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十分重要的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和战略的高度,科学阐释了金融在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分析了我国金融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阐述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好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全面论述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对下一阶段金融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马凯副总理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了具体安排。银监会系统要认真学习、准确领会会议精神,尽快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指出,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准确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项原则,全方位落实会议精神。一是全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引导银行业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积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修复我国经济失衡发挥更好的作用。二是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防范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有计划、分步骤,深入整治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等市场乱象。三是进一步深化银行业改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国有大银行战略转型,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银行业。四是端正监管定位,找准工作重点。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银监会系统的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明确: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五是坚决服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履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责,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的监管协作。六是加强党对银行业工作的领导,确保银行业各项工作保持正确方向。

据悉,银监会还将于近期召开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全系统深入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NO 3

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 证监会网站

 2017年717日上午,证监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证监会党委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对新常态下资本市场稳定发展作了精辟的论述,指明了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方向。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金融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证监会党委必须在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加专业化的监管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个大局。

第一,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证监会党委必须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前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金融体系、怎样建设好金融体系等重大认识问题,明确了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作出了全面系统的战略部署,是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根本纲领。李克强总理对做好新时期金融工作作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会议综合性文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明确,措施务实,针对性强。马凯副总理在总结讲话中着重强调“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带好队伍”。证监会党委将抓紧在全系统传达好、领会好、贯彻好会议精神,抓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三大任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第二,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部署。纵观国内外资本市场发展的历史,从经验和教训两个方面证明,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行,必须依托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机制。尤其是在金融市场不断深化,交叉性、跨市场金融工具广为运用的市场环境中,各类金融风险极易关联共振,股市、债市首当其冲,更加凸显了监管协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证监会党委将认真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部署要求,自觉服从并紧紧依靠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银行)的牵头协调,切实做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始终与各有关方面主动协同配合,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全力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履行好金融管理职责。

第三,切实提高证监会党委的政治站位和对资本市场的监管能力。世界上没有脱离国家利益与国民利益的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始终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政治。中国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党委必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在全系统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委自身建设以及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证监会党委及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专业水准和全面协同能力,用更加专业化的监管来诠释我们的忠诚与担当。

第四,牢牢坚持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发展方向。实体经济是资本市场的本,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证监会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基础性制度,加快修复和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更加注重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强化和完善退市制度,进一步疏通和规范各类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融资能力,推动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我国股市约有1亿散户,直接关乎上亿家庭、数亿人的利益,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监管工作人民性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应有之义。证监会党委必须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在制度上补漏洞,在能力上补短板,依法全面从严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本次党委会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就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质量、更加有力服务实体经济、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决定设立若干务实性专题研究项目。


NO 4

保监会党委召开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 保监会网站

2017年717日,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保险监管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金融形势的判断和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全力做好保险监管工作,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会议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总揽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统筹国内外政治经济大势,深刻把握经济金融发展规律,切实立足我国金融业发展实际,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三项任务,系统阐明了金融工作要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重要原则,对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做出了全面部署,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金融领域的新篇章,是我们做好金融保险工作、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根本遵循和实践指南。

会议指出,当前,保险监管系统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保险监管工作的领导,全面强化保险监管工作,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大力推动保险业回归本源、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不断提高保险资源配置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强调,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推动会议精神在保险业落地生根。保险监管系统要加强党的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提高保险工作的政治站位,确保保险工作始终与中央要求保持一致。坚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回归本源、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强化“保险业姓保”,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努力成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坚决筑牢风险防控防线,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坚持“保监会姓监”,强化保险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积极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筑牢风险防线、守住风险底线,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市场体系改革为重点,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保险资源配置效率,全面深化保险业改革。加强保险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仅要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还要力争稳中求进,推动监管工作打开新局面。

会议要求,保险监管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保险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在实现中央金融业发展蓝图的进程中奋发有为,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NO 5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 外汇局网站

2017年717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会议,副局长,总会计师,局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马凯副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新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要深刻认识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判断当前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要高度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把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各项外汇管理工作中。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全面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化解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稳妥有序地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优化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服务,为内、外资企业创造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外汇管理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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